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切入点一: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中央精神及规范表述
城镇化的三把“钥匙”
首先是按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的方式走出新型城镇化的道路。“要尊重规律,远近结合来推进”。
第二把“钥匙”指向“突出体制机制创新,通过试点来破解难题”。李克强强调,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要尊重农民意愿,根据进城农民能力,让他们逐步融入城市,成为市民,释放中国城乡的巨大潜力。同时,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要求相关部委“把弹簧门拆了,把玻璃门打掉”,鼓励地方解放思想,并表示要“给地方留有弹性、给地方留有余地”。
第三把“钥匙”加大了中央对地方的支持。李克强表示,中央政府支持地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好城镇化在稳定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公平和调整结构中的综合载体作用。“中国定向调控要抓住一些穴点去做,城镇化就是其中之一,这是拉动消费,改善民生的利器”。
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中,国家确定省、市、县、镇不同层级、东中西不同区域共62个地方开展试点,并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重点。李克强勉励这些试点发挥“先遣队”的作用,做到“以点带面”,并鼓励未列入试点的地区主动有为。
与西方的“城市化”相比,中国将城市发展进程称作“城镇化”。在李克强看来,这显示出中国社会治理结构中“镇”的重要作用。
李克强表示,中国13亿人口实现城镇化要从国情出发,实现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保证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现代化,以镇作为依托,可将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城市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连接起来。
——来源:《李克强纵论新型城镇化抓试点阐释中国机遇》,中国新闻网2014年9月17日
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正式启动
2015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联合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提出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2014年9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确定新型城镇化建设从省、市、县、镇不同层级、东中西不同区域共62个地方开展试点,并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重点。
根据《试点方案》,各试点要在2014年底前开始试点,并根据情况不断完善方案,到2017年各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试点的五大主要任务
第一,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按照户籍制度改革要求,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出台具体可操作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11部委要求试点,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在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权,建立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担机制。
第二,《试点方案》要求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把地方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编制公开透明的城市政府资产负债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制度,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融资规划,针对不同项目性质设计差别化融资模式与偿债机制。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放宽准入,完善监管,制定企业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行。
第三,《试点方案》提出的第三项试点内容为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具体试点工作按照中央批准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实施。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第四,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按照城市设置与简化行政机构联动原则,在符合行政区划合理调整的前提下,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撤镇设市设区试点,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积极借鉴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的经验,探索更加精干和高效的组织架构和行政体制。推进扩权强镇改革,促进这些镇更好地吸纳人口、增强经济实力,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示范带动作用。
第五,11部委要求试点地区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具体来说,鼓励试点地区从推进新型城镇化实际出发,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体制机制、农业现代化体制机制、城市“多规融合”制度、城市生态文明制度、城市社会治理体系以及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和创新城市、智慧城市、低碳城市、人文城市建设等方面开展多种改革探索。
——来源:《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正式启动》,21世纪经济报道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