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画法几何基本知识
1.2.1 图纸幅面和格式
相关国家标准有:GB/T 14689—2008《技术制图 图纸幅面和格式》,GB/T 10609.1—1989, GB/T 1060.1—1989《技术制图 标题栏》等。
1.图纸幅面尺寸
绘制机构图样时,应优先采用表1-1所规定的基本幅面。表中符号含义可参考图1-1、图1-2。
表1-1 基本幅面及图框尺寸(mm)
表1-1 尺寸标注示例
2.图框格式
在图纸上必须用粗实线画出图框, 其格式分为不留装订边和留有装订边两种,分别如图1-1和图1-2所示。
图1-1 不留装订边的图框格式
图1-2 留有装订边的图框格式
图框的尺寸,按表1-1中的规定。
每张图纸上都必须画出标题栏。标题栏应位于图纸的右下角。标题栏的外框线用粗实线绘出,其右边和底边与图框线重合。看图的方向与看标题栏的方向一致。
知识拓展
正规的设计单位一般都有事先按照上述标准印刷好的空白图纸,设计人员只需在空白图纸上用铅笔绘图,然后由描图员在透明的硫酸纸上按照铅笔图描成墨线图,最后再晒成蓝图。现在多用AutoCAD绘制成标准模板,用户调出后用软件绘图,最后再打印出图纸。
1.2.2 比例
相关国家标准有:GB/T 14690—1993。
所谓比例,即图中图形与其实物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比。比值为1的比例为原值比例,即1∶1。比例大于1的比例为放大比例,如2∶1。比值小于1的比例为缩小比例,如1∶2。用不同比例绘制的图形如图1-3所示。
1.比例的系列
在按比例绘制图样时,应在表1-2所规定的比例系列中优先选取适当的比例。
表1-2 比例系列
注:n为正整数。
2.比例的标注方法
比例符号应以“∶”表示。比例标注方法如1∶1 、1∶5 、4∶1等。
比例一般应标注在标题栏中的比例栏内。必要时,也可以在视图名称的下方标注比例,如:
3.使用比例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同一机件的各视图应采用同一比例。若某一视图采用不同的比例,应在该视图的上方另行标注。
(2)不论采用原值比例、放大比例还是缩小比例所绘制的图样, 图中的尺寸均应按机件的实际尺寸标注,与图中所采用的比例无关,如图1-3所示。
图1-3 用不同比例绘制的图形
1.2.3 图线及其画法
相关国家标准有:GB 4457.4-2000。
1.图线
各种图线的名称、形式、代号、宽度及用途见表1-3。
表1-3 图线的名称、形式、代号、宽度及用途
图线的宽度分为粗、细两种,粗线的宽度 b 可按图形的大小和复杂程度在0.5~2mm之间选择。细线的宽度约为b/3。
2.图线的画法
(1)点画线、双点画线的首末两端应该是线段而不是短画。画圆的对称中心线时,圆心应该是两线段的交点。
(2)在较小的图形中绘制细点画线或双点画线时,可用细实线代替。
(3)在同一图样上,同类图线的宽度应基本一致。虚线、细点画线、双点画线的线段长度和间隔应各自大致相等。
各种图线的应用举例如图1-4所示。
图1-4 各类图线的应用举例
1.2.4 字体
相关国家标准有:GB/T 14691—2000。
在图样中,除表示机件的图形外,还要用文字、字母和数字来说明机件的大小、技术要求和有关内容,见表1-3。
在图样中书写的字体必须做到:字体工整、笔画清楚、间隔均匀、排列整齐。字体高度(用h表示)的公称尺寸系列为1.8、2.5、3.5、5、7、10、14、20,单位为毫米。
字体高度代表字体号数,如10号字的高度即为10mm。在同一张图样中,只允许选用同一形式的字体。
汉字应写成长仿宋体,并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正式公布推行的《汉字简化方案》中规定的简化字。汉字的高度应不小于3.5mm,其宽度一般为h/2。
汉字的字体示例如图1-5所示。
图1-5 汉字的字体示例
字母和数字有A、B两种形式。在机械制图中一般采用B型字体。
拉丁字母B型字体如图1-6所示。
图1-6 B型拉丁字母示例
阿拉伯数字和罗马数字的B型字体如图1-7所示。
图1-7 B型数字示例
1.2.5 尺寸注法
相关国家标准有:GB 4458.4-2000。
图形只能表达机件的形状,而机件的大小必须通过尺寸标注才能确定。标注尺寸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必须认真细致、一丝不苟。如果尺寸有遗漏或错误,都会给生产带来困难并造成经济损失。
1.标注尺寸的基本规则
(1)标注尺寸应做到清晰、合理、正确,才能使加工者准确地识读及加工零件。
(2)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标注的尺寸数值为依据,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
(3)图样中的尺寸,以毫米为单位时,无须标注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若采用其他单位,则必须注明相应的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
(4)机件的每一个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图样中所注尺寸为机件的最后完工尺寸, 否则应另加说明。
2.标注尺寸的三要素
一个完整的尺寸应包括尺寸界线、尺寸线和尺寸数字三个基本要素,如图1-8所示。
图1-8 尺寸标注的三要素
(1)尺寸界线。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也可用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代替。尺寸界线一般应与尺寸线垂直,并超出尺寸线终端3~5mm。
(2)尺寸线。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不能用其他线代替,一般也不得与其他线重合或画在其他线的延长线上。标注线性尺寸时,尺寸线应与所标注的线段平行。当有几条相互平行的线性尺寸时,大尺寸要注在小尺寸的外面,以免尺寸线与尺寸界线相交。在圆或圆弧上标注直径或半径尺寸时,尺寸线一般应通过圆心或其延长线通过圆心。
尺寸线的终端为箭头,也允许画成斜线。尺寸线终端的画法如图1-9所示。
在图1-9(a)中,箭头的宽度b就是图形中粗实线的宽度,长度为宽度的4~5倍。
图1-9 尺寸线终端的画法
箭头应指到尺寸界线,同一图样上所有的箭头大小应基本相同。线性尺寸的终端允许采用斜线。
当采用斜线时,尺寸线与尺寸界线必须垂直。同一张图样上,尺寸线终端只能采用同一种形式。
(3)尺寸数字。尺寸数字一般标注在尺寸线的上方或中断处。当位置不够时,也可标注在尺寸线的外面或引出标注。标注直径或半径尺寸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φ”和“R”。通常对小于或等于半圆的圆弧标注半径尺寸,对大于半圆的圆弧标注直径尺寸。
常见的尺寸标注见表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