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凡人来占,不明说心事凡求断,诸书皆以发用初传之天官为测,然七百二十课占万物万事,何由知其断主一事也?法当兼取外占,外占者,当其占问之时,以所见所闻之机参断之,确有准验。如观梅法。假如占课时见有贵人来,断他是谒贵;闻读书声,见人翻书写字,断他是上书应试;见人吉笑,断其庆贺;闻人呼唤,断其赏赐;见人坐立,断其行止;闻人愁叹哭泣,断其忧苦;闻人争斗,断其口舌是非;见人密语,断其阴私;见妇人女子,知其占阴人;见人携抱,知其占子孙胎孕。皆要随机活泼参断,其应如响,亦圆通之一法也。总以遁干为主,稍参外占为稳。
凡一人来占数事,数人共得一课,则课同、类同、旺相同、遁干同、发用同,何以知其心事?何以察其吉凶?诸书有称换将之法。阳将后三前五,阴将后五前一,其理舛错,其时隔越,其法背乱,断法往往不验,惟《中黄经》曰:“中黄五变五般推,时上传时三遁时,课中移换无差错,好把当时建一巡。”其法最妙,以遁干变换一课,可占五时,一时可占五人,总用遁干,不离正诀,而确有五变也。
假如癸丑日丙辰时丑将,五人来占,或占五事,皆以一时一课占断,而总不雷同,今癸丑日丑将加辰时上,即为第一人第一事,占用五子元遁戊癸起壬子,遁至辰时上是丙辰时,即于癸丑日上断第一人。第二人第二事即从时上丙字用丙辛从戊起,戊子旬丙有癸巳,即于癸巳上断之。第三人第三事从癸巳旬有壬辰,即以丁壬庚子居,庚子旬有癸卯,即于癸卯上断之。第四人第四事癸卯下遁甲辰,即以甲己还生甲,遁至丙上是癸酉,即以癸酉课上断之。第五人第五事癸酉下甲戌旬遁至辰上是庚辰,即以乙庚丙作初,遁至未上是癸未,即以癸未课上断之。五课皆若有第六人第六事即当换时,再演五课,则日辰上时之神将遁干俱不雷同,其生克衰旺按干皆不雷同,日上之阴神遁干年命上之遁干亦不雷同,而变换活泼,岂若时术之拘执硬局,次客次筹,称神换将,舛错隔越者可比?盖不得其传,穿凿无据,以救其说之穷,今以时上遁干变换一时五课,自然而然,无所勉强,断之无不验矣。
癸丑日丑将丙辰时。阳时用阴贵,课名斩关、不备、游子。
壬 戌 龙
己 未 常
丙 辰 后
常 龙 常 龙
己 壬 己 壬
鬼 鬼
未 戌 未 戌
戌 丑 戌 癸
甲 乙 丙 丁
蛇 贵 后 阴
寅 卯 辰 巳
占三 占二
癸朱丑 午玄戊
占一
壬六子 未常己
占五
占四
亥 戌 酉 申
勾 龙 空 虎
癸 壬 辛 庚
第五占 第四占 第三占 第二占 第一占
癸癸 癸癸 癸癸 癸癸 癸癸
入未 入酉 卯八 入巳 入丑
戌 子 午 申 辰
官 绝 刑
鬼五 禄四 财三 合二 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