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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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痿論篇

黃帝問曰:五藏使人痿何也?

痿,謂痿弱無力以運動。

岐伯對曰:肺主身之皮毛,心主身之血脈,肝主身之筋膜,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膜者,人皮下肉上筋膜也。

脾主身之肌肉,腎主身之骨髓。

所主不同,痿生亦各歸其所主。

故肺熱葉焦,則皮毛虛弱急薄,著則生痿璧也。

璧,謂攣蹙,足不得伸以行也。肺熱則腎受熱氣故爾。壁,必亦切。

心氣熱,則下脈厥而上,上則下脈虛,虛則生脈痿,樞折挈,經縱而不任地也。

心熱盛則火獨光,火獨光則內炎上,腎之脈常下行,今火盛而上炎用事,故腎脈亦隨火炎爍而逆上行也。陰氣厥逆,火復內墦,陰上隔陽,下不守位,心氣通脈,故生脈痿。腎氣主足,故膝腕樞紐如折去而不相提挈,經筋縱緩而不能任用於地也。

肝氣熱,則膽泄口苦筋膜乾,筋膜乾則筋急而攣,發為筋痿。

膽約肝葉而汁味至苦,故肝熱則膽液滲泄,膽病則口苦,今膽液滲泄,故口苦也。肝主筋膜,故熱則筋,膜乾而攣急,發為筋痿也。《八十一難經》曰:膽在肝短葉問下。

脾氣熱,則胃乾而渴,肌肉不仁,發為肉痿。

脾與胃以膜相連,脾氣熱則胃液滲泄,故乾而渴也。脾主肌肉,今熱薄於內,故肌肉不仁,而發為肉痿。

腎氣熱,則腰脊不舉,骨枯而髓臧,發為骨痿。

腰為腎府,又腎脈上股內貫脊屬腎,故腎氣熱則腰脊不舉也。腎主骨髓,故熱,熱則骨枯而髓喊,發則為骨痿也。

帝曰:何以得之?岐伯曰:肺者,藏之長也,為心之蓋也,

位高而布葉於胸中,是故為藏之長,心之蓋。

有所失亡,所求不得,則發肺嗚,嗚則肺熱葉焦。

志若#12不暢,氣鬱故也,肺藏氣,氣鬱不利,故喘息有聲而肺熱葉焦也。

故曰:五藏因肺熱葉焦,發為痿璧。此之謂也。

肺者所以行榮衛治陰陽,故引日五藏因肺熱而發為痿蹙也。

悲哀太甚,則胞絡絕,胞絡絕則陽氣內動,發則心下崩數沒血也。

悲則心系急,肺布葉舉,而上焦不通,榮衛不散,熱氣在中,故胞絡絕而陽氣內鼓動,發則心下崩數波血也。心下崩,謂心包內崩而下血也。沒,謂溺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胞絡者,心上胞絡之脈也。詳經注中胞字,俱當作胞#13。全本胞又作肌也。

故《本病》曰:大經空虛,發為肌痹,傳為脈痿,

《本病》,古經論篇名也。大經,謂大經脈也。以心崩波血,故大經空虛,脈空則熱內薄,衛氣盛,榮氣微,故發為肌痹也。先見肌痹,後漸脈痿,故日傳#14為脈痿也。

思想無窮,所願不得,意淫於外,入房太甚,宗筋弛縱,發為筋痿,及為白淫。

思想所願,為析欲也,施寫勞損,故為筋痿及白淫也。白淫,謂白物淫衍,如精之狀,男子溺便而下,女子陰器中綿綿而下也。

故《下經》曰:筋痿者,生於肝,使內也。

《下經》,上古之經名也。使內,謂勞役陰力,費竭精氣也。

有漸於濕,以水為事,若有所留,居處相濕,肌肉濡漬,痹而不仁,發為肉痿。

業惟近濕,居處澤下,皆水為事也。平者久而猶貽感之者尤甚矣。肉屬於脾,脾氣惡濕,濕著肌肉則衛氣不榮,故為肉痿也。

故《下經》曰:肉痿者,得之濕地也。

《陰陽應象大論》曰: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此之謂害肉也。

有所遠行勞倦,逢大熱而渴,渴則陽氣內伐,內伐則熱舍於腎,腎者水藏也,今水不勝火,則骨枯而髓虛,故足不任身,發為骨痿。

陽氣內伐,謂伐腹中之陰氣也。水不勝火,以熱合於腎中也。

故《下經》曰:骨痿者,生於大熱也。

腎性惡燥,熱反居中,熱薄骨乾,故骨痿無力也。

帝曰:何以別之?岐伯曰:肺熱者色白而毛敗,心熱者色赤而絡脈溢,肝熱者色蒼而爪枯,脾熱者色黃而肉蠕動,腎熱者色黑而齒槁。

各求藏色及所主養而命之,則其應也。

帝曰:如夫子言可矣,論言治痿者獨取陽明何也?岐伯曰:陽明者,五藏六府之海,

陽明,胃脈也。胃為水穀之海。

主潤宗筋,宗筋主束骨而利機關也。

宗前,謂陰髦中橫骨上下之豎筋也。上絡胸腹,下貫髖屍,又經於背腹上頭項,故云宗筋主束骨而利機關也。然腰者,身之大關節#15,所以司屆伸,故日機關。髖,音寬。屍,枯熬切。

衝脈者,經脈之海也,

《靈樞經》曰:衝脈者,十二經之海。

主滲灌谿谷,與陽明合於宗筋,

尋此則橫骨上下齊兩傍豎筋,正宗筋也。衝脈循腹俠齊傍各同身寸之五分而上,陽明脈亦俠齊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而上,宗筋脈於中,故云與陽明合於宗筋也。以為十二經海,故主滲灌谿谷也。肉之大會為谷,小會為谿。新校正云:詳宗筋脈於中,一作宗筋總#16於中。

陰陽總宗筋之會,會於氣街,而陽明為之長,皆屬於帶脈,而絡於督脈。

宗筋聚會,會於橫骨之中,從上而下,故云陰陽總宗筋之會。總宗筋俠齊下合於橫骨,陽明輔其外,衝脈居其中,故云會於氣街而陽明為之長也。氣街,則陰髦兩傍脈動處也。帶脈者,起於季脅,回身一周,而絡於督脈也。督脈者,起於關元,上下循腹。故云皆屬於帶脈而絡於督脈也。督脈、任脈、衝脈三脈者,同起而異行,故經文或參差而引之。

故陽明虛則宗筋縱,帶脈不引,故足痿不用也。

陽明之脈,從缺盆下乳內康,下俠齊至氣街中;其支別者,起胃下。循腹裹下至氣街中而合,以下脾,抵伏菟,下入膝體中,下循腑外廉,下足附,入中指內問;其支別者,下膝三寸而別,以下入中指外問。故陽明虛則宗筋縱緩,帶脈不引,而足痿弱不可用也。引,謂牽引。髖,音牝。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各補其榮而通其俞,調其虛實,和其逆順,筋脈骨肉,各以其時受月,則病已矣。帝曰:善。

時受月,謂受氣時月也。如肝王甲乙,心王丙丁,脾王戊己,肺王庚辛,腎王壬癸,皆王氣法也。時受月則正謂五常受氣月也。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六竟

#1三:顧本作『王』。

#2如:原作『痛』,據顧本改。

#3孿:原作『戀』,據顧本改。

#4餐:顧本作『飧』。下注仿此。

#5時:原作『肘』,據顧本改。下一時』字仿此。

#6還:原脫,據顧本補。

#7已:原作『也』,據顧本改。

#8脈:原作『肝』,據顧本改。

#9於:原作『肝』,據顧本改。

#10載:顧本作『再』。

#11在:顧本『在』下有『於』字。

#12若:顧本作『苦』。

#13胞:顧本作『包』。

#14傳:原作『薄』,據顧本改。

#15節:原作『即』,據顧本改。

#16總:顧本作『縱』。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七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