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長刺節論篇
刺家不診,聽病者言。在頭頭疾痛,為藏針之,
藏,猶深也,言深刺之。故下文 曰: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為針之,無藏字。
刺至骨病已,上無傷骨肉及皮,皮者道也。
皮者針之道,故刺骨無傷骨肉及皮也。
陰刺,入一傍四處,治寒熱。
頭有寒熱,則用陰刺法治之。陰刺,謂卒刺之如此數也。新校正云:按別本卒刺一作平刺。按《甲乙經》:陽刺者,正內一傍內四。陰刺者,左右卒刺之。此陰刺疑是陽刺。
深專者,刺大藏,
寒熱病氣深專攻中者,當刺五藏以拒之。
迫藏刺背,背俞也,
迫,近也。漸近於藏,則刺背五藏之俞也。
刺之迫藏,藏會,
言刺近於藏者何也?以是藏氣之會發也。
腹中寒熱去而止,
言刺背俞者,無問其數,要以寒熱去乃止針。
與刺之要,發針而淺出血。
若與諸俞刺之,則如此。
治腐腫者刺腐上,視癰小大深淺刺,
腐腫,謂腫中肉腐敗為膿血者,癰小者淺刺之,癰大者深刺之。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腐作癰。
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內針為故正。
癰之大者,多出血,癰之小者,但直針之而已。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大者多而深之,鈴端內針為故正也。此文云小者深之,疑此誤。
病在少腹有積,刺皮髓以下,至少腹而止,刺俠脊兩傍四椎問,刺兩骼膠季脅肋問,導腹中氣熱下已。
少腹積,謂寒熱之氣結積也。皮佈,謂齊下同身寸之五寸橫約文。審刺而勿過深之。《刺禁論》 曰: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滿。由此故不可深之矣。俠脊四椎之問,據經無俞,恐當云五椎問,五椎之下,兩傍正心之俞,心應少腹,故當言之問也。骼謂腰骨,膠一為髁字,形相近之誤也。僇謂居膠,腰側穴也。季脅肋問,當是刺季肋之問京門穴也。新校正云:按《釋音》皮骼作皮骷,是骷誤作懺也。及遍尋《篇》《劫》中無儲字,只有骷,骨端也。皮骷者,蓋謂齊下橫骨之端也。全元起本作皮髓,元起注云:齊傍綞起也。亦未為得。骼,口亞切。骷,光抹切。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日疝,得之寒,刺少腹兩股問,刺腰髁骨間,刺而多之,盡艮病已。
厥陰之脈,環陰器,抵少腹。衝脈與少陰之絡,皆起於腎下,出於氣街,循陰股;其後行者,自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繫廷孔,其絡循陰器合篡問,繞篡後,別繞臀至少陰,與巨陽中絡者,合少陰上股內後康,貫脊屬腎,其男子循莖下至篡,與女子等。故刺少腹及兩股問,又刺腰髁骨問也。腰髁骨者,腰房俠脊平立陷者中,按之有骨處也。疝為寒生,故多刺之,少腹盡熱乃止針。昊,熱也。新校正云:按別本篡一作基,又初患反。
病在筋,筋攣節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痺,刺筋上為故,刺分肉問,不可中骨也,
分,謂肉分問有筋維絡處也。刺筋無傷骨,故不可中骨也。
病起筋,艮病已止。
筋雍痺生,故得筋熱病已乃止。
病在肌膚,肌膚盡痛,名曰肌痺,傷於寒濕,刺大分小分,多發針而深之,以熱為故,
大分,謂大肉之分。小分,謂小肉之分。
無傷筋骨,傷筋骨,癱發若變,
《針經》曰:病淺針深,內傷良肉,皮膚為癱。又 曰:針太深則邪氣反沉,病益甚。傷筋骨則針太深,故癱發若變也。
諸分盡熱病已止。
熱可消寒,故病已則止。
病在骨,骨重不可舉,骨髓酸痛,寒氣至,名曰骨痺,深者刺,無傷脈肉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熱病已止。
骨痺刺無傷脈肉者何?自刺其氣,通肉之大小分中也。
病在諸陽脈,且寒且熱,諸分且寒且熱,日狂。
氣狂亂也。
刺之虛脈,視分盡熱病已止。病初發,歲一發,不治月一發,不治月四五發,名曰癲病。刺諸分諸脈,其無寒者以針調之,病已止。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諸分,其脈尤寒,以針補之。
病風且寒且熱,艮汗出,一日數過,先刺諸分理絡脈;汗出且寒且熱,三日一刺,百日而已。病大風,骨節重,鬚眉墮,名曰大風,刺肌肉為故,汗出百日,
泄衛氣之拂#5熱。
刺骨髓,汗出百日,
泄榮氣之拂熱。
凡二百日,鬚眉生而止針。
拂熱屏退,陰氣內復,故多汗出,鬚眉生也。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一竟
#1固:原作『問』,據顧本改。
#2膝:原作『脈』,據顧本改。
#3貞:顧本作『真』。
#4殘:原作『淺』,據顧本改。
#5拂:顧本作『佛』。下二『拂』字仿此。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