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陰陽應象大論篇
黃帝曰: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謂變化生成之道也。《老子》曰: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易繫辭》曰:一陰一陽之謂道。此之謂也。
萬物之綱紀,
滋生之用也。陽與之正氣以生,陰為之主持以立,故為萬物之綱紀也。《陰陽離合論》曰:陽與之正,陰為之主。則謂此也。
變化之父母,
異類之用也。何者?然鷹化為鳩,田鼠化為駕,腐草化為螢,雀入大水為蛤#1,雉入大水為蜃,如此皆異類因變化而成#2者也。
生殺之本始,
寒暑之用也。萬物假陽氣溫而生,因陰氣寒而死,故知生殺本始,是陰陽之所運為也。
神明之府也。
府,官#3府。言所峽生殺變化之多端者,何哉?以神明居其中也。下文曰: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綱紀。故《易繫辭》曰:陰陽不測之謂神。亦謂居其中也。新校正云:詳陰陽至神明之府,與《天元紀大論》同,注頗異。
治病必求於本。
陰陽與萬類生殺變化,猶然在於人身,同相參合,故治病之道,必先求之。
故積陽為天,積陰為地。
言陰陽為天地之道者何以此。
陰靜陽躁,
言應物類,運用之標格也。
陽生陰長,陽殺陰藏。
明前天地生殺之殊用也。神農曰:天以陽生陰長,地以陽殺陰藏。新校正云:詳陰長陽殺之義,或者疑之。按《周易》八卦布四方之義,則可見矣。坤者陰也,位西南隅,時在六月七月之交,萬物之所盛長也,安謂陰無長之理。乾者陽也,位戌亥之分,時在九月十月之交,萬物之所收殺也,孰謂陽無殺之理。以是明之,陰長陽殺之理可見矣。此語又見《天元紀大論》,其說自異矣。
陽化氣,陰成形。
明前萬物滋生之綱紀也。
寒極生熱,熱極生寒。
明前之大體也。
寒氣生濁,熱氣生清。
言正氣也。
清氣在下,則生飧泄;濁氣在上,則生脹。
熱氣在下,則穀不化,故飧泄。寒氣計在上,則氣不散,故鎮脹。何者?以陰靜而陽躁也。,昌真切,肉脹起也。
此陰陽反作,病之逆從也。
反,謂反覆。作,謂作務。反覆作務,則病如是。
故清陽為天,濁陰為地;地氣上為雲,天氣下為雨,雨出地氣,雲出天氣。
陰凝上結,則合以成雲,陽散下流,則注而為雨,雨從雲以施化,故言雨出地,雲憑氣以交合,故言雲出天,天地之理且然#4人身清濁亦如是也。
故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
氣本乎天者親上,氣本乎地者親下,各從其類也。上竅,謂耳目鼻口。下竅,謂前陰後陰。
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藏,
腠理,謂滲泄之門,故清陽可以散發。五藏為包藏之所,故濁陰可以走之。滲,所禁切。
清陽實四支,濁陰歸六府。
四支外動,故清陽實之。六府內化,故濁陰歸之力。
水為陰,吠為腸。
水寒而靜,故為陰。火熱而躁,故為陽。
陽為氣,陰為味。
氣惟散布,故陽為之。味日從形,故陰為之。
味歸形,形歸氣,氣歸精,精歸化。
形食味,故味歸形。氣養形,故形歸氣。精食氣,故氣#5歸精。化生精,故精歸化。故下文日:
精食氣,形食味,
氣化則精生,味和則形長,故云食之也。
化生精,氣生形。
精微之液,惟血化而成,形質之有,資氣行營立,故斯二者,各奉生乎。
味傷形,氣傷精,
過其節也。
精化為氣,氣傷於味。
精承化養,則食氣,精若化生,則不食氣。精血內結,鬱為穢腐攻胃,則五味倨然不得入也。女人重身精化,百日皆傷於味也。
陰味出下竅,陽氣出上竅。
味有質,故下流於便寫之竅。氣無形,故上出於呼吸之門。
味厚者為陰,薄為陰之陽。氣厚者為陽,薄為陽之陰。
陽為氣,氣厚者為純陽。陰為味,味厚者為純陰。故味薄者,為陰中之陽,氣薄者,為陽中之陰。
味厚則泄,薄則通。氣薄則發泄,厚則發熱。
陰氣潤下,故味厚則泄利。陽氣炎上,故氣厚則發熱。味薄為陰少,故通泄。氣薄為陽少,故汗出。發泄,謂汗出也。
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
火之壯者,壯已叉衰。火之少者,少已則壯。
壯火食氣,氣食少火;壯火散氣,少火生氣。
氣生壯火,故云壯火食氣。少火滋氣,故云氣食少火。以壯火食氣,故氣得壯火則耗散。以少火益氣,故氣得少火則生長。人之陽氣壯少亦然。
氣味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
非惟氣味分正陰陽,然辛甘酸苦之中,復有陰陽之殊氣爾。何者?辛散甘緩,故發散為陽。酸收苦泄,故涌泄為陰也。
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
勝則不病,不勝則病。
陽勝則熱,陰勝則寒。
是則太過而致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陰病則熱,陽病則寒。文異意同。
重寒則熱,重熱則寒。
物極則反,亦猶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也。
寒傷形,熱傷氣;
寒則衛氣不利,故傷形。熱則榮氣內消,故傷氣。雖陰成形,陽化氣,一過其節,則形氣破蕩#6。
氣傷痛,形傷腫。
氣傷則熱結於肉分故痛。形傷則寒薄於皮勝故腫。
故先痛而後腫者,氣傷形也;先腫而後痛者,形傷氣也。
先氣證而病形,故日氣傷形。先形證而病氣,故日形傷氣。
風勝則動,
風勝則庶物皆搖,故為動。新校正云:按《左傳》曰:風淫末疾。即此義也。
熱勝則腫,
熱勝則陽氣內鬱,故洪腫暴作,甚則榮氣逆於肉理,聚為癱膿之腫。
燥勝則乾,
燥勝則津液竭涸,故皮膚乾燥。
寒勝則浮,
寒勝則陰氣結於玄府,玄府閉密,陽氣內攻,故為浮。
濕勝則濡寫。
濕勝則內攻於脾胃,脾胃受濕,則水穀不分。水穀相和,故大腸傳道而注寫也。以濕內盛而寫,故謂之濡寫。新校正云:按《左傳》曰:雨淫腹疾。則其義也。風勝則動至此五句,與《六元正紀大論》文重,彼注頗詳。
天有四時五行,以生長#7收藏,以生寒暑燥濕風。
春生、夏長、秋收、冬藏,謂四時之生長收藏。冬水寒,夏火暑,秋金燥,春木風,長夏土濕,謂五行之寒暑濕燥風也。然四時之氣,土雖寄王,原其所主,則濕屬中央,故云五行以生寒暑燥濕風五氣也。
人有五藏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
五藏,謂肝心脾肺腎。五氣,謂喜怒悲憂恐。然是五氣,更傷五藏之和氣矣。新校正云:按《天元紀大論》悲作思。又本篇下文,肝在志為怒,心在志為喜,脾在志為思,肺在志為憂,腎在志為恐。《玉機真藏論》作悲。諸論不同。皇甫士安《甲乙經精神五藏篇》具有其說。蓋言悲者,以悲能勝怒,取五志迭相勝而為言也。舉思者,以思為脾之志也。各舉之,則義俱不足,兩見之,則互相成義也。
故喜怒傷氣,寒暑傷形;
喜怒之所生,皆生於氣,故云喜怒傷氣。寒暑之所勝,皆勝於形,故云寒暑傷形。近取諸几,則如斯矣。細而言者,則熱傷於氣,寒傷於形。
暴怒傷陰,暴喜傷陽。
怒則氣上,喜則氣下,故暴卒氣上則傷陰,暴卒氣下則傷陽。
厥氣上行,滿脈去形。
厥氣,逆也。逆氣上行,滿於經絡,則神氣浮越,去離形骸矣。
喜怒不節,寒暑過度,生乃不固。
《靈樞經》曰:智者之養生也,鈴順四時而適寒暑,和喜怒而安居處。然喜怒不常,寒暑過度,天真之氣,何可久長。
故重陰必陽,重陽必陰。
言傷寒傷暑亦如是。
故曰:冬傷於寒,春必病溫;
夫#8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以傷寒為毒者,最為殺厲之氣,中而即病,故日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 暑病。故養生者,必慎傷於邪也。
春傷於風,夏生飧泄;
風中於表,則內應於肝,肝氣乘脾,故飧泄。新校正云:按《生氣通天論》云:春傷於風,邪氣留連,乃為洞泄。
夏傷於暑,秋必疢瘧;
夏暑已甚,秋熱復收。,兩熱相攻,故為疢瘧。疢,瘦也。
秋傷於濕,冬生咳嗽。
秋濕既多,冬水復王,水濕相得,肺氣又衰,故冬寒甚則為嗽。新校正云:按《 生氣通天論》云:秋傷於濕,上逆而咳,發為痿厥。
帝曰:余聞上古聖人,論理人形,列別藏府,端絡經脈,會通六合,各從其經,氣穴所發,各有處名,谿谷屬骨,皆有所起,分部逆從,各有條理。四時陰陽,盡有經紀,外內之應,皆有表裹,其信然乎?
六合,謂十二經脈之合也。《 靈樞經》 曰:太陰陽明為一合,少陰太陽為一合,厥陰少陽為一合。手足之豚各三,則為六合也。手厥陰,則心包絡#10 豚也。《 氣穴論》 曰: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谿,肉分之問,谿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屬骨者,為骨相連屬處。表裹者,諸陽經脈皆為表,諸陰經豚皆為裹。新校正云:詳帝日至信其然乎,全元起本及《 太素》 在上古聖人之教也上。
岐伯對曰:束方生風,
陽氣上騰,散為風也。風者,天之號令,風為教始,故生自束方。
風生木,
風鼓木榮,則風生木也。
木生酸,
凡物之味酸者,皆木氣之所生也。《 尚書 洪範》 曰:曲直作酸。
酸生肝,
生,謂生長也。几味之酸者,皆先生長於肝。
肝生筋,
肝之精氣,生養筋也。
筋生心,
《 陰陽書》 曰:木生火。然肝之木氣,內養筋已,乃生心火。
肝主目。
目見日明,類齊同也。
其在天為玄,
玄,謂玄冥,言天色高遠,尚未盛明也。
在人為道,
道,謂道化,以道而化,人則歸從。在地為化。化,謂造化也。庶類時育,皆造化者也。
化生五味,
萬物生,五味具,皆變化為母,而使生成也。
道生智,
智從正化而有,故日道生智。
玄生神。
玄冥之內,神處其中,故日玄生神。
神在天為風,
飛揚鼓折#11 ,風之用也,然發而周遠,無所不通,信乎神化而能爾。
在地為木,
柔軟曲直,木之性也。新校正云:詳其在天至為木,與《天元紀大論》 同,注頗異。
在體為筋,
束絡連綴,而為力也。
在藏為肝,
其神,魂也。《道經義》曰:魂居肝,魂靜則至道不亂。
在色為蒼,
蒼,謂薄青色,象木色也。
在音為角,
角,謂木音,調而直也。《樂記》曰:角亂則憂,其民怨。
在聲為呼,
呼,謂叫呼,亦謂之嘯。
在變動為握,
握,所以牽就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握憂喊咳慄五者,改志而有名,日變動也。
在竅為目,
目,所以司見形色也。
在味為酸,
酸,可用收斂也。
在志為怒。
怒,所以禁非也。
怒傷肝,
怒傷肝者,雖志為怒,甚則.自傷。
悲勝怒;
悲勝怒者,悲則肺金并於肝木,故勝#13怒也。《宣明五藏#14氣篇》曰:精氣并於肺則悲。新校正云:詳五志云怒喜思憂恐,悲當云憂,今變憂為悲者,蓋以患憂而不解則傷意,悲哀而動中則傷魂,故不云憂也。
風傷筋,
風勝則筋絡拘急。新校正云:按《五運行大論》曰:風傷肝。
燥勝風;
燥為金氣,故勝木風。
酸傷筋,
酸傷筋者,過節也。
辛勝酸。
辛勝酸者,辛,金味,故勝木酸也。
南方生熱,
陽氣炎爍故生熱。
熱生火,
鑽燧改火,惟熱是生。
火生苦,
几#15物之味苦者,皆火氣之所生#16也。《尚書洪範》曰:炎上作苦。
苦生心,
几味之苦者,皆先生長於心。
心生血,
心之精氣,生養血也。
血生脾,
《陰陽書》曰:火生土。然心火之氣,內養血已,乃生脾土。新校正云:按《太素》血作脈。
心主舌。
心別是非,舌以言事,故主舌。
其在天為熱,
暄暑熾燠,熱之用也。
在地為火,
炎上翕絕,火之性也。赭,許極切。
在體為脈,
通行榮衛而養血也。
在藏為心,
其神神也。《道經義》曰:神處心。神守則血氣流通。
在色為赤,
象火也。
在音為徵,
徵謂火音,和而美也。《樂記》曰:徵亂則哀,其事勤。在聲為笑,笑,喜聲也。
在變動為憂,
憂可以成務。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心之憂,在心變動,肺之憂,在肺之志。是則肺主於秋,憂為正也。而心主於夏,變而生憂也。
在竅為舌,。
舌,所以司辨五味也。《金匱真言論》曰:南方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尋其為竅,則舌義便乖,以其主味,故云舌也。
在味為苦,在志為喜。
在味為苦者,苦,可用燥泄也。在志為喜者,喜,所以和樂也。
喜傷心,
雖志為喜,甚則自傷。
恐勝喜;
恐則腎水并於心火,故勝喜也。《宣明五氣篇》曰:精氣并於腎則恐。
熱傷氣,
熱勝則喘息促急
寒勝熱;
寒為水氣,故勝火熱。
苦傷氣,
以火生也。新校正云:詳此篇論所傷之旨,其例有三,束方云風傷筋,酸傷筋,中央云濕傷肉,甘傷肉,是自傷者也;南方云熱傷氣,苦傷氣,北方云寒傷血,鹹傷#17血,是傷已所勝;西方云熱傷皮毛,是被勝傷已,辛傷皮毛,是自傷者也。几此五方所傷,有此三例不同。《太素》則俱云自傷。
鹹勝苦。
鹹,水味,故勝火苦。
中央生濕,
陽氣盛薄,陰氣固升,升薄相合,故生濕也。《易義》曰:陽上薄陰,陰能固之,然後蒸而為雨。明濕生於固陰之氣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六月四陽二陰,合蒸以生濕氣也。
濕生土,
土濕則固,明濕生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四陽二陰,合而為濕,蒸腐萬物成土也。
土生甘,
凡物之味甘者,皆土氣之所生也。《尚書洪範》曰:稼穡作甘。
甘生脾,
甘生脾者,凡味之甘者,皆先生長於脾。
脾生肉,
脾生肉者,脾之精氣,生養肉也。
肉生肺,
肉生肺者,《陰陽書》曰:土生金。然脾土之氣,內養肉已,乃生肺金。
脾主口。
脾受水穀,口納五味,故主口。
其在天為濕,
霧露雲雨,濕之用也。
在地為土,
安靜稼穡,土之德也。
在體為肉,
覆裹筋骨,充其形也。
在藏為脾,
其神意也。《道經義》曰:意托脾,意寧則智無散越。
在色為黃,
象土色也。
在音為宮,
官,謂土音,大而和也。《樂記》曰:官亂則荒,其君驕。
在聲為歌,
歌,嘆聲也。
在變動為喊,
喊,謂喊噫,胃寒所生。新校正云:詳王謂喊為喊噫,噫,非喊也。按楊上善云:喊,氣溯.也。穢,乙劣切。噫,烏界切。
在竅為口,
口,所以司納水穀。
在味為甘,
甘,可用寬緩也。
在志為思。
思,所以知遠也。
思傷脾,
雖志為思,甚則自傷。
怒勝思;
怒則不思,勝可知矣。
濕傷肉,
脾主肉而惡濕,故濕勝則肉傷。
風勝濕;
風為木氣j故勝土濕。
甘傷肉,
亦過節也。新校正云:按《五運行大論》云:甘傷脾。
酸勝甘。
酸,木味,故勝土甘。
西方生燥,
天氣急切,故生燥。
燥生金,
金燥有聲,則生金也。
金生辛,
几物之味辛者,皆金氣之所生也。《尚書洪範》曰:從革作辛。
辛生肺,
几味之辛者,皆先生長於肺。
肺生皮毛,
肺之精氣,生養皮毛。
皮毛生腎,
《陰陽書》曰:金生水。然肺金之氣,養皮毛已,乃生腎水。
肺主鼻。
肺藏氣,鼻通息,故主鼻。
其在天為燥,
輕急勁強,燥之用也。
在地為金,
堅勁從革,金之性也。
在體為皮毛,
包藏膚勝,捍其邪也。
在藏為肺,
其神魄也。《道經義》曰:魄神#19肺,魄安則德修壽延。
在色為白,
白者,象金色也。
在音為商,
商謂金聲,輕而勁也。《樂記》曰:商亂則陂,其官壞。
在聲為哭,
哭,哀聲也。
在變動為咳,
咳謂咳嗽,所以利咽喉也。
在竅為鼻,
鼻,所以司嗅呼吸。
在味為辛,
辛,可用散潤也。
在志為憂。
憂,深慮也。
憂傷肺,
雖志為憂,過則損也。
喜勝憂;
喜則心火并於肺金,故勝憂也。《宣明五氣篇》曰:精氣并於心則喜。
熱傷皮毛,
熱從火生,耗津液故也。
寒勝熱;
陰制陽也。新校正云:按《太素》作燥傷皮毛,熱勝燥。又按王注《五運行大論》云火有二別,故此再舉熱傷之形證。
辛傷皮毛,
過而招損也。
苦勝辛。
苦,火味,故勝金辛也。
北方生寒,
陰氣凝冽,故生寒也。
寒生水,
寒氣盛,凝變為水也。
水生鹹,
几物之味鹹者,皆水氣之所生也。《尚書洪範》曰:潤下作鹹。
鹹生腎,
几味之鹹者,皆先生長於腎。
腎生骨髓,
腎之精氣,生養骨髓。
髓生肝,
《陰陽書》曰:水生木。然腎水之氣,養骨髓已,乃生肝木。
腎主耳。
腎屬北方,位居幽暗,聲入故主耳。
其在天為寒,
凝#20清慘冽,寒之用也。
在地為水,
清潔潤下,水之用也。
在體為骨,
端直貞幹,以立身也。
在藏為腎,
其神志也。《道經義》曰:志藏腎。志營則骨髓滿實。
在色為黑,
象水色也。
在音為羽,
羽謂水音,沉而深也。《樂記》曰:羽亂則危,其音匱。
在聲為呻,
呻,吟聲也。
在變動為慄,
慄謂戰慄,甚寒大恐,而悉有之。
在竅為耳,
耳,所以司聽五音。新校正云:按《金匱真言論》云:開竅於二陰。蓋以心寄竅於耳,故與此不同。
在味為鹹,
鹹,可用柔更也。
在志為恐。
恐,所以懼惡也。
恐傷腎,
恐而不已,則內感於腎,故傷也。《靈樞經》曰:恐懼而不解則傷精。明感腎也。
思勝恐;
思深慮遠,則見事源,故勝恐也。
寒傷血,
寒則血凝,傷可知也。新校正云:按《太素》血作骨也。
燥勝寒;
燥從熱生,故勝寒也。新校正云:按《太素》燥作濕也。
鹹傷血,
食鹹而渴,傷血可知。新校正云:按《太素》血作骨。
甘勝鹹。
甘,土味,故勝水鹹。新校正云:詳自前岐伯對日至此,與《五運行論》同,兩注頗異,當并用之。
故曰: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
觀其覆載,而萬物之上下可知矣。
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
陰主血,陽主氣,陰生女,陽生男。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
陰陽問氣,左右循環。故左右為陰陽之道路也。新校正云:詳問氣之說,具《六微旨大'論》中。楊上善云:陰氣右行,陽氣左行。謂此也。
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
觀水火之氣,則陰陽徵兆#21可明矣。
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也。
謂能為變化生成之元始。新校正云:詳天地者至萬物之能始與《天元紀大論》同,注頗異。彼無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一句,又以金木者生成之終始代陰陽者萬物之能始。
故曰:陰在內,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
陰靜,故為陽之鎮守;陽動,故為陰之役使。
帝曰:法陰陽奈何?岐伯曰:陽勝則身熱,勝理閉,喘粗為之俯仰,汗不出而熱,齒乾以煩冤,腹滿死,能冬不能夏。
陽勝故能冬,熱甚故不能夏。能,奴代切。下能夏形能并同上。
陰勝則身寒,汗出,身常清,數慄而寒,寒則厥,厥則腹滿死,
厥謂氣逆。
能夏不能冬。
陰勝故能夏,寒甚故不能冬。
此陰陽更勝之變,病之形能也。帝曰:調此二者奈何?
調謂順天癸性,而治身之血氣精氣也。
岐伯曰:能知七損八益,則二者可調,不知用此,則早衰之節也。
用,謂房色也。女子以七七為天癸擊,,才之終,丈夫以八八為天癸之極。然知八可益,知七可損,則各隨氣分,修養天真,終其天年,以度百歲。《上古天真論》曰:女子二七天癸至,月事以時下。丈夫二八天癸至;精氣溢寫。然陰七可損,則海滿而血自下;陽八宜益,交會而泄精。由此則七損八益,理可知矣。
年四十,而陰氣自半也,起居衰矣;
內耗故陰喊,中乾故氣力始衰。《靈樞經》曰:人年四十,勝理始疏,榮華稍落,髮斑白。由此之節言之,亦起居衰之次也。
年五十,體重,耳目不聰明矣;
衰之漸也。
年六十,陰痿,氣大衰,九竅不利,下虛上實,涕泣俱出矣。
衰之甚矣。
故曰:知之則強,不知則老,
知,謂知七損八益,全形保性之道也。
故同出而名異耳。
同,謂同於好欲。異,謂異其老壯之名。
智者察伺,愚者察異,
智者察同欲之問,而能性道;愚.者見形容別異,方乃效之。自性則道益有餘,放#23效則治生不足。故下文曰:放,妃兩切。
愚者不足,智者有餘,
先行故有餘,後學故不足。
有餘則耳目聰明,身體輕強,老者復壯,壯者益治。
夫保性全形,蓋由知道之所致也。故曰:道者不可斯須離,可離非道。此之謂也。
是以聖人為無為之事,樂恬澹之能,從欲快志於虛無之守,故壽命無窮,與天地終,此聖人之治#24身也。
聖人不為無益以害有益,不為害性而順性,故壽命長遠,與天地終。庚桑楚曰:聖人之於聲色滋味也,利於性則取之,害於性則損之。此全性之道也。《書》曰:不作無益害有益也。
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陰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
在上故法天。
地不滿束南,故束南方陽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強也。
在下故法地。
帝曰:何以然?岐伯曰:束方陽也,陽者其精并於上,并於上則上明而下虛。故使耳目聰明而手足不便也。西方陰也,陰者其精并於下,并於下則下盛而上虛,故其耳目不聰明而手足便也。故俱感於邪,其在上則右甚,在下則左甚,此天地陰陽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
夫陰陽之應天地,猶水之在器也,器圓則水圓,器曲則水曲,人之血氣亦如是,故隨不足則邪氣留居之。并去聲。
故天有精,地有形,天有八紀,地有五里,
陽為天,降精氣以施化,陰為地,布和氣以成形。五行為生育之井里,八風為變化之綱紀。八紀,謂八歲#25之紀。五里,謂五行化育之里。
故能為萬物之父母。
陽天化氣,陰地成形,五里運行,八風鼓折,收藏生長,無替時宜,夫如是,故能為萬物變化之父母也。
清陽上天,濁陰歸地,
所以能為萬物之父母者何?以有是之升降也。
是故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綱紀,
清陽上天,濁陰歸地。然其動靜,誰所主司?蓋由神明之綱紀爾。上文曰:神明之府。此之謂也。
故能以生長收藏,終而復始。
神明之運為,乃能如是。
惟賢人上配天以養頭,下象地以養足,中傍人事以養五藏。
頭圓,故配天。足方,故象地。人事更易,五藏遞遷,故從而養也。
天氣通於肺,
居高故也。
地氣通於啞,
次下故也。啞,伊昔切。
風氣通於肝,
風生木故也。
雷氣通於心,
雷象火之有聲故也。
谷氣通於脾,
谷空虛,脾受納故也。
雨#26氣通於腎。
腎主水故。新校正云:按《千金方》云:風氣應於肝,雷氣動於心,穀氣感於脾,雨氣#27潤於腎。
六經為川,
流注不息故。
腸胃為海,
以皆受納也。《靈樞經》曰:胃為水穀之海。
九竅為水注之氣。
清明者,象水之內明。流注者,象水之流注。
以天地為之陰陽,
以人事配象,則近指天地以為陰陽。
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
夫人汗泄於皮勝者,是陽氣之發泄爾。然其取類於天地之問,則雲騰雨降而相似也。故日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
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
陽氣散發,疾風飛揚,故以應之。舊經無名之二字,尋前類例故加之。
暴風#28象雷,
暴風鼓擊,嗚轉有聲故也。
逆氣#29象陽。
逆氣凌上,陽氣亦然。
故治不法天之紀,不用地之理,則災害至矣。
背天之紀,違地之理,則六經反作,五氣更傷,真氣既傷,則災害之至可知矣。新校正云:按上文天有八紀,地有五里,此文注中,理字當作里。
故邪風之至,疾如風雨,
至,謂至於身形。
故善治者治皮毛,
止於萌也。
其次治肌膚,
救其已生。
其次治筋脈,
攻其已病也。
其次治六府,
治其已甚也。
其次治五藏。治五藏者,半死半生也。
治其已成。神農曰:病勢已成,可得半愈。然初成者獲愈,固久者伐形,故治五藏者,半生半死也。
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藏;
四時之氣,八正之風,皆天邪也。《金匱真言論》曰:八風發邪,以為經風,觸五藏,邪氣發病。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藏。
水穀之寒熱,感則害於六府;
熱傷胃及膀胱,寒傷腸及膽氣。
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
濕氣勝#30則榮衛之氣#31不行,故感則害皮肉筋豚。
故善用針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裹,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得#32過,用之不殆。
深明#33故也。
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
別於陽者,則知病處;別於陰者,則知死生之期。
審清濁,而知部分;
義謂察色之青赤黃白黑也。部分,謂藏府之位可占候處#34。
視喘息,聽音聲,而知所苦;
謂聽聲之官商角徵羽也,視喘息,謂候呼吸之長短也。
觀權衡規矩,而知病所主;
權,謂秤#35權。衡,謂星衡。規,謂圓形。矩,謂方象。然權也者,所以察中外;衡也者,所以定高卑;規也者,所以表柔虛;矩也者,所以明強盛。《豚要精微論》曰:以春應中規,言陽氣柔軟;以夏應中矩,言陽氣盛強,以秋應中衡,言陰升陽降,氣有高下;以冬應中權,言陽氣居下也。故善診之,用鈴備見焉。所主者,謂應四時之氣所主,生病之在高下中外也。
按尺寸,觀浮沉滑澀,而知病所生以治。
浮沉滑澀,皆豚象也。浮豚者,浮於手下也;沉豚者,按之乃得也;滑豚者,往來易;澀豚者,往來難。故審尺寸,觀浮沉,而知病之所生以治之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知病所在,以治則無過。下無過二"字續此為句。澀,音色。
無過以診則不失矣。
有過無過,皆以診之,則所主治,無誤失也。
故曰: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
以輕微也。
其盛,可待衰而已。
病盛取之,毀傷真氣,故其盛者,鈴可待衰。
故因其輕而揚之,
輕者,發揚則邪去。
因其重而臧之,
重者,即喊去之。
因其衰而彰之。
因病氣衰,攻令邪去,則真氣堅固,血色彰明。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氣,謂衛氣。味,謂五藏#36之味也。《靈樞經》曰:衛氣者,所以溫分肉、而充皮膚,肥腠理而司開闔。故衛氣溫則形分足矣。《上古天真論》曰:腎者主水,受五藏六府之精而藏之,故五藏盛方能寫。由此則精不足者,補五藏之味也。
其高者,因而越之;
越,謂越揚也。
其下者,引而竭之;
引,謂泄引也。
中滿者,寫之於內;
內,謂腹內。
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
邪,謂風邪之氣。風中於表,則汗而發之。漬,疾賜切。
其在皮者,汗而發之;
在外,故汗發泄也。
其慄悍者,按而收之;
慄,疾也。悍,利也。氣侯疾利,則按之以收敵也。慄,必遙切。悍,音汗。
其實者,散而寫之。 陽實則發散,陰實則宣寫。故下文
審其陰陽,以別柔剛,
陰日柔,陽日剛。
陽病治陰,陰病治陽,
所謂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者也。
定其血氣,各守其鄉。
鄉,謂本經之氣位。
血實宜央之,
次,謂次破其血。
氣虛宜掣引之。
掣,讀為導,導引則氣行條暢。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掣作掣。
#1蛤:原作『鳩』,據顧本改。.
#2成:原作『蛤』,據顧本改。
#3官:顧本作『官』。
#4然:原作『言』,據顧本改。
#5故氣:此二字原脫,據顧本補。
#6破蕩:顧本作『被傷』。
#7生長:原作『長生』,據顧本乙正。
#8夫:原作『失』,據顧本改。
#9收:顧本作『壯』。
#10絡:原作『胳』,據文義改。
#11拆:顧本作『坼』。
#12則:原作『訓』,據顧本改。
#13勝:原作『傷』,據顧本改。
#14藏:顧本無『藏』字。
#15凡,『生』,據顧本改。
#16生:原作『心』,據顧本改。
#17傷:原作『上』,據顧本改。
#18溯:顧本作『件』。
#19神:顧本作『在』。
#20凝:原作『藏』,據顧本改。
#21兆:原脫,據顧本補。
#22至:原作『之』,據顧本改。
#23放:顧本作『仿』。
#24治:原作『始』,據顧本改。
#25歲:顧本作『節』。
#26雨:原作『谷』,據顧本改。
#27氣:原脫,據顧本補。
#28風:顧本作『氣』。下注文仿此。
#29氣:原作鬥風』,據顧本改。
#30勝:原作『騰』,據顧本改。
#31氣:原作『脈』,據顧本改。
#32得:原作『則』,據顧本改。
#33明:原作『則』,據顧本改。
#34處:原脫,據顧本補。
#35秤:原作『稱』,據顧本改。
#36藏:原作『衛』,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六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綠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