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宣明五氣篇
五味所入:酸入肝,
肝合木而味酸也。
辛入肺,
肺合金而味辛也。
苦入心,
心合火而味苦也。
鹹入腎,
腎合水而味鹹也。
甘入脾,
脾合土而味甘也。新校正云:按《太素》又云:淡入胃。
是謂五入。
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論》云:夫五味入胃,各歸所喜,故#1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鹹先入腎。
五氣所病:心為噫,
象火炎上,姻隨焰出,心不受穢,故噫出之。
肺為咳,
象金堅勁,扣之有聲,邪擊於肺,故為咳也。咳,苦蓋切。
肝為語,
象木枝條,而形支別,語宜委曲,故出於肝。
脾為吞,
象土包容,物歸於內,翕如皆受,故為吞也。翕,音吸。
腎為欠為嚏,
象水下流,上生雲霧,氣鬱於胃,故欠生焉。太陽之氣和利而滿於心,出於鼻則生嚏。嚏,音帝。
胃為氣逆為噦為恐,
以為水穀之海,腎與為關,關閉不利,則氣逆而上行也。以包容水穀,性喜受寒,寒穀相薄,故為噦也。寒盛則噦起,熱盛則恐生,何者?胃熱則腎氣微弱,故為恐也。下文曰:精氣并於腎則恐也。噦,呼會切,鳥聲也。
大腸小腸為泄,下焦溢為水,
大腸為傳道之府,小腸為受盛之府,受盛之氣既虛,傳道之司不禁,故為泄利也。下焦為分注之所,氣窒不寫,則溢而為水。窒,陂栗切。
膀胱不利為?,不約為遺溺,
膀胱為津液之府,水注由之。然足三焦脈實,約下焦而不通,則不得小便;足三焦脈虛,不約下焦,則遺溺也。《靈樞經》曰:足三焦者,太陽之別也。并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實則閉?,虛則遺溺。
膽為怒,
中正次斷,無私無偏,其性剛次,故為怒也。《六節藏象論》曰:几十一藏取央於膽也。
是謂五病。五精所并:精氣并於心則喜,
精氣,謂火之精氣也。肺虛而心精并之,則為喜。《靈樞經》曰:喜樂無極則傷魄。魄為肺神,明心火并於肺金也。
并於肺則悲,
肝虛而肺氣并之,則為悲。《靈樞經》曰:悲哀動中則傷魂。魂為肝神,明肺金并於肝木也。
并於肝則憂,
脾虛而肝氣并之,則為憂。《靈樞經》曰:愁憂不解則傷意。意為脾神,明肝木并於脾土也。
并於脾則畏,
本經云饑也。腎虛而脾氣并之,則為畏。畏,為畏懼也。《靈樞經》曰:恐懼而不解則傷精。精為腎神,明脾土并於腎水也。
并於腎則恐,
心虛而腎氣并之,則為恐。《靈樞經》曰:休惕思慮則傷神。神為心主,明腎水并於心火也。休惕驚懼也。此皆正氣不足,而勝氣并之,乃為是矣。故下文曰:
是謂五并,虛而相并者也。五藏所惡:心惡熱,
熱則脈漬濁。
肺惡寒,肝惡風,
肺惡寒者,寒則氣留滯。肝惡風者,風則筋燥急也。
脾惡濕,
濕則肉痿腫。
腎惡燥,
燥則精竭涸。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若今則云肺惡燥,今此肺惡寒,腎惡燥者,燥在於秋寒之始也,寒在於冬燥之終也。肺在於秋,以肺惡寒之甚,故言其終,腎在於冬,腎惡不甚,故言其始也。
是謂五惡。五藏化液;心為汗,
泄於皮 也。
肺為涕,肝為,
肺為涕者,潤於鼻竅也。肝為者,注於眼目也。
脾為涎,腎為唾,
脾為涎者,溢於唇口也。腎為唾者,生於牙齒也。
是謂五液。五味所禁: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
病,謂力少不自勝也。
鹹走血,血病無多食鹹;苦走骨,骨病無多食苦;
新校正云:按皇甫士安云:鹹先走腎。此云走血者,腎合三焦,血脈雖屬肝心,而為中焦之道,故鹹入而走血也。苦走心,此云走骨者,水火相濟,骨氣通於心也。
甘走肉,肉病無多食甘;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
是皆為行其氣速,故不欲多食。多食則病甚,故病者無多食也。
是謂五禁,無令多食。
新校正云:按《太素》五禁云:肝病禁辛,心病禁鹹,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腎病禁甘,名此為五裁。楊上善云:口嗜而飲食之不可多也,爻自裁之,命日五裁。
五病所發:陰病發於骨,陽病發於血,陰病發於肉,
骨肉陰靜,故陽氣從之。血豚陽動,故陰氣乘之。
陽病發於冬,陰病發於夏,
夏陽氣盛,故陰病發於夏。冬陰氣盛,故陽病發於冬。各隨其少也。
是謂五發。五邪所亂:邪入於陽則狂勺邪入於陰則痹,
邪居於陽豚之中,則四支熱盛,故為狂。邪入於陰豚之內,則六經凝泣而不通,故為痹。泣,音澀。
搏陽則為巔疾,
邪內搏於陽,則脈流薄疾,故為上巔之疾。
搏陰則為?,
邪內搏於陰,則脈不流,故令瘠不能言。新校正云:按《難經》云:重陽者狂,重陰者癲。巢元方云:邪入於陰則為癲。《脈經》云:陰附陽則狂,陽附陰則癲。孫思邈云:邪入於陽則為狂,邪入於陰則為血痹,邪入於陽傳則為癲痙,邪入於陰傳則為痛瘠。全元起云:邪已入陰,復傳於陽,邪氣盛,府藏受邪,使其氣不飢,榮氣不復周身,邪與正氣相擊,發動為癲疾。邪已入陽,陽今復傳於陰,藏府受邪,故不能言,是勝正也。諸家之論不同,今具載之。
陽入之陰則靜,陰出之陽則怒,
隨所之而為疾也。之,往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陽入陰則為靜,出則為恐。《千金方》云:陽入於陰病靜,陰出於陽病怒。
是謂五亂。五邪所見:春得秋脈,夏得冬脈,長夏得春脈,秋得夏脈,冬得長夏脈,名曰陰出之陽,病善怒不治,是謂五邪,皆同命,死不治。
新校正云:按陰出之陽病善怒,已見前條,此再言之,文義不倫,必古文錯簡也。
五藏所藏:心藏神,
精氣之化成也。《靈樞經》曰:兩精相薄謂之神。
肺藏魄,
精氣之匡佐也。《靈樞經》曰:并精而出入者謂之魄。
肝藏魂,
神氣之輔弼也。《靈樞經》曰:隨神而往來者謂之魂。
脾藏意,
記而不忘者也。《靈樞經》曰:心有所憶謂之意。
腎藏志,
專意而不移者也。《靈樞經》曰:意之所存謂之志。腎受五藏六府之精,元氣之本,生成之根,為胃之關,是以志能則命通。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腎有二枚,左為腎,藏志;右為命門,藏精也。
是謂五藏所藏。五藏所主:心主脈,
壅遏榮氣,應息而動也。
肺主皮,
包裹前肉,閉拒諸邪也。
肝主筋,
東絡機關,隨神而運也。
脾主肉,腎主骨,
脾主肉,覆藏筋骨,通行衛氣也。腎主骨,張筋化髓,幹以立身也。
是謂五主。五勞所傷:久視傷血,
勞於心也。
久外傷氣,
勞於肺也。
久坐傷肉,久立傷骨,久行傷筋,
久坐傷肉者,勞於脾也。久立傷骨者,勞於腎也。久行傷筋者,勞於肝也。
是謂五勞所傷。五脈應象:肝脈弦,
奧虛而滑,端直以長也。
心脈鉤,
如鈞之偃,來盛去衰也。
脾脈代,肺脈毛,腎脈石,
脾豚代者,奧而弱也。肺豚毛者,輕浮而虛,如毛羽也。腎豚石者,況堅而搏,如石之投也。
是謂五藏之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