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移精變氣論篇
黃帝問曰:余聞古之治病,惟其移精變氣,可祝由而已。今世治病,毒藥治其內,針石治其外,或愈或不愈,何也?
移,謂移易。變,謂變改。皆使邪不傷正,精神復強而內守也。《生氣通天論》曰:聖人傳精神,服天氣。《上古天真論》曰:精神內守,病安從來。
岐伯對曰:往古人居禽獸之問,動作以避寒,陰居以避暑,內無眷慕之累,外無伸宦之形,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伸作臾。
此恬檐之世,邪不能深入也。故毒藥不能治其內,針石不能治其外,故可移精祝由而已。
古者巢居穴處,夕隱朝游,禽獸之間,斷可知矣。然動躁陽盛,故身熱足以禦寒;凍氣生寒,故陰居可以避暑矣。夫志捐思想,則內無春慕之累,心亡願欲,故外無伸宦之形,靜保天真,自無邪勝,是以移精變氣,無假毒藥,祝說病由,不勞針石而已。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祝由南方神。
當#2今之世不然,
情慕云為,遠於道也。
憂患綠其內,苦形傷其外,又失四時之從,逆寒暑之宜,賊風數至,虛邪朝夕,內至五藏骨髓,外傷空竅肌膚,所以小病必甚,大病必死,故祝由不能已也。帝曰:善。余欲臨病人,觀死生,決嫌疑,欲知其要,如日月光,可得聞乎?岐伯曰:色脈者上帝之所貴也,先師之所傳也。
上帝,謂上古之帝。先師,謂岐伯祖世之師儀貸季也。
上古使儀貸季,理色脈而通神明,合之金木水火土四時八風六合,不離其常,
先師以色白脈毛而合金應秋,以色青脈弦而合木應春,以色黑脈石而合水應冬,以色赤脈洪而合火應夏,以色黃脈代而合土應長夏及四季,然以是色脈下合五行之體#3王,上副四時之往來,故六合之問,八風鼓拆#4不離常候,盡可與期。何者?以見其變化而知之也。故下文曰:
變化相移,以觀其妙,以知其要,欲知其要,則色脈是矣。
言所以知四時五行之氣變化相移之要妙者何?以色脈故也
色以應日,脈以應月,常求其要,則其要也。
言脈應月色應日者,占侯之期準也。常求色脈之差武,是則平人之診要也。
夫色之變化,以應四時之脈,此上帝之所貴,以合於神明也,所以遠死#5近生。
觀色脈之藏否,曉死生之徵兆,故能常遠於死而近於生也。
生道以長,命曰聖王。
上帝聞道,勤而行之,生道以長,惟聖王乃爾而常用也。
中古之治病,至而治之,湯液十日,以去八風五痺之病,
八風,謂八方之風。五痺,謂皮肉筋骨脈之痺也。《靈樞經》曰:風從束方來,名日嬰兄風,其傷人也,外在於筋紐,內舍於肝。風從束南來,名日弱風,其傷人也,外在於肌,內舍於胃。風從南方來,名日大弱風,其傷人也,外在於脈,內舍於心。風從西南來,名日謀風,其傷人也,外在於肉,內舍於脾。風從西方來,名日剛風,其傷人也,外在於皮,內舍於肺。風從西北來,名日折風,其傷人也,外在於手太陽之脈,內舍於小腸。風從北方來,名日大剛風,其傷人也,外在於骨,內合於腎。風從東北來,名日凶風,其傷人也,外在於掖脅,內舍於大腸。又《痺論》曰:以春甲乙傷於風者為筋痺,以夏丙丁傷於.風者為詠痺,以秋庚辛傷於風者為皮痺,以冬壬癸傷於邪者為骨痺,以至陰遇此者為肉痺,是所謂八風五蹺之病也。新校正云:按此注引《痺論》,今經中《痺論》不如此,當云《風論》曰:以春甲乙傷於風者為奸風,以夏丙丁傷於風者為心風,季夏戊己傷於邪者為脾#6風,以秋庚辛中於邪者為肺風,以冬壬癸中於邪者為腎風。《痺論》曰:風寒濕三氣雜至合而為痺,以冬遇此者為骨痺,以春遇此者為筋痺,以夏遇此者為脈痺,以至陰遇此者為肌痺,以秋遇此者為皮痺。
十日不已,治以草蘇草爹之枝,本末為助,標本已得,邪氣乃服。
草蘇,謂藥煎也。草黃,謂草根也。技,謂莖也。言以諸藥根苗,合成其煎,俾相佐助,而以服之。凡藥有用根者,有用莖者,有用枝者,有用華實者,有用根莖枝華實者,湯液不去則盡用之,故云本末為助也。標本已得邪氣乃服者,言工人與病主療相應,則邪氣率服而隨時順也。《湯液嘐醴論》曰:病為本,工為標,標本不得,邪氣不服。此之謂主療不相應也。或謂取《標本論》末云針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又云:得其標本,邪氣乃散矣。
暮世之治病也則不然,治不本四時,不知日月,不審逆從,
四時之氣各有所在,不本其處而即妄攻,是反古也。《四時刺逆從論》曰:春氣在經脈,夏氣在孫#7絡,長夏氣在肌肉,秋氣在皮膚,冬氣在骨髓。工當各隨所在而辟伏其邪爾。不知日月者,謂日有寒溫明暗,月有空滿虧盈也。《八正神明論》曰:凡刺之法,鈴候日月星辰四時八正之氣,氣定乃刺之。是故天溫日明,則人血津液而衛氣浮,故血易寫,氣易行。天寒日陰,則人血凝泣,而衛氣況。一月始生,則血氣始精,衛氣始叮,彎行。月郭滿,則血氣盛,肌肉堅。月郭空,則肌肉喊,經絡虛,衛氣去,形獨居。是以因天時而調血氣也。是故天寒無刺,天溫無凝,月生無寫,月滿無補,月郭空無治,是謂得時而調之。因天之序,盛虛之時,移光定位,正立而待之。故曰:月生而寫,是謂藏虛,月滿而補,血氣盈溢,絡有流#8血,命日重實。月郭空而治,是謂亂經。陰陽相錯,真邪不別,沉以留止,外虛內亂,淫邪乃起。此之謂也。不審逆從者,謂不審量其病可治與不可治也。故下文曰:
病形已成,乃欲微針治其外,湯液治其內,
言心意粗略,不精審也。
粗工兇兇,以為可攻,故病未已,新病復起。
粗,謂粗略也。兇兇,謂不料事宜之可否也。何以言之?假令饑人,形氣贏劣,食令極飽,能不霍乎!豈其與食而為惡邪?蓋為失時復過節也。非病逆,針石湯液失時過節,則其害反增矣。新校正云:按別本霍一作害。
帝曰:願聞要道。岐伯曰:治之要極,無失色脈,用之不惑,治之大則。
惑,謂惑亂。則,謂法則也。言色脈之應,昭然不欺,但順用.而不亂紀鋼,則治病審當之大法也。
逆從到行,標本不得,亡神失國。
逆從到行,謂反順為逆。標本不得,謂工病失宜。夫以反理到行,所為非,豈惟治人而神氣受害,若使之輔佐君主,亦令國祚不保康寧矣。
去故就新,乃得真人。
標本不得,工病失宜,則當去故逆理之人,就新明悟之士,乃得至真精曉之人以全已也。
帝曰:余聞其要於夫子矣,夫子言不離色脈,此余之所知也。岐伯曰:治之極於一。帝曰:何謂?岐伯曰:一者因得之。
因問而得之也。
帝曰:奈何?岐伯曰:閉戶塞牖,之病者,數問其情,以從其意,
問其所欲,而察是非也。
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帝曰:善。
#1肛:原作『肝』,據顧本改。
#2當:原脫,據顧本補。
#3體:顧本作r休化
#4拆:顧本作『坼』。
#5死:顧本『死』下有『而』字。
#6脾:原作『痺』,據顧本改。
#7孫:原作『係』,據顧本改。
#8流:顧本作『留』。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