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加快我区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担保机构管理体制和制度,加强宏观调控,壮大资金实力,提高担保能力和质量,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做好担保贷款和金融服务工作。我室会同自治区经贸委,对我区担保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现状
为推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改善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服务,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特别是贷款担保难问题,我区自1999年建立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以来,积极探索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途径和方法,目前我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已经初具规模,拥有了一定的基础。
1. 以政府为主体的担保体系初步形成。截至目前,全区共有担保机构13家,由各级政府独资设立的6家(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担保中心、自治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银川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吴忠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石嘴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固原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民办公助1家(由自治区政府出资500万元、企业法人投资2050万元,于2002年成立的宁夏工商商会会员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民营担保机构6家(宁夏瑞安担保服务公司、银川高新区润知担保公司、宁夏亚的信担保公司、宁夏龙海信用担保公司、宁夏商融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宁夏融信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全区13家担保机构共有担保基金20850万元,其中政府向其批准成立的7家出资14300万元,占全区担保基金总额的68.6%。
2.信用担保业有所发展。调查的11家担保机构(不包括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担保中心、宁夏融信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自成立至今,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截至目前,11家担保机构累计担保金额3.75亿元,累计担保企业户数267家,为企业累计担保项目492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区中小企业资金紧缺问题,为带动我区中小企业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担保机构也得到了一定发展,11家担保公司累计实现收入1468万元。区市两级政府设立的5家担保机构累计注入担保基金6270万元,担保机构累计担保贷款金额27896万元,平均担保放大倍数为4.45倍。目前,开展业务比较多的是银川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累计担保企业户数116家,担保项目267个,担保金额1.29亿元。
发展最快、担保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的是宁夏工商商会会员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管理中心,该中心2002年成立时,自治区政府出资500万元,民营企业投入股金2050万元,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中心已提供贷款担保14000万元,无一例违约或延期业务发生。担保放大倍数为5.5倍,按政府出资500万元计算,担保放大倍数高达28倍,实现担保收入260万元。如2002年宁夏红枸杞酒供不应求,宁夏香山酒业集团公司因无人担保,银行贷款到不了位,生产经营十分困难,工商商会担保中心为其及时提供担保,很快解决了26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保证企业及时购进了所需原材料,短短几个月,新增销售收入近亿元,既占领了市场,又大幅度提高了经济效益,当年企业主动提前还款660万元。宁夏大荣实业集团公司年产3万吨碳酸锶和1万吨硫脲项目投产,工商商会担保中心为其担保2000万元贷款,及时购回了原材料,确保了新项目的投产达产,发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宁夏天马冶化实业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产品出口资金回笼周期长,不能履行约期付款购销合同,工商商会担保中心为其担保16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后,使企业及时购回了所需的电解铅、白银、黄金等原材料,按期完成供货合同金额3280万元。
6家民营担保机构累计筹措担保基金3230万元,实际提供担保金额348万元。
3.以担保机构为桥梁,积极开展协作担保。自治区和四市政府设立的担保中心与当地县市政府合作,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与基础设施贷款担保,有力地促进了区县经济发展。宁夏工商商会会员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与银川市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宁夏分行、工商银行宁夏分行、中国银行宁夏分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合作,建立“共担风险、共同负责、共谋发展”的机制,联合开展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建立不同层次的协作关系,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协作、共担风险的信用担保局面。
二、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区信用担保体系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担保基金总量偏小,担保机构和担保基金没有形成规模。作为信用担保体系的核心部分,13家担保机构普遍规模较小,担保资金总量较少。全区13家担保机构只有担保基金20850万元,担保贷款额最多的宁夏工商商会会员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担保资金只有2550万元,一般的只有几百万,最小的仅为200万元。信用担保规模小,首先不能满足全区广大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迫切的贷款需求,无法解决贷款担保难问题;其次是担保业务受规模限制,一旦发生代偿,担保公司将无法分散风险,直接影响担保机构的生存和发展;最后就是担保机构因为自身规模小,无法开展多种经营业务,出于规避风险着想,减少政策性贷款担保,无法达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目的。我区要构建全社会的信用担保体系,亟须成立有一定规模的担保机构作支撑,担保金额也需逐步扩大。
2. 政府独资担保机构缺乏市场化运行机制。由政府批准设立、全部由财政出资的担保机构,从管理体制到运作机制都沿用传统的行政管理操作方法,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风险评价机制。突出表现为:没有普遍建立科学严密的项目考察评审制度、担保机构与银行的风险共担制度、内部工作人员风险责任制度以及担保代偿制度等,造成有些项目有担无还,贷款无法收回。如吴忠市、固原市、银川市、石嘴山市担保中心都有几笔或多笔担保贷款到期无法收回。特别是政府行为担保项目资金已沉淀。经营机制不活,吸收其他法人或社会自然人投资的积极性不高,自治区和四市设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吸引社会资金仅为230万元。宁夏工商商会会员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为政府投资担保探索了一条发展新路,该中心吸引民营企业法人投资2050万元,是政府投入的4.1倍。
3. 资金效益总体较差。我们调查的11户担保机构目前仅筹集资金1亿多元,担保企业200余户,发生担保业务400多笔,19850万元的担保基金仅担保贷款金额37504万元,担保基金与银行的担保放贷余额平均倍数为1: 1.89。除宁夏工商商会担保中心达到1:6.3外,其余10家17300万元的担保基金仅担保23504万元贷款,担保基金与银行的担保放贷额平均倍数为1:1.36,按财政注入的13800万元基金计算,也仅为1:1.7,没有发挥担保机构“四两拨千斤”的应有作用。
4.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信用担保机构缺乏后续支撑。区市两级政府投资设立了担保机构,但没有建立相应的预算内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担保机构担保业务发生代偿,只能靠自身收入抵补,政府没有相应预算资金补偿。为达到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政策性目的,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定位多为非盈利性的,再加上担保业务风险大的特点,担保公司在业务处理中可能发生的代偿,必然侵蚀担保基金,消耗担保资源,萎缩担保规模,损害担保体系的建设。
5. 业务品种单一,信用担保体系发展受制约。我区现有担保机构的担保业务,主要集中在企业贷款担保业务上,风险度极高,贷款担保虽然具有一定需求和生存空间,但业务品种如此单一,不利于分散高风险和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与健康发展。
此外,社会信用环境较差,信用担保体系生存的环境不够理想。
三、对加快我区担保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最近,我们会同自治区经贸委、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银川市商业银行、工商局、工商联、工商商会等部门有关人员开了一个座谈会,大家认为发展我区担保业务前景广阔,潜力很大,如果搞好了,不仅可以解决企业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的问题,还可以走出一条具有宁夏特色的资本运营新路子,为地方经济建设作出较大的贡献。为此,自治区政府应当高度重视担保业的发展,把发展担保业作为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城市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措施来抓,宏观上引导,政策上支持,资金上帮助,运作上服务,将每年扶持工商企业的财政资金加大用于发展担保业务的份额。为此,我们建议如下。
1.整合现有担保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体可分为两步走。第一步,先将工商商会担保中心(担保基金2550万元,其中政府出资500万元,企业入股2050万元)和自治区经贸委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担保基金2440万元,全部为政府出资)重组合并。同时,政府将今年扶持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科技企业、技改贴息、高新科技风险资金等企业的资金注入3000万元,以后每年注入3000万元,担保中心向区内外和外资企业、社团法人、自然人募集1亿元至5亿元基金。重组后的担保中心,依据《公司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由自治区政府控股或参股,并委派一名懂经济、懂财务、懂税收、懂经营、善管理的董事长,总经理由宁夏工商商会担保中心法定代表人担任。之所以先将这两个担保中心重组合并,一是政府注入的担保资金都是扶持非公有制经济资金;二是担保基金要具备相当规模;三是宁夏工商商会担保中心的管理体制比较规范,经营机制灵活,运作效果明显,具有示范作用。第二步,待具备条件和时机成熟时,申报成立宁夏股份制民营商业银行,更加广泛地吸收社会资金和外资,更好地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促进宁夏经济跨越式发展。第二步走方案可在1~2年内逐步完成。
2.政府给予担保机构政策支持。被担保企业如不能按期还款,担保机构对其反担保抵押财物,如房产、设备等处置过程中,应免除有关税费,扶持其健康发展。
解孟林 戎生灵 马文兴 王格林
200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