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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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骨空論篇

黃帝問曰:余聞風者百病之始也,以針治之奈何?

始,初也。

岐伯對曰:風從外入,令人振寒,汗出頭痛,身重惡寒,

風中身形,則勝理閉密,陽氣內拒,寒復外勝,勝拒相薄,榮衛失所,故如是。

治在風府,

風府,穴也。在項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宛宛中!督脈足太陽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風府注,《氣穴論》、《氣府論》中各已注,與《甲乙經》同,此注云督脈足太陽之會,可灸五壯者,’乃是風門熱府穴也。當云督脈陽維之會,留三呼,不可灸。乃是。

調其陰陽,不足則補,有餘則寫。

用針之道,鈴法天常,盛寫虛補,此其常也。

大風頸項痛,刺風府,風府在上椎。

上椎,謂大椎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

大風汗出,灸誼譆,諱譆在背下俠脊傍三寸所,厭之令病者呼諱譆,誼譆應手。

請譆,穴也。在肩膊內廉俠第六椎下兩傍,各同身寸之三寸,以手厭之,令病人呼請譆之聲,則指下動矣,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諱譆者因取為名爾。(膊,音博。)

從風僧風,刺眉頭。

謂鑽竹穴也。在眉頭陷者中脈動應手,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失枕在肩上橫骨間。

謂缺盆穴也。在肩上橫骨陷者中,手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刺入深令人逆息。新校正云:按《氣府》注作足陽明,此云手陽明,詳二經俱發於此,故王注兩言之。

折使偷臂齊肘正,灸脊中。

褕讀為搖,搖謂搖動也。然失枕非獨取肩上橫骨間,亦當正形灸脊中也。欲而驗之,則使搖動其臂,屈折其肘,自項之下,橫齊肘端,當其中問,則其處也,是日陽關,在第十六椎節下問,督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詳陽關穴,《甲乙經》無。

紗絡季脅引少腹而痛脹,刺誼譆。

炒,謂俠脊兩傍空軟處也。少腹,齊下也。

腰痛不可以轉搖,急引陰卵,刺八髏與痛上,八髏在腰屍分問。

八或謂九,驗《真骨》及《中誥孔穴經》正有八髏無九僇也。分,謂腰屍筋肉分問陷下處。

鼠瘦寒熱,還刺寒府,寒府在附膝外解營。

膝外骨問也。屈伸之處,寒氣喜中,故名寒府也。解,謂骨解。營,謂深刺而必中其營也。

取膝上外者使之拜。取足心者使之跪。

拜而取者,使膝外。空開也。跪而取之者,令足心宛宛處深定也。

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循腹裹上關元,至咽喉,上頤循面入目。

新校正云:按《難經》、《甲乙經》無上蹟循面入目六字。

衝脈者,起於氣街,并少陰之經,

新校主云:按《難經》、《甲乙經》作陽明。

俠齊上行,至胸中而散。

任脈、衝脈者,奇經也。任脈當齊中而上行,衝脈俠齊兩傍而上行。然中極者,謂齊下同身寸之四寸也。言中極之下者,言中極從少腹之內上行,而外出於毛際而上,非#2謂本起於此也。關元者,謂齊下同身寸之三寸也。氣街者,穴名也。在毛際兩傍鼠既上同身寸之一寸也。言衝脈起於氣街者,亦從少腹之內,與任脈并行,而至於是乃循腹也。何以言之?《針經》曰:衝脈者,十二經之海,與少陰之絡起於腎下,出於氣街。又曰:衝脈任脈者,皆起於胞中,上循脊裹,為經絡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各行會於咽喉,別而絡唇口。血氣盛則皮膚熱,血獨盛則滲灌皮膚,生毫毛。由此言之,則任脈乃#3從少腹之內上行,至中極之下,氣街之內,明矣。新校正云:按氣街與《氣府論》、《刺熱篇》、《水熱穴篇》、《刺禁論》等注重,文雖不同,處所無別,備注《氣府論》中。

任脈為病,男子內結七疝,女子帶下痕聚。衝脈為病,逆氣裹急。督脈為病,脊強反折。

督脈,亦奇經也。然任脈衝脈督脈者,一源而三歧也,故經或謂衝脈為督脈也。何以明之?今《甲乙》及古《經脈流注圖經》以任脈循背者,謂之督脈,自少腹直上者謂之任脈,亦謂之督脈,是則以背腹陰陽別為名目爾。以任脈自胞上過帶脈貫齊而上,故男子為病,內結七疝,女子為病,則帶下痕聚也。以衝脈俠齊而上,并少陰之經,上至胸中,故衝脈為病則逆氣裹急也。以督脈上循脊裹,故督脈為病則脊強反折也。

督脈者,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繫廷孔,

起,非初起,亦猶任脈衝脈起於胞中也,其實乃起於腎下,至於少腹則下行於腰橫骨圍之中央也。繫廷孔者,謂窈漏,近所謂前陰穴也。以其陰廷繫屬於中,故名之。

其孔,溺孔之端也,

孔,則窈漏也。窈漏之中,其上有溺孔焉。端,謂陰廷在此溺孔之上端也,而督脈自骨圍中央則至於是。

其絡循陰器合篡間,繞篡後,

督脈別絡,自溺孔之端,分而各行,下循陰器,乃合篡問也。所謂問者,謂前陰後陰之兩問也。自兩問之後,已復分而行,繞篡之後。

別繞臀,至少陰與巨陽中絡者,合少陰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

別,謂別絡分而各行之於焦也。足少陰之絡者,自股內後廉貫脊屬腎,足太陽絡之外行者,循脾樞絡股陽而下;其中行者,下貫臀,至胭中與外行絡合。故言至少陰與巨陽中絡合,少陰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也。新校正云:詳各行於焦,疑焦字誤。

與太陽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

接繞臀而上行也。

其男子循莖下至篡,與女子等;其少腹直上者,貫齊中央,上貫心入喉,上頤環唇,上擊兩目之下中央。

自與太陽起於目內毗下至女子等,并督脈之別絡也。其直行者,自屍上循脊裹而至於鼻人也。自其少腹直上,至兩目之下中央。并任脈之行,而云是督脈所繫。由此言之,則任脈衝脈督脈,名異而同一體也。

此生病,從少腹上衝心而痛,不得前後,為衝疝。

尋此生病正是任脈,經云為衝疝者,正明督脈以別主而異目也。何者?若一脈一氣而無陰陽之異主,則此生病者當心背俱痛,豈獨衝心而為疝乎。

其女子不孕,癮痔遺溺啞乾。

亦以衝詠任脈并自少腹上至於咽喉,又以督脈循陰器合篡問繞篡後別繞臀,故不孕瘡痔遺溺啞乾也。所以謂之任脈者,女子得之以任養也,故經云此病其女子不孕也。所以謂之衝脈者,以其氣上衝也,故經云此生病從少腹上衝心而痛也。所以謂之督脈者,以其督領經脈之海#4也。由此三用,故一源三歧,經或通呼,似相謬引,故下文曰:

督脈生丙治督脈,治在骨上,甚者在齊下營。

此亦正任脈之分也,衝任督三脈異名同;體亦明矣。骨上,謂腰橫骨上髦際中曲骨穴也,任脈足厥陰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半,若灸者可灸三壯。齊下,謂齊直下同身寸之一寸陰交穴,任脈陰衝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壯。

其上氣有音者,治其喉中央,在缺盆中者。

中,謂缺盆兩問之中天突穴,在頸結喉下同身寸之四寸中央宛宛中,陰維任脈之會,低針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其病上衝喉者,治其漸,漸者上俠頤也。

陽明之脈,漸上頤而環唇,故以俠頤名為漸也,是為大迎。大迎在曲頜前骨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陷中動脈,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賽膝伸不屈,治其楗。

賽膝,謂膝痛屈伸奏難也。楗,謂髒輔骨上,橫骨下,股外之中,側立搖動取之,筋動應手。撻,音健。

坐而膝痛,治其機。

髖骨兩傍相接處。

立而暑解,治其骸關。

暑,熱也。若膝痛,立而膝骨解中熱者,治其骸關。骸關,謂膝解也。一經云起而引解,言膝痛起立,痛引膝骨解之中也。暑、引二字其義則異,起、立二字其意頗同。

膝痛,痛及拇指,治其膕。

膕,謂膝解之後、曲腳之中委中穴,背面取之,脈動應手,足太陽脈之所入,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坐而膝痛如物隱者,治其關。

關在胭上,當撻之後,背立按之,以動搖筋應手。

膝痛不可屈伸,治其背內。

謂大杼穴也。所在灸刺分壯,與《氣穴》同法。

連腑若折,治陽明中俞膠。

若膝痛不可屈伸,連腑痛如折者,則針陽明脈中俞膠也,是則正取三里穴也。

若別,治巨陽、少陰榮。

若痛而膝如別離者,則治足太陽少陰之榮也。足太陽榮,通谷也,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前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足少陰榮,然谷也,在足內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淫灤經痠,不能久立,治少陽之維,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外踝上五寸,乃足少陽之絡,此云維者,字之誤也。

在外踝#5上五寸。

淫灤,謂似酸痛而無力也。五寸一云四寸。《中語圖經》外踝上四寸無穴,五寸是光明穴也。足少陽之絡,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入六分,留七呼。

輔骨上橫骨下為撻,俠髖為機,膝解為骸關,俠膝之骨為連骸,骸下為輔,輔上為胭,胭上為關,頭橫骨為枕。

由是則謂膝輔骨上、腰髖骨下為撻。撻上為機,膝外為骸關,撻後為關,關下為蟈,胭下為輔骨,輔骨上為連骸。連骸者,是骸骨相連接處也。頭上之橫骨,為枕骨。

水俞五十七穴者,屍上五行,行五,伏菟上兩行,行五,左右各一行,行五,踝上各一行,行六穴。

所在刺灸分壯,具《水熱穴論》中,此皆是骨空,故《氣穴篇》內與此重言爾。

髓空在腦後五#6分,在顫際銳骨之下,

是謂風府,通腦中也。

一在齦基下,

當頤下骨陷中有穴容豆,《中語圖經》名下績。(齦,音銀。)

一在項後中復骨下,

謂瘠門穴也。在項髮際宛宛中,入系舌本,督脈陽維之會,仰頭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禁不可灸。

一在脊骨上空,在風府上。

上#7謂腦戶穴也。在枕骨上,大羽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宛宛中,督脈足太陽之會,此別腦之戶,不可妄灸,灸之不幸令人瘠,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大羽者,強一問之別名。《氣府》注云:若灸者,可灸五壯。

脊骨下空,在屍骨下空。

不應主療,經闕其名。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長強在脊骯端,正在屍骨下。王氏云:不應主療,經闕其名。得非誤乎?

數髓空在面俠鼻,

謂顱髏等穴,經不二指陳其處,小小者爾。

或骨空在口下當兩肩。

謂大迎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前俠頤同法。

兩膊骨空,在膊中之陽。

近肩髑穴,經無名。

臂骨空在臂陽,去踝四寸兩骨空之問。

在支溝上同身寸之一寸,是謂通問。0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去溝上一寸名三陽絡,通問豈其別名歟!

股骨上空在股陽,出上膝四寸。

在陰市上伏菟穴,下在承撻也。

腑骨空在輔骨之上端。

謂犢鼻穴也。在膝髖下腑骨上俠解大筋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灸者可灸三壯。

股際骨空在毛中動下。

經闕其名。

屍骨空在解骨之後,相去四寸。

是謂屍骨上八僇穴也。

扁骨有滲理賡,無髓孔,易髓無空。

肩骨,謂屍問扁戾骨也。其骨上有滲灌文理歸奏之,無別髓孔也。易,亦也。骨有空則髓有孔,骨若無孔髓亦無孔也。

灸寒熱之法,先灸項大椎,以年為壯數,

如息人之年數。

次灸根骨,以年為壯數,

尾窮謂之根骨。

視背俞陷者灸之,

背胛#8骨際有陷處也。

舉臂肩上陷者灸之,

肩偶穴也。在肩端兩骨問,手陽明踏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也。

兩季脅之問灸之,

京門穴,腎募也。在骼骨與腰中季脅本俠脊,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外踝上絕骨之端灸之,

陽輔穴也。在足外踝上輔骨前絕骨之端,如前同身寸之三分所,去丘虛七寸,足少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在外踝上四寸。

足小指次指問灸之,

俠谿穴也。在足小指次指歧骨問本節前陷者中,足少陽脈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流當作留字。

踹下陷脈灸之,

承筋穴也。在瑞中央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也,禁不可刺,可#9灸三壯。新校正云:按《刺腰痛篇》注云:踹中央如外陷者中。

外踝後灸之,

崑崙穴也。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者中,細脈動應手,足太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缺盆骨上切之堅動#10如筋者灸之,

經闕其名,當隨其所有而灸之。

膺中陷骨問灸之,

天突穴也。所在灸刺分壯,與前缺盆中者同法。

掌束骨下灸之,

陽池穴也。在手表腕上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臍下關元三寸灸之,

正在臍下同身寸之三寸,足三陰任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七壯。新校正云:按《氣府》注云刺可入一寸二分者非。

毛際動脈灸之,

以脈動應手為處,即氣街穴也。

膝下三寸分問灸之,

三里穴也。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骨外康兩筋肉分問,足陽明脈之所入也,刺可入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足陽明駙上動脈灸之,

衝陽穴也。在足咐上同身寸之五寸骨問動脈,足陽明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全元起本足陽明下有灸之二字,并附上動脈是二穴,今王氏去灸之二字,則見#11二穴,今於注中卻存灸之二字,以闕疑耳。

巔上一灸之,

百會穴也。在頂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脈足太陽脈之交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

犬所噙之處灸之三壯,即以犬傷病法灸之,

犬傷而發寒熱者,即以犬傷法三壯灸之。(噙,古結切。)

凡當灸二十九處,傷食灸之。

傷食為病,亦發寒熱,故灸。新校正云:詳足陽明不別灸,則有二十八處,疑王氏去上文灸之二字者非。

不已者,必視其經之過於陽者,數刺其俞而藥之。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四竟

#1外:顧本作『穴』。.非:原作『熱』,據頗本改。

#2乃:顧本作『衝脈』。

#3海:原作『每』,據顧本改。

#4踝:原脫,據文義補。

#5五:顧本作『三』

#6上:顧本作『此』。

#7胛:原作『脾』,據顧本改。

#8可:顧本『可』上有『若灸者』三字。

#9動:顧本作『痛』。

#10見:顧本作『是』。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