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党校初创时期(1959~1965)
党校初创时期包括两个阶段:一是工委党校阶段,二是“文化大革命”前期。
中共石嘴山市委党校的历史可追溯到石嘴山市正式建立之前的中共石嘴山市工作委员会党校时期。中共石嘴山工委党校是今中共石嘴山市委党校的前身。
20世纪50年代末,由于贺兰山煤田的大规模开发,原惠农县石嘴山镇人口急剧增加。据有关资料反映,1958年~1960年的三年,石嘴山净迁入人口达8.9万人。随着工矿企业的发展,调入工人、干部的增多,厂矿党员干部急需培训教育,企业党的工作日益增多。因此,建立地方党校势在必行。1958年9月8日,中共宁夏工作委员会批准组建中共石嘴山市工作委员会;1959年1月10日,石嘴山市人民委员会筹备工作委员会成立。同年4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向国务院上报《关于撤销惠农县、成立石嘴山市的请示报告》。7月24日,国务院复电同意。
由于石嘴山市的筹建和党政干部的增多,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便成为急需。1958年,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作委员会曾下发了一个《关于县、市委办党校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说:“今年7月中央党校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全党办党校,全民学理论’的任务。我们在9月工委扩大会议上传达了中央这次会议的精神,并且提出了宁夏各级党委办党校的意见。”根据这一意见,1958年12月,在即将撤销的惠农县所辖的宝丰、黄渠桥、尾闸三个公社14个大队党总支部,办起了14所基层党校。当月即对农村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共青团员进行了集中培训。8月,又举办了农村党的基层干部培训班。正是根据中央关于“全党办党校,全民学理论”的指示精神和石嘴山市即将建立的情况,1959年3月13日,中共石嘴山市工作委员会第18次会议决定建立中共石嘴山市工委党校,校址确定在惠农县黄渠桥公社(今平罗县黄渠桥镇)。同年7月,时任中共石嘴山市工委书记处书记、检察委员会书记的赵忠同志兼任中共石嘴山市工委党校校长(第一任校长)。7月31日,中共石嘴山市工委党校正式成立。
1959年8月6日至16日,工委党校举办了成立以来的“第一期党校”。“第一期党校”即党校第一期学习班,之所以这样称呼,是因为当时人们只把党校看作是一种临时性的学习组织。11月3日至15日,工委党校举办“第二期党校”即第二期学习班,学员均为基层的党员干部,其中第一期学员全部为农村基层干部。
1960年1月23日,工委党校在《关于工委党校教学工作总结和今后意见的报告》中,总结了1959年8月以来举办的两期学习班的基本情况和经验,并提出了办好党校的六点建议:一是加强全党办党校的思想教育;二是坚持经常性的业余党校制度;三是明确培训对象;四是分期分批培训干部;五是明确教学任务;六是健全编制和常年办党校。从这六点建议可以看出,工委党校已改变党校是临时性学习组织的认识,并把作为党委工作部门和培训党员干部的常设机构与基层业余党校区分开来。
1960年1月7日,国务院第93次全体会议正式决定:“设立石嘴山市,撤销惠农县,将原惠农县的石嘴山等10个乡(镇)划为石嘴山市的行政区域,其余地区划归平罗县。”1960年3月26日召开的石嘴山市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宣告石嘴山市正式成立,市级机关驻石嘴山镇(原石嘴山区)。惠农县被撤销,1960年3月,工委党校迁入原惠农县县委大院旧址办校。
根据现今能查找到的资料统计,1959年8月至1963年7月,工委党校共举办各类短训班27期,培训各类学员2839人(次)。
1963年6月12日,中共石嘴山市工委党校更名为“中共石嘴山市委党校”。同日,刘真同志任市委党校总支书记、副校长。工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党校设立机构的通知》,批准市委党校设立组织教学研究室和总务室。不久,中国共产党石嘴山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在石嘴山召开,工委党校的历史阶段正式结束了。
从现有的资料看,1963年7月下旬以后,市委党校没有举办干部培训班。11月,市委党校由黄渠桥迁入了石嘴山市新市区。新校址的地点在石嘴山火车站(现为惠农火车站)附近。新校址有窑洞20幢,每幢有房屋12间,共240间。所谓“新”,是指建有一座300平方米的食堂兼礼堂。
1964年上半年,全国还处在学习毛主席著作的热潮中。市委党校迁入新校址后,估计1964年培训总期数为12期,总人数在800多人。
1965年1月2日,刘真副校长调离党校,刘安泰同志任党总支副书记。由于抽调大批干部下乡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党校停止了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