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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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5章 (3)

五月,前行营粮料使于皋谟、董溪坐赃数千缗,敕贷其死,皋谟流春州,溪流封州。行至潭州,并追遣中使赐死。权德舆上言,以为:“皋谟等罪当死,陛下肆诸市朝,谁不惧法!不当已赦而杀之。”溪,晋之子也。

庚子,以金吾大将军李惟简为凤翔节度使。陇州地与吐蕃接,旧常朝夕相伺,更入攻抄,人不得息。惟简以为边将当谨守备,蓄财谷以待寇,不当睹小利,起事盗恩,禁不得妄入其地。益市耕牛,铸农器,以给农之不能自具者,增垦田数十万亩。属岁屡稔,公私有馀,贩者流及它方。

赐振武节度使阿跌光进姓李氏。

六月,丁卯,李吉甫奏:“自汉至隋十有三代,设官之多,无如国家者。天宝以后,中原宿兵,见在可计者八十馀万,其馀为商贾、僧、道不服田亩者什有五六,是常以三分劳筋苦骨之人奉七分待衣坐食之辈也。今内外官以税钱给俸者不下万员,天下千三百馀县,或以一县之地而为州,一乡之民而为县者甚众,请敕有司详定废置,吏员可省者省之,州县可并者并之,入仕之涂可减者减之。又,国家旧章,依品制俸,官一品月俸钱三十缗;职田禄米不过千斛。艰难以来,增置使额,厚给俸钱,大历中,权臣月俸至九千缗,州无大小,刺史皆千缗。常兖为相。始立限约,李泌又量其闲剧,随事增加,时谓通济,理难减削。然犹有名存职废,或额去俸存,闲剧之间,厚薄顿异。请敕有司详考俸料、杂给,量定以闻。”于是命给事中段平仲、中书舍人韦贯之、兵部侍郎许孟容、户部侍郎李绛同详定。

秋,九月,富平人梁悦报父仇,杀秦杲,自诣县请罪。敕:“复仇,据《礼经》则义不同天,征法令则杀人者死。礼、法二事,皆王教之大端,有此异同,固资论辩,宜令都省集议闻奏。”职方员外郎韩愈议,以为:“律无其条,非阙文也。盖以不许复仇,则伤孝子之心而乖先王之训;许复仇,则人将倚法专杀,无以禁止其端矣。故圣人丁宁其义于经,而深没其文于律,其意将使法吏一断于法,而经术之士得引经而议也。宜定其制曰:‘凡复父仇者,事发,具申尚书省集议奏闻,酌其宜而处之。’则经律无失其指矣。”戊戌,敕:梁悦杖一百,流循州。

甲寅,吏部奏准敕并省内外官计八百八员,诸司流外一千七百六十九人。

黔州大水坏城郭,观察使窦群发溪洞蛮以治之。督役太急,于是辰、溆二州蛮反,群讨之,不能定。戊午,贬群开州刺史。

冬,十一月,弓箭库使刘希光受羽林大将军孙瑞钱二万缗,为求方镇,事觉,赐死。事连左卫上将军、知内待省事吐突承璀,丙申,以承璀为淮南监军。上问李绛:“联出承璀何如?”对曰:“外人不意陛下遽能如是。”上曰:“此家奴耳,向以其驱使之久,故假以恩私;若有违犯,朕去之轻如一毛耳!”

十六宅诸王既不出阁,其女嫁不以时,选尚者皆由宦官,率以厚赂自达。李吉甫上言:“自古尚主必择其人,独近世不然。”十二月,壬申,诏封恩王等六女为县主,委中书、门下、宗正、吏部选门地人才称可者嫁之。

己丑,以户部侍郎李绛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李吉甫为相,多修旧怨,上颇知之,故擢绛为相。吉甫善逢迎上意,而绛鲠直,数争论于上前;上多直绛而从其言,由是二人有隙。

闰月,辛卯朔,黔州奏:辰、溆贼帅张伯靖寇播州、费州。

试太子通事舍人李涉知上于吐突承璀恩顾未衰,乃投匦上疏,称“承璀有功,希光无罪。承璀久委心腹,不宜遽弃。”知匦使、谏议大夫孔癸戈见其副章,诘责不受。涉乃行赂,诣光顺门通之。癸戈闻之,上疏极言“涉奸险欺天,请加显戮。”戊申,贬涉峡州司仓。涉,渤之兄;癸戈,巢父之子也。

辛亥,惠昭太子宁薨。

是岁,天下大稔,米斗有直二钱者。

元和七年壬辰,公元八一二年春,正月,辛未,以京兆尹元义方为鄜坊观察使。初,义方媚事吐突承璀,李吉甫欲自托于承璀,擢义方为京兆尹。李绛恶义方为人,故出之。义方入谢,因言“李绛私其同年许季同,除京兆少尹,出臣鄜坊,专作威福,欺罔聪明。”上曰:“朕谙李绛不知是。明日,将问之。”义方惶愧而出。明日,上以诘绛曰:“人于同年固有情乎?”对曰:“同年,乃四海九州之人偶同科第,或登科然后相识,情于何有!且陛下不以臣愚,备位宰相,宰相职在量才授任,若其人果才,虽在兄弟子侄之中犹将用之,况同年乎!避嫌而弃才,是乃便身,非徇公也。”上曰:“善,朕知卿必不尔。”遂趣义方之官。

振武河溢,毁东受降城。

三月,丙戌,上御延英殿,李吉甫言:“天下已太平,陛下宜为乐。”李绛曰:“汉文帝时兵木无刃,家给人足,贾谊犹以为厝火积薪之下,不可谓安。今法令所不能制者,河南、北五十馀州。犬戎腥膻,近接泾、陇,烽火屡惊。加之水旱时作,仓禀空虚,此正陛下宵衣旰食之时,岂得谓之太平,遽为乐哉!”上欣然曰:“卿言正合朕意。”退,谓左右曰:“吉甫专为悦媚,如李绛,真宰相也!”上尝问宰相:“贞元中政事下理,何乃至此?”李吉甫对曰:“德宗自任圣智,不信宰相而信他人,是使奸臣得乘间弄威福。政事不理,职此故也。”上曰:“然此亦未必皆德宗之过。朕幼在德宗左右,见事有得失,当时宰相亦未有再三执奏者,皆怀禄偷安,今日岂得专归咎于德宗邪!卿辈宜用此为戒,事有非是,当力陈不已,勿畏朕谴怒而遽止也。”李吉甫尝言:“人臣不当强谏,使君悦臣安,不亦美乎!”李绛曰:“人臣当犯颜苦口,指陈得失,若陷君于恶,岂得为忠!”上曰:“绛言是也。”吉甫至中书,卧不视事,长吁而已。李绛或久不谏,上辄诘之曰:“岂朕不能容受邪,将无事可谏也?”李吉甫又尝言于上曰:“赏罚,人主之二柄,不可偏废。陛下践祚以来,惠泽深矣,而威刑未振,中外懈惰,愿加严以振之。”上顾李绛曰:“何如?”对曰:“王者之政,尚德不尚刑,岂可舍成、康、文、景而效秦始皇父子乎!”上曰:“然。”后旬馀,于由页入对,亦劝上峻刑。又数日,上谓宰相曰:“于由页大是奸臣,劝朕峻刑,卿知其意乎?”皆对曰:“不知也。”上曰:“此欲使朕失人心耳。”吉甫失色,退而抑首不言笑竟日。

夏,四月,丙辰,以库部郎中、翰林学士崔群为中书舍人,学士如故。上嘉群谠直,命学士“自今奏事,必取崔群连署,然后进之。”群曰:“翰林举动皆为故事。必如是,后来万一有阿媚之人为之长,则下位直言无从而进矣。”固不奉诏。章三上,上乃从之。

五月,庚申,上谓宰相曰:“卿辈屡言淮、浙去岁水旱,近有御史自彼还,言不至为灾,事竟如何?”李绛对曰:“臣按淮南、浙西、浙东奏状,皆云水旱,人多流亡,求设法招抚,其意似恐朝廷罪之者,岂肯无灾而妄言有灾邪!此盖御史欲为奸谀以悦上意耳,愿得其主名,按致其法。”上曰:“卿言是也。国以人为本,闻有灾当亟救之,岂可尚复疑之邪!朕适者不思,失言耳。”命速蠲其租赋。上尝与宰相论治道于延英殿,日旰,暑甚,汗透御服,宰相恐上体倦,求退。上留之曰:“朕入禁中,所与处者独宫人、宦官耳,故乐与卿等且共谈为理之要,殊不知倦也。”

六月,癸已,司徒、同平章事杜佑以太保致仕。

秋,七月,乙亥,立遂王宥为太子,更名恒。恒,郭贵妃之子也。诸姬子澧王宽,长于恒。上将立恒,命崔群为宽草让表。群曰:“凡推己之有以与人谓之让。遂王,嫡子也,宽何让焉!”上乃止。

八月,戊戌,魏博节度使田季安薨。

初,季安娶洺州刺史元谊女,生子怀谏,为节度副使。牙内兵马使田兴,庭玠之子也,有勇力,颇读书,性恭逊。季安淫虐,兴数规谏,军中赖之。季安以为收众心,出为临清镇将,欲杀之。兴阳为风痹,灸灼满身,乃得免。季安病风,杀戮无度,军政废乱。夫人元氏召诸将立怀谏为副大使,知军务,时年十一。迁季安于别寝,月馀而薨。召田兴为步射都知兵马使。

辛亥,以左龙武大将军薛平为郑滑节度使,欲为控制魏博。上与宰相议魏博事,李吉甫请兴兵讨之,李绛以为魏博不必用兵,当自归朝廷。吉甫盛陈不可不用兵之状,上曰:“朕意亦以为然。”绛曰:“臣窃观两河蕃镇之跋扈者,皆分兵以隶诸将,不使专在一人,恐其权任太重,乘间而谋己故也。诸将势均力敌,莫能相制,欲广相连结,则众心不同,其谋必泄;欲独起为变,则兵少力微,势必不成。加以购赏既重,刑诛又峻,是以诸将互相顾忌,莫敢先发,跋扈者恃此以为长策。然臣窃思之,若常得严明主帅能制诸将之死命者以临之,则粗能自固矣。今怀谏乳臭子,不能自听断,军府大权必有所归,诸将厚薄不均,怨怒必起,不相服从,则向日分兵之策,适足为今日祸乱之阶也。田氏不为屠肆,则悉为俘囚矣,何烦天兵哉!彼自列将起代主帅,邻道所恶,莫甚于此。彼不倚朝廷之援以自存,则立为邻道所齑粉矣。故臣以为不必用兵,可坐待魏博之自归也。但愿陛下按兵养威,严敕诸道选练士马以须后敕。使贼中知之,不过数月,必有自效于军中者矣。至时,惟在朝廷应之敏速,中其机会,不爱爵禄以赏其人,使两河藩镇闻之,恐其麾下效之以取朝廷之赏,必皆恐惧,争为恭顺矣。此所谓不战而屈人兵者也。”上曰:“善!”他日,吉甫复于延英盛陈用兵之利,且言刍粮金帛皆已有备。上顾问绛,绛对曰:兵不可轻动。前年讨恒州,四面发兵二十万,又发两神策兵自京师赴之,天下骚动,所费七百馀万缗,讫无成功,为天下笑。今疮痍未复,人皆惮战,若又以敕命驱之,臣恐非直无功,或生他变。况魏博不必用兵,事势明白,愿陛下勿疑。上奋身抚案曰:朕不用兵决矣。“绛曰:陛下虽有是言,恐退朝之后,复有荧惑圣听者。”上正色厉声曰:“朕志已决,谁能惑也!”绛乃拜贺曰:此社稷之福也。

既而田怀谏幼弱,军政皆决于家僮蒋士则,数以爱憎移易诸将,众皆愤怒。朝命久未至,军中不安。田兴晨入府,士卒数千人大噪,环兴而拜,请为留后。兴惊仆于地,众不散。久之,兴度不免,乃谓众曰:“汝肯听吾言乎!”皆曰:“惟命。”兴曰:“勿犯副大使,守朝廷法令,申版籍,请官吏,然后可。”皆曰:“诺。”兴乃杀蒋士则等十馀人,迁怀谏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