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案:《史记·田敬仲完世家》:‘明年,复会甄,魏惠王卒。’索隐即引《纪年》云云。据此,索隐此文‘梁惠王’下当脱一‘卒’字。《纪年》迄于今王二十年,据《史记·六国年表》,齐、秦为东西帝,尚在其后十一年,时惠王已死三十七年。案束皙以今王为安厘王,王隐《晋书》以下皆引之,然不得其详,疑此为束皙随疑分释之语,今附于此。《存真》、《辑校》、《订补》未收。
[二六]王劭按:《本纪》、《年表》及此传,三处记秦伐国并不同,又与《纪年》不合,……《史记·樗里子列传》索隐
案:《史记·樗里子列传》:‘ 秦惠王八年,爵樗里子右更,使将而伐曲沃,尽出其人 取其城,地入秦。’索隐:‘按《年表》云:“十一年,拔魏曲沃,归其人。”又《秦本纪》:“惠文王后元 八年,五国共围,秦使庶长疾与战修鱼,斩首八万。十 一年,樗里疾攻魏焦,降之。”则焦与曲沃同在十一年 拔明矣,而传云八年拔之,不同。王劭按:《本纪》、《年表》及此传,三处记秦伐国并不同,又与《纪年》 不合,今亦殆不可考。’《纪年》所记当与秦取曲沃及 焦有关,《路史·国名纪》戊注引《纪年》:‘魏襄王 六年,秦取我焦。’《史记·六国年表》:秦惠文王九年‘围焦降之’,当魏襄王六年,与《路史》所引合, 详本书附录三。王劭所云今已不详,姑附于此。《存真 》、《辑校》、《订补》未收。
[附三] 《路史》所引《纪年》辑证(次序据《订补》)
[一]《汲纪年》:帝王之没皆曰陟。《 发挥》卷五
案:韩愈《黄陵庙碑》云:‘舜陟方乃死。……余谓《竹书纪年》帝王之没皆曰陟。陟,升也。’此引《纪年》乃韩氏隐括之语。《路史》所引见《辨帝舜冢》条,又引《黄陵庙碑》文,所本即此。
[二]《汲书》亦云:黄帝死七年,其臣左彻乃立颛顼。《后纪》卷六
《汲书》云:左彻乃立颛帝。《后纪》卷五注
案: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卷四九云:‘案《博物志》云:“黄帝登仙,其臣左彻者,削木象黄帝,帅诸侯以朝。七年不还,左彻乃立颛顼,左彻亦仙去也。”……夫颛顼之于黄帝,世代悬隔,焉得云七年即立颛顼乎?’‘疑罗氏误引《博物志》以为《汲书》也。’
[三]《竹纪年》云:尧元年丙子。《后纪》卷一0注
案:《隋书·律历志》引《竹书纪年》曰:‘尧元年景(丙)子。’
[四]《竹书纪年》以为尧之末年,德衰,为舜所囚。《发挥》卷五注
案:罗氏云:‘鄄城东北五里有尧城。’其下即引《竹书纪年》云云,又云:‘《寰宇记》以载言所录,不欲去。’盖转引自《太平寰宇记》。参见《五帝纪》。
[五]《竹书》谓舜既囚尧,偃塞丹朱于此,使不得见。《发挥》五注
案:罗氏云:‘濮阳有偃朱城。’其下即引《竹书》云云,亦转引自《太平寰宇记》,参上条。
[六]《竹书》云:放帝丹朱于丹水。《后纪》卷一0注
案:《山海经·海内南经》郭注引《竹书》曰:‘后稷放帝朱于丹水。’
[七]《竹书》、《郡国志》等皆言帝葬苍梧。《发挥》卷五
案:《史通·疑古》云:‘《虞书·尧典》又云:“五十载陟方乃死。”注云:“死苍梧之野,因葬焉。”’《路史》所云见《辨帝舜冢》条,又云‘人风婐划,地气高瘴’,即《疑古》语,疑本《史通》而误。
[八]癸北氏虞帝之第三妃,而二女者,癸北氏之出也,一曰宵明,一曰烛光。见诸《汲简》。《余论》卷九
[九]《纪年》、《墨子》言:龙生广,夏冰,雨血,地坼,及日夜出,昼不见。《后纪》卷一二注
案:《通鉴外纪》卷一注引《汲冢纪年》曰:‘三苗将亡,天雨血,夏有冰,地坼及泉,青龙生于庙,日夜出,昼日不出。’《订补》以为《路史》注疑有误字,‘广’当是‘囗’,即‘庙’字。
[一0]《汲古文》云:闻不居阳翟。《后纪》卷一二注
案: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卷四九云:‘《汉书·地理志》:“颍川郡阳翟,夏禹国。”臣瓒曰:“《世本》:禹都阳城。《汲郡古文》亦云:居之。不居阳翟也。”窃意“不居阳翟”当是瓒语,所以释阳城之为禹都,而辨《地志》阳翟为夏禹国之误也。罗苹不察,乃于《路史·夏后纪》“封之高密以处于栎”下注云:“《地志》:阳翟,夏禹国,或云都之,非也。故《汲古文》云:闻不居阳翟。”竟以此语为《纪年》本文,误矣。’《订补》亦据此为说。《路史》此条本于《汉书·地理志》注,而误读瓒语。
[一一]《竹书纪年》:黄帝至禹,为世三十。《发挥》卷三
[一二]《纪年》:禹立四十五年。《后纪》卷一二注
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曰:‘禹立四十五年。’《辑校》、《订补》失辑。
[一三]帝启曰会。注:见《纪年》。《后纪》卷一三上
[一四]《纪年》:启登后九年,舞九韶。《后纪》卷一三上注
案:《山海经·大荒西经》注引《竹书》曰:‘夏后开舞九招也。’‘九招’即‘九韶’。
[一五]既征西河。注:《纪年》在二十五年。《后纪》卷一三上
西河。后启征之。见《纪年》。《国名纪》己
案:《北堂书钞》卷一三引《纪年》云:‘启征西河。’
[一六]《纪年》:启二十九年,年九十八。《后纪》卷一三上注
案:《真诰》卷一五引《竹书》云:‘(启)即位三十九,亡年七十八。’《路史》当本此,互有误字。
[一七]《汲冢古文》:太康居斟寻。乃失邦。《后纪》卷一三上注
案:《水经·巨洋水注》、《汉书·地理志》注、《史记》《夏本纪》《周本纪》正义引《汲郡古文》或《汲冢古文》云:‘太康居斟寻。’‘乃失邦’三字,当本《尚书·五子之歌》序:‘太康失邦。’
[一八]《汲书》:羿、桀皆居斟寻。《后纪》卷一三上注
案:《水经·巨洋水注》、《汉书·地理志》注、《史记》《夏本纪》《周本纪》正义引《汲郡古文》或《汲冢古文》云:‘太康居斟寻,羿亦居之,桀又居之。’
[一九]征淮、畎。注:淮夷、畎夷。《纪年》云:元年。《后纪》卷一三上
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云:‘帝相即位,……元年,征淮夷。’《后汉书·西羌传》云:‘后相即位,元年,乃征畎夷。’
[二0]二年,征风、黄夷。七年,于夷来宾。注:并《纪年》。《后纪》卷一三上
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云:‘帝相即位,……二年,征风夷及黄夷。’《后汉书·东夷传》注引《竹书纪年》云:‘七年,于夷来宾。’
[二一]《汲古文》云:相居斟灌。《后纪》卷一三上注
案:《水经·巨洋水注》引《汲郡古文》云:‘相居斟灌。’
[二二]方夷来宾,献其乐舞。注:《后汉书》及《汲纪年》。《后纪》卷一三下注
案:《后汉书·东夷传》注引《竹书纪年》云:‘后少康即位,方夷来宾。’又《东夷传》云:‘自少康已后,世服王化,遂宾于王门,献其乐舞。’
[二三]《纪年》:帝宁居原,自原迁于老王。《后纪》卷一三下注
案:影宋蜀刻本《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云:‘帝宁居原,自迁于老王。’‘老王’为‘老丘’之误,鲍刻本作‘老丘’。(所据他宋本作‘老丘’,或鲍氏所改,今不可知。)《路史》沿蜀刻《御览》之误,可证所据确为《御览》。
[二四]《纪年》云:夏柏杼子之东征,获狐九尾。 《后纪》卷一三下注
案:《太平御览》卷九0九引《书纪年》云:‘夏伯杼子东征,获狐九尾。’
[二五]帝槐,一曰芬,是为祖武,立三岁而东九夷来御。注:畎、于、方、黄、白、赤、玄、风、阳凡九,见《竹书》及《后汉书》。《后纪》卷一三下
案:《后汉书·东夷传》云:‘夷有九种,曰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注引《竹书纪年》曰:‘后芬发即位,三年,九夷来御。’
[二六](帝槐)二十有六岁陟。注:《纪年》:四十四年。《后纪》卷一三下
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曰:‘后芬立四十四年。’
[二七]芒如之元年,首以玄圭宾于河。注:见《纪年》。《纪年》云:东狩于海,获大鱼。《后纪》卷一三下注
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曰:‘后芒即位,元年,以玄圭宾于河。东狩于海,获大鱼。’
[二八]《纪年》:后亡陟,年五十八。《后纪》卷一三下注
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曰:‘后芒陟位,五十八年。’
[二九](帝泄)二十有一岁,六夷来御,于是始加爵命。注:畎、白、赤、玄、风、阳之六夷也。《纪年》云:繇是服从。《后纪》卷一三下注
案:《后汉书·东夷传》注引《竹书纪年》曰:‘后泄二十一年,命畎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又《西羌传》云:‘至于后泄,始加爵命,由是服从。’《路史》所引‘繇是服从’四字,乃《后汉书·西羌传》文,误为《纪年》。
[三0](后泄)二十岁陟。注:《纪年》:二十一。《后纪》卷一三下
[三一](帝不降)六岁,伐九苑。注:《纪年》。《后纪》卷一三下
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曰:‘不降即位,六年,伐九苑。’
[三二](帝不降)五十有九岁陟。注:《纪年》六十九。《后纪》卷一三下
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不降即位,……六十九年。’
[三三]帝胤甲。注:见《汲纪年》。《后纪》卷一三下注
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曰:‘帝廑一名胤甲。’《
路史》同卷又云:‘帝廑一曰顿,立二十岁而陟,子胤甲立。’以胤甲为帝廑子,与《纪年》异。《存真》误引《路史》文,以为出于《纪年》,反以《御览》所引为误。《辑校》从《御览》之说,不列胤甲一代,补以孔甲,是。《订补》改从《存真》。
[三四]胤甲在位四十岁,后居西河,天有祅孽,十日并照于东阳,其年胤甲陟。注:以上《纪年》。《后纪》卷一三下
案:《太平御览》卷四引《汲冢书》曰:‘胤甲居于河西,天有妖孽,十日并出。’又卷八二引《纪年》曰:‘帝廑一名胤甲,即位,居西河,天有妖孽,十日并出。’《通鉴外纪》卷二注引《汲冢纪年》曰:‘胤甲即位,居西河,十日并出,其年胤甲陟。’
[三五]《纪年》云:后昊立三年。《后纪》卷一三下注
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曰:‘后昊立三年。’
[三六]帝敬发一曰惠。注:见《纪年》。是为后敬。注:同上。《后纪》卷一三下
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曰:‘后发一名后敬,或曰发惠。’
[三七](帝敬发)其始即继,诸夷式宾,献其乐舞。注:《纪年》云:元年。《后纪》卷一三下
案:《太平御览》卷七八0引《竹书纪年》曰:‘后发即位,元年,诸夷宾于王门,诸夷入舞。’《后汉书·东夷传》云:‘少康已后,世服王化,遂宾于王门,献其乐舞。’《通鉴外纪》卷二云:‘发,诸夷宾于王门,献其乐舞。’注:‘《纪年》曰:元年。’是‘献其乐舞’四字,乃《外纪》袭自《东夷传》,《路史》又袭自《外纪》,非《纪年》原文。
[三八](帝履癸)又命扁伐岷山氏,岷山庄王以二女御焉。爱而无子,乃刻之苕华,而囗元妃于洛。注:二女曰琬,曰琰,刻名苕华之玉。详《焞煌纪年》。《后纪》卷一三下
案:《事类赋》注卷九引《炖煌纪年》:‘桀伐岷山,岷山女于桀二女,曰琬,曰琰。桀爱二女,无子,刻其名于苕华之玉,苕是琬,华是琰。’《炖煌纪年》之称仅见《事类赋》注此条,《路史》显从该书转引。《太平御览》卷八0五引此条作《炖煌高纳之郡府纪年》,炖煌高纳之郡府或是藏书者。
[三九]《汲冢古文册书》云:桀饰倾宫,起瑶台,作琼室,立玉门。《发挥》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