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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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奋斗的历程(1)

1.她从弗吉尼亚来

我拥有的一切,以及渴望得到的一切,全都归功于她——我的母亲。

在遥远的哈诺德斯堡,住着一个叫安·麦克金蒂的女人。据史书记载,她和她的丈夫是首个把家猪、鸭子和纺车带到肯塔基州的人。在同一本书中还记载着,她还成为这块血腥蛮荒之地第一位制造奶油的妇女。但这些都不算什么,真正令人惊叹的是她带动纺织工业的发展,为当地缔造了一项经济奇迹。在神秘的印第安乡间,棉花既无法种植也无处购买;就算养上一群绵羊,照样会受到狼群的大肆屠戮,这些难题使当地的原材料来源基本断绝。但令人庆幸的是,具有智慧头脑的安·麦克金蒂利用当地特产荨麻纤维和野牛毛纺在一起的纺线工艺,发明创造出“麦克金蒂纺布”。

这个使人兴奋的消息迅速传遍当地,方圆一百五十英里的主妇们纷纷不辞劳苦地拥向她的小木屋,学习这个了不起的新发现。有女人扎堆的地方,自然会有各种秘密被传出,这里也不例外。妇女们边纺织边聊天,话题从荨麻纤维和野牛毛一直聊到各种闲言碎语。很快,安·麦克金蒂的小木屋就成为大家公认的丑闻交换所了。

追溯到那个年代,乱伦通奸是一种可被起诉的罪行,而有私生子更是被视为犯罪。对于想有成就感的安来说,揭发失足少女的隐私,并把这些诉诸公堂,对她那日渐萎缩的心灵的确是一剂良好的安慰剂。自此后,哈诺德斯堡的地方法庭案件记录中,时常出现某少女乱伦通奸的字眼,而这些有大部分来自麦克金蒂的丑闻交换所。1783年春季,17起起诉案中有8起都是通奸案。

1789年11月24日,大陪审团对一份指控进行审判,在终审时裁决:

露西·汉克斯通奸。

露西已不是初次犯错,在弗吉尼亚她早已失足。因时隔多年,案件记录已不完整,只剩下残缺不全的寥寥几句记录。不过就算依靠这为数很少的记录,我们也能勾勒出故事的轮廓:

露西·汉克斯的家位于弗吉尼亚州拉帕汉诺克河与波多马克河之间的狭长地带。与汉克斯家族这样的接近于文盲的家庭一起居住的竟然是许多体面的家族,他们包括:华盛顿家族、李家族、卡特家族、冯特洛伊家族等豪门贵胄。不过无论是汉克斯家族还是那些体面的家族一样都要去教堂做礼拜。

1781年11月的第二个星期日,露西·汉克斯刚一迈进教堂,就发现今天拉法叶将军作为贵宾被华盛顿将军请到教堂。一个月前,拉法叶将军刚刚在约克镇协助华盛顿将军俘虏了康华里侯爵大人的军队。他的到来使民众非常兴奋,大家纷纷伸长脖子想一睹这位著名法国军官的风采。

上午,当唱诗和圣体赐福仪式完毕后,人们纷纷排队上前与两位有赫赫战功的英雄握手。

除了军事和国事之外,拉法叶将军还有一项特殊爱好。那就是他对漂亮的姑娘很感兴趣,他的习惯是每逢接见有吸引力的异性之时,总会献上一吻以表示对其的赞赏。在这个特殊的上午,他在基督教堂门前一共吻了七位少女,这一举动远远超过了唱诗的影响力。而露西·汉克斯恰好就在这七位少女之中。这一吻带来的影响力不仅高过拉法叶替美国打的所有战役,甚至都能改变美国的历史。

与此同时,在当天的听众中有一个是种植园主的单身汉。他隐隐约约地记得汉克斯一家应该是个很贫穷,家里人几乎都是文盲的底层家庭。但是这天上午——可能是他发挥了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他感觉拉法叶亲吻露西·汉克斯的时候,所付出的热情要比吻其他女孩子时多那么一点点。

种植园主望着拉法叶将军的背影,既羡慕他的军事天才,又羡慕他的独具慧眼。因此,这个种植园主开始了对露西·汉克斯的朝思暮想。因为他知道,很多世界闻名的美女也是出身贫寒,甚至有的都不如她:比如汉密尔顿夫人只是一个穷裁缝的私生女;而杜巴瑞夫人以前几乎就是个文盲,但后来却成了路易十五的情妇,在背后统治着法国。想到这些令人欣慰的历史,他刚刚萌生的想法获得平衡,同时也受到那些事件的鼓舞。

星期一,他整天在考虑;星期二早上,他骑马赶到汉克斯家住的小屋,表示愿意雇露西·汉克斯在他的种植园里做女佣。实际上,他已经有足够的奴仆,根本不用添加人手。但他还是雇用了露西,只让她做些轻松工作,同时不允许她与其他仆人有什么来往。

当时弗吉尼亚州有许多贵族家庭都把儿子送到英国读书,露西的雇主毫无例外地也在牛津大学深造过。为显示自己的博学,他带回一些珍爱的书充斥书房。一天,他走进书房,只见露西一手拿着抹布,另一手端着书正在看里面的插图。

在当时,这是超过用人本分的事情。不过他并未加以责备,反而轻轻掩上门,指点露西这些插图的意思,并仔细讲解。出乎意料的是,她不仅认真听完,而且竟然要求读书、写字。

1781年的弗吉尼亚州,根本没有供露西学习的免费学校。即使是农场主也有近一半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如果做土地转移时他们就直接画记号为凭。

现在,居然有个女佣想学读书写字。在整个弗吉尼亚,就算是最好的大善人能认为这件事不是造反,那也是一件非常荒诞的事情。为了不声张,露西的雇主同意由自己来教她。从那天起,每当吃过晚饭他就在书房教她认识字母。接着,又开始手把手教她写字,这持续了很长时间。说句公道话,他很会教,而且教得很不错。直到现在,博物馆里还保存着露西·汉克斯的笔迹,从这些花体字笔迹上能分析出,她充满自信和胆量。她写字很有个性和特色,就算是“批准”这样复杂的单词,她也拼写得非常正确。要知道,当年就算是华盛顿本人的拼写都会出错,她能达到这个水平已经很不错了。

晚上,当一天的学习结束后,露西在老师的怀中酣睡,月亮轻轻地从森林边升起,只有炉火还在噼噼啪啪地乱响……露西爱上了他,也很信赖他。就是因为这份至真至诚的信赖,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她都寝食难安,每天都陷入极度的忧愁之中,但这一天终究会到来。在她无法隐瞒的时刻,她向他坦白自己怀孕的事情。他曾经考虑过娶她进门,但各方面,包括家庭、朋友、社会舆论的反对都让他有心无力……他感觉的确不可能,何况他也已经对露西感到厌烦。因此,他用一笔钱打发露西离开了事。

时间慢慢过去,所有人都对露西指指点点,连以前的朋友也不愿与她交往。又是一个礼拜日,露西偷偷把孩子带到教堂,但随即便引起一场不大不小的骚动。正在做礼拜的妇女们纷纷要求“把那个娼妇赶走”,以净化教堂。

经过这些事后,露西的父亲考虑只有搬走才能让女儿不再受到侮辱。经过简单的收拾,一家人坐着篷车,从荒野路一直走到康伯兰山谷,最后定居在肯塔基州的哈诺德斯堡,因为这个地方根本没人认识他们一家。

就算是到了这里,露西的美貌仍旧很出众,不久她便成为男人们争相追逐的对象。露西也不自觉地再次陷入情网,因此再度失足。俗话说: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这种事情很快就传到麦克金蒂的丑闻交换所,当妇女们把这个作为谈资时,起诉书已经被麦克金蒂递到了法官面前。正如前面所述,大陪审团以通奸的罪名要求逮捕露西。可是去传讯露西的警长却把传票往兜里一放,自顾自地打野鹿去了。

次年3月,也就是1790年3月,另一位妇女出庭控告露西,强烈而愤慨地要求法官对露西治罪,让那个轻佻的女人为她所犯下的过错负责到底。法庭再一次传讯露西到庭,可勇敢的露西却当着送件人的面把传票撕碎,以表示自己的对抗。两个月后,为露西的事法庭第三次开庭。如果这次要不是有个年轻人愿意出面和解,也许露西就会被警察送进法庭。

这个年轻人的名字是亨利·斯帕洛。他深深地爱着露西,他对露西表白:“露西,外面有什么流言我都不会在乎。我愿意娶你为妻,我爱你。”

聪明的露西不愿让斯帕洛背上被迫结婚的包袱,和她一起被镇上的人指责,便对他说:“亨利,我希望我们能再等一年,我希望我能用实际行动证明我是能过普通人的生活的。如果到那时你还深爱着我,你就过来,我会等你来娶我。”

4月26日,亨利·斯帕洛对持传票的警长出示了他们的结婚许可证,事情便从此了结了。一年后,他们在幸福中结了婚。

安·麦克金蒂和她的女伴们根本就不相信露西能做到,她们断言两人的婚姻不会长久。亨利·斯帕洛也害怕再出事,提议举家西迁。但是露西却坚决不同意,她声称自己不是坏人,逃走就代表她问心有愧,因此一定要做出个样子让别人看看。

她也确实做到了。在哈诺德斯堡,两人养育了八个孩子。其中有两个儿子成为牧师,还有一个外孙——她的私生女之子——做了美国总统,他就是亚伯拉罕·林肯。

以上这些叙述,只是为让大家对林肯的祖先和身世有个概括的了解,因为林肯本人对他受过良好教育的弗吉尼亚外公很敬重。

林肯在当上美国总统前曾与一位名叫威廉·H.亨顿的人合开了21年的事务所,该人为了纪念两人的友谊,于1888年出版了三卷本的《林肯传》,这本书第一卷第三页至第四页有这样的内容:

对于林肯先生的祖先和身世,他只在1850年时对我提过一次。那时,我们正要去处理一个关于遗传特性问题的诉状,在乘着马车到伊利诺伊州梅纳德郡法庭的路上,我们聊起他的母亲。他直言不讳地说自己是露西·汉克斯与一位弗吉尼亚先生的私生女的儿子。他感觉自己分析和思考问题缜密是来自于外公的遗传,而绝不是汉克斯家族的遗传。他利用各种例子辩倒我,让我相信私生子往往从内在和外在方面都强于婚生子。颠簸不平的道路让我们谈了很多,最后他凄然地说:“愿上帝保佑我的母亲,我现在所拥有和希望的一切都来源于她的赐予。”后面的路我们没再发一言。因为我清楚地看到他那专注而悲痛的眼神诉说着他的前尘往事。在他身边正垒起一道无人能翻越的藩篱,我只能在远处观望而已。总之,我总是想起他那天说的话和忧郁的眼神,经常挥之不去。

2.林肯灰色的童年

林肯的家中,到处是跳蚤与害虫,他们没有刀叉,只能用手直接取食物……

林肯的母亲——南茜·汉克斯从小被舅舅和舅母抚养长大。她很可能从没上过学,因为签署文件时她只能用画圈来代替签字。

她的家在密林深处,平常很少有朋友来往。22岁的时候,家里人把她嫁给一个叫汤姆斯·林肯的人,这个人被人称做整个肯塔基州最没教养的人。该人既无聊又无知,光凭一把力气去打零工。住在附近的人一般都叫他“连觥”(就是林肯的谐音)。

汤姆斯·林肯被人们称做流浪汉、漂泊者。他不懂得积累,一事无成。总是当喝光花光一切才想起去做一些工作。他做过的工作有筑路工人、伐木工人、捕熊手、垦地农民、玉米播种者、筑屋木匠等等。据称,他曾三次被雇用去拿猎枪看守犯人。甚至在1805年,他还在肯塔基州的哈丁郡以每小时六美分的酬劳去鞭打顽抗的奴隶。

正如前面所说,汤姆斯·林肯根本不懂得如何攒钱改善生活。尽管他们在印第安纳州的农场住了14年,但令人可悲的是居然没钱来支付每年10美元的土地使用费用。最穷的时候他的太太甚至只能用野荆棘来为他缝制衣服,可不懂珍惜的他却赊账在肯塔基州伊丽莎白城的服装店里买下一条丝质背带裤,仅仅几天后,他甚至花3美元在拍卖会上买了一把毫无价值的宝剑。这时我们不禁脑中出现这样一幅画面,一个一贫如洗的人穿着背带裤,又光着脚,手中还拿着一把宝剑在散步。

两人婚后不久,汤姆(汤姆斯的简称)便搬到城里,他认为该自己撑起整个家了,所以想找个稳定的木匠活儿为生。虽然他找到一个建磨坊的差事,但因为技术不过关,雇主坚决不同意付给他工资,而且就因为这件事还打了三次官司。从森林出来的汤姆立刻意识到自己不能适应城市生活,只有森林才是自己的家,就又带着妻子回到森林,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村庄或到城市中谋生。

在伊丽莎白城郊,有一块从来无人问津的蛮荒之地,人们都习惯称之为“不毛之地”。本来这块土地属于印第安人,他们在这块土地上使用古老的方法烧毁森林,使野草丛生,以牧养更多美洲野牛的方式经营这块土地。

1808年12月,在激烈的讨价还价后,汤姆以每英亩66.6美分的价格买下“不毛之地”的一块土地,准备作为农田耕作。在这片广袤的农场中,有一座被一片野山楂树环绕的猎人小屋供他们居住。从农场往南的路上春天会开满山茱萸花,而诺林溪的支流就在这些花的掩映下潺潺不息。夏天青草丛生,悠然的田园景色随着微风波荡起伏,远处的老鹰正在天空翱翔,它用坚毅的双眼俯瞰大地的一切。但冬天这里就不再那么惬意,狂风怒吼、白雪皑皑,荒凉的土地上只有狼的叫声,人们都不愿在冬季来到这块沉寂的土地上,尽管它在其他时候都美不胜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