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问曰:脉脱入脏即死,入腑即愈,何谓也?师曰:非为一病,百病皆然。譬如浸淫疮,从口起流向四肢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病在外者,可治;入里者,即死。
【注】此详申入脏即死、入腑即愈之义也。
卒厥之病,多脉脱而不见,脉脱不见而死者,是正气不反也;脉脱不见而生者,是邪气闭而复通也。非为厥气一病,百病入脏入腑皆然也。譬如浸淫、疠风等疮,从口起流向四肢,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也。盖以病向外者,可治;病入里者,难医,亦此义也。
【集注】赵良曰:脱者去也,经脉乃脏腑之隧道。为邪气所逼,故绝气脱去其脉而入于内。五脏阴也,六腑阳也,阴主死而阳主生,所以入脏即死,入腑即愈,而可治。非惟脏腑之阴阳然也,凡内外阴阳之邪毒出入表里者,皆然也。
徐彬曰:凡病邪能出阳为浅,故生;闭阴不出为深,故死。非止一病,百病皆然。复以浸淫疮喻之:若从口起而流向四肢者,是邪从内发于外,泄而不进,故可治;若从四肢起,流入口者,是邪由外入于内,进而不泄,此脏气伤败,故不可治。
问曰:阳病十八,何谓也?师曰:头痛,项,腰、脊、臂、脚掣痛。阴病十八,何谓也?师曰:咳、上气、喘、哕、咽、肠鸣、胀满、心痛、拘急。五脏病各有十八,合为九十病;人又有六微,微有十八病,合为一百八病。五劳、七伤、六极、妇人三十六病,不在其中。清邪居上,浊邪居下。大邪中表,小邪中里。 之邪,从口入者,宿食也。五邪中人,各有法度:风中于前,寒中于暮,湿伤于下,雾伤于上;风令脉浮,寒令脉急,雾伤皮腠,湿流关节,食伤脾胃。极寒伤经,极热伤络。
【按】字典无“ ”字,当是“ ”字。 音倾,侧水也。后之积聚门, 气之“ ”字亦误。
【注】此章曰十八、曰九十等文,乃古医书之文,今不可考,难以强释。五劳七伤等说,亦详在《千金》,故不复注也。头痛,项、腰、脊、臂、脚掣痛,病皆在外,故为阳病也;咳、上气、喘、哕、咽、肠鸣、胀满、心痛、拘急,病皆在内,故为阴病也。清邪居上,谓雾邪本乎天也;浊邪居下,谓湿邪本乎地也。六淫天邪,故名大邪,六淫伤外,故曰中表也;七情人邪,故名小邪,七情伤内,故曰中里也。 者,饮食也。饮食之邪,从口而入,食伤隔夜不化,故名曰宿食也。五邪,谓风、寒、湿、雾、饮食也。夫五邪之中人,莫不各以类而相从。前者早也,风中于早,从阳类也。寒中于暮,从阴类也。雾邪清轻,故伤皮肤。湿邪浊重,故流关节。饮食失节,故伤脾胃。极寒之食伤经,以经属阴也;极热之食伤络,以络属阳也。
问曰:病有急当救里救表者,何谓也?师曰:病,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体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体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也。
【注】详见《伤寒论·太阴篇》内,不复释。
夫病痼疾,加以卒病,当先治其卒病,后乃治其痼疾也。
【注】痼疾,旧病也。卒病,新疾也。当以旧病为本、为缓,新疾为标、为急,急则治标,缓则治本,故先治卒病,后治痼疾也。
【集注】赵良曰:痼疾病已沉痼,非旦夕可取效者;卒病谓卒然而来,新感之病,可取效于旦夕者,乘其所入未深,急去其邪,不使稽留而为患也。且痼疾之人,正气素虚,邪尤易传,设多瞻顾,致令两邪相合,为患不浅,故仲景立言于此,使后学人知所先后也。
沈明宗曰:此有旧疾,复感新邪,当分先后治也。痼者,邪气坚固难拔;卒者,邪气骤来而易去也。若病者素有痼疾,而忽加卒病,务当先治卒病,不使邪气相并,转增旧疾。但久病乃非朝夕可除,须当缓图,所以后乃治其痼疾也。
师曰:五脏病各有得者愈;五脏病各有所恶,各随其所不喜者为病。病者素不应食,而反暴思之,必发热也。
【注】此明五脏各有所得而愈,言以情志相胜也,即如怒伤肝,得悲而愈,此悲胜怒也。亦有得之时日而愈者,经曰:病在肝,愈于夏,是喜得子气,制其胜我者也;夏不愈,胜于秋,是恶其胜我者,得旺气也;秋不死,持于冬,是我喜得母气以生我也;起于春,是喜自得其位而气旺也,余脏仿此。病者云云,谓平素不爱食之物,及当病之时,而反暴思食,是病邪脏气之变,故虽思食,而食之必发热也。
【集注】程林曰:《内经》云:肝色青,宜食甘;心色赤,宜食酸;肺色白,宜食苦;脾色黄,宜食酸;肾色黑,宜食辛。此五脏得饮食而愈者。肝病愈于丙丁,起于甲乙;心病愈于戊己,起于丙丁;脾病愈于庚辛,起于戊己;肺病愈于壬癸,起于庚辛;肾病愈于甲乙,起于壬癸。此五脏自得其位而愈者。五脏所恶,心恶热,肺恶寒,肝恶风,脾恶湿,肾恶燥,各随其所恶而不喜者为病也。若病患素不食而暴食之,则入于阴,长气于阳,必发热也。
夫诸病在脏,欲攻之,当随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与猪苓汤。余皆仿此。
【按】如渴者之下,当有“小便不利”四字,必传写之遗也。
【注】脏者里也。凡诸病在里有可攻之证,虽欲攻之,当随其所得之轻重而攻之,不可卒意而攻之也。如渴者、小便不利,先与猪苓汤利其小便,俟小便利乃可攻也。余皆仿此,谓他证或有未可遽攻者,皆仿此也。
痉湿病脉证并治第二
病者,身热足寒,颈项强急,恶寒,时头热,面赤,目赤,独头动摇,卒口噤,背反张者,痉病也。若发其汗者,寒湿相搏,其表益虚,即恶寒甚。发其汗已,其脉如蛇。
【按】诸家以刚、柔二痉,列为首条,今以此为第一条者,盖刚,柔之辨,俱从此条分出。痉病之最备者,宜冠诸首。再痉病也之下,“若发其汗……”六句,与上文义不属,与后之十一条中“为欲解,脉如故,反伏弦者痉”句,文义相属,宜分于彼。
【注】病患身热恶寒,太阳证也;颈项强急,面赤目赤,阳明证也。头热,阳郁于上也;足寒,阴凝于下也。太阳之脉循背上头,阳明之筋上挟于口,风寒客于二经,则有头摇口噤,反张拘强之证矣。此皆痉病之形证,故首揭之,以为要领。
【集注】李 曰:手三阳之筋,结入于颔颊。足阳明之筋,上挟于口。风寒乘虚,入其筋则挛,故牙关急而口噤。
夫痉脉,按之紧如弦,直上下行。
【注】痉之为病,其状劲急强直,故其脉亦劲急强直。按之紧,劲急之象也,如弦直行之象也。
《脉经》云:痉家,其脉伏坚,直上下。
【注】痉家其脉紧弦,直上下者,以痉病属太阳表也。《脉经》所云其脉伏坚,直上下者,以痉病属阳明里也。盖痉家原属二经,故有太阳葛根汤汗之,阳明大承气汤下之之治也。伏坚,沉实也;直上下,弦直也,即沉实弦直之脉也。
太阳病发热无汗,反恶寒者,名曰刚痉。太阳病发热汗出,而不恶寒,名曰柔痉。
【按】反恶寒之“反”字,衍文也。玩痉病之条自知当恶寒也。
【注】痉病既属太阳,当以太阳虚实例之,故曰:太阳病发热、无汗、恶寒为实邪,名曰刚痉者,强而有力也。发热汗出、不恶寒为虚邪,名曰柔痉者,强而无力也。
太阳病,无汗而小便反少,气上冲胸,口噤不得语,欲作刚痉,葛根汤主之。
【注】此申明刚痉在表,以明其治也。太阳病,为头项强痛、发热等证也。无汗,谓伤寒也。太阳伤寒,小便不当少,今反少者,是寒气盛而收引也。不当气上冲胸,今气上冲胸,是寒气盛而上逆也。不当口噤不得语,今口噤不得语,是寒气盛,牙关紧急而甚也。
以太阳伤寒,而有此冲击劲急之象,是欲作刚痉之病也。麻黄汤能治太阳,而不能治阳明,故以葛很汤兼太阳、阳明两经之治,为刚痉无汗之正法也。
痉为病,胸满口噤,卧不着席,脚挛急,必 齿,可与大承气汤。
【注】此申痉病入里,以明其治也。痉病而更胸满,里气壅也;卧不着席,反张甚也;脚挛急,劲急甚也;必 齿,牙紧甚也。此皆阳明热盛灼筋,筋急而甚之象,故以大承气汤直攻其热,非攻阳明之实也。其曰可与,非尽言其可与,有慎重之意。
大承气汤方大黄(酒洗,四两) 浓朴(炙,去皮,半斤) 枳实(炙,五枚) 芒硝(三合)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内大黄,煮取二升,去滓,内芒硝,更上火,微一二沸,分温再服,得下止服。
太阳病,其证备,身体强,几几然,脉反沉迟,此为痉,栝萎桂枝汤主之。
【注】太阳病,其证备,谓头痛、项强、发热、恶风寒具见也。而更身体强,有几几然俯仰不能自如之象,痉病也。但脉反见沉迟太阴之脉,非太阳浮紧无汗刚痉者比,故不与葛根汤,而与栝篓桂枝汤,和太阳之表,清太阴之里也。
栝蒌桂枝汤方栝萎根(二两) 桂枝(三两) 芍药(三两) 甘草(二两) 生姜(三两) 大枣(十二枚)上六味,以水九升,煮取三升,分温三服,取微汗;汗不出,食顷,啜热粥发之。
太阳病,发热,脉沉而细者,名曰痉,为难治。
【注】发热,太阳病也。脉沉细,少阴脉也。而名曰痉者,必有或刚或柔之证见也。以太阳痉证,而见少阴之脉,表里兼病也。夫太阳之邪郁于外,故病发热;少阴之邪凝于内,故脉沉细。然痉病而见弦紧之脉,是为本脉,即或沉迟,尚为可治。今沉而细,邪入少阴,阳气已衰,岂易治乎?故曰难也。
夫风病,下之则痉,复发汗。必拘急。
【注】以上论痉,皆外感风、寒。湿而为病也。亦有因风邪为病,不应下而下之伤液,不应汗而汗之伤津,以致津液枯燥,筋失所养而病痉者,故曰:风病下之则痉,复发汗必拘急。此不可以外感痉病治之,当以专养津液为务也。
太阳病,发汗大多,因致痉。
【注】此承上文,详申发汗过多成痉之义也。太阳病当发汗,若发汗太过,腠理大开,表气不固,邪风乘虚而入,因成痉者,乃内虚所召入也,宜以桂枝加附子汤主之,固表温经也。由此推之,凡病出汗过多,新产、金疮破伤出血过多,而变生此证者,皆其类也。
暴腹胀大者,为欲解;脉如故,反伏弦者,痉。
【按】本门首条痉病也之下“若发其汗……”六句,当移于此条之首,文义始属。此条“暴腹胀大者”句,衍文也,当删之。
【注】不但风病,发汗过多则痉,即寒湿相抟之病,发汗过多亦痉也。发汗过多,其表益虚,表虚则必即恶寒甚也。发寒湿汗后,其脉不直紧,如蛇之曲缓,则为邪退,不成痉病,为欲解也。若脉仍直紧不缓,或不直紧反伏坚弦急者,为邪不退,成痉病矣。
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痉。
【注】疮家初起,毒热未成,法当汗散。已经溃后,血气被伤,虽有身痛表证,亦不可发汗,恐汗出血液愈竭,筋失所养,因而成痉,或邪风乘之,亦令痉也。
痉病有灸疮,难治。
【注】痉病宜灸,如有灸疮,若不发脓,则为营卫已绝,故曰难治。
湿家之为病,一身尽疼,发热,身色如熏黄也。
【注】湿家,谓病湿之人。湿之为病,或因外受湿气,则一身尽痛;或因内生湿病,则发热身黄。若内外同病,则一身尽痛,发热,身色如熏黄也。湿家之身痛发黄,不似伤寒之身痛发黄者,以无六经之形证也。
【集注】徐彬曰:此言全乎湿而久郁为热者。若湿挟风者,风走空窍,故痛只在关节;今单湿为病,则浸淫遍体,一身尽痛,不止关节矣。然湿久而郁,郁则热,故发热。热久而气蒸于皮毛,故疼之所至,即湿之所至,湿之所至,即热之所至。而色如熏黄者,熏火气也。湿为火气所熏,故发色黄带黑而不亮也。
湿家,病身疼发热,面黄而喘,头痛鼻塞而烦,其脉大,自能饮食,腥中和无病,病在头中寒湿,故鼻塞,内药鼻中则愈。
【注】此申上条,详其义,出其脉,别其治也。湿家病,身疼发热,面黄而喘,此内生外受之湿病也。外宜羌活胜湿汤;内宜茵陈五苓散;喘甚,大陷胸丸。若更头痛鼻塞而烦,其脉大,证类伤寒,但其人里和能食,知非伤寒,不可发汗,乃头中寒湿之邪,故头痛鼻塞,惟宜纳药鼻中,取黄水从涕出,而寒湿以泄,病可愈也。所纳之药,如栝蒂散之类。
【集注】魏荔彤曰;头中为诸阳之首,非寒湿能犯之地。今头中有寒湿,则热气挟之上炎,非寒湿外邪自能然也,有湿热则内为之主持也。热引湿邪,上乾清分,鼻必为塞。
故用纳鼻药,宣通清气而病愈矣。
湿家,身烦疼,可与麻黄加术汤,发其汗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
【注】湿家外证,身痛甚者,羌活胜湿汤;内证发黄甚者,茵陈五苓散。若惟身烦痛而不发黄者,则为外感寒湿,与麻黄加术汤发其汗,寒湿两解也。慎不可以火攻之者,谓不可以火劫大发其汗,必致变也。
【集注】赵良曰:湿与寒合,令人身疼。大法,表实成热,则可发汗。无热是阳气尚微,汗之恐虚其表。是证虽不云热而烦,以生烦由热也,所以服药不敢大发其汗。且湿亦非暴汗可散,用麻黄汤治寒,加术去湿,使其微汗耳。不可火攻,火攻则增其热,必有他变,所以戒人慎之。
喻昌曰:麻黄加术,则虽发汗不至多汗,而术得麻黄,并可以行表里之湿。不可以火攻者,反增发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