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主题案例(2)
第三把火就是2004年9月西班牙烧中国鞋的大火。那把无理的火,让全世界震惊,但留给中国鞋业的更多是无尽地忧思。与杭州的那把大火整整相隔7年。“我们现在要烧第四把火。”王振滔再显英雄本色,风采依然,“今天点的这把火,是把奥康推向国际化的一把火。”
这把火当然指针此次反倾销诉讼。自2006年11月29日,奥康又与全球最大的华人门户网站之一的新浪网达成了战略合作关系。新浪网除了为奥康提供先进的网络营销平台外,还将持续关注奥康等几家鞋企反倾销诉讼,支持中国企业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2007年1月8日,奥康集团、泰马集团数家上诉欧盟的中国制鞋企业联合起来了,他们将为中国鞋应对国际贸易壁垒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经验,更重要的,它表达了中国制鞋走向世界的决心和勇气。
“我认为花点钱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告诉他们,我们中国的鞋子不比他们差甚至要比他们更好。在去年9月5日上海的国际鞋业大会上,美国的零售主席就讲了这句话,现在在全世界的消费者的心目中没有感觉到中国的鞋子比较差。这个观念现在已经开始转变了,我认为奥康和中国有品牌和影响的企业可以走出去,现在已经是时候了。”此刻,王振滔表现出了一个卓越领导人的远见和愿景,在他看来,反倾销不是给奥康打击,而恰恰是一次契机,若干年后,国人还可能感谢欧洲人的反倾销,因为他们的“刁难”催生了温州鞋乃至中国鞋第二次凤凰涅槃。所以,任何企业都要永远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心态,去寻求创新、引领潮流、影响趋势。面对这次风波,奥康最先踏上了打破国际贸易壁垒的征途,它不仅为今后本行业和其它行业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也向世人宣告中国反倾销开启“破冰之旅”——奥康再一次实践了它的企业哲学:“梦想是走出来的。”
链接:中国鞋遭遇欧盟反倾销大事记:
2005年6月30日和7月7日,欧盟委员会对我国劳保鞋和部分皮鞋实施反倾销立案调查,其中劳保鞋涉案金额在5255万美元、皮鞋案金额高达7.3亿美元。
2005年11月底,欧盟完成对我国13家皮鞋企业和4家劳保企业的反倾销抽样核查,其中皮鞋重灾区在广东,劳保鞋则是温州占了主要部分。
2006年2月23日,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表示,由于调查显示中国和越南产皮鞋以低于本国生产成本的价格倾销到欧盟,欧盟委员会建议从4月7日起对中国和越南产皮鞋征收为期半年的临时性反倾销税。
2006年3月8日,温州、广州、泉州三大产鞋基地鞋革协会联手建立“反倾销应对联盟”,并在广州发布初步立场文件。
2006年3月23日,欧盟成员投票通过从2006年4月7日起对所有中国出口到欧盟的皮鞋征收4.8%的关税,到同年10月增加到19.4%。
2006年10月7日,欧盟正式启动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鞋产品实施征收为期两年的16.5%的反倾销税。
2006年10月23日,奥康集团正式决定聘请“反倾销第一律师”蒲凌尘向欧盟一审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欧盟理事会发布的征收16.5%的反倾销税的法规不符合欧盟的相关法律。随后,温州泰马、广东南海金履和广东万邦等3家企业跟进,也宣布上诉。
王留全:蓝狮子财经创意中心编辑。
新海:来自一桩旧案的报告
1997年3月,中国政府颁布《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
2001年11月10日,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申请。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
2002年6月,应代表欧盟一次性可充气打火机行业的欧洲打火机制造商联合会的要求,欧盟正式宣布对中国出口的一次性可完全袖珍(塑料外壳)打火机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同时生产金属外壳打火机的温州打火机生产企业被牵涉进来。在全国打火机行业召开会议商量反倾销案应诉事宜后,由4家宁波企业和16家温州企业分别针对不同情况,决定向欧盟进行反倾销应诉。
2003年7月,温州打火机应对欧盟反倾销案最终以中国打火机企业胜诉而告终。这次胜诉成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应对欧盟反倾销诉讼获得的首次胜利。
2006年11月,在“WTO与中国:北京国际论坛”上,温州打火机反倾销案获胜因影响深远意义重大而当选由权威部门评选的地方WTO事务十五件大事之一。
在上面几段反复出现时间、“反倾销”、“欧盟”这样字眼的文字里,我们可以约略的看出,多年里,在国际贸易中,来自国外的反倾销一直像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和中国的出口企业纠缠在一起,而本文要说的,不是温州的打火机遭遇的反倾销,也不是最近发生的反倾销事端,这里要讲的却是一桩旧案,一桩与上文提到的4家应诉宁波企业中的其中一家有关的旧案。
新海旧案
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打火机生产制造基地,据称年产量占全球打火机销售总量的2/3。位居“中国打火机十大知名品牌”榜首的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是中国打火机行业的龙头企业,其产品80%以上远销欧洲、美国、日本等80多个国家和地区,曾连续六年蝉联中国打火机行业出口销售第一位。应该说,从行业看,这算是一间优秀的企业,但在2002年的夏天,生产打火机的新海日子却没那么好过。
事端发生时间是2002年5月6日,欧盟打火机生产商指控中国、马来西亚、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国的打火机低价倾销,要求欧盟委员会启动反倾销程序,向以上地区出口到欧盟的打火机加征150%的反倾销税率。而新海当时的情况是,公司产品的外销份额占公司总销售的90%以上,欧盟市场又占公司外销份额将近50%,如果欧盟市场因加征150%的高额倾销税率,新海将失去国际市场的半壁江山。欧盟一旦采取实际措施,事态的严重后果可想而知,而这只是开始。
事态在进一步发展。
2002年6月27日,欧盟委员会决定对来自以上地区的打火机进行反倾销调查。7月8日,欧盟挑选菲律宾为中国和越南的替代国展开反倾销调查。
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开始让新海人紧张起来,公司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欧盟的反倾销调查,新海出现了两难选择:若不应诉,只有坐以待毙;若应诉,结果怎么样根本无法预知。应诉还是不应诉,对于新海来说,这是一个大问题。
经过公司决策层的再三考虑,新海决定奋起应诉,同时成立了以董事长黄新华为首的反倾销5人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反倾销应诉工作,并重金聘请欧洲著名的比利时VBB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代理律师,在国家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和机电进出口商会的指导下,新海公司根据自身规模大、实力较强、管理规范的特点,向欧盟提出了市场经济地位的申请和分别裁决零税率的诉讼目标。
一场看不见的硝烟笼罩着新海。
应诉是一场战争
应诉是一场战争,这场战争没有硝烟,但它给应诉方带来的紧张程度无疑如同战争给人带来的窒息感。
2002年7月初,新海收到欧盟委员会的抽样调查表,公司在律师指导下立即开展反倾销应诉工作,新海欧盟反倾销应诉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具体工作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新海需要做的是,根据程序首先填写抽样调查表(俗称小小表),接下来是填写市场经济地位申请表(俗称小表),最后填写关于反倾销调查问卷(俗称大表)。事后的经验表明,如果在填写小小表、小表时基础工作做的好,大表的填报工作会顺利的多。
经过昼夜的奋战,新海分别于7月12日、18日、28日如期向欧盟提交了抽样调查表、市场经济地位申请表和反倾销调查问卷。
9月16、17日,欧盟官员到新海进行市场经济地位申请表的实地核查,新海用一张摆满100多本文件资料的会议桌迎接了欧盟官员。
近3个月后,新海的努力终于有了结果,10月8日,新海的市场经济地位申请获得通过,这也就意味着企业将在之后的调查中将占据非常有利的地位。
2002年11月20-22日,欧盟官员再次来“新海”进行反倾销核查,但没有发现任何他们需要的“纰漏”,原本计划3天的核查只用2天就结束了。
2003年2月,欧盟传来消息:放弃对中国打火机倾销案的初裁。引用当时律师的话来说:如果往好的方面推测,该案很可能以中国企业的胜诉结案,甚至不但应诉的企业胜诉,所有的中国打火机企业都将从中受益。
2003年7月15日,新海收到一份来自欧盟总部所在地布鲁塞尔的传真,发件人为新海的反倾销诉讼代理人VBB律师事务所,主要内容为:欧洲打火机制造商联盟代表欧洲打火机行业在2003年7月14日致信函表示撤诉上诉反倾销。根据法律,当撤诉时反倾销进程将终止,除非这项终止会损害行业利益。因为没有调查表明此项终止会给行业带来损失,可断定目前的反倾销调查应该被终止。
至此,历时一年多的新海应诉欧盟反倾销案最终以新海的胜诉而尘埃落定,新海不但为自己赢得了胜利和尊重,也为中国打火机企业突破欧盟贸易壁垒做出了决定性的贡献。
来自新海的报告
应诉欧盟反倾销调查胜利后,新海对于自己的做法、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取得的胜利进行了报告性的总结,也即“来自新海的报告”。
报告一:填报数据确保真实、准确,有据可查,现场核查分工明确、口径一致。
调查表和调查问卷作为欧盟官员现场核查的完全依据,在填写调查问卷时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有据可查,在核查时,欧盟会对核查相关的内容刨根问底,所以要求在现场回答问题时以一人回答为主,若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性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回答,“我们事前对核查时有可能问到的问题做了一次现场演习,做到分工明确、口径一致。核查官员在这次调查取证过程中,我们各条线的工作人员均做得是相当出色,回答问题时没有出现明显的失误,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资料也是无懈可击、准确可靠”,新海当时一共有12个分厂,所有分厂的会计凭证、单证资料堆了满满一个大会议室,会议室现场参与调查的人数多达20余人。在核查的两天里,为了能以最快的时间内从浩如烟海的资料里提供出最有效的数据和材料,“我们后方工作人员进行了大量准备工作,核查前在律师的指导下也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演习,对每笔资料的提取时间和资料的准确性都进行了考核,确保核查时提供资料的万无一失。”
报告二:市场经济地位的取得是反倾销应诉成功的前提。
2002年6月新海遭遇反倾销时,虽然我国已加入WTO半年有余,但欧盟还未全面承认我国是具有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因此允许中国企业向他们提出市场经济地位的申请,而市场经济地位的取得在反倾销调查中是至关重要的,这是因为企业只有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资格,它才有可能承认企业提供的一系列财务信息,如果没有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资格,即使你的财务处理比较市场化,也得不到欧盟的承认,往往要以替代国成本来与生产商成本进行对比,而替代国的确定往往是由他们去确定的,这次反倾销调查的替代国是菲律宾,这对国内的企业是极为不利的,因为实际上,如此低的制造成本在国际上是比较难找的。
新海7月12日收到市场经济地位申请调查问卷。在律师的指导下,经过全体反倾销小组工作人员的昼夜奋战,做了大量基础数据和资料的收集工作,确保填报的各项数据准确性和资料的完美,7月18日正式向欧盟委员会上报了市场经济地位申请表,7月28日向欧盟提交了反倾销调查问卷。
“在迎接核查到来期间我们反倾销小组对调查问卷中上报的每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准备和完善,也就是说我们的工作必须以非常敬业的精神投入进去,对问卷上的每一个点都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否则的话,一个细小的疏忽都有可能造成前功尽弃,全盘皆输。”2002年9月16日-17日欧盟官员对新海进行核查,“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原定核查两天的日程一天就结束了,欧盟官员对我们准备的资料较为满意。”10月8日,新海最终收到了公司取得市场经济地位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