第24章
如法性論云。問。本際可得聞乎。答。理妙難觀。故有不知之說。旨微罕見。故發幢英之問。有天名曰幢英。問文殊師利。所言本際。為何謂乎。文殊答曰。眾生之原。名曰本際。又問。眾生之原。為何謂乎。答曰。生死之本。為眾生原。又問。於彼何謂為生死本。答曰。虗空之本。為生死原。幢英於是抱玄旨而輟問。如悟不住之本。若然。則因緣之始。可聞而不可明。可存而不可論。問。虗空有本乎。答無。問。若無有本。何故云虗空之本為生死原。答。此猶本際之本耳。則於虗空無本。為眾本之宗。化表無化。為萬化之府矣。故知人心為凡聖之本。則凡亦是心。聖亦是心。以所習處下。不能自弘。諸佛將眾生心登妙覺。眾生將佛心溺塵勞。若以心託事則狹劣。若以事從心則廣大。凡世人多外重其事。而內不曉其心。是以所作皆非究竟。以所附處卑故耳。如搏牛之虻。飛極百步。若附鸞尾。則一翥萬里。非其翼正。所託迅也。亦如牆頭之草。角裏之聲。皆能致其高遠者。所託之勝也。如入心法中。一一附於自心。則能毛吞巨海。塵含十方。豈非深廣乎。
言言合道。法法隨根。對大心之高士。談普眼之法門。
心本無法。名為普眼。華嚴經云。海雲比丘語善財言。如來為我演說普眼法門。假使有人。以大海量墨。須彌聚筆。書寫於此普眼法門。一品中一門。一門中一法。一法中一義。一義中一句。不得少分。何況能盡。
厚地金剛。穿之而始終不壞。
大涅槃經云。譬如有人。善知伏藏。即取利钁。斵地直下。盤石沙礫。直過無難。唯有金剛。不能穿徹。此況心性堅牢。不從前際生。不於中際住。不隨後際滅。不變不異。性相常存。
雪山正味。流之而今古恒存。
大涅槃經云。雪山[竺-二+角]中。藥味常正。此況一切眾生一真之心。隨染緣時流轉五道。其性不減。乃至隨淨緣時成就佛身。性亦不增。隨緣而不失自性。故云。一切眾生一時成佛。佛界不增。眾生界不減。佛界即眾生故。又同一性故。
一際無差。隨緣自結。曠代無減。十方咸說。如天寶器。任福而飯色不同。
如三十三天共食寶器。隨其福德。飯色有異。
似一無為。隨證而三乘有別。
金剛經云。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此一心法。隨三賢十聖。約智淺深。證時各別。如大涅槃經云。十二因緣是一法。隨智證成四種菩提。上上智觀得諸佛菩提。上智觀得菩薩菩提。中智觀得緣覺菩提。下智觀得聲聞菩提。譬如黃石有金。上上福人烹出金。上福人烹出銀。中福人烹出銅。下福人烹出鐵。
萬法萬形。皆逐心成。孤光一照。眾慮俱清。如瓶貯醍醐。隨諸器而不等。猶水分江海。逐流處而得名。
此一心法。是一際門。如醍醐一味無差。諸器自分大小。猶水一味不別。江海自分異名。
直了無疑。襟懷自豁。非劣解情當。乃上根機奪。猶如庭雀。焉攀鴻鵠之心。還似井蛙。豈測滄溟之闊。
夫真如一心。圓信難解。且如在家凡夫。出家外道。皆是背覺合塵。不識自心境界。故云。海枯終見底。人死不知心。若是聲聞緣覺。但證生空。亦執心外有其實境。若藏通二教菩薩。設識自心。皆是緣生無性。徹底餐空。若大乘別教菩薩。雖知常住不空之心。能含十法界性。即今未具。直待熏修。次第生起。唯圓教菩薩。知自心即具十法界。一念圓足。則悟心大士。方了圓宗。高翥義天。深遊性海。豈凡小權漸之所建乎。又滄溟者。即況如來智海。如華嚴經云。佛子。此閻浮提。有二千五百河。流入大海。乃至如是大海。其水無量。眾寶無量。眾生無量。所依大地亦復無量。佛子。於汝意云何。彼大海為無量不。答言。實為無量。不可為喻。佛子。此大海無量。比如來智海無量。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乃至優波尼沙陀分不及其一。但隨眾生心為作譬喻。而佛境界非譬所及。佛子。菩薩摩訶薩。應知如來智海無量。從初發心修一切菩薩行不斷故。應知所住眾生無量。一切學無學聲聞獨覺所受用故。應知住地無量。從初歡喜地乃至究竟無障礙地諸菩薩所居故。
羣經之府。眾義之都。寫西來之的意。脫出世之真模。或徇他求。如鑽冰而覓火。但歸己解。猶向乳以生酥。
鑽冰覓火者。違法性故。如心外求道。從乳求酥者。順法性故。似背境觀心。如還源觀云。明者德隆於即日。昧者望絕於多生。會旨者山岳易移。乖宗者錙銖難入。又普賢行願疏云。契文殊之妙智。宛是初心。入普賢之玄門。曾無別體。失其旨也。徒修因於曠劫。得其門也。等諸佛於一朝。
正業常新。恒居本位。統一心之高廣。
法華經云。其車高廣。高則豎徹三際。廣則橫亘十方。攝法無遺。包藏無外。凡有所見。皆是自心。如華嚴經云。如有人將欲命終。見隨其業所受報相。行惡業者。見於地獄畜生餓鬼。所有一切眾苦境界。或瞋或罵。囚執將去。亦聞噑叫悲歎之聲。或見灰河。或見鑊湯。或見刀山。或見劍樹。種種逼迫。受諸苦惱。作善業者。即見一切諸天宮殿。無量天眾天諸綵女。種種衣服具足莊嚴。宮殿園林盡皆妙好。身雖未死。而諸業力見如是事。善財童子亦復如是。以菩薩業不思議力。得見一切莊嚴境界。
燭微言之周備。
如首楞嚴經云。諸法所生。唯心所現。十地論云。三界無別法。但是一心造。則一言無不略盡。殊說更無異塗。
了宗之際。殞十方之虗空。
首楞嚴經云。若一人發真歸源。此十方虗空皆悉消殞。
懺罪之時。翻無邊之大地。
修一心無生懺。如翻大地。亦云。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實相者即無相也。亦云實地。故法華經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即非真。
一華開而海內春。一理現而法界真。
如陽和發生。無處不春。心為法界之體。無法不心。故經云。平等真法界。無佛無眾生。
如二乘之蒙佛記。
台教云。八千聲聞。於法華會上。見如來性。得授佛記。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如來性者。即是自心性也。若識心人。萬緣皆辦。故云己事已辦。梵行已立。
似窮子之付家珍。
一念纔起。五陰俱生。背覺合塵。即是捨父逃逝。循環五趣。即是五十餘年。若頓悟一心。即是定父子。付家財。此是定天性之父子。付一心之法財。故經云。我實汝父。汝實我子。當了了明心之日。即是歸宗合覺。亦云返本還源矣。
水未入海之時。不成鹹味。
百川入海。皆同一味之鹹。萬境歸心。盡趣一真之道。
境若歸心之日。方可言均。
古德云。水未入海不鹹。薪未入火不燒。境未入心不等。故經頌云。一切諸法中。皆以等觀入。慧解心寂然。三界無倫疋。
夢宅虗無。
三界是夢宅。故云長眠三界中。所夢之境。皆是夢中意識。如唯識論云。如夢觸女形。能出不淨。覺時亦爾。未觸女形之時。由極重染愛現前。便致如斯流溢之相。由於夢有等無間緣差別力故。遂便引起非理作意。以此為因。便見遺洩。又如小兒夢遺尿等事。如似夢中雖無實境。能出不淨。又如夢食毒等。應身成病。有悶絕流汗之事。此亦由其唯識有用。又如論云。諸地獄中所有獄倅狗烏等。所有動作。不待外緣。彼地獄受罪眾生。先罪惡業。為任持故。如木影舞。同眾生相。所以首楞嚴經云。晝則想心。夜成諸夢。以夢覺俱不出心故。夢中無境。唯心成事。與覺無異。如小乘立九難。難大乘師云。我信夢中唯識。不信覺時。以有實作用故。因以夢喻。如出不淨等亦有實作用。遂破彼疑。應立量云。覺時境色是有法。定唯識為宗。因云以有實作用故。同喻如汝夢中境色。是以華嚴經頌云。菩薩了世法。一切皆如夢。非處非無處。體性恒寂滅。諸法無分別。如夢不異心。三世諸世間。一切悉如是。夢體無生滅。亦無有方所。三世悉如是。見者心解脫。夢不在世間。不在非世間。此二不分別。得入於忍地。又大智度論云。佛說諸法。無有根本定實如毫釐許所有。欲證明是事。故說夢中受五欲譬。如須菩提意。若一切法畢竟空無所有性。今何以故現有眼見耳聞法。以是故。佛說夢譬喻。如人夢力故。雖無實事。而有種種聞見瞋處喜處。覺人在傍。則無所見。如是凡夫人。無明顛倒力故。妄有所見。聖人覺悟。則無所見。一切法。若有漏。若無漏。若有為。若無為。皆不實虗妄。故有見聞。如幽冥錄。焦湖廟有一柏杌。或云玉杌。杌有小坼。時單父縣人楊林為估客。至廟祈求。廟巫謂曰。君欲好婚否。林曰。幸甚。巫即遣林近杌邊。因入坼中。遂見朱門瓊室。有趙太尉在其中。即嫁女與林。生六子。皆為祕書郎。歷數十年。並無思歸之志。忽如夢覺。猶在杌傍。林愴然久之。又菩薩行者是想念生。此有二意。一要須想念方能起行。如夢從想故。智論之中。所聞見事。多思惟念。故夢見也。二。夫大覺是佛。近而說之。七地已前。猶為夢行。八地為覺。如夢渡河。八地無明未盡。亦是夢境。唯佛一人故稱大覺。如華嚴記云。覺夢相成。故須說覺。於中初以覺成夢。以未覺時不知是夢故。於中初要在覺時方知是夢者。正辨須覺。所以謂大夢之外。則必有彼大覺之明。謂我世尊方知三界皆如夢故。上引楞伽歎佛能了於夢。次。正在夢時不知是夢者。謂為實故。為諸凡夫長眠大夜。不生厭求。故叡公云。夢中瞻夢。純昏心也。次。設知是夢亦未覺故者。此通妨難。謂亦有人夢知是夢。如人重眠。忽有夢生。了知我夢。以睡重故。取覺不能。喻諸菩薩從初發心。即知三界皆夢。豈非是覺。何用更說覺時。故今釋云亦未見覺。未大覺故。故起信論云。若人覺知前念起惡。令其不起。雖復名覺。即是不覺。有生滅故。無明覆心不自存故。次云。覺時了夢知實無夢者。非唯覺時知夢。亦知無夢。如八地菩薩夢渡河喻。證無生忍。不見生死此岸。涅槃彼岸。能度所度皆叵得故。況於大覺。故經云。久念眾生苦。欲拔無由脫。今日證菩提。豁然無所有。然由夢方有覺。故辨夢覺時者。上辨以覺成夢。此辨以夢成覺。對夢說覺。無夢無覺。既了夢無夢。對何說覺。故覺夢斯絕。如無不覺。則無始覺。覺夢雙絕。方為妙覺也。
化源寂滅。
凡聖境界。悉從心化。以一切萬法不離心故。如金剛三昧經云。善不善法。從心化生。又華嚴經十忍品云。佛子。何為菩薩摩訶薩如化忍。佛子。此菩薩摩訶薩。知一切世間皆悉如化。所謂一切眾生意業化。覺想所起故。一切世間諸行化。分別所起故。一分苦樂顛倒化。妄取所起故。一切世間不實法化。言說所現故。一切煩惱分別化。想念所起故。復有清淨調伏化。無分別現行故。於三世不轉化。無生平等故。菩薩願力化。廣大修行故。如來大悲化。方便示現故。
破疑情而藤蛇併融。廓智地而形名雙絕。
論偈云。於藤生蛇知。見藤即無境。若知藤分已。藤知如蛇知。即藤蛇併空。形名俱絕。是知千聖同證。心外無得。
心外求悟。望石女而兒生。意上起思。邀空華而菓結。本非有作。性自無為。智者莫能運其意。像者何以狀其儀。言語道亡。是得路指歸之曰。
阿難等於楞嚴會上。蒙如來微細開示。各悟真心遍十方界。遂白佛言。我等今日明識歸家道路。故決定無疑。
心行處滅。當放身捨命之時。
若心外緣他境。如魚在陸不得自在。若背境歸自心。似鳥翔空無有隔礙。則念念歸真。心心至道矣。如始教云。十法界三科十八界如丈。一法界五陰如尺。唯在識心如寸。如今去丈論尺。去尺論寸。若達心具一切法已。方能度入一切色心。如今去色論心。去心所論心王。如一一尺無非是寸。及一一丈無非是尺。是故丈尺全體是寸。故知若真諦。若俗諦。若有為。若無為。一剎一塵。無非是心。既頓悟一心。全成圓信。則心外無一法可解。心內無一法可思。懷抱豁然。永斷纖疑矣。
執迹多端。窮源孤邁。非世匠之所成。豈劫火之能壞。
心本圓成。性非造作。不可以功成。不可以行得。論云。劫火能燒三界。不能燒虗空。故法華經云。我淨土不毀。而眾見燒盡。以心性常住。非生因之所生。唯了因之所了。
白毫光裏。出莫測之身雲。
華嚴經云。如來白毫相中。有菩薩摩訶薩。名一切法勝音。與世界海微塵數諸菩薩眾。俱時而出。右遶如來。經無量匝。又云。如來師子之座。眾寶妙華。輪臺基陛。及諸戶牖。如是一切莊嚴具中。一一各出佛剎微塵數菩薩摩訶薩。釋曰。菩薩是因。諸佛是果。供養具是境。菩薩身是心。即是因果同時。心境互入。如經頌云。諸佛一似大圓鏡。我身猶若摩尼珠。諸佛法身入我體。我身常入諸佛軀。
無生葢中。現大千之世界。
維摩經云。長者子寶積。與五百長者子。俱持七寶葢供養佛。佛之威神。令諸寶葢合成一葢。遍覆三千大千世界。而此世界廣長之相悉於中現。五百葢者。即是五陰。合成一葢者。即是一心。華嚴經云。此寶葢皆從無生法忍之所起。乃至一切供具。皆是自心表現。心外實無一法建立。若心外見法。是外道經書。非佛法旨趣。
釋門挺價。法苑垂箴。
釋門挺價者。如龍女所獻心珠。故云價直三千大千世界。亦云無價寶珠。法苑垂箴者。一切諸法。以心為定量。先賢所稟。後學同遵。可為萬代之箴規。十方之龜鏡。
無聲之樂寂寂。
以真心大寂滅樂。豈隨喧動耶。故禪門中泥為無絃琴。
真如之海沈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