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阴差阳错(1)
姑娘,你闭月羞花,
白肤、碧眼、金发;
你要爱就纵情地爱吧,
因为你已经难以自拔。
一
算起来,朱莉·德·沙维尼结婚已有六年,但婚后半年,便发现自己对丈夫不但产生不了什么爱情,甚至也很难产生任何尊重。
应该说她丈夫并不是坏人,既不傻,也不笨,但骨子里可能两者都有一点。前尘往事,朱莉大概会记得,当初觉得他可爱,而现在却讨厌他。他身上的一切都使朱莉反感。他吃饭、喝咖啡、说话的神态都使她的神经受不了。他们只有在吃饭时才见面、说话,但一星期却有好几次在一起进晚餐,这就够朱莉恶心的了。这对她来说简直是一种难耐的折磨。
至于沙维尼,他其实长得十分英俊,从年龄来看显得稍胖了一点,脸色红润,以性格论,不像神经敏感的人那样往往令人费解地自寻烦恼。他坚信妻子对他有一种脉脉的柔情(当然不会相信妻子像新婚燕尔那样爱他),这种信念既没有给他带来欢喜,也不使他痛苦。倘若情况相反,他一样也会安之若素。他曾经在一个骑兵团队里服役多年,但自从继承了一大笔遗产以后,便厌倦了军旅生涯,退役回家,结了婚。要解释两个没有任何共同思想和语言的人如何结合在一起是一件困难的事。一方面,有一些像福劳辛那样的老人家和热心的人,他们可以使威尼斯共和国嫁给土耳其苏丹,他们为了安排同自己利益攸关的事,情愿劳碌奔波;另一方面,沙维尼出身名门,当时长得也不算胖,性情开朗,是地地道道的所谓“老实人”。他常到朱莉母亲家里来,朱莉看见他,对他萌生了好感,因为他常常讲述一些骑兵团队里的趣事,逗得朱莉开怀大笑。趣事尽管滑稽,但难登大雅之堂。朱莉感到他可爱,因为每有舞会,他必邀她跳舞,并且总会找到合适的理由来说服朱莉的母亲晚点才离开,或者去看戏、去布洛涅森林散步。总之,朱莉觉得他是个英雄,因为他曾经英勇地与别人决斗过两三次。但让沙维尼最终获得胜利的是他亲自设计,亲自订做的一辆马车,当朱莉后来同意嫁给他的时候,他就是亲自赶着这辆车来迎娶她的。
结婚不到几个月,沙维尼身上的所有优点便几乎“蒸发”。他再也不和妻子跳舞。他那些逗人的趣事也反复讲过三四遍了。现在他嫌舞会持续得太晚。看戏时总打呵欠,觉得晚上要穿礼服的习惯令他难以接受。而他最大的毛病就是懒惰。如果他想讨人喜欢,或许能办得到,但他认为受拘束无异于一种刑罚,这几乎是所有胖人的通病。他厌恶社交,因为一个人在社交界是否吃得开,决定于他努力讨人喜欢的程度。粗野的欢笑对他而言比雅致的娱乐有趣得多,因为与同他趣味相投的人在一起,要想引人注目,只需喊得比其他人更响便可以,而他的肺活量特大,要做到这一点很容易。此外,他吹嘘自己的香槟酒量比常人大,并且能够毫不费力地跃马跳过四英尺高的障碍,因而在所谓的年轻人中间获得了他所希望的尊重。这些年轻人很难说什么样的人,下午五点钟左右,林荫大道上到处都有他们的身影。他对狩猎、郊游、赛马、单身汉的聚餐和晚宴有一种特殊的偏爱。每天足有二十次,他声称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而每当朱莉听见他说这话的时候,便抬眼望天,嘴角露出难以名状的轻蔑表情。
朱莉年轻貌美,却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男人,显而易见,周围自然少不了有人打她的主意向她百般奉承。但是,她的缺点是骄傲自负,何况又有母亲的小心保护,因而直到现在,她尚能经受得住社交场上的种种诱惑。况且,婚后的失望也是一种经验,使她难以再对任何男人产生激情。看到社交界为她的遭遇感慨不平,并将她看做是乐天知命的榜样,心里颇感自豪。总而言之,她几乎是心安理得,因为她未曾爱上任何人,而丈夫又给予她全部行动自由。她搔首弄姿(必须看到,她有点喜欢向别人证明,她丈夫有艳福而不懂得享受)犹如孩子撒娇,完全出自本能,同她略带轻蔑而不是假正经的保守态度配合得天衣无缝。一句话,她对所有人都和蔼可亲,一视同仁。即使想中伤她的人也难以寻到任何口实。
二
朱莉的母亲吕桑夫人欲去尼斯,夫妻两人在她家吃晚饭。沙维尼在岳母家感到没趣极了,但是尽管很想到大街上找他那伙朋友,却不得不硬着头皮在岳母家捱一个晚上。吃过饭以后,他往舒适的长沙发上一靠,两个小时没吭声。理由很简单:他睡着了,可丝毫没失礼,坐着,头歪到一旁,似乎在颇有兴致地听别人交谈。有时候醒过来还插上一两句话。
后来又不得不坐到桌旁打惠斯特,这是他不愿打的一种牌,因为这需要集中精神。就这样,一直搞到很晚。刚刚敲过十一点半的钟声。沙维尼当晚没有约会,真不知道接下去该干什么。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人通报说他的马车来了。倘若他回家,势必要领他的妻子一起回去。想到两个人要面对面在一起二十分钟,他实在发怵。但他口袋里的雪茄抽没了。出门来吃饭时刚收到朋友从勒阿弗尔寄给他的一包雪茄,现在多么想打开抽一颗啊。只好回去了。
他给妻子裹上披巾,从镜子里发现自己正在尽一个丈夫每周一次的职责时,不禁自嘲地笑了起来。他以前几乎不曾正眼瞧过妻子,现在却对她仔细端详,感到她比平时更漂亮了,因此,他花了点时间给她整理好肩上的披巾。朱莉和他一样,也担心夫妻相对无言的难堪。她赌气地噘起小嘴,两道弯弯的眉毛也不由自主地皱在一起。这一切使她的芳容别有一种可人的表情,即使是丈夫也难以无动于衷。在刚才我说的动作中,他们的目光在镜子里对视了。两人都觉得不好意思。为了打破尴尬的僵局,沙维尼微笑着吻了吻妻子伸出来整理披巾的手。——“瞧他们多么恩爱!”吕桑夫人满意地低声说了一句。但她既没有注意到做妻子的冷峻轻蔑的表情,也没发现做丈夫的漫不经心的态度。
两个人坐在车里,几乎彼此都触手可及。最初一阵子,谁也不吭声。沙维尼觉得应说点什么,可脑子里什么也想不起来。而朱莉也缄默无语。沙维尼一连打了三四个呵欠,心里着实感到惭愧,打最后一个呵欠时,他觉得应该向妻子道歉。“晚会拖得太久了。”他又说了一句给自己圆场。
朱莉从这句话里听出他是想埋怨她母亲举行的晚会太长,还想对她说几句不中听的话。长期以来,她已经养成了不屑对丈夫作任何解释的习惯。故而她继续保持沉默。
沙维尼这时却不由自主地想谈话。两分钟后他接着说道:“今天的晚饭我吃得很称心,不过,我仍然想告诉你,你母亲的香槟太甜了。”
“什么?”朱莉无精打采地向他转过头来,装做什么也没听见地故意问他。
“我说你母亲的香槟太甜。这一点我忘记告诉她了。大家总以为挑选香槟是很容易的。其实,是最困难不过的了。有二十种香槟质量是差的,只有一种质量很好。”
“是吗!”朱莉礼貌地惊叹了一句之后,便把头扭过去,朝自己身边的车窗外张望。沙维尼也索性把身子往后一靠,两腿搁在马车前座的垫子上。妻子对他千方百计欲挑起话题的种种努力居然不理不睬,自然使他有点丧气。
可是,在又打了两三个呵欠之后,他还是往朱莉身边挪了挪,继续说道:
“你穿的连衣裙很合体,朱莉。你是从哪里买的?”“哼,他肯定想买同样的一件送给他的情妇。”朱莉心里暗想。于是她笑了笑,说道:“在比尔蒂店里买的。”“你笑什么?”沙维尼将脚从坐垫上放下来,朝朱莉身边再挪近一点,问道。同时拿起她连衣裙上的一只袖子,摸来摸去,样子颇有点像达尔杜弗。
“我笑你注意我的装束。”朱莉说道,“注意点儿,你把我袖子弄皱了。”说着不客气地把袖子从沙维尼手里抽了回来。
“我向你保证,亲爱的朱莉我十分注意你的装束,而且非常赞赏你的审美眼光。说真的,如果有一天,我向一个女人谈起这件事……这个女人的衣着总那么不顺眼……虽然她在装束上没少花钱……她会倾家荡产的……我对她说……我拿你为例……”朱莉看见他发窘感到挺开心,不打算打断他。
“你那几匹马很糟糕,根本不行!我非给你更换几匹不可。”沙维尼十分局促地说道。
余下那段路上,谈话也都是这般死气沉沉的,双方都只是问一句答一句,一点也不来情绪。
夫妻两人终于到达了×××街,互道晚安之后就分手了。
朱莉开始脱衣服,准备就寝。她的使女不知何故刚刚离开。忽然,卧室的门猛地打开了,沙维尼走了进来。朱莉赶紧把肩膀遮住。“对不起,”他说道,“我睡不着,想看司各特最近出版的小说……书名叫《昆丁·杜尔华》对吗?”
“应该在你那里,”朱莉回答道,“我这里可没有书。”沙维尼定睛看着他妻子,发现她衣衫零乱,更添妩媚。用一个时髦的字眼来说吧,他觉得妻子“够刺激”。“她的确是个特别漂亮的女人!”他心里想,身子一动不动地站在她面前,一言不发,手里拿着蜡烛台。朱莉也立在那里,面对着他,手里揉着睡帽,仿佛巴不得他快些离去。
“你今晚很迷人,我豁出去了!”沙维尼终于叫了起来,一面跨前一步,把烛台放下。“我可喜欢鬓发零乱的女人啦!”他边说边用手一把抓住纷披在朱莉肩上的发辫,一条胳臂轻轻地搂着她的腰。
“噢,上帝!你身上的烟味恶心死人了!”朱莉边喊边把扭转到一旁,“放开我的头发,你那股味都弄到我头发上面去了,将来再也洗不掉了。”
“得了吧,你是故意这么说的,因为你知道我经常抽烟。别拿这么大的架子了,我的小宝贝。”朱莉还没来得及挣脱他的胳臂,便被他在肩膀上狠狠地吻了一下。
得亏使女回来了,朱莉方得以脱身,因为对一个女人来说,这样的爱抚最叫人厌恶了,不论拒绝还是接受都一样可笑。
“玛莉,”沙维尼夫人说道,“我的那件上衣太长了,穿着很不顺眼。今天我看见了贝吉夫人,她的品味向来高雅,她的上衣肯定比我的要短上整整两指。你拿去,马上用别针别一下,看效果怎样。”
接着,使女和女主人之间就一件女上衣所应有的精确尺寸进行了一段十分有趣的谈话。朱莉知道沙维尼最恨听别人谈时装款式,这样做准能把他轰走。果然,五分钟之后,在室内踱来踱去的沙维尼看见朱莉一心只注意自己的上衣,仿佛他这个大活人根本不存在似的,便使劲打了个呵欠、拿起烛台,没趣地走了出去,这一次再也没有回来。
三
佩兰少校坐在一张小桌子旁,专心致志地闲谈。他穿着一尘不染的礼服,头戴橄榄帽,胸脯挺得笔直,这一切都足以说明他是个老军人。他卧室里,一切都很干净,并且异常朴素。桌子上摆着一个墨水瓶和两支削好的鹅毛笔,旁边有一叠信纸,但至少有一年连一页都没用过。佩兰少校虽然不写什么,但书却读得不少。此刻他正一面饶有兴致地看《波斯人信札》,一面抽他的水泡石烟斗,聚精会神,最初竟没有察觉沙托福尔少校走进来。这位少校是他团队的一名青年军官,长得英俊潇洒,和蔼可亲,虽有点自命不凡,但在国防部长面前却十分受宠。总之,几乎在各方面都和佩兰少校截然不同。可是,我也不明白,他们竟成了天天见面的好朋友。
沙托福尔拍了佩兰少校的肩膀一下,佩兰把头转过来,但没有放下手中的烟斗。他的第一种表情是高兴,因为看见了朋友;第二种表情是遗憾,因为这位嗜书的人要被迫放下手中的书本;第三种表情说明他已下定决心,要拿出家中的好东西来款待客人。他在口袋里摸钥匙,欲开柜取出柜里的一盒名贵的雪茄。这些雪茄少校本人并不抽,全部用来款待他这位朋友。沙托福尔已经无数次看见他这样做了。但这一次,他大声推让着:“别拿了,佩兰兄,省下你的雪茄吧,我身上揣着哩!”说完,他从一个精美别致的,用墨西哥麦杆制造的烟盒里拿出一根两头尖的月桂色雪茄。吸着了之后,朝一张佩兰少校平时从不使用的小靠背椅上一躺,头枕着枕头,两脚舒服地放在对面的椅背上,开始吞云吐雾,同时闭着眼睛,仿佛在冥思默想要讲的故事。他脸上闪烁着快乐的光芒,仿佛心中涌动着一个幸福的秘密,不吐不快,急于让别人猜出来。佩兰少校把椅子挪到靠背椅前面,抽着烟,半晌没言语;后来发现沙托福尔还不急于开口,便对他说:“乌里卡怎么样?”
他问的是一匹黑色母马,被沙托福尔用得太厉害,马上要得气喘病了。“好极了,”沙托福尔根本没听他问什么,随口答了一句。“佩兰,”他将放在椅背上的腿向佩兰伸了伸,喊道,“你不觉得有我这样的朋友是你的福气吗?……”
此时,上了年纪的少校苦苦思量,认识沙托福尔到底为他带来了什么禆益,可是,除了沙托福尔曾经送过他几磅美洲烟草和由于卷入沙托福尔挑起的一场决斗被关了几天禁闭以外,其他什么好处也没想出来。不错,他这位朋友向他多次表示过信任。每遇沙托福尔要找人替班或者需要人帮忙时,总是忘不了找他。
沙托福尔不容他接下去多想,伸手递给他一封用娟秀的蝇头小楷写在英国光纸上的短信。佩兰少校做了个鬼脸,换句话说,这就是他的微笑。这种用蝇头小楷写在光纸上给他朋友的信,他已经见过不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