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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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凡学之道(1)

——师道何日再尊严

【原文】

凡学之道,严师为难(2)。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是故君之所不臣于其臣者二③:当其为尸(4),则弗臣也;当其为师。则弗臣也。大学之礼,虽诏于天子无北面(5),所以尊师也。

【注释】

①本节选自《学记》。②严:尊敬。③不臣于其臣:不用对待臣下的礼节来对待其臣。(4)尸:祭主。⑤诏;召见。

【译文】

凡是为学之道,以尊敬教师最难做到。教师受到尊敬,然后真理才会受到尊重;真理受到尊重,然后民众才懂得敬重学业。所以国君不以对待臣下的礼节来对待下属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在祭祀中臣子担任祭主时,也不应以臣下之礼来待他;另一种是臣子当君主的老师时,也不应以臣下之礼来待他。在大学的礼仪中,作老师的人虽然接受国君的召见,也不必按臣礼面朝北,这是为了表示尊教老师。

【读解】

我们耳熟能详的“师道尊严”,大概就出自这一节的说法。使我们稍感欣慰的是,教师在古代受到尊重,竞成了一种重要的礼节,即使在国君面前,也可以不受常礼的约束而受到特殊待遇。尽管该种特别礼遇是有限的,但毕竟体现了古人对老师的重视。

在这个问题上,似乎可以用上“今不如昔”的说法。如今在好些地方,师道不仅不再尊严,并且教师的地位、待遇也远远落到了官员们、职员们、商人们、演员们等等等等的人群之后。诸多困扰着教育的问题得不到根本性的解决。这与咱们这个教育历史悠久、教育制度和思想发达的古国不太相称,也与日后的发展不大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