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初热不见麻路。不可发表。略宜清解。用利咽散主之。如见麻路。当以葛根解肌汤(见第五条)。去赤芍、甘草。加防风、枳壳、葱白主之。更加苏叶亦可。或以苏葛汤去赤芍、柴胡、甘草。加枳壳、葱白主之。如麻不出。则用苏葛汤去柴胡、赤芍、甘草。加蜜酒炒麻黄以发之。或以宣毒发表汤(见第五条)去升麻、淡竹叶、桔梗、甘草。加苏叶、葱白。或加蜜酒炒麻黄。开提腠理。或用浓衣绵絮盖之。得汗自头至脚。渐减衣被。使皮肤通畅。腠理开豁。而麻易出。纵不出。不可再汗。恐致亡阳之变。只宜频以葱白汤与服。使毛窍中微汗润泽。其麻自出。庶无热闭发搐之患。
既出之后。可用防风败毒散(见第五条)。去淡竹叶、石膏、知母、桔梗、甘草主之。不可无表。防其内伏。既出而潮热甚。或兼口渴者。则石膏、知母、竹叶并宜用之。且更可加地骨皮、生地黄、麦冬之类。以清其热。而凉其血。以生其津也。更可加枯黄芩以清肺。生黄连以泻心。而诸候不生矣。
朱曰 不发表。麻何从出。勿峻发表。恐发之太过。或变生他证耳。
利咽散 治咽喉肿痛。
牛蒡子(炒) 元参 防风 水煎服。
苏葛汤(联杏心法方) 治麻初热未明证候。
苏叶 粉葛 木通 元参 黄连(微炒用) 连翘 防风 黄芩 柴胡 赤芍 甘草 无汗加蜜酒炒麻黄。发热太甚者。加牛蒡子。(炒五分)发热太甚不止。加鲜骨皮、生地黄。如热不太甚者。黄连、黄芩俱去之。加枳壳、荆芥穗。葱三根引。水煎热服。
避风寒第七
麻证须当避风寒。不避风寒肤燥干。腠理闭密毒难出。后生危证有千般。
风寒本自外来。麻证终始最宜速避。如或不谨。失于避忌。一受风寒。则令肌肤干燥。腠理闭密。遂至麻毒不得发越。而难出矣。初潮之时。若能避忌。麻则易出。毒则易解。自无后患。正出之际。不知避忌。麻为风寒所触。出必复收。致毒积于内而不得解。变证生焉。已收之后。切宜避忌。若不避忌。留毒难尽。变证无穷。轻者证延日久。咳嗽与痰疾终身不愈。重者必变危证而难救也。是以麻收之后。必待二七之后。热退身凉。无痰不咳。饮食如常。精神复旧。方可不避。慎之慎之。
忌恣食生冷物骤用寒凉药第八
麻属火候多烦渴。病者时喜食凉物。初热未出也须禁。纵之恣食毛孔密。
麻用寒凉本所宜。也须审时而察机。大寒遽用麻难出。伏毒内攻咎在医。
麻本火候。自发热至出透之日。未免有口渴烦躁。故多喜食冷物。盖麻证属火。食冷虽曰无妨。然生冷等物。麻证始终当忌。何则。夫麻最要透表。只宜温暖饮食。以候其透表。若于初潮未出之际。而食生冷。冰伏火邪。则毛孔闭密。而毒火难出矣。即透表之后。亦忌食生冷。但柿饼、秋白梨、连藕、荸荠可以略用。桃、李、梅子、柑橘、石榴、菱角等物。又在所必忌。然非但患麻者。生冷等物忌食。即医家治麻。寒凉之药。亦不可骤用。夫麻初发热之时。而最忌寒凉之品者。盖恐冰伏麻毒。使毒瓦斯郁遏而不得出。而成内攻之患也。古人谓天气暄热。宜用辛凉之味。如黄连解毒汤之类。不知天时之暄热热气。岂寒凉之药所能解也。今若骤用寒凉。恐不足以解外热。而适足以阻内热。使之不得出也。曾见有一岁孩子出麻。发热未见点时。而发惊搐。医家认作急惊。用寒凉之药攻治。致麻毒隐隐在皮肤之内。不得出表。后一医以滋阴为主。用四物等剂。亦不获效。
烦闷声哑。数日而死。此可以知骤用寒冷、冰伏麻毒之为害也。今因天时暄热。而执泥岁气之说。
骤用寒凉。岂理也哉。故治麻者。凡于麻初出之时。虽有身热、烦渴等证。宜以宣毒发表汤(见第五条)去甘草、桔梗、升麻。少加酒炒黄芩三、五分以清之。切不可遽投黄连、黄柏、栀仁等味。恐冰麻毒而内伏。致麻不得外出。后虽设法宣表。而麻终不得出矣。可不畏哉。
朱曰 前条避风寒与本条忌生冷。皆病家所最易患者。中途变证。往往因此。故此二条。医生对于病家。务必再三叮咛。
忌食辛辣热物误用辛热药饵第九
辛辣香甜与热汤。婴儿乳母俱忌尝。果能禁谨不违法。管教始终保安康。
麻喜清凉最忌温。燥热药饵勿沾唇。误用能助其邪火。壅蔽内攻救无门。
辛辣之味与热汤水。患麻之人。多酷好之。何则。盖麻属火候。火蕴于内。得辛辣热物。而痰火暂快。故多喜食。儿患麻者。须宜禁戒。庶无后患。如或因其喜饮。遂以胡椒茱萸作汤。或醇酒、姜蒜、韭薤之类。与食而顺其欲。暂虽快畅。久则痰火益甚。至麻变紫黑。或二便闭结。或成血痢。
肠头露出。或生牙疳。或唇舌破裂。或喉中痰响 。或五窍出血。或大热不止。至胃火益甚。而饮食即吐不能下者。种种恶候。因而生焉。若食乳孩子。乳母亦当禁忌。倘不禁忌。而食辛辣等物。凡食其乳。必至变证不测。可不慎乎。夫患麻之人。辛辣之物。既当忌食。而治麻医家。用药立方。辛热燥悍之品。慎勿妄施。如桂枝、麻黄、羌活、独活、白芷、川芎、苍术、香附、果仁、白术、丁香、木香、砂仁、肉豆蔻、肉桂之类。不可轻使。若于麻初热之时。而误用之。反助其毒。使毒瓦斯壅蔽而不得出。致有内攻之患。即有麻疹初起。而见四肢逆冷者。乃火极似水之故。不可妄投热药。
麻现自然温和。昔人谓天气大寒。宜用辛热。以桂枝汤之类发之。不知天气大寒。只宜置之暖室。
谨避风寒可也。且天气纵极严寒。而人身中之热毒。未必因天寒而减。而因天寒遽用辛热以治麻证。岂理也哉。庸工执泥岁气时令。大寒宜用辛热之药发之之说。譬诸麻疹初出。而有呕吐。医不知此为常候。而用苍术以平胃。丁香、砂仁以暖胃。设有头疼。而用川芎、白芷、羌活、独活以治头疼。譬有手足稍冷者。遂即用桂枝、肉桂以温其手足。殊不知麻证之作呕吐者。乃火热蒸于胃也。头疼者乃火毒上攻也。今反以辛温之药攻之。是犹抱薪救火也。至于手足稍冷者。乃热极似寒之象。俟麻出透。而手足自温。医家不明。而谓桂枝可达于四肢之末。肉桂可以温经回阳。而遽用之。是误之又误。陷人性命。良可叹也。执天寒而用辛热之说者。何殊乎是。倘有误服辛热之药助其邪火。烦渴便闭。致麻不出。危笃之极者。以清阳汤去升麻、桔梗、甘草主之。愚按邪火内攻。
渴烦致麻不出。而兼有便闭者。加黑白丑牛以下之。是亦釜底抽薪之义也。
朱曰 骤用寒凉与误用辛热。又医家所最易患者。盖麻正出时。必仍发热。医者为退热计而骤用寒凉。此大误也。又医者不知麻为热证。或用麻黄附子细辛汤辛温解散。亦足误事。
清阳汤荆芥穗 防风 前胡 连翘 元参(各四分) 薄荷叶 牛蒡子 枳壳 黄芩 木通 麦冬淡竹叶(各三分) 桔梗(四分) 升麻(三分) 甘草(二分) 姜、灯心引。(姜皮并宜)
忌食诸肉鸡鱼盐醋五辛等物第十
疹家禁忌法须防。荤咸辛酸不可尝。欲不从心方是福。物若爽口定为殃。
麻证禁忌肉鱼鸡。欲食须过七七期。盐醋五辛通是禁。务宜食淡免祸机。
麻疹禁忌。比痘尤甚。盖痘初起。则宜慎口。至起水之时。鸡肉食之。正可助浆。若麻证。马、牛、猪、羊、鹅、鸭、鱼、腥等味。盐、醋、甘甜、面食、五辛、滞气、煎爆等物。必麻收后四十九日之外。方可食用。惟宜食淡。庶无后患。若七七之前。不知禁忌。则终身但遇天行。麻必复出。即不复出。亦有后患。食盐太早。令人咳嗽。食五辛太早。能生惊热。食荤腥太早。必生奇证。是以自麻收后。宜慎口四十九日。但猪肉一味。虽可先食。亦必俟身凉不咳。并无涉及他证者。方可先食。其余必须遵期谨戒。非但出麻之人当慎。即乳儿乳母。亦必禁忌。盖麻之为病。有类伤寒。荤腥不谨。祸生不测。曾见麻案有云。贺少君患麻。家人不知。以肉饭与食。适缪仲淳至。见而惊曰。尔主出麻。此麻证之极重者。何可食荤。急备虻虎汤三剂与服。而麻尽现。遍体皆赤。又以原方进二剂。麻虽尽出。而烦躁不宁。势尚不可保。乃以三黄石膏。加柽叶汤一大剂。浓煎与服。烦躁定而痊。口腹之为害匪轻。可不慎乎。
朱曰 此条忌食。病家尤所当遵。尝见小儿喜食咸物。证成哮喘。喜食香甜。牙齿生虫。
放纵一时。贻害一世。此家长之责也。
虻虎汤西河柳 麦冬(各两许) 淡竹叶(七十片) 元参 贝母(又名虻。去心。姜汁蒸。各三钱)石膏(一两五钱) 知母(五钱)水煎服。
三黄石膏加柽叶汤(柽叶即西河柳)。
黄连 黄柏 黄芩(各五钱) 石膏 麦冬(去心各三钱) 西河柳 知母(各一两) 淡竹叶(二百片) 水煎服。
忌兼用补涩第十一
麻疹证治法最广。当补当泻须究讲。清解补涩谬兼施。杀人性命如反掌。
麻初出时。多有泄泻不止者。其毒火因泻而减。此殊无妨。若麻出尽之后。而泻红黄色粪者。
乃内有伏热也。与泄泻过甚者。俱宜以加味三苓散与之。一服即愈。切不可用参、术、诃、蔻补涩之剂。以图速止。医家若不识禁忌。未经讲究。一见有泻。遂用补涩。乃曰吾于清解药中兼用参、术、诃、蔻。等分又轻。何碍于事。一服不见功效。不知改方医治。又曰参、术、诃、蔻等分轻少。故不应耳。于是多加参、术、诃、蔻分两而再与服。致麻变证。重则腹胀喘满而不可救。轻则变为休息痢。而缠绵不已。然非仅麻出齐之后泻红黄色者。不宜兼用补涩。即麻已收之后。而泄泻黄红色。亦不宜兼用补涩。仍以加味三苓散治之。兼用补涩且不可。若专用补涩者。则杀人不待反掌之久矣。业斯道者。可不慎欤。
加味三苓散猪苓 木通 车前子 赤茯苓(各七分) 泽泻(八分)黄芩(酒炒) 牛蒡子(炒研各五分)黄连(酒炒二分) 灯心五十寸引水煎。食后服。
升发清凉解毒当分先后第十二
升发清凉与解毒。此乃治麻之大法。用之须当分先后。次第由来混不得。
治麻用升发清凉解毒。法所宜然。然当分先后而施。不可混用。何也。麻初发热。恐难透表。
故当用升发疏表解肌之剂。使之易出。见标之后。与正出未透之间。宜发表而兼清凉。使血凉肌解。麻易出透。至麻到通身上下俱红。总成一片。垒垒如珠。手足之末。上下相同。无有空处。此为出透。斯时则当用清凉解毒之剂。不必兼用发表之药。一解即愈。若于初热正出之际。而即用寒凉解毒之剂。则气满血凝。肌肤闭密。不得开通。至麻不出。多生危候。是以于初热未出之时。及正出之际。只宜辛散。如荆芥、葛根、薄荷、前胡、牛蒡子、防风、苏叶、淡竹叶、石膏之类。可以施用。即麻黄亦当因证而施。使之易透。正收及收后。宜用寒凉解毒之剂。如元参、青黛、麦冬、黄柏、栝蒌根、黄连、黄芩、连翘、贝母、知母、栀仁、山豆根、淡竹叶等药。俱可施用。使毒火易得消散。方无后虑。
朱曰 何时当用疏表解肌之剂。何时当用发表兼清凉之剂。何时当用清凉解毒之剂。
作者一一指点。苦口婆心。
麻当分天时第十三
麻之法大非宜。强用须当分天时。春冬寒月犹似可。夏秋炎日切莫施。
古有 麻之说。虽近有理。然亦当分天时。如春冬严寒。麻为风寒所遏。闭而不出。 之以取汗。使腠理开豁。犹曰可也。若夏秋炎热之时。只宜令之于无风之处坐卧。以单被盖之。勿令其冒风冒暑耳。岂可 助。倘炎热而用 法。则火热愈甚。麻必焦紫。致变坏证。而不救者多矣。
补中第十四
麻证从来喜清凉。首尾不用补中方。缘何麻后议补中。为救过凉脾胃伤。
麻证属火。肺胃实热者多。虚寒者少。千人之中。虚寒者偶有其一。故治麻俱宜先用疏散寒凉之药者。此之谓也。而古人又有议补中之说者何哉。盖指麻收之后而言。非指初热正出正收时之谓也。缘由麻证先用寒凉之药过多。而脾胃受伤败坏。以致麻收之后。多得呕吐。泄泻青色。
唇白身冷。当审其轻重而用补中之法。所以人参、白术、白苓、砂仁、霍香、陈皮、薏苡仁、莲肉等味。在所不忌。但当佐以清凉之药。加川黄连、枯黄芩。俱微炒而用之。夫既补中。而又加清凉之品者。其义盖恐中气实。而邪火复作。故兼用之耳。至于白术。呕泄太甚者。用之始宜。如吐泻轻者。则又不宜轻用。若其人素禀虚弱。当出麻之际。过于发散。出透之后。又过用寒凉解毒。以致虚弱之极。骨瘦神疲。面无红色。且又不能多食。食多即吐者。即急以香砂六君子汤去半夏。加麦芽、 石斛以补之。
香砂六君子汤人参 白术(炒) 白茯苓 炙甘草 陈皮 半夏 木香 砂仁 水煎。空心服。
正麻奶麻风瘾不同第十五
痘后出麻为正疹。此由胎毒发于心。一次出现不再出。正麻名儿始为真。
婴儿初离母胎中。遍身斑驳似朱红。亦由胎毒生斯候。莫作时行麻疹攻。
婴儿当值炎热天。遍身忽似出麻然。此名风瘾非胎毒。不须用药也会痊。
正麻之出。由于胎毒。其出也。必在出痘之后。或隔两三月。或隔半年、一年之久。甚至八、九年之远。感正麻之气而出一次。后再不复出矣。奶麻者。小儿初生未盈月时。遍身红点。斑驳如朱。皆由儿在母胎中。受有热毒所致。故生下发见于皮肤。不可认作时行麻疹。妄用汤剂。盖婴儿脏腑娇脆。气血怯弱。不能胜受汤丸。宜以溯源解毒汤与乳母服之可耳。若风瘾者。亦有似于麻疹。乃发在幼孩甫生一月、半周、一岁之间。时值天气炎热。感风热而作。此不由于胎毒。乃皮肤小疾。感风热客于脾肺二家所致。不在正麻之列。常见出一次又出一次。亦有连出不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