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对写作这件事情不是很在行——不是很在行的意思是,我不会用一个普通作家常用的方式写作。举个例子,关于我看到那幅油画,这件事本身没有任何作用,也就是说这件事情不会有下文,但我就是想告诉你这件事。因为这件事情对我来说存在着一些意义,就像吉卜赛庄对我有一些意义,或者像桑托尼克斯对我也具有一定意义。
我还真没怎么说起过桑托尼克斯。他是一个建筑师,你们或许已经猜到了。建筑师是另外一件与我无缘的事物,虽然我对造房子多少知道一点。因为开车这份工作,我才得以认识他。当司机那一阵子,我跟着有钱雇主去了几次国外。有两次是德国,我稍微懂一点德语;还去过一两次法国——法语也是半吊子;还有一次是葡萄牙。雇我的都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人,他们的财富和健康状况总是成反比。
经常载着这些人出去跑,你会慢慢知道财富真的不是最重要的。有心脏病的话,你就得随身携带很多瓶瓶罐罐的小药片,也更容易对酒店的食物和服务产生抱怨。我认识的大部分有钱人都很悲惨,他们有自己的烦恼。
比如纳税和投资。听听他们围在一起谈论的东西,或者他们对朋友抱怨的话语,太苦恼啦!这些苦恼把他们的半条命都给磨没了。
他们的性生活也并不称心如意。娶回来的长腿金发尤物,不知道在哪儿养着男朋友呢,用的却是他们的钱。或者和一个只会抱怨的女人结了婚,那生活简直就像地狱,妻子一天到晚就会对着他们指指点点。不,我宁愿一个人。迈克·罗杰斯,看看这个世界,只要你喜欢,你可以在任何地点跟着一个漂亮姑娘下车。
当然,世上的事情并不像说起来这么容易,但我能接受。生活是非常有趣的,我也能在各种各样的情况下发现乐趣,这种态度将伴随我的青春。当有一天青春逝去,很多乐趣也会随之流逝。
我还认为,人的一生中也需要其他的——比如某个人,比如某件事……扯远了,我还是接着讲刚才的话题吧。有一位老先生,我常常载他去里维埃拉,他正在那里造一幢房子,要经常过去监工。桑托尼克斯就是那幢房子的建筑师。我不知道桑托尼克斯究竟是哪国人,一开始我猜他是英国人,虽然我从来没听过像他这么滑稽的名字。后来我又觉得他应该是从类似于斯堪的纳维亚这种地方来的。他身体不好,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他很年轻,身材瘦削,皮肤苍白,有一张古怪的脸——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脸是歪的,并且两边不对称。他对客人态度很差。你一定以为他们付钱之后就会对他颐指气使吧?不,事实上反而是桑托尼克斯气势汹汹,而且他始终认为自己是对的,其他人都是错的。
这让我们这位老先生气疯了。他一到工地就开始看他们是怎么干活的。我以司机兼杂工的身份在工地上帮忙的时候,好几次都担心这位康斯坦丁先生会被气得引发心脏病或者中风。
“你没照我的话去做!”他嘶吼着,“你花钱太多了!太多太多了!这些都没经过我的同意,这样下去会严重超出预算!”
“你说得没错,”桑托尼克斯说,“但是这些钱非花不可。”
“绝不能再花了!绝不能!完工的时候你必须将费用牢牢控制在预算之内,听懂了吗!”
“那你就拥有不了你想要的那种房子了。”桑托尼克斯说,“我很清楚你想要什么。我现在盖的这幢房子就是你最想要的,没人比我更清楚了!别把你那套中产阶级的精打细算用在我身上!你想要一幢有档次的房子,你马上就要拥有了。这会让你在朋友面前特别有面子,他们也会羡慕你。我告诉过你,我不会随随便便替人盖房子。这不是钱的问题,我会用我的双手给你造一幢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房子。”
“惨了!这下惨了!”
“不,你的毛病就是不知道自己要什么。而其实你是知道的,只是说不上来,不能看清楚它。但是我知道!人们所追求的是什么,人们所渴望的是什么,这些事情我一直都知道!你想要的就是一幢有档次的房子,没问题,我会让它特别有档次!”
他经常会说这些话,我就站在旁边听着。不知何故,我仿佛已经可以看到这幢房子了,它在松树丛中拔地而起,俯瞰海面,绝不普通。它不是以传统的方式朝向海面,而是望着内陆,直到山峰的一处转弯,可以一眼瞥见山林间的天空。这是一幢古怪的房子,一幢非比寻常的房子,简直可以说它巧夺天工。
我下班之后,桑托尼克斯常常和我聊天。他说:“我只给我愿意替他造房子的人造房子。”
“你的意思是,有钱人?”
“他们当然一定要有钱,否则也没实力造房子啊。但我计较的并不是钱。我的客人必须富有,因为我造的房屋都耗资巨大。但光有房屋可不行,你也知道,还得选一个好地方,这一点同样重要。漂亮的石头只是一颗漂亮的石头,就像一颗红宝石或翡翠,不会给你带来更多奇妙的感受。但如果有一个陪衬,那看上去就脱胎换骨了,而且所有的陪衬也都离不开宝石的点缀。你看,我找到了一个好地方作它的陪衬。这块土地原本没有任何特殊意义,直到我的房子在这上面建起,它才会发出珠宝般美丽的光芒。”他一边哈哈大笑,一边看着我,“你听得懂吗?”
“我想我听不懂。”我说得很慢,“但是——从某种角度来说——似乎又懂了。”
“也许吧。”他很有兴趣地看着我。
过了一段时间我们又来到里维埃拉,房子快竣工了。我不打算将它描绘一番,因为我想不出合适的词汇。但它确实很特别,也很美,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幢可以让你引以为豪的住宅,在任何人面前夸耀都不为过。然后有一天,桑托尼克斯突然对我说:“我可以为你造一幢房子,我已经知道你想要的是什么样的房子了。”
我摇头。
“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老老实实地告诉他。
“也许你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然后他又补上一句,“可惜现在你没钱。”
“以后也不会有那么多钱的。”我说。
“不要这么说。”桑托尼克斯说,“出身贫寒未必说明你永远不会富有。发财之道可能就在不远处等着你。”
“我的野心不够。”我说。
“你没有足够的雄心壮志,你身上这份野心还没被唤醒,但它不会一直沉睡下去,你知道的。”
“好吧。”我说,“等有一天我唤醒了壮志雄心,赚够了钱,我会来找你,对你说:‘给我造一幢房子吧。’”
他叹了口气,接着说:“不,我等不了。恐怕我等不了那么久,我来日无多了。再盖个一幢两幢,可能就差不多了吧。谁都不想在年轻的时候就死去……有时候却不得不……我想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那我可得尽快唤醒我的野心了。”
“算了。”桑托尼克斯说,“你现在身体很健康,生活也有很多乐趣可言,没必要改变生活方式。”
我说:“嗯,那就不改了。”
我想那是对的。我喜欢现在的生活方式,每天都有很多乐趣,健康也从没出过什么问题。我开车载过很多赚大钱的人,他们辛苦工作,结果却得了溃疡、肿瘤,还有很多其他的病痛,都是积劳成疾。我不想为了工作而辛苦自己,尽管觉得自己可以胜任一切工作。这都没什么难的,但是我并没有野心,或者说我不认为自己是个有野心的人。桑托尼克斯倒是一个有野心的人,我看到他设计图纸,然后又把它们付诸实际。设计、画图这些我完全应付不来的事情,全部都是他一手做出来的。他本来就不是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我认为他为了满足自己的雄心壮志而做的这一切工作,总有一天会要了他的命。我不想工作,就这么简单;我觉得工作是一件让人反感的事儿,人类发明了这个不幸的东西,终究是自讨苦吃罢了。
我经常会想到桑托尼克斯。我对他产生的兴趣,几乎超过了所有我认识的人。我认为人的一生中最古怪的事情就是记忆。有些事情你可以选择记得,或者忘却;但有些事情,你却一定会记得,怎么也忘不掉。
桑托尼克斯和他的房子,还有邦德街的油画、废墟上的拜访、古堡,以及吉卜赛庄的传说,所有这些都是忘不掉的记忆!当然有时我也会回想起曾经遇见过的姑娘,或者载去国外旅游的客人。这些客人都一模一样,沉闷至极。他们总是住在一成不变的旅馆,吃着千篇一律的食物。
在我内心深处,依然有那种奇怪的感觉:要找一个什么东西——找一个专门为我准备的东西,或者专门在我身上发生的事件。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它。我想我可能真的是在找一个女孩子,一个恰好适合我的女孩子。我不是指一位漂亮的、门当户对的女孩,那是我母亲的想法,或者其他一些亲朋好友的想法。我那时对爱情可是完全不懂,对我来说它只意味着男女之事,可能我们这一代人都是这么过来的。我们对爱情谈论得很多,也听到了很多,把它看成是一件非常严肃神圣的事情。但我们不知道,当爱情真正降临在我们头上时,紧接着会发生什么。我们年轻气盛、血气方刚,每当有女孩经过,都会仔细打量人家,欣赏她们的曲线,她们的大腿,还有她们瞟过来的眼神,然后我们会问自己:“她们愿不愿意呢?我该不该在她身上耗时间呢?”当你经历的女孩子越多,你就越老练,越容易飘飘然,觉得自己深具吸引力。
我想每个人迟早都会碰到爱情的,而且是突如其来的。我还真的不知道那时到底会怎么样。并不是如别人想象中那般:“也许这就是我的女孩吧?她一定就是我的那个女孩吧?”至少当时的我不会这么想,我并不知道爱情来得如此突然。要是我能知道的话,也许我会说:“我是属于这个女孩的,我是她的。我完完全全地属于她,因为我一直都是她的。”不,后来我才知道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不是有个老喜剧演员曾经说过吗——这是他的拿手笑话之一——“我曾经体验过爱情降临的感觉,要是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再次降临的话,我肯定会躲到国外去。”对我来说也是这样,如果我早知道它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我也应该溜之大吉——当然,如果我有那么聪明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