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敬斋记
某闻诸父兄师友,道未有外乎此心者。自可欲之善至于大而化之之圣,圣而不可知之神,皆吾心也。……能养之至于必达,使瓦石有所不能压,重屋有所不能蔽,则至有诸己至于大而化之者,敬其本也。
宜章县学记
是故任斯民之责者君也;分君之责者吏也。民之弗率,吏之责也;吏之不良,君之责也。《书》曰:“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又曰:“百姓有过,在予一人。”此君任其责者也。今为吏而相与言曰:某土之民不可治也;某土之俗不可化也。呜呼,弗思甚矣。夷狄之国,正朔所不加,民俗各系其君长,无天子之吏在焉,宜其有不可治化者矣。然或病九夷之陋,而夫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况非夷狄,未常不有天子之吏在焉,而谓民不可治,俗不可化,是将谁欺?
睹民之罪,视俗之恶,顾不于其上之人而致其责,而惟民是尤,则斯人之为吏可知也。
孔子曰:“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吾于其所谓不可治者,有以知其甚易治也;于其所谓不可化者,有以知其甚易化也。
不才之吏,不能教训拊循其民,又重浸渔之。民不堪命,则应之以不肖其势然也。
贵溪重修县学记
风俗之所由来,非一日也。或睹其坏,而欲齐诸其末,禁诸其外,此后世政刑之所以益弊。至无如之何,则浸而归于苟且,玩岁月,习掩著,便文饰说,以规责偷誉,谓理不过如是。其视书传所记治古之俗,若必不可复至,以为未必然者有矣。
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先王之时,庠序之教,抑申斯义以致其知,使不失其本心而已。尧舜之道不过如此。此非有甚高难行之事,何至辽视古俗,自绝于圣贤哉?
物之所蔽,说之所迷,欲之所制,意之所羁,独不可研极考竟、图所以去之,而顾安之乎?
二帝三王之书,先圣先师之训,炳如星日。传注益繁,论说益多,无能发挥,而只以为蔽。家藏其帙,人诵其言,而所汲汲者顾非其事,父兄之所愿欲,师友之所期向,实背而驰焉,而举世不以为非,顾以为常。
武陵县学记
彝伦在人,维天所命。良知之端,形于爱敬。扩而充之,圣哲之所以为圣哲也。先知者,知此而已;先觉者,觉者此而已。
气有所蒙,物有所蔽,势有所迁,习有所移,往而不返,迷而不解,于是为愚不肖。彝伦于是而囗,天命于是而悖,此君师之所以作,政事之所以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