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羽毛球竞赛裁判员
本章将以裁判员为主体,介绍裁判员的组织、制度和裁判法。
第一节 裁判员组织
羽毛球裁判员组织,可分为常设组织和临时组织两种。
常设组织主要负责裁判员的晋级考试、学术交流、业务培训、工作委派和工作业绩的考核评估。中国的裁判员组织还负责羽毛球比赛规则的修订工作。
国际羽毛球裁判员组织的有关职能,自2002年开始,由国际羽毛球联合会(International Badminton Federation)简称国际羽联(IBF),下设技术委员会(Technical Committee)承担。
亚洲羽毛球联合会(Asia Badminton Confederation)简称亚羽联(ABC),下设裁判委员会。它就是亚洲羽毛球裁判员的组织。
中国羽毛球裁判员组织,是中国羽毛球协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中国羽毛球裁判员组织工作条例》见(附录二十一)。
裁判员临时组织,指的是一次羽毛球比赛或一场羽毛球比赛的裁判员组织。
每次比赛,裁判员在竞赛处的领导下,由裁判长、裁判组长或裁判管理、裁判员、司线员、司线长和编排记录人员等组成。
一、裁判长
每次比赛设裁判长一名,副裁判长若干名,全面负责比赛的裁判工作,保证比赛公正、顺利地进行,对规则和竞赛规程的解释作出最后决定,全面管理竞赛。
二、裁判组长或裁判管理和司线长
大型比赛一般采取裁判员、司线员、编排记录人员分开管理的办法,裁判员组设裁判管理,司线组设司线长,编排记录组设编排记录组长,协助裁判长对其实施管理;一般比赛均采用裁判员、司线员混编,按场地分组,设裁判组长,在裁判长领导下,负责一块场地的裁判组织管理工作。
三、编排记录组长
一次比赛由若干人组成编排记录组,负责抽签、编排秩序册、记录公布比赛成绩、编制成绩册、竞赛资料归档等工作。
每场比赛由裁判长指派若干名裁判员,分别担任该场比赛的主裁判员、发球裁判员、司线员和记分员,各司其职,组织好比赛。
(一)裁判员
主持比赛,管理本场及其周围区域,比赛时坐在场外网柱旁的裁判椅上,执行如下竞赛规则:
1.及时地宣判“违例”或“重发球”,并随时在记分表上作相应的记录;
2.对申诉在下一次发球前作出裁决;
3.使运动员和观众能了解比赛的进程;
4.必要时与裁判长磋商,安排、撤换司线裁判员或发球裁判员;
5.裁判员不能推翻司线裁判员和发球裁判员对事实的裁决;
6.当临场裁判员不能作出判断时,由裁判员执行其职责或判“重发球”;
7.有权暂停比赛;
8.记录规则有关“比赛连续性”、“行为不端”及处罚的情况并报告裁判长;
9.执行其他未设岗裁判员的职责;
10.将所有与规则有关的申诉提交给裁判长。
(二)发球裁判员
通常坐在裁判员对面网柱旁的矮椅上,使视线保持在发球运动员的腰部水平面上,负责宣判发球员发球违例。根据需要发球裁判员也可以与裁判员同侧而坐,在视线被挡而不能看清发球运动员的发球动作时可以挪动身体位置直至能看清发球运动员的发球动作为止。
(三)司线员
专门负责察看球在他所负责的线附近的落点,并以规定的术语和手势进行宣判。
(四)记分员
职责是及时正确地显示裁判员的宣报。
一次比赛所需的裁判人员人数要根据不同的裁判组织法,采用不同的估算方法。
裁判员、司线员混编组织时的估算方法是:
(每场裁判制+若干名轮休裁判员)×场地数+编排人员数+裁判长人数=裁判人员数
裁判员与司线分开组织时,场上裁判员人数:轮休裁判员人数=5∶3,
即5片场地,至少备16名裁判员。
司线员人数=每场临场司线员人数×场地数+若干组备用司线员
一般场上司线组数与轮休司线组数的比为5∶3,如果每场用10名司线员,5片场地,即10×8=80(人),则:
裁判人员数=裁判员数+司线数+编排人员数+裁判长数。
第二节 裁判员的条件与等级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裁判员守则》、《国际裁判员和国家级裁判员考核办法(草案)》和《报考羽毛球国家级裁判员的有关规定》,羽毛球裁判员必须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修养和不徇私情、不搞宗派活动的正派作风,坚持原则,服从领导,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必须具有奉献精神,热爱体育事业,热爱羽毛球运动,热爱羽毛球竞赛裁判工作,善于团结,善于学习,工作责任心强,敢于承当责任;必须体魄健康,精力充沛,仪表端庄,和气有礼;必须具有与羽毛球运动相关的理论知识和经验经历,努力钻研业务,精通羽毛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熟悉羽毛球竞赛章程;还必须具有与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相适应的裁判工作水平、裁判组织能力、裁判培训能力和英语水平。
不同水平规模的比赛,必须配备不同技术等级条件的羽毛球裁判员。国际性比赛应配备国际级以上级别的羽毛球裁判员担任裁判员和发球裁判员,人数不足时,可由国家级裁判员和少部分业务水平较高的能使用英语宣判的一级裁判员作为补充。全国性比赛,担任裁判员和发球裁判员的,应以国家级以上羽毛球裁判员为主,辅以部分业务水平较高的一级裁判员。省(市)比赛,则可以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裁判员和发球裁判员,人数不足时,可由二级羽毛球裁判员补充。一般羽毛球比赛,应以有等级的羽毛球裁判员承当比赛的裁判工作,适当配备一些经过培训的暂时无等级的羽毛球裁判员。不管是什么水平规模的羽毛球比赛,司线员均应由有等级的羽毛球裁判员担任,人数不足时,可配以少量经专门培训的无等级羽毛球裁判员。
羽毛球裁判员的考核和等级晋升,由相应羽协负责。晋升国家级裁判员、一级裁判员除进行必要的考核外,还须经过考试。国家级裁判员的考试,由中国羽毛球协会裁判规则委员会主持,国家体育总局审批,每两年举行一次。考试形式有理论笔试、口试和临场裁判实践考核。理论笔试的内容包括羽毛球竞赛规则裁判法、竞赛组织编排和羽毛球英语术语和常用语。临场裁判实践考核用英语执裁宣判。考试合格者报总局,批准为羽毛球国家级裁判员。每次全国性羽毛球比赛,由裁判长对参加本次比赛裁判工作的国家级裁判员进行考核。每年年终,国家级裁判员需向中国羽协裁委会,填报一份年度裁判工作汇报表。晋升一级裁判员的考试,由省、市、自治区的羽协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负责,按统一规定要求进行,由省、市、自治区体育局批准授予。二级、三级裁判员考核由地(市)、县羽协主持,相应体育行政部门审批授予。
国际羽毛球裁判分A(Certificate)、B(Aceredited)两级。B级由各洲羽毛球联合会推荐,国际羽联考核、批准。经考核合格的优秀的国际B级裁判员,晋升为国际A级裁判员。国际羽联要求,国际羽毛球裁判员,每年至少要参加10次比赛,担任100场裁判工作。国际羽联规定,国际裁判员55岁退休。1994年开始,国际羽联建立国际裁判长队伍,具有丰富经验的资深羽毛球裁判员、教练员或具有其他羽毛球运动经历者,由会员国按分配名额推荐,参加国际羽联举办的裁判长学习班,合格者列入国际羽联裁判长名单,经实践考核优秀者,升为国际A级裁判长,身体健康可工作至65岁。亚洲羽联也设有裁判委员会,负责亚洲羽毛球裁判员的晋升和考核工作。亚洲羽毛球裁判员也分两级,B级由各会员国推荐,参加由亚洲羽联命题的理论笔试和临场实践考核,合格者可被批准为亚洲B级羽毛球裁判员。国际A、B级裁判员均从亚洲A级羽毛球裁判员中选拔。
第三节 裁判员的工作方法
羽毛球裁判员的裁判工作方法,包括裁判员的赛前、赛中、赛后的工作方法,宣报与记分方法等。
一、赛前的工作方法
裁判员赛前工作,包括进场前和开赛前两部分工作。
(一)进场前的工作
指的是裁判员在接受担任某场裁判任务后到进入比赛场地,这一段时间的工作。主要内容有:
1.检查笔、秒表、挑边器等裁判用品是否带齐,制服和胸徽是否符合要求,仪容是否整洁;
2.向记录台领取记分表,核对表中各项内容,预填有关项目,熟悉运动员的姓名和标准发音;
3.与自己搭档的发球裁判员会面,交代需配合的有关事项,提醒他准备比赛用球、带好运动员的姓名牌等;
4.检查司线裁判员是否做好准备;
5.必要时召集比赛运动员列队入场,当发现运动员未到时应立即向裁判长报告;
6.了解进退场的路线,在听到广播或裁判长示意后与发球裁判员(有时还包括司线员、运动员)一起入场,做好入场的组织工作,确保所有运动员和临场裁判员精神饱满、步伐整齐地在观众面前亮相。
(二)进场后的工作
进场后到比赛开始前约2~3分钟内,应完成以下几个主要工作,时间不宜拖得太长。
1.挑边。裁判员使专用的“挑边器”或硬币进行挑边,先向双方运动员指明各自在“挑边器”上代表的是那一面(颜色或图案),然后用手指将“挑边器”向上弹起,使其快速翻转,落地后或被手接住,看是哪一面向上,向上一面所代表的一方运动员为赢方,优先挑选“发球权”或“球场的某一边”,剩下的归另一方;如赢方选择球场的右边,则发球权和球场的左边归另一方;如赢方选发球权即先发球,则另一方可选球场的任何一边,余下的一边归赢方。
2.及时地在记分表上记录挑边的结果,并把挑边结果告诉发球裁判员和记分员,使记分器能及时、准确地显示出双方运动员的姓名和所在的场区;双打比赛时,还应问清,谁先发球和谁先接发球,在记分表上记下发球员和接发球员以及双方的场区。
3.检查网、网高和网柱。察看网面是否有破洞,网的两端与网柱间是否有空隙,网柱高是否1.55米,网中央顶部离地面是否1.524米,发现问题如自己不能解决,应马上报告裁判长,在比赛开始前予以解决;量网时,要注意尺要垂直于地面,尺的刻度面要紧贴在网的白布条上,尽量减少误差。
4.检查场地及其周边。检查场地上有无异物、界线有无缺损,场地四周围2米以内是否有障碍物,停场标、球箱、运动员盛物筐等是否齐全;运动员的备用球拍、毛巾及饮料是否放进规定的筐中;裁判员椅位置是否适宜,位置离边线远一点能扩大视野,有利于控制全场,但如果裁判员的一边没有司线员,位置就不宜太远;确保开赛时,一切就绪、符合要求。
5.检查司线员的座位。司线员的座位要对准各自负责的线,距球场2米以外,在单、双打项目比赛交替进行时特别要注意这方面的检查,及时纠正;检查位置的同时,可以与他们作有关配合方面问题的交流。
6.检查运动员服装。首先察看服装上的广告是否符合比赛规定,如果是双打比赛还要注意两名同伴的服装颜色是否一致,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最好能在入场前做好该项工作,纠正于场外。
7.上裁判椅,宣布比赛开始。
二、裁判员赛中的工作方法
比赛进行中可分为发球期、比赛进行期和死球期(即发球前期)三个不同的时间段。在不同时间段里,有不同的工作内容。
(一)发球期的工作
发球开始至发球结束的一段时间为发球期。配备有发球裁判员时,裁判员主要负责对接球员在接球时违例和发球员发球时未击中球违例的判决。根据规则规定,发球期是以发球员的发球动作界定的,所以裁判员在注视接发球员的同时,眼睛的余光还要兼顾发球员;而且作为一场比赛主持者的裁判员,注意发球员的发球情况,不仅是为了准确地把握“发球时”,做好“接发球违例”的裁决,更重要的是控制好发球期的比赛全局,以便在运动员申诉时,能以自己的观察为依据,或支持发球裁判员的判决,或向裁判长提出自己的看法。因此,裁判员在发球期正确地分配好自己的注意力,使自己既能看清接发球员的情况,又能看清发球员的整个发球动作,是这时期工作的关键。
1.接发球员脚违例
接发球时,接发球员应站在规定的发球区内,任何一脚不能踩线、触线、提起或移动。裁判员一定要明确“发球时”,指的是发球员开始挥拍发球至击中球的一段时间,只要接球员这一时段中有脚踩、触线、提起或移动,即应判接发球脚违例。脚踩线、触线的“脚违例”,一定要在发球员开始挥拍发球后才能宣判。双打比赛时,发近网球居多,发球员能提前移动实施网前扑杀是相当有利的,因此双打比赛的接发球脚移动违例发生率较高,这应为该期裁判员工作要点之一。单打比赛也会有脚移动违例发生,但一定要慎重宣判。在这时期裁判工作的关键是:概念清晰,注意力分配合理,尺度平稳统一,心理放松稳定,不受评论干扰,不前紧后松,也不前松后紧,关键球和不关键球一个样。
2.接发球员干扰违例
规则规定,“妨碍对方,即阻挡对方紧靠球网的合法击球”,“比赛时,运动员故意分散对方注意力的任何举动,如喊叫、故作姿态等”,“双打比赛,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同伴站位均不限,但不得阻拦对方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视线”,均为违例。接发球员这种“干扰”违例,一般出现在双打比赛中,常见的有:①双打比赛时,接发球员站在贴近前发球线处高举并不断地晃动球拍,威胁干扰对方发近网球,此类“干扰”的构成条件是,“高举”与“晃动”并存,缺一不可,其威胁干扰意识显而易见;②视线被挡,这种情况往往是由视线被挡的一方提出后,经裁判员提醒、调整位置后继续比赛,如不服从裁判员的劝告,就应判违犯者违例。
3.接发球违例
只有站在发球员斜对角发球区的接发球员才能接发球,如果是其同伴回击了发来的球,或不等球落地就用球拍或手接住球,或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球,均属违例,哪怕发来的球是明显地飞向错误的发球区或界外,也只能等球落地,才能算发球出界。
4.发球区错误
发球区错误包括:发球员站在错误的发球区发球、不该轮到发球的运动员发了球即发球顺序错误和接发球方顺序错误等三种情况。处理此类问题,应抓住时段、错方和胜负三要素,方能裁决合理。如此类错误是在发球前期被发现,裁判员应马上叫停并及时纠正错误。如球已发出才发现此类错误,则不能停止比赛,而一定要等死球后,按错方胜则纠正错误重发球,错方负则不纠正错误直至该局结束,双方错则纠正错误重发球。如球已发出直至下次发球后,才发现此类错误,不纠正错误直至该局结束。因此,充分利用记分表,养成在球发出前及时核对记录与运动员站位的习惯,发球区错误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5.接发球员未做好准备
发球员在接发球员未做好准备时将球发出,应判“重发球”。但是如果接发球员已做了还击,应认为已做好准备。
6.发球时未击中球
发球时,发球员挥拍未击中球,待球落地后判发球方“违例”。
7.发球方和接球方同时被判违例应判“重发球”
(二)比赛进行期的工作
从球被发出后,直至球落地或裁判员宣判“违例”或“重发球”,这段时间是“比赛进行期”即“球在比赛进行中”。裁判员在注意球的飞行情况的同时,还要注意整个球场及其周围的情况,根据规则及时作出宣判。
1.球不过网
球从网下或从网孔进入对方的场区,或球被夹在网孔中均为“违例”。球停在网顶或过网后挂在网上,如果是在发球时则为“违例”,在比赛进行中则应判“重发球”。
2.“界内”和“界外”
比赛中当球落在有司线员分管的线附近时,裁判员一定要根据司线员的裁决宣判,如果司线员没有给出裁决的手势,裁判员应要求他做出手势,然后再宣判。裁判员认为司线员有明显错误时,可询问司线员,但不能否决司线员在其所分管线的球落点的判定,并有责任将情况向裁判长报告,必要时可与裁判长磋商后撤换该司线员,即使撤换了司线员,但对其错判仍不能更改。目前,国际羽联正在试行裁判员可以否定司线员明显错判的规定。凡球落在没有司线员分管的线的附近时,球在“界内”,裁判员可直接宣判;如果是落在“界外”,裁判员应先宣报“界外”后再报分。因为裁判员的视线与界线都有一个夹角,所以看球的落点时,应挪动身体尽量减小自己的视线与界线的夹角,且尽量使裁判员椅位置离边线远一些,以扩大自己视野便于控制全场和正确判断球的落点。
3.球碰屋顶或场外障碍物
除有特殊规定外,裁判员在看到球碰屋顶或障碍物时,应立即宣判“违例”。球碰场外障碍物,如有司线员时,由司线员判定并报“界外”。球场上空高度低于9米时,组委会或裁判长一般情况下,都会制定补充规定,碰顶“违例”或发球时触及“重发球”等,裁判员在赛前,一定要了解掌握,以便正确处理此类球。
4.球触及运动员的身体或衣物
比赛进行中,球触及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分或衣服时,裁判员应立即大声宣报“违例”,使双方运动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并立即停止击球,司线员不必做手势。
5.球碰球拍后继续飞向后场
裁判员看到球碰或触运动员的球拍后继续向该运动员的后场飞去时,不用等球落地,应立即宣报“违例”,但要注意区分球是“向后飞”还是“向下落”,球“向下落”要等球落地后,依落点宣判。
6.网前“阻挠”
运动员在近网击球时,另一方近网举拍企图封堵球的飞行路线为“阻挠”违例。裁判员要抓住“时间”、“地点”两个要点,果断宣判。“时间”指的是击球员“击球前”还是“击球后”,另一方运动员举拍,在“击球前”则“违例”,在“击球后”为合法还击。“地点”指的是“阻挠”只有在近网时才会产生,另一方运动员在后场或离网较远处举拍甚至做击球动作均不算“违例”,裁判员一定要注意甄别。
7.侵入对方场区
侵入对方场区,可分为网上侵入和网下侵入两种。凡身体、球拍从网上侵入对方场区的为网上侵入,均属“违例”,但击球后球拍可以随球过网。
凡身体、球拍从网下过网的为网下侵入,此时应以是否妨碍、影响对方为条件进行宣判。妨碍、影响对方的为“违例”,否则不判。
8.触网
“触网”是指比赛进行中,运动员的身体、衣服或球拍碰到球网或球网的支撑物的一种违例现象。裁判员应注意触网的时间,如果是在“死球”前触网则判触网者“违例”,“死球”后触网不判“违例”。如无法分清先后,则判“重发球”。
9.外来物侵入场区
比赛进行中,裁判员要尽量扩大自己的视野,眼睛不能死盯着球,要能及时地发现外场飞入或移入本场区的球或其他物品,并判断其是否影响比赛。有影响时,马上宣报“重发球”,清理外来物后,继续比赛。如没有影响,则让比赛继续进行,死球后,再清理外来物。
10.连击
规则规定,一名运动员两次挥拍两次击中球,或双打比赛中两名运动员连续各击中球一次,或在击球时,球在球拍上停滞或被拖带,上述三种情况均属连击。两次挥拍两次击中球的情况,在比赛中并不多见,一次挥拍球碰拍框后,再由拍弦击出的情况较多,但不属“连击违例”。两名运动员连续各击中球一次的“连击”情况,在双打比赛中时有发生,裁判员应予注意,但两名运动员同去击球,两拍相撞,球由一只球拍击出,不为“连击违例”。第三种情况的“连击”较少见,只有在接快速追身球时,由于动作太慢,勉强还击,造成球在球拍上停留或被拖带,才会出现,但一定要慎重宣判。
11.死球
凡球撞网并挂在网上或停止在网顶,球触地、球碰网或网柱后在击球者这一方落向地面,或裁判员已宣报“违例”、“重发球”均为“死球。除行为不端外,死球后任何一方再有违例均不再判。
12.意外事故
当未成死球时,遇有灯光突然熄灭、网柱倒下、地毯接缝开裂等情况,均属意外事故,裁判员应暂停比赛,记录比分、发球方位和顺序,以便恢复正常后,宣布“重发球”。
(三)死球期的工作
死球期指的是“死球”后,至下一个球被发出去前的一个时段,又叫发球前期。这一时段虽球不在比赛进行中,双方运动员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但裁判员水平高低、控制全场能力的强弱,却可尽显无遗。
1.记录
死球后,裁判员应先记录后报分。先在记录表上记上比分或第二发球记号,必要时还要作些特殊记录,然后再报分。如果颠倒操作,则易陷于被动。因为报分后,运动员即可发球,此时裁判员正伏首记录,无暇顾及场上情况,而造成发球期失控。先记录,未报分时,运动员把球发出,裁判员可要求其“重发球”,不会造成发球或接发球违例漏判。
2.宣报
记录后,裁判员应尽快报分或宣报换发球及比分。掌握报分的时间和节奏是很重要的,既要做到不让发球员等待太久,也要做到不使自己陷于忙乱。一般顺序为: “宣判”——“记录”——“报分”,如果是明显的“死球”则可省略为:“记录”——“报分”。
3.比分显示
裁判员要随时查对比分显示器,发现比分或发球顺序显示错误应立即纠正,如发现错误时球已发出,则等死球后再纠正。
4.换 球
运动员要求换球首先应向裁判员提出。如双方都同意,则予以更换;如有一方不同意,裁判员应检查羽毛球是否有折毛、变形等损坏情况,有则予以更换,无则不予更换继续比赛。如一方提出球速太快或太慢时,裁判员应予否定;如双方运动员都提出球速太快或太慢时,可以进行验球;如果裁判员也感到球速有问题时,应向裁判长报告。在执行换球规定时,裁判员要注意把握“借机喘息”与“正常换球”的实质。如果运动员为借机喘息恢复体力,频频提出换球,裁判员应予拒绝;尤其是在比分处于关键时刻,为避免比赛节奏被故意破坏、停顿,裁判员也可视情况,予以拒绝。
5.换拍
在比赛中球拍断裂、断弦,裁判员应允许运动员换拍和试拍。在不中断比赛的情况,运动员跑到场边换一只球拍继续比赛是允许的,裁判员不应干预。
6.擦汗与喝水
经裁判员许可,运动员可以到场边擦汗和喝水。当裁判员同意一方擦汗喝水时,应示意另一方也可以到场边擦汗喝水,但要控制时间,不能拖得太久,必要时报“比赛继续进行”以催促运动员尽快恢复比赛。“擦汗喝水”往往会成为运动员取得“喘息”机会的借口。裁判员应拒绝运动员借机恢复体力或改变比赛节奏的要求。如在对方连续得分时频频要求擦汗喝水,或在比赛的关键时提出此类要求,裁判员应予以拒绝。
7.擦地板
在运动员摔倒地面有汗湿的情况时,裁判员应主动召唤有关人员擦干地面。运动员要求擦地板,经确认地面确实汗水多时,裁判员应召唤有关人员擦干地面。只要地面上有汗水,运动员要求都是正当的,裁判员不应予以拒绝,即使有借机“喘息”之嫌,也只能要求擦地动作快一些,尽快恢复比赛。
8.运动员受伤
比赛中运动员受伤,裁判员首先应问受伤运动员伤情如何,是否需要医生。如伤情不严重,应尽快恢复比赛。如果运动员需要医生,裁判员应举手向裁判长报告,裁判长将带领医生进入场地,此时裁判员应在记分表上记下当时的比分、发球员、发球顺序和时间,并启动秒表随时向裁判长报告治疗时间,在裁判长的协助下,决定恢复比赛或受伤运动员退出比赛。
9.运动员申诉
运动员只能向裁判员提出申诉,时间为下一次发球前或一局比赛结束离场前,其内容也只许涉及“规则问题”,运动员不能与司线员、发球裁判员纠缠。运动员问及事实时,发球裁判员、司线员可用裁判手势作答。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人员对事实的裁决。如遇运动员与发球裁判员、司线员“纠缠”时,裁判员应予制止,情况严重的,应按规则“16条第7款规定”处理。运动员的申诉,裁判员应在下一个发球前或一局结束运动员离场前,作出裁决,必要时提交裁判长处理。
10.延误比赛
死球后,裁判员已报分,一方运动员也已做好准备,另一方却在场上兜圈子,或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离开场地喝水、擦汗等,迟迟不做发球或接发球准备,以此来喘息、恢复体力,这就是“故意延误或中断比赛”,应按规则16条第7款规定的“警告”——“再犯判违例”——“严重或屡犯的直接判违例并报裁判长”——“裁判长有权取消其该场比赛资格”的程序执行,同时做好记录。如死球后,运动员在场上兜圈子,擅自离场擦汗、喝水等,拖延时间,而迟迟不做发球或接发球准备,裁判员可以用报分、报“继续比赛”等办法来催促运动员进入比赛;必要时,可提醒该运动员“要喝水,请先告诉我”或“请做好准备”等,严重或屡犯的,按规则16条第7款规定处理。
11.离开场地和场外指导
除了在第一局与第二局间和第二局与第三局间的间歇时间外,运动员不能接受场外指导,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场地。遇这种情况,裁判员应按规则16条第7款规定的程序处理,但一般情况下,在执行规定前,都先予以提醒。当裁判员不能控制时,应报告裁判长。
12.改变球形或损坏球
运动员以球拍柄或以肘捅羽毛球,或用手指掐、掰、折羽毛球,故意改变球形或损坏球,以此影响羽毛球的飞行速度和飞行性能,属行为不端的一种。裁判员除按规则16条第7款规定处理外,应更换新球。
13.其他行为不端
任何无礼的举止都属行为不端。如不服从裁判,与裁判人员无理纠缠,拒不恢复比赛;言语粗鲁,满嘴粗话,对自己不满骂自己,对别人不满更是恶言相对;举止粗鲁,不管何因或高兴或不满,摔、抛拍子,用拍子敲地板、击球网或握拳向对方示威等,遇此情况,裁判员应予制止,并按规则16条第7款规定处理。如果要给运动员以正式警告,裁判员应召运动员过来,举起持黄牌的右手,宣报:“警告×××行为不端”,然后在记分表上做好记录,以便向裁判长报告。如果要判违例,则应高举红牌。当裁判员要判严重违犯或屡犯者违例并拟向裁判长建议取消其比赛资格时,亦高举红牌召唤裁判长,在裁判长决定取消运动员资格时,将黑牌交给裁判员,裁判员右手持黑牌举过头,宣报“行为不端×××取消比赛资格”。
14.外界影响和界线破损
裁判员要随时注意全场情况,发现场地线有缺损、场地旁的门未关有风或有阳光影响比赛和网高变化,应于发球员发球前及时处理,如需裁判长帮助则将右手举过头,向裁判长报告情况,请求帮助。
15.暂停比赛
遇不可控制情况或在裁判长要求下,裁判员可以暂停比赛。当比赛因各种原因而暂停时,裁判员应记下当时的比分、发球员和发球顺序,必要时启动秒表。比赛暂停,已得分数有效,继续比赛时由该分算起。
16.90秒间歇
第一局和第二局间运动员有不超过90秒的休息时间。当第一局最后一个球成死球时,裁判员应马上启动秒表,间歇从此开始。同时裁判员应督促运动员交换场区,在双方运动员交换场区后再接受教练员指导。90秒间歇,运动员只能在场地边休息,教练员可以到场地边对运动员进行指导。在70秒时,裁判员应报“*号场地还有20秒”,运动员应立即进入场地,开始第二局的比赛。
17.5分钟间歇
规则规定,双方局数为1比1时,第二局与第三局间,可以有不超过5分钟的间歇。当第二局最后一个球成死球时,裁判员应宣报“第二局比赛结束”同时启动秒表,报“*号场地5分钟间歇”。当时间过了3分钟时,裁判员应报“*号场地还有2分钟”,并重复一至两遍。当时间过了4分钟时,裁判员应报“*号场地还有1分钟”,如果运动员还未回到场地边,裁判员应重报。“5分钟间歇”这段时间里,运动员可以离开场地休息,但裁判员要注意运动员的去向。间歇时间还剩2分钟时,运动员应回到场地边,如果此时运动员没有回来,裁判员可请发球裁判员或裁判长协助召回运动员。当间歇时间只剩1分钟时,运动员应立即入场准备开始第三局比赛,第三局比赛应在5分钟间歇结束前开始。“5分钟间歇”期间,该场地的所有裁判人员都不能离开场地,裁判员仍应坐在裁判椅上,做第三局开赛的准备工作,如检查比赛球的余量、记分表余下的空格是否够用,记分器是否回零、场分局分是否正确显示等。
18.交换场区
羽毛球比赛第一局结束时,双方需交换场区后,进行第二局的比赛。1比1时,在第三局开始前双方也应交换场区。第三局比赛,当领先方得到8分(15分为一局的比赛)或6分(11分为一局的比赛)时,双方应再次交换场区。裁判员宣报交换场区后,要提醒运动员带好各自的备用球拍和其他物品,注意记分器上的名牌和分数是否也作了相应的变动。如果裁判员和运动员都忘了在规定的时刻交换场区,一经发现立即交换,所得分数有效。
三、裁判员赛后的工作
当一场比赛最后一个球成死球后,裁判员应在记分表上记下最后一个得分,然后宣布比赛结果——每局的比分。宣报时要抬头,声音要宏亮,要避免一边宣报一边与运动员握手,或与双方运动员握手后继续坐在裁判椅填写记分表,让其他裁判人员等你一起退场。记分表可退场后,在场外仔细填写,并及时交裁判长审核,再交记录台。
四、宣报方法
宣报是羽毛球裁判员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裁判员必须运用羽毛球竞赛规则规定的标准术语进行宣报,声音要响亮、果断、具有权威性,使观众能了解比赛进程。
(一)比赛开始的宣报
每次比赛,均由裁判长决定比赛宣报方式:先报“停止练习”;然后介绍双方运动员,同时以右手或左手指向相应的一方;待双方都做好发球或接发球的准备后,再报“比赛开始,零比零”。半决赛或决赛时会采用完整的宣报方式:在介绍运动员前,加报赛会的全称、项目、半决赛或决赛,其他与简报的方式相同。
第二局比赛开始时,裁判员宣报“第二局比赛开始,零比零。”
如果有第三局的比赛,在第三局开始时,裁判员应报“决胜局比赛开始,零比零”。
(二)比赛中的宣报
1.比分和换发球
任何时候,都应先报发球方的分数,然后接着报接发球方的分数。换发球时,要先报“换发球”再接着报比分,而且要将新的发球方的分数报在前面。如甲以5比3领先,甲发球并胜了这一回合,裁判员应报“6比3”;接着甲输了,裁判员应报“换发球,3比6”。双打比赛时,当发球方失去第一发球后,每次报分后都要紧接着报“第二发球”。如比分为6比2时,发球方输了这一回合,裁判员应报“6比2第二发球”;接着发球方胜,得了一分,裁判员应报“7比2第二发球”;如果发球方输了,则报“换发球,2比7”;发球方又胜了,则报“3比7”;如发球方输了这一回合,则报“3比7,第二发球”,直到换发球。
2.界外
球落在没有司线员分管的线的界外时,裁判员应先报“界外”,然后接报比分或换发球和比分。
3.违例
不管比赛中出现的是何种违例,裁判员都应立即报“违例”,然后报比分或换发球,在运动员询问或必要时,再说明是什么违例。
4.重发球
当比赛场上出现重发球情况时,裁判员应报“重发球”,接着将比分重报一遍,以示比分不变,比赛继续,发球员可发球了。
5.比赛暂停
意外事故或运动员不能控制的情况下,裁判员可宣报“比赛暂停”。恢复比赛时,裁判员宣报“继续比赛”,同时报当时的比分。
6.局点、场点
当某一方再得一分即胜了该局或该场的比赛时,裁判员在报分前要加报“局点”或“场点”。当对方追至也只要再得一分即胜了该局或该场的比赛时,裁判员在报分前也要再加报“局点”或“场点”。如男子单打,甲与乙的比分为13比12,甲又得一分,此时裁判员应报“局点14比12”。此后乙方一路直追,加分赛后,乙与甲的比分为15比14,乙又得一分,这个时候,裁判员要报“局点或场点(如果是决胜局或是乙胜了第一局)16比14”。
7.加分赛
当比分出现10平(女子单打)或14平时,裁判员应问先得10分或14分的一方“你要加分吗?”如果回答不加分,就要报“不加分,局点10比10或局点14比14”;如果回答要加分,裁判员应加报“比赛至13分(女子单打)或比赛至17分”。
8.警告
当裁判员执行规则第16条规定时,应举起右手,召唤违犯的运动员至裁判员椅前来,同时宣报“警告×××行为不端”,再犯时报“违例×××行为不端”。如果是取消比赛资格时,则宣报“×××取消比赛资格”。
9.一局比赛结束
在一局比赛最后一个球成死球后,裁判员应报“第一局(二或三局)比赛结束×××胜,××比××(比分)。
10.90秒间歇
第一局比赛结束且时间过了70秒时,裁判员应宣报“×号场地还有20秒”,此时运动员必须立即进场准备开始第二局的比赛。
11.5分钟间歇
在比赛局数成1比1时,裁判员应先按一局结束的方法宣报并立即报“局数1比1”,再报“×号场地5分钟间歇”。当过了3分钟时,裁判员应宣报“×号场地还有2分钟”;过了4分钟时,则宣报“×号场地还有1分钟”,“还有*分钟”的宣报,视情况可以重复。
(三)一场比赛结束的宣报
一场比赛结束时,裁判员应宣报胜方姓名(团体赛时队名)和所有局数的比分。
(四)英语宣报方法
羽毛球裁判员用英语宣报时,应准确使用羽毛球竞赛规则所规定的英语临场规范用语。
中文宣报与英文宣报在语序上区别最大的,就是关于“局点”和“场点”的宣报。中文在宣报局点或场点时,是先报“局点”或“场点”,然后再报双方的比分;而英文却是将局点“Game Point”或场点“Match Point”,夹在两个比分中间宣报,如“Fourteen Game Point Six”、“Ten Match Point Five”等。
五、记分方法
羽毛球比赛时,裁判员需在记分表上做记录。一张完整的记分表应反映出该场比赛所属竞赛的名称、比赛双方运动员的姓名、队名、组别、位置号、比赛项目、阶段、轮次、日期、时间、地点、比赛场地号、比赛开始与结束的时间、裁判员与发球裁判员和每局比赛开始时的发球员与接发球员,以及整个比赛的进程。记分表的最后一行是裁判员和裁判长的签名。一张完整的记分表,可以进行比赛总时间、比赛回合、平分次数、换发球次数、违犯规则第16条和其他意外情况的记录等等。
(一)比赛前的准备工作
裁判员从记录台领取记录表后,应核对各项内容,并填写能事先填写的内容。挑边后,在发球方的记分空格的第一格作0,以示该方为发球方,同时记下双方所选的场区;双打项目,在开局时,还需在发球方的发球员姓名后的小格内作S,以示该运动员为第一发球,接发球方的接发球员姓名后的小格内作R,以示该运动员为第一接发球员。
(二)单打记分
比赛开始后随着比赛的进程,无论单打或双打裁判员在每个球成死球后都应在表上做相应的记录。如下表为“羽协杯赛”女子单打比赛,比赛编号“201”,王娟对李桃,位置号分别为“2”和“3”。挑边后王挑先发球,李选左场区。发球后王得了一分,裁判员应在王的记分栏第一格已作“0”的右边空格内写“1”,如王连续得4分,裁判员应依次在相邻的右边空格内填写所得分数,直至输了一回合换由李桃发球。这时裁判员应在王最后一个得分“4”后一个空格对应的李桃记分栏的空格里写上“0”,表示此时已换由李发球。同样,李每得1分,在相应的记分格里记上分数。如连得“2”分后,李输了,又换由王发球,裁判员必须在李的最后一个得分“2”后一个空格相应的王的记分栏空格里,写上王前面最后的得分“4”,然后再进行王得分的记录。随着比赛的进程,如此交替记分,直至比赛结束。如果该局比赛有“加分”,就应在“10”分或“14”分后做个记号,表明选择了“加分”。一局比赛结束,应在各自的记分栏,相应的空格里,写上最后的比分,并在分数外画个圈。第二局比赛开始,可以另起一行,进行记录。一场比赛结束,在表上方的运动员姓名之间的三个空格里填上每局的比分,并把胜方的姓名圈起来。最后填上
比赛结束时间,交裁判长审核(表5-1)。
表5-1 羽毛球比赛记分表
(三)双打记分
双打比赛的记分方法与单打基本相同,只是在发球方失去第一发球权时,裁判员须在失去第一发球权这一个分数的数字上方,画个×,表示已是第二发球,从此报分后应加报“第二发球”,如果发球方再输,就应换发球了。这样,记录与报分相配合,就不易产生发球顺序等错误(表5-2)。
表5-2 羽毛球比赛记分表
第四节 发球裁判员的工作方法
发球裁判员通常是坐在裁判员对面网柱旁的矮椅上,主要负责:
一、判罚发球员在发球时的违例
当看到并肯定发球员发球违例时,发球裁判员应立即大声地宣报“违例”,并用发球裁判员规定的手势表明是何种发球违例。
如果裁判员没有听到,比赛还在进行,发球裁判员可以站起来,再次大声宣报,直至裁判员听见为止。裁判员和裁判长均无权否决发球裁判员的裁决。
二、协助裁判员检查场地、器材
进场地后,协助裁判员检查网的高度、记分显示及暂停标等。
三、协助裁判员管理羽毛球
进场前,发球裁判员须到羽毛球管理员处,领取足够的羽毛球带进场地。只有裁判员才有权决定是否换球,当裁判员示意换球时,发球裁判员才将新球换给运动员。为不延误比赛,换新球时,应将新球交给发球员,一般是用手掌托着球,从下向上抛给发球员,抛球时千万不要用掷、摔等不礼貌的动作。有的比赛耗球量较大,当球剩不多时,应举手示意,要求裁判长及时增加比赛用球。
四、放置停赛标
在比赛局比分成1∶1时,根据裁判员的决定,放置停赛标在场地中央网底下。何时撤出停赛标,由裁判员决定。一般情况,是当裁判员宣布该场间歇还剩1分钟时,撤出停赛标。
五、宣判发球违例
宣判发球员发球违例,是发球裁判员的最主要的工作。发球违例是发球瞬间的违例现象,它包括“过手”、“过腰”、“动作不连续”、“脚触线”、“脚移动”和“未先击中球托”等多种情况,发生的部位从手、腰到脚范围相当大。由于发球违例发生的时间短、内容多、范围大,具有强烈的紧迫感和复杂性,使它成为羽毛球裁判工作的主要难点之一。
因此,一名合格发球裁判员必须具备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高的理论素养,并掌握一套正确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他要有不怕名手、不欺新手、不搞平衡、不受干扰、能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敢于秉公执法和依法判罚的能力与精神。他要具有扎实的羽毛球竞赛和裁判法的理论基础,对以下几个概念,要有深刻的理解和清晰的认识,并能准确地运用它进行判罚。
(一)腰
按解剖学概念描述,腰是一个很大的部位,上承胸廓下接骨盆,整个腰弯共有5个腰椎,都叫腰。发球过腰,应以胸廓下沿即最后一根肋骨下沿的水平线为限。发球时击球瞬间,整个球应低于发球员的这条水平线。
(二)发球时间
当发球员和接球员双方做好发球和接发球准备后,发球员球拍的拍头第一次向前挥动即为发球开始,直至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或未击中球球落地为止即为发球结束的一段时间为发球时间。
(三)发球脚违例
在整个发球时间里,发球员的任何一脚踩、触线或抬起、移动均属违例。当发球员站好位置准备开始发球时,发球裁判员就应注意发球员的脚是否踩、触线,如果,此时不能宣判,应待到“发球开始”即发球员的球拍开始向前挥动时,发球裁判员不必等到球被击出就应宣报“违例”。但必须注意,有些发球员喜欢两脚贴近中线发球,开始挥拍时脚并未触线,而随着挥拍动作的进展,后脚部一转,半个脚明显地踩在线上,这也是“发球违例”,应当即宣报“违例”。也有的发球员习惯在站好位置后,前脚向前跨出一步后再挥拍,这不应视为脚移动,因为发球并未开始,但一旦发球员的球拍开始向前挥动直至发球结束,这段时间里,发球员的任何一脚有离地或拖动就是“发球脚违例”。发球裁判员宣报发球脚违例的同时,应用右手指向自己向前伸出的右脚。
(四)未先击中球托
发球时击球的瞬间,球拍与球的最初接触点不在球的球托上,而是球拍先击中球的羽毛部分或是同时击中球的羽毛和球托,为发球违例。这条规则的主要目的是限制发球员发旋转飘球。所以发球裁判员除了仔细观察发球员发球时球拍与球的最初的接触点是否只在球托外,还要注意观察球的飞行状态。如果球拍明显是先击中羽毛,应立即判发球违例。如果不能肯定是否先击中球托,则应特别注意球的飞行状态,球飞行中带有旋转、翻滚或飞行轨迹异常可判违例。但要注意:如果发球时是明显击中球托,则不管球的飞行状态如何,都不应判发球违例。发球时“未先击中球托”的判罚手势是,以左手五个手指做成羽毛球状,右手手掌代表球拍的拍面,然后以右手掌去轻擦左手指尖,表示球拍先击在羽毛上。
(五)发球过腰
发球时击球的瞬间,球的任何部分高于发球员的腰部,即发球员最低一根肋骨的水平切线,为“发球过腰”违例。本规定的目的是不让发球员提高发球的击球点,将球平击出去,对接球员造成不公平的威胁。因此,发球裁判员首先要找准“腰的切线”,然后注意击球瞬间是否有球的某一部分高于这一切线,那怕只有一小部分超过,即为“发球过腰”违例。这里要注意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发球员已经开始挥拍,且球也已离手,球在空中的位置,远高于发球员的腰部,这不属违例,因为还未击球;另一种是发球员准备发球并开始向前挥拍,球仍保持在低于发球员腰部的状态,而当快击中球时,突然将球上提,球在高于腰部的位置被击出,这是明显的发球违例。发球裁判员在宣报“违例”的同时,要将右手抬至超过腰的位置,肘关节弯曲,前臂平放在胸前,以示此为“发球过腰”违例。
(六)发球过手
发球时,当球拍击中球的瞬间,发球员球拍的拍杆没有指向下方,整个球拍的拍头没有明显地低于发球员握拍的手部,为发球过手“违例”。此违例发生的时间为发球的击球瞬间,动作状态是拍头上沿没有明显低于握拍手最低点的水平切线,球飞行轨迹是向接球员平射而去。只要在发球时的击球瞬间,出现拍头上沿与握拍手下水平切线重合或发出发球的飞行轨迹是平射的,即可宣判其为发球过手“违例”。因为,这条规则的本意就是不让发球员发出威胁对方的平射球,而严格要求发球员只能向上前方将球发出,使球呈向上的飞行弧线越过球网;所以,如果被发出球的飞行轨迹是极具威胁地向接发球员平射而去,一定是“过手违例”无疑。如果发球员发出的球是高弧线向上飞行的,而被判为“过手违例”,那肯定是错判,这种飞行状态的发球只可能是“过腰违例”,发球裁判员一定要明辨。过手违例判罚手势,右手弯曲,前伸上抬至胸前,手掌代表球拍的拍头,使其高于整个前臂,以示球拍的拍头高于握拍的手部。
(七)发球动作不连续
规则规定,发球员的球拍头第一次向前挥动开始,挥拍必须连续向前。如果发球员的挥拍不是一次性地连续向前将球发出,或向前后改变方向,以及在挥拍的过程中有停顿使对方受骗等,均为“发球违例”。实战中常见的情况是发球员向前挥拍中突然停住,至使接发球员身体重心前倾,然后突然一抖手腕将球发向对方后场,或是发球员在准备发球时,不停地抖动球拍,使对方高度紧张,后突然将球发出。这些都属于“发球动作不连续违例”。它的宣判手势,以右手做不连续的发球挥拍动作。
六、发球裁判员的工作方法
作为发球裁判员,仅具有明晰的“发球违例”概念是远远不够的,他还必须掌握正确的工作程序和方法,能正确地分配自己的注意力,能适时地调整自己的视角,能适时果断地宣判,有力地控制发球违例,能正确平静地处理运动员的申诉和询问。
(一)注意力分配
进入场地后,发球裁判员要注意与裁判员的配合默契,完成裁判员交办的工作,并回到自己的工作座位上,准备好比赛用球。
当裁判员坐上裁判员椅后,要注意裁判员的宣报,随着裁判员的介绍,把比赛球递给发球员。
在发球员准备发球时,要注意发球员的站位,双脚是否有踩、触线或随着发球动作的展开是否有可能造成触、踩线,并找准发球员腰的位置。在发球员开始挥拍时,要注意球的位置,同时随着球拍的挥动还要注意脚有没有移动、离地、踩触线以及挥拍动作是否连续,并适时地把视觉中心调整到击球点上来,把发球员的肩和脚都放入自己的立体视野内。击球的瞬间,要注意球与腰的相对位置、拍头上沿与握拍手下切线的相对位置,以及拍面的角度、击球后的走向,同时注意发球员的脚是否违例。随着球的击出,要注意它的飞行状态是否异常。如果视线被挡,可以移动自己的位置,使自己能看清发球员的整个发球过程。
对击过程中,要注意与裁判员默契。死球后,要注意是否要换球,是否要擦地板,如有必要可指导有关人员擦地板。
一局结束,要检查比赛球的数量是否足够,不够要及时补充;要配合裁判员检查记分器、场地和裁判员要求代办的其他事项;局数成1∶1时,要配合裁判员及时放、撤停赛标,注意运动员的去向。
一场结束后,要收拾比赛剩球,与裁判员默契按要求退场,并把剩球交回领球处。
(二)果断宣判严格控制发球违例
发球是一个相当快的过程,而发球员的故意违例又往往带有偷袭性,只是一瞬间的事,发球裁判员宣判稍慢,就会几个回合过去,无法捕捉。所以发球裁判员在发球员发球时,注意力一定要高度集中,不管是比赛刚开始还是比赛已进行到关键时刻,随时都要准备准确、果断地宣报“违例”。只要出现“违例”就判,始终保持统一的判罚尺度,这样才能有效地控制住“发球违例”。不然,双方“发球违例”将失去控制,发球裁判员也就陷入极度被动的状态。
(三)正确处理运动员的询问
发球裁判员一定要面对发球员,当发球员询问是何种违例时,发球裁判员应果断地再次重复已宣判的“违例”手势,不应回避。如果发球员态度有些过火,也应保持冷静,用平静的心态重复“违例”的手势,不与纠缠。必要时,可请发球员向裁判员申诉。当然,一般在出现这种情况时,裁判员会主动进行控制的。
(四)掌握平稳的判罚尺度
由于羽毛球竞赛规则条文多采用非定量描述形式,裁判人员判定时,又采用非工具间接估量法,因此,裁判人员的判罚也只能是定性的,不如定量的测量精确,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裁判事实与比赛事实不重合。为了比赛的顺利进行,参赛方与竞赛主持方应约定一个可接受的“误差”范围,并用文字描绘这个文字描绘,就是“尺度”。正式的“判罚尺度”应来自裁判长。
发球裁判员应注意裁判长对发球违例有关概念的解释,了解他对“尺度”的描述,并对它进行消化,做到正确理解、熟练应用、始终如一贯彻,在一场比赛中首尾如一、关键球与不关键球如一;在一次赛会中前后如一、名手新手如一、有观众无观众如一、有无电视转播如一,平稳掌握判罚尺度,顺利地完成裁判任务。
第五节 司线裁判员的工作方法
每场比赛的司线裁判员的数量可以不同,常用的有三人制、四人制、六人制和十人制,一般级别越高、水平越高的比赛,用的司线裁判员人数越多。司线裁判员应坐在他所负责的线的延长线上,距场地界线2.5~3.5米的矮椅上。双打比赛时,负责端线的司线裁判员的位置应稍向双打后发球线方向挪动,置坐位于后发球线与端线之间,此时他负责后发球线和端线。凡没有安排司线裁判员的界线,均由裁判员负责。
司线裁判员的职责是:专门负责察看球在他所负责线附近的落点,并用规定的“界外”术语和界内、界外、视线被挡三个手势进行宣判,一般都是面向裁判员而坐的。
一、不同数目司线裁判员安排的位置和分工
(一)3名司线裁判员,2名分别负责两条端线,余下1名负责裁判员对面的一条边线。
(二)有4名司线裁判员时,2名分别负责两条端线,另2名分看两条边线,或裁判员对面一条边线各一半,裁判员负责自己这边的边线。
(三)有6名司线裁判员时,2名分别负责两条端线,另4名各负责半条边线。
(四)有8名司线裁判员时,在6名司线裁判员的安排基础上,另2名分别负责两条前发球线。
(五)10名司线裁判员,则在8名司线裁判员的安排基础上,另2名分别负责两条中线。
二、司线裁判员必须具备的素质
司线裁判员的工作相对简单,但他是羽毛球竞赛裁判人员的组成部分,而且人数多、队伍大,是确保竞赛质量的重要因素,只有高素质的司线裁判员队伍,才能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一)司线裁判员必须具有团队精神
司线裁判员是一场比赛裁判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必须具有强烈的团队精神,自觉地融入这个集体,主动地与裁判员配合,随时与裁判员“对眼神”,注意裁判员是否听到自己的宣判,看清自己的手势,必要时可重报、重做。要尊重其他裁判人员,安于职守,不越权。如球碰球拍、衣服、身体后落到界外,司线裁判员的职责是看球的落点,球的落点在界外就判界外,碰球拍、衣服、身体是裁判员的职责,不要越权。又如球落在边线和端线交接处,两名司线裁判员也要互相尊重、互不越权,球在你负责的线上的落点是界内就界内,不要管在别人线上的落点是界外还是界内,那是另一个司线裁判员的职责,要安于职守,各司其责。
(二)司线裁判员必须具有充沛的精力和体力
司线裁判员的工作是一个既单调又要精力长时间高度集中的工作,容易产生疲劳,容易分散注意力,常是身临精彩的羽毛球赛中,又目不能斜视。因此,健康的体魄、充沛的精力是司线裁判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三)司线裁判员必须具有心理调节能力
司线裁判员的工作环境较为复杂,“界内”、“界外”的判罚,又比较直观,他既要面临几千上万观众的评论,又要面对运动员的意见,所承受的心理压力是相当大的,所以司线裁判员必须具有很强的心理调节能力,能在较大的心理压力下,保持平静的心态和冷静的头脑,能不受运动员、观众等外界的影响,能承受各种压力,坚持自己的判断,迅速果断地做出宣判的手势,尤其是在运动员走向司线裁判员公然表示不满或争议时,能冷静而果断地以手势表示自己的宣判,不意气用事,不与其纠缠,如果没看清就做没看见的手势,心胸坦荡,更是司线裁判员必须具有的气度和能力。
(四)司线裁判员必须具有清晰的界内外概念
羽毛球竞赛规则规定:所有场地线都是所确定区域的组成部分,羽毛球应有16根羽毛固定在球托部。因此,司线裁判员应非常明确,只要球任何部分的最初落点是在此时该球应落的有效区域,如发球区或场区的线上或线内,即为“界内球”;否则即为“界外球”。
(五)司线裁判员必须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
司线裁判员应熟悉羽毛球运动,具有较好的球感,正确的工作方法是:执裁时,高度注意场上的比赛情况,时刻把比赛球放入自己视野的控制范围内,当球向自己负责的线方向飞来时,要马上收缩视角,跟上球,并在球快落地时,提前把视觉中心移到界线上,以便有效地观测球的落点。
当球落在司线裁判员所负责的线的界内时,应立即伸出右手指向他所负责的线,但不宣报。
无论球落在司线裁判员所负责的线的界外多远,都应立即把两臂向两边平伸,做出“界外”的手势,并高声地宣报“界外”。
当司线裁判员的视线被运动员挡住,没能看到球的落点时,举起双手遮着双眼,表示自己的视线被挡,不能作出判决。
第六节 记分员的工作方法
正式的比赛都应配备比分显示器,由临场记分员操作。记分员的职责和工作要点如下。
一、比赛开始前,将小分和局分都还原为零;
二、根据裁判员的挑边结果,正确安放比赛双方运动员的名牌,标示出比赛开始时双方所站的场区和发球方;
三、比赛开始后,根据裁判员的宣判,显示出比分和发球权。但不可喧宾夺主,先于裁判员宣报,操作显示器提前显示比分或发球权;
四、在一局比赛结束时,显示局分,并将运动员名牌转向标示下一局双方运动员所站的场区,比分还原为零;
五、第三局比赛交换场区时,操作方法同一局结束时的操作;
六、一场比赛结束,先显示出最后的比分和局分,如果是团体赛还要显示场分,在取下运动员的名牌后,将记分器显示还原到零后离开场地。
第七节 裁判长的工作方法
一、素质和职责
一次羽毛球比赛,由裁判长和若干名副裁判长组成比赛裁判员的领导班子,在组委会竞赛管理机构领导下开展工作。
裁判长对整个赛会的每一场比赛负全部责任。副裁判长受裁判长委托,负责某一部分工作。
裁判长是竞赛的主要管理者和技术官员,责任重大,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工作时间长。因此,裁判长必须具备健康的身体、献身敬业的精神、极强的责任心和原则性,要熟悉羽毛球运动,精通羽毛球比赛规则,有丰富的羽毛球竞赛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人际交往技巧,能带领裁判队伍和相关的人员努力完成比赛任务。
裁判长的主要职责是:解释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全面管理竞赛,确保比赛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比赛前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本次比赛的竞赛规程和有关文件,了解比赛项目、裁判员人数和水平,预计参赛人数、场地数和比赛天数,摘录问题,并及时向竞赛主管部门请示或提出建议,统一思想,澄清概念,拟定工作计划。
(二)了解竞赛各有关部门、人员和联系办法,包括交通管理人员、专用司机、大会医生、临场值班医生、场地器材管理人员、管球员、灯光音响控制人员、播音员、翻译人员、编排记录组和裁判人员等。
(三)核查抽签、编排等情况:
1.种子和同队运动员的位置是否符合抽签平衡原则;
2.各运动队和运动员的报到情况;
3.在领队(教练)会上,确认退出比赛和需要替补的情况并作出决定;
4.比赛秩序,有无连场、重场、漏场,比赛负担量是否符合规定,如有问题应及时调整公布。
(四)检查场地器材设备:
1.场地的丈量是否准确,线的颜色是否清晰可辨,场地表面是否平整,塑胶地毯的接缝有否开裂,四周空间和高度是否符合标准;
2.网柱是否稳固,网的白布条是否紧贴绳索,网和网柱之间是否有空隙,网上是否破损有洞;
3.裁判椅、发球裁判椅、司线裁判椅的高度和稳固性,记分器的数量和安放的位置,话筒与电视摄像机的位置;
4.尺、拖把、停赛标、衣物筐、球箱的数量和位置;
5.灯光的亮度,场地四周门窗的挡风情况,场地的背景,包括背景广告、A型广告牌、司线裁判服装、工作台等是否是深色不反光的;
6.记录台、裁判长席、值班医生和管球员的位置,轮休裁判员、司线裁判员的座位;
7.裁判员、运动员进退场的出入口及行走路线;
8.运动员、裁判员、司线裁判员休息室、更衣室和厕所;
9.医务室、兴奋剂检测室的位置和设备。
(五)检查运动员检录处位置是否合适,最好是在运动员休息区、热身区与比赛区交接处。
(六)检查比赛用球。一般都采取抽样检查办法,即各种型号各抽一两筒进行测试:
1.按规则要求测试球速;
2.测试球飞行速度的稳定性,即察看球在测速区的集结程度,若球的落点前后左右呈无序离散分布,说明球速不稳,应予更换;
3.测试球飞行的稳定性,即观察球飞行时是否摇晃或飘行,摇晃或飘行占的比例太大的球,应予更换;
4.检查球的牢固程度;
5.检查球的数量是否充足,是否准备了3种不同型号速度的球。
(七)召开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在开赛前一天举行教练员会议,由竞赛管理部门主持,主要议题有:
1.核对抽签结果和比赛秩序,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2.核查参赛队和运动员报到情况,对退出比赛、替补等在会上作出决定;
3.对规程和规则中有关条款作出解释,通过沟通取得一致的认识;
4.对有关判罚尺度作说明,以便取得共识,如发球违例、换球、换拍、擦汗、受伤和间歇等问题的处理,如有补充规定应在会上宣布;
5.确定比赛的报到时间、方法,团体赛交换名单的时间、地点;
6.比赛时,运动员进退场的方式和路线;
7.热身场地和训练场地的安排;
8.建立领队、教练与裁判长的联系热线,明确房号、电话、办公地点等。
(八)举行全体裁判人员会议。根椐需要可以举行若干次不同主题的全体裁判人员会议,如报到后的行政工作会、领队与教练员会后的技术会议和每节赛前的准备会等。
1.首次裁判员行政会议。全国比赛一般都举行这样的会议,参加对象是裁判员、司线裁判员和编排记录人员,由裁判长主持。竞赛管理部门领导作动员性讲话,介绍赛区情况,对裁判人员执裁和生活、工作提出要求;裁判长作比赛情况介绍,提出裁判组织形式和实习的要求。
2.赛前裁判员技术会议。在领队(教练)会后,比赛开始前,需召开裁判人员技术会议。由裁判长主持,全体裁判人员参加,传达领队会(组委会)、教练会精神,对判罚尺度、宣报要求、进退场要求、每节比赛到场要求以及裁判工作程序,作最后决定性的说明。
(九)举行司线裁判员会议。有些羽毛球比赛设专职司线裁判员,在裁判组外单独成立一个司线组进行管理。遇此情况,裁判长需另行召开司线裁判员会议,由司线长主持,裁判长讲话。主要议题有:
1.介绍本赛会情况;
2.对司线工作提出要求,作出安排;
3.对司线裁判的技术问题,作详细的说明;
4.特别强调没有看清楚要诚实、勇敢地做没看清视线被挡的手势,以及为了比赛顺利进行,有明显错误,裁判长将换该司线裁判员的规定。
(十)对编排记录组提出要求。要求在每节的比赛开始前准备好比赛的秩序表和记分表,比赛时,在裁判长的指导下调度比赛场次,收集、检查比赛结束场次的记分表,统计每场比赛所用的时间,公布成绩,编发成绩公报,统计裁判员的执裁次数,编制成绩册,归档资料。
(十一)会见医生提出要求。大会须设临场值班医生,最好是骨伤专业的,男女各一人。开赛前,裁判长应约见临场医生,向他们说明上下班的时间、值班任务、遇有运动员在比赛中受伤时的处理步骤,以及规程中有关运动员伤病医生证明规定的理解等。
三、临赛前的工作
裁判长必须在每节比赛开始前30分钟到达场地,规模较大的比赛需要提前40分钟到达场地以便做全面的检查。
(一)检查场地器材
到达场地后,对场地、器材,有重点地做最后的检查。
(二)测试球速
请运动员帮助测试球速,决定当节比赛用球的速度型号。
(三)召开裁判工作准备会
对前一节比赛的裁判工作,进行总结、讲评,调控裁判尺度,强调本节比赛应注意的事项,解答裁判员提出的问题,安排当节比赛的裁判工作。
(四)检查临场各岗位的情况
检查记录台工作人员、广播员、管球员、场地器材管理员、电控音响人员、医生、所有裁判人员和第一场比赛的运动员,是否均已到位、准备就序。
(五)比赛开始前5分钟清场,准时比赛
四、比赛中的工作
比赛开始后裁判长应始终在场,密切注意比赛的进程,做好关键场次的监督工作,随时准备接受申诉和裁判员的召唤,对要求弃权作出决定,对裁判员进行考察,如需要离开,应委托副裁判长代理。
(一)随时准备裁判员的召唤
裁判长要密切环视所有的比赛场地,尤其是对重点场次要予以特别关注。一旦发现运动员与裁判员争论、运动员受伤、比赛进行不流畅等情况,裁判长应到该场地边观察,必要时招呼医生,准备裁判员的召唤。
(二)接受申诉
羽毛球比赛中的申诉,有三种情况:
1.运动员对临场裁决有异议,在下一次发球前或一局比赛结束离场前,向裁判员提出,由裁判员作出裁决。运动员不得与发球裁判员或司线裁判员争议,如运动员向司线裁判员、发球裁判员提出争议,裁判员应予制止。裁判员应维护发球裁判员和司线裁判员的裁决,如确认他们的裁决无误,应明确告诉运动员,并宣报“继续比赛”,在宣报“继续比赛”后,运动员如果仍纠缠不休,裁判员应按羽毛球竞赛规则第16条处理。如果裁判员认为他们的裁决确有明显错误,可用正式手势要求裁判长进场,向其报告,由裁判长处理。
2.领队或教练员向裁判长提出。裁判长应先仔细地听,然后到该比赛场边仔细观看,给予答复。
如果裁判员要求裁判长进场,裁判长应仔细地听取裁判员的报告,有必要时还可询问其他裁判人员,再结合自己的观察,予以裁决。若与裁判员看法一致,都认为司线裁判员或发球裁判员有明显误判,不撤换将严重影响比赛,则应予以撤换,但不能更改他们的裁决。一般情况都采取,1∶1间歇时,与其交换意见或在小结会时进行讲评,下次安排工作时应予考虑。
如果在比赛中,裁判员认为球的速度太快或太慢,应报告裁判长。裁判长不能让运动员自己来决定球的速度,如果怀疑因为场内温度起变化而引起球速的变化时,可让双方按规则第3条规定,试一下球速,再作决定,在同一个体育馆、同一个时间,要用同一个速度的比赛球。
3.向仲裁提出。这种申诉需用书面形式。仲裁不能更改裁判人员的裁决。他只可对事实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向竞赛行政部门或协会报告,由主管单位给予处罚。
(三)处理运动员比赛中的伤病
比赛中,运动员伤病不能立即恢复比赛时,裁判员应召唤裁判长,裁判长陪同值班医生进场,由医生区分该运动员的受伤程度,在不影响对方的情况下,进行短时间的简单治疗,然后立即恢复比赛。如果运动员不能立即恢复比赛,则宣布该受伤运动员退出比赛,不允许运动员再次停顿和治疗。
(四)处理场上出现的任何意外情况
场上出现任何意外情况,裁判长要积极主动地联系各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解决问题,尽快地恢复正常比赛秩序。
(五)审核记分表
审核裁判员交来的临场记分表,做好比赛结果的记录,随时核查成绩公报,审核成绩公布是否正确。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违禁药物”检测工作
大型比赛都要进行“违禁药物”检测,裁判长应积极配合,做好被查运动员的检录、引导工作。做这项工作时,要特别注意保密。
(七)考察裁判员的工作
仔细观看比赛中裁判员、司线裁判员和发球裁判员的裁判工作情况,随时记录,以便对裁判员作出准确的鉴定和裁判工作小结以及裁判长报告。
五、比赛结束后的工作
裁判长在比赛结束后应写好裁判员的考核鉴定,结合裁判长报告写好竞赛及裁判工作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