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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声明变量
声明一个变量,实际上是以特定的格式声明一个标识符,其作用是告诉编译器与标识符相关联的一些属性。变量声明包括数据类型名和变量名两部分,其形式如下:
数据类型名 变量名
数据类型名为C语言提供的内建数据类型或自定义的数据类型,变量名即为标识符。声明一个变量后,其中的标识符便可以作为变量名来使用。下面是几个变量的声明例子:
int year double time char flag
其中,int、double和char为数据类型名。标识符year被声明为int型变量,标识符time被声明为double型变量,标识符flag被声明为char型变量。在使用一个变量(标识符)之前,首先要对该变量(标识符)进行声明。如果变量没有经过声明直接使用,编译器将报错:使用未声明的标识符。范例3-3演示了这种错误。
【范例3-3】使用未声明的标识符,实现方法如示例代码3-3所示。
示例代码3-3
01 #include <stdio.h> 02 03 int main(void) { 04 printf("data = %d\n", data); /* 输出data的值 */ 05 06 return 0; 07 }
【运行结果】编译器在编译时会报错,信息如下:
.\3-3.c(4) : error C2065: 'data' : undeclared identifier
【代码解析】程序第4行使用了标识符data。由于它未被声明,而且又不是编译器自带的标识符,编译器无法知道这个标识符代表的意思,因此,会报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