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信息缺乏
被错误采用的理论模型和学术研究与实践之间的差距,来源于信息缺乏:收集的信息很稀少,而且是同质和非系统化的。这不仅是造成今天现状的原因,在可见的未来仍会存在。
一再出现的信息缺乏
私营企业无法提供充足信息,生产信息是昂贵的。大多数中小型企业没有真正的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软件,它们的财务指标最多也就是提供分析用的账目,这已经代表了大多数中小型企业的“现金管理”水平了。
因此,如果私募股权基金经理对某些问题没有提供明确答案,不必感到惊讶。例如其所投资企业的雇用状况(当前和过往的),因为这些公司自己都没有记录这些信息。在投资前,普通合伙人经常得自己去收集、组织和分析这些信息。轻视这一现实,反映了对私募股权是什么的重大忽视。
大部分信息是非公开的
公开信息,作为非公开信息的合成结果是稀少的。我们的分析是建立在大多数私募股权信息提供者的网站基础上的,这表明:信息是不系统的、缺乏的,昂贵且难以获取的(见表0-1)。
对于经济代理机构而言,加工信息需要一大笔钱,与其规模和收入相比,可能昂贵得不成比例。由于私募股权是和中小型企业打交道,这些事务占了他们大部分的活动(取决于需融资公司的规模和数量),极少有机会碰到一个有关非上市企业的“纯粹和完美的信息链条”——其中碰巧包含了某个经济领域99%的公司。
表0-1 私募股权的信息来源和种类
注:本表列出的私募股权信息来源(四大类)并搭配了可提供的数据类型(地区、指数和活动的业绩表现)。
在横竖栏交叉处的F,意思是可以免费获得,P 代表需要付费购买,– 则表示不提供。如果信息提供商未说明是否提供该类数据,则用“?”表示。
资料来源:作者,基于网络公开信息整理,2012 年。
信息公开是趋势
尽管如此,从长远来看,普通合伙人将不得不介入信息管理之中,这里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是法规。欧洲(《另类投资基金经理指引》(AIFMD),《流动性Ⅱ指引》),美国(《国外账户税务合规法案》(FATCA)、“沃尔克规则”、《多德—弗兰克法案》),以及国际(《巴塞尔Ⅲ》,《养老金和保险法规》)引入的新规则,对于私募股权都有直接影响。这些可以总结为:总是更快(保险公司需要在季末45~60天内提出季度报告),总是更综合(CalPERS对抗《圣何塞水星报》的诉讼,拉开了2002年的运动大幕),以及总是更客观(AIFMD,要求第三方对基金进行评估)。采用最先进的IT系统也是必需的,这样才能满足对时间和细节内容的要求。
第二方面是基金募集(和沟通)。越来越多的新有限合伙人对这种资产很陌生,对定性和定量信息的需求,以及日益稀缺的私募股权信息,是以永久和持续方式记录普通合伙人活动的强大动力。这可以支持普通合伙人不断进行资金募集。2007~2009年间的危机,也强调了对基金经理人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的必要性。
第三个原因是运营风险管理。这是由小型投行管理的资产带来的一种新风险。当这些“资产管理行”(大型私募股权基金这样称呼它们)在操作几种相互关联的板块时(私募房地产,不良债务,杠杆并购,上市公司的私募等),会出现大量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况。而在对上市公司进行杠杆收购时,可能会出现内部交易问题。这些问题会通过先进的监督和报告系统解决,在合法的程序中保护普通合伙人。
资料缺乏的结果:简单化
信息缺乏导致了方法上的简单化处理。例如,观察者随意地把某个领域的一部分,比如上市公司的大型杠杆收购,作为整个杠杆收购获得的一般规则。这样处理总被证明是错的。中小型企业被不同的基金经理收购,出于种种不同投资目的,会采用差别很大的融资技术。
另一个不准确的简化处理是将私募股权行业视为私募股权基金。即便这些基金可能很好地代表了私募股权行业的趋势,但肯定无法代表这个行业的全部活动。基金经理已经组织了大量强大的全国性协会(比如英国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协会,或法国风险投资协会)和区域性协会(如欧洲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协会,全国风险资本协会),试图掩盖其他从业者的存在。
例如,商业天使投资者在风险投资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尽管他们还不太为人所知。这些商业天使,也被称作天使投资人,是第一批愿意为初创企业提供支持的个人。公司、捐赠基金、基金会、高净值个人、国有机构、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经济活动者,也会做出直接投资,它们并非是上面提到的协会的成员。
更多信息的一个后果:费用增加
更多信息的逻辑结论就是管理费用,这是基金经理和基金投资者之间的核心关系,令人不解的是,管理费并没有提高,至少短期内是如此。原因和IT系统(为了满足法规和投资者的要求)的支出上升,以及法规压力(财务上和时间上)和对基金经理的大量追溯记录(明显是因为将来在银行或保险公司为所投企业设立账号的似是而非的可能性)有关。这些因素会推动基金管理机构的兼并,提高新机构进入私募股权领域的门槛。力量的平衡因此会保留在现有的基金管理机构一边——无论是好还是坏,管理费将继续由基金经理以对自身有利的方式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