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五运齐化兼化六气正化对化歌
运过胜己畏齐化,不及乘衰胜己兼 太过被克不及助,皆为正化是平年 气寅午未酉戌亥 正司化令有余看 子丑卯辰巳申岁 对司化令不足言【注】五运之中运,统主一年之运也 中运太过则旺,胜己者则畏其盛,反齐其化矣 如太宫土运,反齐木化; 太角木运,反齐金化;太商金运,反齐火化; 太征火运,反齐水化; 太羽水运反齐土化也 即经所谓畏其旺,反同其化,薄其所不胜也 中运不及则弱,胜己者,则乘其衰,来兼其化矣 如少宫土运,木来兼化; 少角木运,金来兼化;少商金运,火来兼化; 少征火运,水来兼化; 少羽水运,土来兼化;即经所谓乘其弱,来同其化,所不胜薄之也 中运戊辰阳年 火运太过,遇寒水司天,则为太过被制; 中运乙卯阴年,金运不及,遇燥金司天,则为同气; 中运辛卯阴年,水运不及,则为相生; 俱为不及得助 凡遇此类,皆为正化平和之年也 气者,六气之客气,统一岁之司化之气也 如厥阴司巳亥,以厥阴属木,木生于亥,故正化于亥,对化于巳也 少阴司子午,以少阴为君火,当正南离位,故正化于午,对化于子也 太阴司丑未,以太阴属土居中,王于西南未宫 ,故正,化于未,对化于丑也 少阳司寅申,以少阳属相火,位卑于君火,火生于寅,故正化于寅,对化于申也 阳明司卯酉,以阳明属金,酉为西方金位,故正化于酉,对化于卯也 太阳司辰戌,以太阳为水,辰戌属土,然水行土中,而戌居西北,属水渐王之乡,是以洪范五行,以戌属水,故正化于戌,对化于辰也 是以寅,午,未,酉 ,戌,亥为正化,正化者,令之实,主有余也 子,丑,卯,辰,巳 ,申为对化 对化者,令之虚,主不足也 ( 图十四、 十五 )
六十年运气上下相临歌
克运中运主一岁,客气天泉主半年 气生中运曰顺化,运被气克天刑言 运生天气乃小逆,运克司天不和愆 气运相同天符岁,另有天符岁会参【注】客运之初运,即统主一岁之中运也 经曰: 甲己之岁,土运统之云云者是也 客气司天之三气,六气即统主上半年; 在泉,统主下半年之气也 经曰: 岁半以前,天气主之; 岁半以后,地气主之者是也六十年中,运气上下临遇,则有相得,不相得者也 气生中运者,谓司天生中运也 如癸巳,癸亥木生火也,甲子,甲午,甲寅,甲申火生土也,乙丑,乙未土生金也,辛卯,辛酉金生水也,壬辰,壬戌水生木也 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天气生运,以上生下,故名顺化,为相得之岁也 运被气克者,谓司天克中运也 如己巳,己亥木克土也,辛丑,辛未土克水也,戊辰,戊戌水克火也,庚子,庚午,庚寅,庚申火克金也,丁卯,丁酉金克木也 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天气克运,以上克下,故名天刑,为不相得之岁也 运生天气者,谓中运生司天也 如癸丑、癸未火生土也,壬子,壬午,壬寅,壬申木生火也,辛巳,辛亥水生木也,庚辰,庚戌金生水也,己卯,己酉土生金也 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运生天气,以下生上,虽曰相生,然子居母上,故为小逆而主微病也 运克司天者,谓中运克司天也 如乙巳,乙亥金克木也,丙子,丙午,丙寅,丙申水克火也,丁丑,丁未木克土也,癸卯,癸酉火克金也,甲辰,甲戌土克水也 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运克天气,以下克上,故名不和,亦为不相得而主病甚也气运相同者,如运气皆木,丁巳、丁亥; 运气皆火,戊子,戊午,戊寅,戊申; 运气皆土,己丑,己未; 运气皆金,乙卯,乙酉; 运气皆水,丙辰,丙戌 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运气相同,皆天符也 虽曰同气,不无偏胜亢害焉 ( 图十六 ) 其太乙天符,岁会等年,另详在后
起主客定位指掌歌
掌中指上定司天,中指根纹定在泉,顺进食指初二位,四指四五位推传,司天即是三气位,在泉六气位当然 主以木火土金水,客以阴阳一二三【注】左手仰掌,以中指上头定司天之位,中指根纹定在泉之位 顺进食指三节纹,定初之气位,头节纹定二之气位 中指上头定三之气位,即司天之位也 第四指头节纹定四之气位,二节纹定五之气位中指根纹定六之气位,即在泉之位也 主气以木火土金水者,五气顺布之五位也 故初之气,厥阴风木; 二之气,少阴君火; 三之气,少阳相火; 四之气,太阴湿土; 五之气,阳明燥金; 六之气,太阳寒水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复生木,顺布相生之序 ,一定不易者也 客气以一二三名之者,三阴三阳六气加临也 故厥阴为一阴,少阴为二阴,太阴为三阴,少阳为一阳,阳明为二阳,太阳为三阳 是一生二,二生三,三复生一,阴极生阳,阳极生阴,六步升降之次每岁排取也 以此定位,主气客气,了然在握矣 ( 图十七)
天符太乙天符岁会同天符同岁会歌
天符中运同天气,岁会本运临本支,四正四维皆岁会,太乙天符符会俱 同天符与同岁会,泉同中运即同司,阴岁名曰同岁会,阳年同天符所知【注】天符者,谓中运与司天之气同一气也 如木运木司天,丁巳 ,丁亥也; 火运火司天,戊子,戊午,戊寅,戊申也; 土运土司天,己丑,己未也; 金运金司天,乙卯、乙酉也; 水运水司天,丙辰,丙戌也,共十二年 岁会者,谓本运临本支之位也 如木运临卯,丁卯年也;火运临午,戊午年也; 金运临酉,乙酉年也; 水运临子,丙子年也,此是四正 土运临四季,甲辰,甲戌,己丑,己未也,此是四维,共八年 太乙天符者,谓天符之年,又是岁会,是天气,运气,岁支三者俱会也 如己丑,己未,中运之土,与司天土同气,又土运临丑未也 乙酉中运之金,与司天金同气,又金运临酉也 戊午中运之火,与司天火同气,又火运临午也 共四年 同天符、同岁会者,谓在泉之气,与中运之气,同一气也 以阳年名曰: 同天符,如木运木在泉,壬寅,壬申也; 土运土在泉,甲辰,甲戌也; 金运金在泉,庚子,庚午也 以阴年名曰: 同岁会,如水运水在泉,辛丑,辛未也 ;火运火在泉,癸卯,癸酉,癸巳,癸亥也,共十二年 此气运符会之不同,人不可不知也 上天符十二年,太乙天符四年,岁会八年,同天符六年,同岁会六年 然太乙天符四年,巳同在天符十二年中矣岁会八年,亦有四年同在天符中矣 合而言之,六十年中只得二十八年也 ( 图十八——二○ )
执法行令贵人歌
天符执法犯司天,岁会行令犯在泉,太乙贵人犯天地,速危徐持暴死占 二火相临虽相得,然有君臣顺逆嫌,顺则病违其害小,逆则病近害速缠【注】邪之中人,在天符之年,名曰中执法,是犯司天天气 天,阳也;阳性速,故其病速而危也 邪之中人在岁会之年,名曰中行令,是犯在泉地气 地,阴也; 阴性徐,故其病徐而持也 邪之中人在太乙天符之年,名曰中贵人,是犯司天,在泉之气 天地之气俱犯,故其病暴而死也 二火,君火,相火也,虽同气相得,然有君臣顺逆之嫌,不可不知也 君火,君也;相火,臣也,二火相临,谓司天加临中运六步,客主加临,君火在上,相火在下,为君临臣则顺,顺则病远,其害小也 相火在上,君火在下,为臣犯君则逆,逆则病近,其害速也
南北政年脉不应歌
天地之气行南北,甲己一运南政年,其余四运俱为北,少阴随在不应占 北政反诊候不应,姑存经义待贤参 从违非失分微甚,尺反阴阳交命难【注】天地之气,谓三阴三阳,司天,在泉,左间,右间之客气也客气行南政之岁,谓之南政; 行北政之岁,谓之北政 南政之岁,惟甲己一运,其余乙庚,丙辛,丁壬,戊癸四运,俱为北政之年也 少阴随在不应占者,谓少阴君火客气,随在司天,在泉、左间,右间加临之位,主占其脉不应于诊也 应于诊者,即经曰: 少阴之至,其脉钩 不应者,谓脉不钩也 南政之年,少阴司天,则主占两寸不应,在泉则主占两尺不应; 厥阴司天,其天左间则少阴,主占右寸不应 ;太阴司天,其天右间则少阴,主占左寸不应;厥阴在泉,其泉左间则少阴,主占左尺不应; 太阴在泉,其泉右间则少阴,主占右尺不应,此皆在客气少阴之位也 北政之年,则反诊候其不应,皆在客气阳明之位,如少阴司天,则主占两尺不应,在泉则主占两寸不应; 厥阴司天,其天左间则少阴,主占左尺不应; 太阴司天,其天右间则少阴,主占右尺不应 厥阴在泉,其泉左间则少阴,主占右寸不应; 太阴在泉,其泉右间则少阴,主占左寸不应 然南政十二年,北政四十八年,其南政候以正诊,北政候以反诊,应与不应之理,熟玩经文,总令人难解,姑存经义,似待后之贤者参详可也 不应之部不应者,则为得其气而和也 不应之部反应者,则为违其气而病也 应左而右,应右而左者,则为非其位,应上而下,应下而上者,则为失其位,皆主病也,而有微甚之别 甚者即尺寸反阴阳交也,谓少阴之脉,当寸不应反见于尺,当尺不应反见于寸,是为尺寸反,子,午,卯,酉年有之;少阴之脉,当左不应,反见于右,当右不应,反见于左,是为阴阳交,辰,戌,丑,未,寅,申,巳,亥年有之,皆主死,故曰命难也( 图二一─二三 )
五运气令微甚歌
运识寒热温凉正,气审加临过及平 六气大来皆邪化,五运失和灾病生 微甚非时猝然至,看与何时气化并,更与年虚月空遇,重感于邪证不轻【注】运,五运也,主四时,在天则有寒热温凉之正令,在地则有生长收藏之正化 气,六气也,主六步,在主则有风,热,火,湿,燥,寒一定之常候,在客则有六气加临太过,不及,平和之异应也 凡五运六气之来 ,应时而至,无微甚而和者,皆为平气也 即应时而至,或六气大来,或五运微甚,或至非其时,或猝然而至,皆邪化失和不平之气,主害物病人也 但看与何时之气化与病同并,则当消息其宜而主治也 若犯之而病者,更与不及之年,廓空之月,重感于邪,则其证必重而不轻也
五运平气太过不及歌
木曰敷和火升明 土曰备化金审平,水曰静顺皆平运,太过木运曰发生,火曰赫曦土敦阜,水曰流衍金坚成; 不及委和伏明共,卑监从革涸流名【注】太过被抑,不及得助,皆曰平运 木名敷和,敷布和气生万物也火名升明,阳性上升,其德明也 土名备化,土母万物,无不化也金名审平,金审而平,无妄刑也 水名静顺,体静性顺,喜安澜也甲,丙,戊,庚,壬阳年,皆曰太过之运,木名发生,木气有余,发生盛也; 火名赫曦,炎阳光盛也; 土名敦阜,敦厚高阜,土尤盛也;金名坚成,坚则成物,金有余也; 水名流衍,水气太过,流漫衍也乙,丁,己,辛,癸阴年,皆曰不及之运,木名委和,和气委弱,发生少也; 火名伏明,火德不彰,光明伏地; 土名卑监,土气不及,化卑监也; 金名从革,金气不及,从火革也; 水名涸流,水气不及,涸其流也
运气所至先后时歌
应时而至气和平,正化承天不妄行,太过气淫先时至,侮刑我者乘我刑,不及气迫后时至,所胜妄行刑所生,所生被刑受其病,我所不胜亦来乘【注】应时而至,谓交五运六气之日,之时,正当其日,其时而气即至,则为正化平气,承天之令,不妄行也 如时未至而气先至,来气有余则为太过,名曰气淫,即邪化也 刑我,谓克我者也; 我刑,谓我克者也 假如木气有余,克我之金不能制我,金反受木之侮,则木盛而土受克也必矣 其年若见肝病为正邪,见肺病为微邪,见脾病则为贼邪也,余时此法 若时已至而气未至,来气不足,则为不及,名曰气迫,亦邪化也 所胜谓我所胜,即我克者也 所生,我所生者也所不胜,谓我所不胜,即克我者也 假如木气不及,我克之土,无畏妄行,则生我之水必受病也; 木衰,金乘其衰亦来刑木为病也 其年若肾病为实邪,见心病为虚邪,见肺病则贼邪也 余时此法,推此可知二经三经兼病之理矣
运气亢害承制歌
运气亢则皆为害,畏子之制敢不承,因有承制则生化,亢而无制胜病生 胜后子报母仇复,被抑屈伏郁病成,郁极乃发因子弱,待时得位自灾刑【注】五运六气太过而极,则谓之亢,亢则必害我所胜者也 假如木亢极,则必害我之所胜之土; 土之子金,随起而制木,木畏承受其制,则不敢妄刑彼母也 五行有此承制之道,自相和顺,则生化不病矣假如木亢盛而无制,则必生胜病; 胜病者肝,受病者脾,二经同病也有胜必有复,有盛必有衰,自然之道也 木盛而后必衰,土之子金,则乘衰必复胜母之仇,是则更生复病也; 复病者肺,受病者肝,二经同病也 余脏法此 若木不及,则被金遏抑,屈伏不伸,而木郁之病生也 然被郁极而乃发者,盖以木气不及,不能令子火旺,故不能复也,所以必待其己之得位时而后乃发也; 虽发而不为他害,但自为灾病,亦由本气弱耳 故方其未发之时,与胜病同,胜病者肺,郁病者肝,及其巳发之时,不复病肺,惟病肝也 余脏法此 此上文以太过释胜,不及释郁病,非谓一岁之太过不及,则分司之气无胜,复,郁病也 凡太过妄行害彼而病者,皆胜病也 受害子终不能复,郁而发病者,皆郁病也 不及被抑而病者,亦郁病也 被郁待子来报母仇而病者,皆复病也 推此余皆可通也
六气胜复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