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一)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研究的内容
1.体育行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社会动因和制度要素
从理论上阐述体育行业施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分析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构成要素,界定相关概念,进行初步的理论探讨。
2.体育职业的特征、分类原则与分类构想
职业分类是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础,也是沟通理论和实践、政府与市场、学校和企业的重要桥梁。处于转型期和高速发展期的我国体育行业,社会需求十分旺盛,新职业层出不穷,但缺乏一个理论上相对比较成熟的分类引导系统,本研究力图就此问题提出一个初步的构想。
3.体育行业的职业开发——基于社会需求的调查
在剖析英、美两国官方颁布的“体育热门职业”的特征、调查我国体育新职业社会需求的基础上,从“已开发——准开发——待开发”三个层次勾勒我国现阶段体育行业职业开发的前景,同时论证体育行业职业开发体系的建构。
4.体育行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总体框架
分析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构成内容,确定重点,勾划制度的总体框架,构建管理、开发、推广、鉴定和监督保障等二级制度体系。
5.体育行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规划
提出未来一个时期(5年),体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发展中观层面的、对有关职能部门和机构具有指导意义的实施规划和实施步骤。首先,提出出台政策、构建网络和实施规划的三个实施阶段;其次,提出包括组织管理、规划内容与要求(法规、管理、推行、工作程序与范式)等方面内容的实施规划;最后,从已开发、准开发和待开发三个职业层次提出实施办法与保障措施。
6.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培训与鉴定
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和鉴定,是体育行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本研究将对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培训与鉴定进行专题研究与探讨,并对退役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等方面进行初步探讨。
7.我国体育行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若干问题的提出与思考
本研究提出有关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相互关系与发展、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工种的分类、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市场的认可度、体育行业岗位培训证书、专业技术等级与待遇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边或多边互认等若干问题,并进行初步分析与讨论。
(二)体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广泛收集和查阅国内外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方面的文献资料;收集国家颁布的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规文件与宣传资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相关文件及国内外有关体育行业内各类新职业开发、推广、培训与鉴定的有关的资料。
2.问卷调查法
(1)问卷结构
问卷结构包括四个方面:第一,现有体育行业特有工种人才使用情况和从业人员的能力要求;第二,社会对体育行业现有特有工种人才的认可度、现实感受及期望值;第三,体育行业新职业需求情况;第四,我国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广情况反馈与建议(见附件一和附件二:调查方案与调查问卷)。
(2)抽样方法
①调查时间:访谈调研时间为2007年3~4月;问卷调查(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文组织)时间为2007年5月10日~7月25日。
②抽样:以建站和正在筹备建站(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省份为对象,分别是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华北:北京、河北(石家庄)、山西(太原)、天津;华中:河南(郑州)、山东(济南);华东:江苏(南京)、上海、浙江(杭州);华南:广东(广州);西部:陕西(西安)四川(成都)、宁夏、重庆;共15个省份(城市)。
③调查对象:调研对象分为如下三类:
第一类:政府官员——体育行政管理人员、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工作人员(国家体育总局已建站地区;每个调查站点随机抽取5位)。
第二类:体育消费者(体育爱好者)——主要为体育服务企业的消费者,集中在我国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以及西部地区主要省份(每个调查站点随机抽取5位)。
第三类:体育企业从业人员——体育行业内的各类体育企业经营者或体育行业内从业人员(如健身教练、体育营销和体育服务等人员),集中在我国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以及西部地区主要省份(每个调查站点随机抽取5位)。
④调查人员:每座城市设立一位调查联络员,负责问卷调查的发放与回收工作。问卷采取现场发放并回收的方式。共发放问卷225份,回收212份,回收率为94.2%,有效问卷为211份(政府官员73份;体育消费者71份,体育企业从业人员67份),有效回收率为93.7%。
3.经验总结法
根据我国体育行业近年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广实践过程中所提供的事实,分析概括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开展职鉴工作中出现的现象,挖掘现有的经验材料,总结持证上岗的实践经验,使之上升到理论高度。
4.专家访谈法
通过走访与座谈,广泛听取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和体育管理部门及职业资格制度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方面的专家和体育行业第一线用人单位的意见。掌握和了解他们的主要建议和思路,寻找解决办法或进一步的研究方案。本研究选择上海、江苏(南京)、河南(郑州)、山西(太原)四省(市)进行调查访谈工作。
(三)创新之处
1.本研究将填补我国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宏观建设领域的空白,首次对中国体育行业职业资格的开发、推广和管理等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与探讨。
2.重点建设的职业主要放在“新”职业的调研上,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这个“新”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处于有社会需求萌芽状态的以技能为主的职业(工种);第二层含义是已经具备一定的职业发展基础,但缺乏整体规划与管理的以技能为主的职业;从整个经济社会的角度去构建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除行业内的职业外,与其他行业有交叉的职业,具有社会需求、开发价值和社会功能的,经调研后都可以列入本研究中。
3.体育行业内的职业开发最终目的是为了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和劳动力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稳定和体育事业的发展,本研究同时考虑到体育人口中占据相当数量并具有较高的运动专业能力和特殊社会价值的人群,即退役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