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弗兰克悠闲地把外套脱了,围上皮围裙,这时候那匹名叫鲍勃的马耐心地站着,几只脚轮换踩着。弗兰克将它身上的挽具卸下来,将皮擦了擦,然后将挽具挂在马房里。随后,他用一块巨大的黄色湿海绵给马刷洗。马很舒服的样子。它在斑驳的阳光下晒着,有时候蹄子踢地的时候,会砸出火花来。弗兰克将海绵里的水挤到那褐色的马背上,然后擦下去,这中间他还一直和马说话。
“稳住,鲍勃。这才像个好小子!退回来。好了!”
鲍勃不是弗兰西生命中唯一的一匹马。弗兰西的姨妈艾薇的丈夫威利·弗里特曼姨夫,也有一匹马。马名叫“鼓手”,它拉一辆送牛奶马车。威利和鼓手之间,并没有弗兰克和鲍勃之间那种友谊。威利和鼓手都在暗自寻思怎么去加害对方。威利姨夫动不动就咒骂鼓手一顿。要是听他说的,这马似乎夜夜无眠,就一门心思在牛奶公司马房里琢磨如何整他呢。
弗兰西喜欢玩一种游戏,想象人和自己的宠物对调过来。布鲁克林常见的宠物是白毛小狮子狗。养狮子狗的女子通常是小个子,胖胖的,白白的,脏脏的,眼睛湿湿的,很像狮子狗。妈妈的音乐老师廷莫尔小姐就很像她家厨房里挂的金丝雀一样。这位廷莫尔小姐是个老处女,小个子,人很聪明,说话像鸟叫一样。如果弗兰克能变成马,他看起来就该像鲍勃。弗兰西从来没有见过威利姨夫的马,但是她知道它什么样子。鼓手应该和威利一样,小个子,瘦瘦黑黑的,眼神紧张,眼白过多。它一定也会像艾薇姨妈的丈夫一样,成天哭丧个脸。她竭力不去想威利姨夫了。
在外头的街道上,十几个小男孩扒在铁门上,看着这片街区唯一的马在洗澡。弗兰西看不见他们,但是能听到他们在讲话。他们编造各种可怕的故事说这匹马。
“你看它是不是四平八稳的。”一个男孩说,“可这都是装的。弗兰克一不留神,这马张口就咬,把他咬死。”
“是啊。”另外一个男孩说,“我昨天还看见这马把一个小娃娃踩死了。”
第三个男孩想到了个点子。“我看到这马拉大便,拉到一个老太太身上了,那老太太正坐在水槽边卖苹果呢。”他想了想,又补了一句:“拉得苹果上也都是。”
“他们给马戴眼罩,是不让马看到人这么小。要是马知道人这么小,准将人全都干掉了。”
“戴上眼罩,会不会还觉得人小?”
“小小的,小不点。”
“哇!”
每个说话的孩子都知道自己在胡扯。但是别的孩子对马的一些说法,他们却又都相信。最后,看鲍勃一直站在那里,他们也腻烦了。其中一个人捡了个石子,向马砸去。砸到鲍勃身上的时候,马的毛皮抖动了一下。孩子们瑟瑟发抖,以为马会疯掉。弗兰克抬起头,用温和的布鲁克林口音跟他们说:
“不能这么来吧。马又没害你。”
“是吗?”一个男孩愤怒地喊道。
“是的。”弗兰克回答。
“好了,滚你妈的蛋吧。”那些小一点的孩子总是抛出这么一句狠话来。
弗兰克从马背上浇下水来,还是用那么轻柔的口气说:“你们是现在滚开呢,还是等我来把你们的屁股踢烂?”
“就凭你一个?”
“就我一个又怎样?我倒是要来教训一下各位。”突然弗兰克蹲下去,捡了一块石头,做出要扔出去的架势。孩子们往后散开了,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气话。
“我想我们这是自由的国家吧。”
“就是,这街道又不是你家的。”
“我去告诉我舅去,他是警察。”
“给我滚吧。”弗兰克冷冷地说。他小心地把石头放了回去。
大孩子厌倦了这游戏,便三三两两地走了。小一点的孩子又蹿了回来。他们想看弗兰克给鲍勃喂燕麦。
弗兰克给马洗完了,牵到树下,好让马头能在树荫下乘凉。他在马脖子上套了满满一袋草料,然后去洗马车了,边洗边吹着“让我叫你小甜甜”的口哨。仿佛这口哨是一个信号一般,住在诺兰楼下的弗洛茜·加迪斯把头从窗户里伸出来了。
“喂,你好。”她兴致勃勃地叫道。
弗兰克知道是谁在叫他。他等了好长时间才回了一句“你好”,说话的时候头都没有抬。他走到马车另外一侧。这时候弗洛茜看不到他,但她的声音却不依不饶地跟着过来了。
“今天歇工啦?”她高兴地问。
“快了,是的。”
“我猜你要出去找姑娘吧,今晚是星期六晚上呢。”对方没有回答。“别跟我说你这么帅的小伙子没对象吧。”还是没有回答。“今天晚上在沙姆罗克俱乐部有个场子。”
“是吗?”他的口气并不像是有兴趣的样子。
“是啊,我有两张情侣票。”
“对不起,我有事。”
“在家陪你老娘?”
“这可没准。”
“恶心,见鬼吧你!”她砰一声把窗户关上。弗兰克长舒一口气。总算结束了。
弗兰西为弗洛茜感到难过。她从来不放弃希望,不管弗兰克怎么去冷落她。弗洛茜总是去追男人,而男人总是躲着她跑。弗兰西的姨妈茜茜也总是追男人,而男人也总掉过头来追她,最终走到一块去。
弗洛茜·加迪斯对男人是饥不择食,而茜茜只是正常的饥渴,这是二人的不同,但这真是天壤之别啊!
第三节
爸爸五点钟回家了。到了这时候,马和马车都被锁进了弗莱波家的马房。弗兰西的书看完了,糖果也吃完了。她看到黄昏的阳光照在破旧的篱笆上,显得那么苍白,那么稀薄。她的枕头被太阳晒得暖暖的,被风熏得香香的,她在手里拿了一阵子,才放回到小床上。爸爸回来的时候,唱着他最喜欢的歌谣《莫莉·马龙》。他上楼的时候总是唱这歌,好提醒大家他回来了。
在美丽的都柏林,
姑娘们楚楚动人。
就在那里我遇上……
没等他唱下一句,弗兰西就笑盈盈地把门打开了。
“妈妈呢?”他问。他进门的时候总是问这话。
“她和茜茜去看演出了。”
“唉呀!”他听起来颇为失望的样子。如果凯蒂不在,他总是很失望。“今天晚上我在克罗姆酒吧,有人在办婚礼派对,很排场呢。”他用外套的袖子掸了掸礼帽,然后将其挂起来。
“你是去做侍者,还是唱歌?”
“两个都做。我的侍者围裙干净不干净哪,弗兰西?”
“干净倒是干净,就是没有熨过。来,我来熨一熨。”
她把熨衣板架在两把椅子上,然后去加热熨斗。加热时她拿出围裙,在上面洒了点水。那围裙是方型的,粗棉布料子,上面有些发皱,系带是那种宽边布带子。等熨斗热起来的时候,她把咖啡热上,给爸爸倒了一杯。爸爸喝了咖啡,又把他们留的甜面包吃掉。晚上有活做,天气也好,爸爸心情爽朗。
“遇到这样的日子,就跟白拿礼物一个样。”他说。
“是啊,爸爸。”
“热咖啡多好啊!没有发明咖啡之前,人们是怎么过的?”
“我喜欢闻咖啡的香味。”
“你从哪里买的这些甜面包?”
“温克勒的店里。怎么啦?”
“他们越做越好啦。”
“那儿还留着些犹太面包,就一片了。”
“不错!”他将那面包拿起,翻过来,看到底下就有工会的标签。“好面包,都是工会烤房做的。”他将标签撕下来,这时候突然想到了什么。“我围裙上也有工会标签!”
“就在这里,缝到缝里了。我给熨出来。”
“标签就如同装饰品,”他解释道,“就像你戴的玫瑰花一样。瞧瞧我这侍者工会的徽章。”那徽章颜色淡淡的,绿白相间,扣在外套翻领上。他用衣袖擦了擦。“我参加工会之前,老板想给我多少就多少。有时候一个子儿也不给。他们说,光是拿小费就够了。有的地方甚至让我倒贴钱上班,说小费多得很,侍者岗位拿来出租都行。后来我参加了工会。这是要交点会费的,可是你妈妈也不要舍不得。我的工作要是工会给找的话,雇主就必须给我付工资,和我小费多少没有关系。所有行业都必须组织工会。”
“是啊,爸爸。”弗兰西开始熨起衣服来。她很喜欢听爸爸聊天。
弗兰西想到了工会总部。有一次,她去那里给爸爸送围裙和车票钱,好让他能去上班。她看到他和几个男人坐在一起。他穿着他唯一的正式衣服,那件无尾晚礼服,黑礼帽神气活现地斜扣在头上。弗兰西来的时候,他正在抽雪茄。看到了弗兰西,他赶紧把帽子拿下来,把烟扔掉。
“这是我女儿。”他自豪地说。那些侍者看着瘦瘦的小女孩穿着破烂的裙子,接着大家互相看了看。他们和约翰尼·诺兰不一样。他们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有正式的侍应工作,星期六晚上出来不过是想弄点外快。约翰尼没有正当职业,四处打游击。
“各位伙计,我跟你们讲,”他说,“我家里有两个很不错的小孩,还有个漂亮老婆。各位听着,我这人真不配当爸爸,不配当丈夫。”
“可别这么想。”一个朋友拍拍他的肩膀。
弗兰西听到这群侍者圈子外有几个人在议论爸爸。一个小矮子说:“你听这伙计是怎么说自己妻儿的。有料啊。这小子很搞笑。工资他拿回家给老婆。小费自己留着买酒喝。他和麦克加里蒂酒吧有个很搞笑的交易。他把所有小费上交。麦克加里蒂给他酒喝。现在他也不知道,是麦克加里蒂欠他的,还是他欠麦克加里蒂的。不过这个办法对他倒适合。他总是醉醺醺的。”这些人随后走了。
弗兰西心头隐隐作痛。不过,看到爸爸周围站着的那些人都喜欢他,他一说话他们都笑,都在认真听,这伤痛的感觉又缓和了些。她知道大家都喜欢爸爸。
是的,每个人都喜欢约翰尼·诺兰。他是个情歌歌手,他很会唱情歌。从古至今,谁不喜欢自己中间的歌手?尤以爱尔兰人为甚。他这些侍者哥们真的喜欢他,他招待的客人喜欢他,老婆孩子也喜欢他。他依旧活泼、年轻、帅气。老婆还没有一腔苦水,对他恶言相向;孩子们也还懵懵懂懂,不知以他为耻。
弗兰西收回了自己的思绪,不再去想去工会总部的那一天,继续听爸爸聊天。爸爸在回忆。
“就拿我来说吧。我这人啥也不是。”他平静地点着了一支五分钱的雪茄。“土豆歉收那年,我们家人从爱尔兰跑到这里。开轮船公司的伙计说可以带我父亲去美国,那边有事情等着他。他说船票他先垫上,日后用工资抵。就这样,我父母亲到了这边来。”
“我父亲就跟我一样,什么事情都做不长。”他静静地抽了一会儿烟。
弗兰西一声不吭地熨着衣服。她知道他只是在自言自语。他也不指望女儿能明白这些。他只是希望有人在倾听。他几乎每个星期六都说同样这些话。一周其他时间他都在喝酒,进出家门,也说不了几句话。今天是星期六,是他说话的时候。
“我们家的人都不识字。我自己也只上了六年级——老头子一死,我就把学停了。你们这些孩子很幸运。我保证你们会把书念完。”
“好的,爸爸。”
“我那时候才十二岁。我去酒吧给醉汉唱歌,他们朝我身上扔分币。然后我就去酒吧、饭店……招待人……”他沉思了一会儿没有说话。
“我一直想做真正的歌手,打扮得像模像样,正正经经上台演出。不过我文化不高,也不知道怎样才能成为舞台歌手。做好本职工作吧,你妈说。她还说,你不知道自己有事情做多么幸运。就这样,我进了侍应生兼歌手这一行。这工作不大稳定。我要是当个一般的侍应生还好些。我就是因为这个才喝酒的。”他前言不搭后语地说。
她抬头看了看他,似乎要问个问题。但是想了想她又把话吞了。
“我喝酒,是因为我完蛋了,这个我也知道。我不能和其他男人那样开卡车;这个身材,也不好去当警察。我必须灌啤酒,想唱歌的时候就唱。我喝酒,是因为我本事太小,担子太重。”他停顿了好一阵,然后低声说:“我过得不开心。我有妻子有孩子,却天生是个懒人。我从来不想有家室。”
这话又让弗兰西心头作痛了。他不想要她,还是尼雷?
“我这样的人成家做什么?可是我爱上了凯蒂·罗姆利。对了,这可不是怪你妈。”他匆匆忙忙地说,“要不是她,我也会娶希尔蒂·欧黛儿。要知道,都到现在了,你妈妈还在吃她的醋。我遇到凯蒂的时候,就跟希尔蒂说:‘从此你和我,各走各的吧。’然后我和你妈结婚了,然后我们生了孩子。你妈是个好人,弗兰西,这个你不要忘记。”
弗兰西知道妈妈是个好人。这个她知道。爸爸也是这么说的。那么为什么她厚此薄彼,与妈妈相比,更喜欢爸爸?这是为什么?爸爸一无是处。他自己都这么说的。不过她还是更喜欢爸爸。
“是的,你妈妈做得很辛苦。我爱我的老婆,我爱我的孩子们。”弗兰西心情又好了起来。“不过男子汉大丈夫,不该过点好日子吗?或许有一天,工会不但给大家派活干,也会让大家休闲娱乐。不过,我这辈子怕是指望不上了。现在,要不拼命干活,要不当个二流子……没别的法子。我死的时候,大家很快会把我忘掉。没有人会说:‘这个人爱自己的家庭,相信工会。’他们只会说:‘太糟了。不过他一无是处,归根结底他只是个酒鬼。’是的,他们会这么说的。”
屋里安静了下来。约翰尼·诺兰带着愤懑,将抽了一半的雪茄从一扇没有纱窗的窗户扔了出去。他预感自己的人生过早衰败。他看着小女孩低着头,在熨衣板上一声不吭地熨着衣服,那瘦削的脸让他又爱又痛。
“听着!”他走到她身边,搂住她的肩膀。“要是我今天晚上拿到很多小费,我就去赌一匹星期一参加比赛的马。我会下几块钱,赢个十块钱。然后我再拿着十块钱,去下另外一匹马,赢个一百块。如果我动脑子,而且手气又好,我能挣到五百块。”
这赢钱的黄粱美梦还没讲完,他自己都觉得这是白日做梦。不过他转念又想,要是你说的一切都能变成现实多好!接着他又说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