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阿跋多罗宝经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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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大慧。金刚力士所随护者。是化佛耳。非真如来。大慧真如来者。离一切根量。一切凡夫声闻缘觉及外道根量悉灭。得现法乐住无间法智忍。故非金刚力士所护。一切化佛不从业生。化佛者。非佛不离佛。因陶家轮等众生所作相而说法。非自通处说自觉境界 此答第五问也。问中有对论别论。对论则佛有真化。故曰力士所护者。化佛也。离一切根量等。言真佛不堕自他阴界入法。得现法乐住无间法智忍故。则究竟住于智断。功德法身常与定俱。故不须护。别论者。虽化亦不护。凡二意故。盖化谓化现。亦应也。又无而歘有曰化。皆随机应现。不同凡夫随实业生。则不待护一也。又曰化佛者。非佛不离佛。乃从真起化。故非一非异。亦不待护二也。但化用必因众生。众生有作须众缘具。故佛亦以缘具说法。故曰因陶家论等。正取缘具义也。是则不护而护。如金刚力士。岂得非化乎。非自通处者。不同真佛惟说自觉境界也。

复次大慧。愚夫依七识身灭。起断见。不觉识藏故。起常见。自妄想故不知本际。自妄想慧灭故解脱 此答第六问也。本际非不可施设。但为众生未能出自妄想外故。于本际有所不知。极其妄想。不出断常二见。故曰愚夫依七识身灭等。据彼所知。极于七识之外无所知故。因起断见。而不觉识藏无尽。见其念念相续故。起常见。由其自妄想内。而不及外故不能知。必待妄想转灭。方是解脱慧灭者。示妄不自灭。必由慧而灭也。

四住地无明住地习气断故。一切过断 此答第七问也。如来五住烦恼。正习俱尽二死永忘。岂复有魔业等事。然皆为众生故。方便示现耳。此之七问七答。依经分节。或分为十或节为六。读者宜自详之。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三乘亦非乘  如来不磨灭

一切佛所记  说离诸过恶

为诸无间智  及无余涅槃

诱进诸下劣  是故隐覆说

诸佛所起智  即分别说道

诸乘非为乘  彼则非涅槃

欲色有及见  说是四住地

意识之所起  识宅意所住

意及眼识等  断灭说无常

或作涅槃见  而为说常住

非乘者非佛乘也。不磨灭者谓真佛也。以其非乘故。为授一乘记。以其是真佛故。说离诸过恶。此间颂初后二答。亦兼颂第五问答也。为诸无间智等覆。颂初答意可知。诸佛所起智者。颂答第二问也。谓从初起道树所得智。后即分别说道。此以其说而显无说。非曰不说。以非性言之。故三乘而非佛乘。真空涅槃而非究竟涅槃。云不说尔。欲色有及见等者。颂四住地也。谓三界见思分为四住。意识下。颂答第六问。谓意由八识而起。而八识意之所住。故谓之为宅。以是言之。自不容以七识身灭而起断见。彼又于意及眼识等断灭处。说无常。或作涅槃见者。此皆凡外自妄想见。故不知本际。如来为是说常住也。

尔时大慧菩萨。以偈问曰。

彼诸菩萨等  志求佛道者

酒肉及与葱  饮食为云何

惟愿无上尊  哀愍为演说

愚夫所贪著  臭秽无名称

虎狼所甘嗜  云何而可食

食者生诸过  不食为福善

惟愿为我说  食不食罪福

如来在鬼王宫中说法。诸夜叉等念。食时将至。非肉不食。大慧欲令诸鬼生慈心故。因请如来说食肉不食肉罪福。

大慧菩萨说偈问已。复白佛言。惟愿世尊。为我等说食不食肉功德过恶。我及诸菩萨。于现在未来。当为种种希望食肉众生分别说法。令彼众生慈心相向。得慈心已。各于住地清净明了。疾得究竟无上菩提。声闻缘觉自地止息已。亦得速成无上菩提。恶邪论法诸外道辈。邪见断常颠倒计著。尚有遮法不听食肉。况复如来世间救护正法成就。而食肉耶 入楞伽云。路伽耶等诸外道辈。起有无见执著断常。尚有遮禁不听食肉。何况如来正等觉大悲舍育世所依怙。而许自他俱食肉耶。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有无量因缘不应食肉。然我今当为汝略说。谓一切众生从本以来展转因缘常为六亲。以亲想故。不应食肉 入楞伽云。一切众生从无始来。在生死中轮回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属乃至朋友亲爱侍使。易生而受鸟兽等身。云何于中取而食之。

驴骡骆驼狐狗牛马人兽等肉。屠者杂卖故。不应食肉。不净气分所生长故。不应食肉。众生闻气悉生恐怖。如旃陀罗及谭婆等。狗见憎恶惊怖群吠故。不应食肉 梵音旃陀罗。此云屠者。谭婆此云食狗肉人。又猎师也。

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不应食肉。凡愚所嗜臭秽不净。无善名称故。不应食肉。令诸咒术不成就故。不应食肉。以杀生者见形起识深味著故。不应食肉。彼食肉者。诸天所弃故。不应食肉。令口气臭故。不应食肉。多恶梦故。不应食肉。空闲林中虎狼闻香故。不应食肉。令饮食无节故。不应食肉。令修行者不生厌离故。不应食肉。我尝说言。凡所饮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药想故。不应食肉。听食肉者。无有是处复次大慧。过去有王。名师子苏陀婆食种种肉。遂至食人。臣民不堪。即便谋反。断其奉禄。以食肉者有如是过故。不应食肉。复次大慧。凡诸杀者。为财利故杀生屠贩。彼诸愚痴食肉众生。以钱为网而捕诸肉。彼杀生者。若以财物。若以钩网。取彼空行水陆众生。种种杀害屠贩求利。大慧。亦无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鱼肉。以是义故。不应食肉。大慧。我有时说遮五种肉。或制十种。今于此经一切种一切时。开除方便。一切悉断。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尚无所食。况食鱼肉。亦不教人。以大悲前行故。视一切众生犹如一子。是故不应令食子肉 文中言亦无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鱼肉者。应具二义。一谓屠贩者。非惟自杀。亦教人杀者。教也。为财利故以钩网等取彼众生者。求也。见形起识身生味著者。想也。次谓愚痴食肉众生。虽不自杀。以食肉故兴彼屠贩。即教杀义。以钱为网而捕诸肉。即求义。想义同上。然儒之五常以仁为首。若曰。钓而不网。弋不射宿。不杀胎。不殁夭。君子远庖厨。皆仁之端。而不禁于食肉。我佛直以不杀众生。为第一戒。视昆虫肖翘无异己子。谓此而不戒则断慈悲种子。其为仁岂不博哉。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曾悉为亲属  鄙秽不净杂

不净所生长  闻气悉恐怖

一切肉与葱  及诸韭蒜等

种种放逸酒  修行常远离

亦常离麻油  及诸穿孔床

以彼诸细虫  于中极恐怖

言离麻油者。外国风俗捣麻使生虫合压之规多汁益肥。如何可食。孔隙诸状多有虫聚。皆不可坐卧。以诸虫于坐卧之时生惊怖故。

饮食生放逸  放逸生诸觉

从觉生贪欲  是故不应食

由食生贪欲  贪令心迷醉

迷醉长爱欲  生死不解脱

为利杀众生  以财网诸肉

二俱是恶业  死堕叫呼狱

若无教想求  则无三净肉

彼非无因有  是故不应食

彼诸修行者  由是悉远离

十方佛世尊  一切咸诃责

展转更相食  死堕虎狼类

臭秽可厌恶  所生常愚痴

多生旃陀罗  猎师谭婆种

或生陀夷尼  及诸食肉性

罗刹猫狸等  遍于是中生

缚象与大云  央掘利魔罗

陀夷尼此云罗刹女。缚象大云央掘摩罗。皆经名也。

及此楞伽经  我悉制断肉

诸佛及菩萨  声闻所诃责

食已无惭愧  生生常痴冥

先说见闻疑  已断一切肉

妄想不觉知  故生食肉处

如彼贪欲过  障碍圣解脱

酒肉葱韭蒜  悉为圣道障

未来世众生  于肉愚痴说

言此净无罪  佛听我等食

食如服药想  亦如食子肉

知足生厌离  修行行乞食

安住慈心者  我说常厌离

虎狼诸恶兽  恒可同游止

若食诸血肉  众生悉恐怖

是故修行者  慈心不食肉

食肉无慈慧  永背正解脱

及违圣表相  是故不应食

得生梵志种  及诸修行处

智慧富贵家  斯由不食肉

佛说心品将末。大慧复请垂诫酒肉等以终之。盖吾佛设化。以一性平等为本。以慈悲同体为心。以为人入道为宗故。莫先于清净离过。以济物度生为事故。莫上于罪福因果。是以楞严正宗之后。具明四种明诲三种渐次。而于此经诫之弥笃。亦可以之拟流通焉。文先请通诫。次请别诫。佛答中备列不应食肉者凡十七缘。云云。次示遮制通局中。初言小教方便。或开五种。谓见闻疑杀等。自余宜若开食或制十种。谓人蛇象等。而不及余类。似应通许者。然尤谨言之。但曰遮制而已。曾无开许之言。纵有一时方便。亦不得已尔。次言此经。开除方便一切悉断。其言可谓深切矣。而论者犹以听制食肉。为一疑难。盖记者有言曰。此经菩萨不应食肉。故知仍存小教中开。遂谓此经但制菩萨。仍存小教开许者。或谓记者之误。今谓非也。正言楞伽当四阿含之后故。存渐教之说。异乎梵网顿制。以见此经部当方等。如是而已。所谓存者特其文耳。何谓犹存其事。且以为误耶。不然经云一切悉断。斯言何谓乎。呜呼大为之防严为之制。而世犹或违之。况不为之诫乎。有以见业习之深也。至有不复赞叹梵行亦令他人入不律仪者。吾知斯人自贻厥咎。然此经言。一切法唯自心现。苟知善恶唯心。柰何顺妄想而违圣教哉。戒之勉之。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卷第四终四终

今经四卷凡四品。总名为佛语心。而无别品之目。魏本十卷分十八品。唐本七卷分十品。后东都沙门宝臣。注唐本。则取魏之余八品。如次间入。亦成十八品。夫楞伽一经。乃诸佛所说心法。佛说此法令一切菩萨入自心境。则知云佛语心品者。据一经大意而言之。其魏唐二本。别分品目者。据经之节段而分之。使学者易晓知。文有总别。理无二致也。昔姚秦命僧讲此经。而不分节段。讲无伦序。故主有云。吾佛经宾主问答。皆有起尽。此僧讲经如何独无伦序。时道安在洛阳。闻此说乃叹曰。何以吾侪例受斯耻。自此经无大小例分三分。后亲光论传至中华。果符其说。所谓分经雅合于亲光者是也。今四卷仍存佛语心。品后依魏唐二本所列之。品标于其上。遮使讲学之人不迷于章段。然十八品之中。但缺陀罗尼偈颂二品。初劝请品中文亦不足。止有六行偈文。以为别序分。断食肉即流通分。故知文略而义不略也(臣)僧(如玘)谨识。

新刻楞伽经后题

皇帝既御宝历。丕弘儒典参用佛乘。以化成天下。且以般若心经及金刚楞伽二经发明心学寔为迷。涂之日月苦海之舟航。乃

洪武十年冬十月

诏天界禅师(臣宗泐)演福法师(臣如玘)重加笺释。明年春正月。心经金刚经新注成。尝彻睿览已刊行矣。秋七月楞伽注又成。

上御西华楼(宗泐如玘)同侍从之臣投进。

上览已悦曰。此经之注。诚为精确。可流布海内使学者讲习焉。(宗泐)即奉

诏。锲梓于京师天界禅林(如玘)还杭之演福私念与(宗泐)同被

上旨。岂宜以天界为拘。合刊斯经于演福。独其卷帙浩繁。未遂厥志。蚤夜以为忧。净慈禅师(臣夷简)乃为撰疏。劝诸同袍暨乐善者助成之。起手于又明年夏五月。至冬十一月讫功。费钞五百六十四缗云。惟楞伽一经。具藏通别圆四教大旨。所以斥小乘之偏。破邪见之惑。无非欲显圆宗自觉正智而已。第其文辞古奥。读者殊未易晓。东都沙门宝臣尝为之训诂。援据虽若该博。而于经意多邈然不相入。胥台雷庵受公。徒袭宝臣之绪论。自不能伸一啄。二者咸无取焉。惟柏庭法师善月。依天台教旨著为通义。夐然绝出常伦。苟以经文显白者证之。亦未免有遗憾。他尚何望哉(如玘)。以辩博无碍之智。游戏毗卢藏海。台衡之书无不融摄。故其论著虽有征于柏庭。反复参验务不失如来说经本意(宗泐)又能裁度旨趣。约繁辞而归精当。遂使数百载疑文奥义。焕然明畅。诚可谓灵承

皇上嘉惠烝民之意。弘昭大觉立教度人之方者矣。呜呼佛之大法。惟帝王能兴之。宗师能传之。今一旦遭逢如此之盛。读是经者。小则思远恶而迁善。大则思明心而见性。庶不负

圣天子之大德哉。是年冬十二月四日。前翰林学士承旨。嘉议大夫知制诰。兼修国史兼 太子赞善大夫(臣)金华宋濂。载拜谨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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