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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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绪论

体育伦理基础理论

脱胎于哲学的伦理学,是人类生存智慧的结晶,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在历史的长河中,人类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为了在社会生活中不断地完善自身、完善他人和完善社会,在人和人之间逐渐形成的习俗、规范的基础上,形成了道德观念和道德认识,并发展为比较系统的伦理思想,进而产生了伦理学。伦理学的奠基者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是第一个在严格的术语意义上使用“伦理学”(ethics)的人,其代表作《尼各马科伦理学》标志着伦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有系统原理的学科。在20世纪,随着对伦理学研究的深入,为使伦理道德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作用和效能,众多以伦理学原理为依据的应用伦理学应运而生,着重研究和解决现实生活各领域中产生并需要实际解决的伦理道德问题,探讨现实社会生活中道德理论和规范,体育伦理学便是其中之一。

第一节 体育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一、现代体育伦理学的形成

体育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它的起源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进程。体育首先是从大量生产劳动和生活的自然动作中,分化、提炼出了一些有助于发展身体技能和能力的动作或练习;然后出现了为准备成年礼而进行的有目的、带有人体自身发展自觉意识的系统身体训练;最后出现有组织的祭礼竞技运动形式从而完成了原始体育的萌芽。从公元前4000年,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发展到现在,原始体育经过古代、近代、现代数千年的发展而形成了蓬勃发展的现代体育。【1】

现代体育早已经脱离了原始体育那种简单的身体练习的含义,而是构成了现代社会文化形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现代体育的迅猛发展,不断加快其职业化、商业化、产业化的进程。体育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并日益步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与社会的相互影响和联系越来越紧密,人的主体地位在体育的发展中也不断觉醒。随着体育社会功能和文化功能的不断挖掘与强化,人们对现代体育发展过程中的文明与真、善、美的诉求,使得深层的体育伦理问题日益引起普遍重视,如“究竟什么是体育行为的善与恶?”、“人们在体育实践活动中应当如何自处与相处?”、“体育的道德价值以及增强体育活动主体意识的价值在哪里?”等,使人们切实感到在体育的发展过程中,除了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体育的法规、规则和章程的调节功能之外,对规范体育伦理秩序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

作为一门学科概念的体育伦理学最早出现在20世纪中叶。20世纪60年代以前,体育伦理问题是与体育教育理论、体育哲学、体育美学等学科联系在一起进行研究的。20世纪70年代初期至80年代,西方和前苏联一批学者相继撰写和出版了一批论文和专著,其中主要的代表作有:1974年,美国南伊利诺斯大学爱德华·西尔撰写的《体育运动中的伦理决策》;英国R·E·摩根教授的《体育所关注的问题及其价值》;1976年,美国G·E·麦克唐纳的《价值及其评价过程》;1977年,前苏联列宁格勒出版社出版的《运动员道德教育和体育伦理学原理》;1979年,英国P·麦金托什出版的《公正的比赛——体育运动中的伦理学》;1983年,智利B·布劳迪出版的《伦理学及其运用》等等。这些著作和论文为体育伦理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体育伦理学也就逐渐与其他学科脱离而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体育社会学科。

我国体育伦理学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起步,首先是在一些高校体育专业开设了思想品德课程,而后又在部分专业院校开设了体育道德课。1985年中国体育科学学会把体育伦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列入了发展规划,并成立了体育伦理学学科组,由此开始了我国社会主义体育伦理学的研究与发展的过程。

二、体育伦理学的概念

伦理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以道德为研究对象,所以又称为道德哲学,是一门古老的、有着悠久历史的科学。它通过对道德的哲学研究,揭示道德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为人们认识道德现象,从而也为认识自我、完善自我和超越自我提供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因此,体育伦理学是指研究体育领域道德问题的科学。

(一)伦理与道德

所谓伦理,是指一定社会的基本人际关系规范及其相应的道德原则。在中国,“伦”有类别、辈分、顺序等的含义,因此可以被引申为不同辈分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理”最早是指玉石上的条纹,具有治玉、条理、道理、治理的意义。伦理二字连用而成为一个词,始见于《礼记·乐记》所说:“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原意指不同的事物、类别的次序及其原则、规范。但是,伦理一词的含义主要还是用在人事而非物理上,如西汉贾谊说:“以礼义伦理教训人民”【2】,其义与“人伦”一词相通。在此意义上,“伦理”也就是“人伦之理”。比如,古人说的“五伦”就是指人与人的五种关系,即君臣、父子、夫妇、长幼和朋友关系。至西汉,“伦理”演化为“纲常”观念。古代社会所谓的“三纲五常”,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指处理父子、君臣、夫妻这三类人际关系的原则;而“仁、义、礼、智、信”之五常是指实践这些伦理原则所依赖的道德心理基础和通过实践这些伦理原则所成就的德行。

所谓“道德”,是指以善恶评价为形式,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以调节人际关系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行为活动的总和。在中国,道德二字连用而成为一个词始见于《荀子·劝学》“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其他典籍也有所见,如《礼记·曲礼》说“道德仁义,非礼不成。”《庄子·刻意》说“恬淡寂寞,虚无无为,此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质也。”在中国古代,“道”的最初含义是道路,后引申为原则、规范、道理等。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这里所说的“道”就是指做人、治国的根本原则。“德”表示对“道”的认识,指按礼法践行而有所得的意思。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德,外得于人,内得于己。”这就是说,“德”就是一个人在处理与他人的关系时,一方面能够“以善念存储心中,使身心互得其益”,这就是“内得于己”;另一方面,又能够“以善德施于他人,使众人各得其益”,这就是“外得于人”。

(二)伦理与道德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通过上述对伦理与道德字面意义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中国历史上很早就出现了“道德”和“伦理”这两个词;但另一方面中国古代的“伦理”和“道德”概念又并不是现代意义上常用的伦理学概念。古代“伦理”一词被更多使用的近义词是义、理、伦、人伦、伦常、纲常、仁义、天理等词;而“道德”一词更常被使用的近义词是道、德、仁、仁爱、德行、德性、心性等词。只是到了中国的近代,随着中西方伦理科学的发展,“伦理”和“道德”才逐渐成为固定和基本的伦理学概念,并且分别和西方伦理学的概念有了约定成俗的联系,如“伦理”对应于英文的“ethic”、“ethics”,意为风尚、习俗、德性等;“道德”对应于“moral”或“morality”,意指美德、道义、正当、道德原则等。

伦理与道德这两个词都是关乎人们行为品质的善、恶、正、邪,乃至生活方式、生命意义和终极关切的概念,所以在中文与外文里一般不做很严格的区分,如“伦理关系”亦即“道德关系”。但使用时还是有所区别的,道德更多或更有可能用于人,指人们之间的道德关系和行为,更含主观、主体、个人、个体意味,是主体对道德规范的内化和实践,即主体的德性和德行,更侧重于个体的人,更强调内在操守方面;而伦理更具客观、客体、社会、团体的意味,指社会的人际“应然”关系,对这种“应然”关系的概括就是道德规范,更侧重于社会,更强调客观方面。比如,我们可以用“道德”与“不道德”来评价一个人的德行,称之为道德的或不道德的,但不能称之为伦理的或不伦理的,只能言之其行为是否合乎伦理规范。

(三)道德产生的社会基础

作为一种普遍而又特殊的社会现象的道德有其客观存在的基础。道德产生于社会存在、发展的客观需要和人类自身追求完善的主观需求,它从社会生活中产生,又反映和改造着社会生活。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3】所以,人与社会是直接同一的,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社会的人,这是人之所以为人而与动物相区别的本质规定性。因此,“人的本质并不是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人类的社会关系是一个多层次、多角度的网络系统。从宏观上看,人们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形成了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文化关系、道德关系等等;在道德关系中又有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国家、民族、阶级之间的关系。从微观上说,在人们的个体交往中产生了更为多样的人际关系,诸如在家庭生活领域中的亲属、邻里关系,在职业生活中的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等等。人们处在这一社会关系的网络中,也就自然产生如何处理、调节这些关系的问题,产生对人的行为加以约束、规范和导向的需要。因此,与社会生活的多层面相适应,调节社会关系的手段是多方面的,并各有其自身的特点和适用范围。经济手段通过物质利益的调整以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经济关系;法律手段依靠国家强制力量的支持以调节人们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行政手段则是用规章制度等形式实现对社会公共事务中各种关系和矛盾的调节。除此以外,还有一种更普遍的、具有最广泛的包容性的调节手段,这就是道德。道德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持的,并用善与恶、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正义与非正义等范畴来评价,并以此影响人们的心理、意识、情感和意志的调节方式。它告诉人们什么是“应该”,什么是“不应该”。相对于经济、法律、行政规范而言,道德规范是非强制性的,但它涉及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渗透到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乃是道德形成和发展的客观根据和历史动力。

当然,人作为道德主体,决不是消极地受制于外在必然性。道德不是外在于人、强加于人的东西,相反,它是人的自觉的内在需要,是人们自我肯定、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一种社会形式。由于人具有对象意识和自我意识,具有主观能动性和自由意志,所以能够按照自己所认识的客观规律进行活动,同时能够理性地把握自己的需要,通过对真、善、美的追求,达到精神世界的自我完善和自我满足。在这里,道德的功能,不仅使人在社会生活中能够“自己为自己立法”,通过规范自身的行为,达到对自然本性的超越;而且更重要的是,道德使人积极向上、人性向善、人格完美,使人的内心世界更丰富、更充实,使人的生活更美好。简而言之:道德使人得到自由、全面、和谐的发展。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个人的全面、和谐发展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最高价值和最高目的,而道德便是实现这一最高目的不可或缺的条件或途径。

三、体育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与学科特征

从体育伦理学的概念中我们可以知道,体育伦理学是以体育活动中的道德现象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即是一门研究体育道德产生、变化、发展规律的应用理论学科。

(一)体育道德的概念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在伦理学的元伦理学、描述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三个类型之中,其主要属于规范伦理学,用于直接指导与作用于人们社会生活的道德实践。依据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基本原理,所谓体育道德,就是指在人类社会的体育实践活动中,由社会经济生活条件所决定、以善恶为标准,依靠体育社会舆论、体育传统习惯和体育活动参与者的内心信念来维系,用以调整他们个人之间、个人与集体、社会、国家之间关系的原则规范、心理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体育道德的定义具有三个层次的含义:第一,肯定体育道德是意识形态之一,属于社会上层建筑。它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一种较为复杂的社会现象。这层含义指出了体育道德的本质,是历史唯物主义观的体现。第二,指明了体育道德的基本特点。它是以善恶为标准,依靠体育社会舆论、体育传统习惯和体育活动参与者内心信念来维系的一种体育社会现象。这说明了它的调节方式。第三,揭示了体育道德现象的外在表现形态。它是以体育道德活动、体育道德意识、体育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多方面的要素。这说明了它具体的并可以被人们直接感知的研究对象。所以,体育道德的本质、特点和现象就构成了体育伦理学具体的研究对象。

(二)体育伦理学的学科特征

体育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决定了体育伦理学的学科特征:第一,体育伦理学是一门规范科学。它应当通过对体育道德关系这一特殊社会关系的研究,阐明体育活动参与者在体育实践活动中,处理各种体育道德关系中的“应当”及其客观依据。第二,体育伦理学是一门价值科学。它通过对体育实践活动中体育行为的真、善、美,特别是善的精神价值的探讨,揭示体育活动参与者的体育道德行为,乃至其整个个人和人生的价值。第三,体育伦理学是一门实践科学。因为体育道德从本质上讲是实践的,作为研究体育道德的科学,它要为体育活动参与者指明不断提高体育道德境界、走向体育道德人格完善的途径。体育伦理学以体育活动参与者的体育道德实践活动为其立足的根基,并从中获得发展动力和理论活力,从而反过来具有指导体育活动参与者的体育道德实践活动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体育道德是一种实践精神,是体育活动参与者把握其体育活动实践的一种特殊方式,而体育伦理学正是这种实践——精神——实践地把握体育活动实践的理论再现。

第二节 体育伦理学的任务

任何一门科学或学科,都必然有其特定的任务,这任务应根据其研究的对象和一定的时代、一定社会的要求予以确定。体育伦理学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它以人类社会体育实践中的体育道德现象为研究客体。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现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体育发展的客观实际,决定了现阶段体育伦理学应承担的任务。

一、科学地阐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道德的本质与发展规律

以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为指导,揭示体育道德与社会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各相关因素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的规律,阐明体育道德的功能和作用,特别是要科学地论证和阐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道德的内容与特点,进而把握体育道德形成、发展的历史过程和一般规律,是体育伦理学的首要任务。马克思主义强调,道德不是脱离历史发展的一种抽象的观念,而是经济基础的反映。同时,道德关系作为经济基础之上的一种思想关系,又与其他思想关系如政治关系、法律关系等交互发生作用。所以,根源于社会体育发展的体育道德既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又是建立在社会经济关系基础之上的整个社会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诸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有着复杂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同时,体育道德又有其相对独立的自身演变过程和历史继承性。

体育道德从它的起源发展到今天,伴随着人类社会经历了不同的历史道德类型的演变,以及体育自身发展过程中不同类型体育的形成与演变。如何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体育道德辩证关系的观点,从各种社会意识形态相互影响的观点,科学地论述社会主义体育道德的规律,是体育伦理学应当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体育伦理学应当借助于考察人类历史上各种体育道德类型的演变及体育自身的发展变化,通过对不同时代体育活动中复杂的道德现象进行科学和辩证的分析,探索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道德发展变化的规律,揭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道德的特殊本质及社会作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从理论上科学地理解体育道德本身,把握体育道德的客观依据和历史必然性,并形成肯定和接受体育道德的主体自觉性。

二、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道德的规范体系

道德的根本特性是它的规范性,即具有调节道德关系的行为规范作用。体育伦理学作为一门反映体育活动参与者道德实践理性的学科,必须从体育领域的客观道德关系出发,构建一个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应体育发展要求的道德规范体系,具体地说明体育活动参与者应当遵循的体育道德原则和规范。

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和转型时期。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体育自身社会化和商业化的发展,体育发展过程中的道德关系日益复杂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从根本上改变了体育活动参与者的体育道德价值观,体育道德价值取向趋向多元化,这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新的矛盾和冲突,迫切需要构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完善的体育道德规范体系,以维护体育活动和体育行为的伦理秩序。但需要指出的是,建立科学的、行之有效的体育道德规范体系,既要体现体育道德固有的理想性、超前性的特点、使之真正具有规范和导向的意义,同时也要注意体育道德自身的层次性和主体的多样性。在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体育道德除了反映体育发展一般规律的共同要求以外,也需要有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这就是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道德规范体系的建立,必须与整个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整个社会的公民道德水平相适应,把体育道德的理想性与现实性统一起来,这也是体育伦理学研究的一个指导思想和方法论原则。

三、研究和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体育道德品质修养的途径

社会主义体育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随着体育与生活的日益密切和体育的蓬勃发展,研究和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体育活动参与者体育道德品质修养的途径和方法,努力提高体育活动参与者的体育道德素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是体育伦理学的又一重要任务。体育伦理学本质上是一门实践科学,把有关体育道德的科学认识,深入到体育活动参与者体育意识之中,确立体育道德行为的标准,并把这种标准转化为体育活动参与者的体育道德实践是其最终的目的。只有阐明体育道德行为选择中自由与必然、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确立体育道德评价的标准与依据,把握体育道德修养的实质与方法,才能依据体育道德品质和理想人格形成、发展的规律,为体育道德教育活动和体育活动参与者在体育实践中完善自我提供具体有效的指导,从而使广大体育活动参与者确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处理各种利益矛盾和道德冲突,扬善抑恶,明辨是非,在体育道德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人格境界。所以,对体育活动参与者的体育道德行为、体育道德品质、体育道德评价、体育道德选择以及体育道德教育和体育道德修养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寻找出体育道德实践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指导体育活动参与者正确地选择自己的体育行为以及对自己和他人的体育行为进行科学的道德评价,增强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能力,培养高尚的体育道德品质,既是体育事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需要。

四、借鉴古今、对照中外,对体育道德思想进行扬弃,树立新时期的体育道德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由经济关系变化所引发的传统道德观念与现代道德观念的冲突业已存在,这不可避免地也存在于体育活动参与者的体育道德观念之中。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式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还处于多种经济关系并存和共同发展的阶段,与此相适应,各类道德思想都有一定的存在条件和空间,这必然也反映在体育活动参与者的体育道德思想之中。首先,体育的国际化、全球化发展趋势,使得国外的各种体育道德思想传入我国。所以,传统的、现代的、国际的、国内的多元化的各种各样的体育道德思想广泛地存在于体育活动参与者之中,这些体育道德思想往往是精华与糟粕交织,瑕瑜互见。再者,我们也应当认识到,任何一种新的思想理论和道德体系,都有前人的思想资料为其理论来源,体育道德的发展也有其自身的历史连续性特点。所以,我们有必要用科学的态度,根据社会进步的要求和广大体育活动参与者的利益,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观、道德观,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分析各类体育道德思想,对于历史上存在过的一切体育道德遗产进行梳理,进行具体的、历史的分析,汲取其中的合理内核,挖掘具有现代价值和意义的东西。在内容和形式上,对其进行现代的改造和转换,在继承和创新相统一的基础上,按照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扬其精华、弃其糟粕,继承和发扬历史上的一切体育美德,更新体育道德观念,建立新的体育伦理体系,为社会主义体育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体育道德思想环境。

第三节 体育伦理学的研究方法

体育伦理学作为一门新兴的体育社会学科,我们不仅要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原理的指导下,确定体育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明确研究任务,而且还必须要探索体育伦理学科学的研究方法。体育伦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因此,社会的体育活动实践、体育科技发展的实践以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依然存在的不同阶级思想斗争的实践,是我们探索和研究社会主义体育伦理学研究方法的基础。社会主义体育道德的性质决定了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必然是体育伦理学研究的根本指导方法。所以,体育伦理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唯物辩证法、历史分析法、阶级分析法、理论联系实际方法和体现学科特点的价值分析法等。

一、唯物辩证法

体育伦理学是作为研究体育活动参与者体育道德领域的思维现象的科学而存在的,因而它必然要遵循一般的科学研究方法的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个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的精神世界的发展,都是由于内部的自我运动的矛盾而发展变化的,是新事物不断代替旧事物的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之所以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力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每一事物的内部的对立面之间的斗争。一方面,任何事物,作为一个统一体,是由其内部的矛盾斗争而发展变化的;同时,它又必然受到外部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这种内、外因交互作用的发生,使事物在其影响中不断发展。另一方面,一切事物的发展和变化,都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过程。这个过程,同时又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不断循环运动的过程。它的每一次循环,绝不是停留在前一循环上,而是一种对旧事物的扬弃,既与前一个循环相联系,同时又是向前发展了的、具有新质的不断变化的过程。

体育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是一个动态的系统,是人类有目的、有意识地进行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体育道德也同时是作为一种社会意识而存在的一种特殊的物质运动形式。一方面,体育道德自身作为一个系统,有其复杂的内在构成要素,如体育道德活动、体育道德关系、体育道德意识等子系统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形成整个体育道德体系的矛盾运动;另一方面,体育道德又是整个社会意识系统中一个子系统,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制约,与法律、艺术乃至宗教等有着交互的影响。体育从社会角度和其自身的角度,都有各种矛盾存在,例如体育的发展与满足人们体育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体育内部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矛盾等等,这些矛盾的存在也必然反映在人们体育道德的观念之中。在体育道德领域,各个体育道德主体构成了内因,体育的发展环境是外因,它包括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文化的等众多因素。正是体育发展环境的不断变化,使得人们的体育道德意识也不断发生变化,并且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体育道德作为社会道德的一部分,它是在社会的体育实践活动过程中,社会的体育意识在体育活动参与者精神世界的反映,体育道德现象和体育道德关系不是孤立的、静止的、一成不变的,而是普遍联系、变化发展的,因而其发展变化必然要遵循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要与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和发展观相一致。所以,唯物辩证法是研究体育伦理学的最根本的指导方法。

二、历史分析的方法

历史分析法是体育伦理学研究的重要方法。体育道德现象是社会道德现象的一个方面,是在历史中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它既和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相联系,受到经济关系的影响和一定阶级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社会意识形态的制约,又要与当时的体育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要考察社会的体育道德现象,最重要的就是要把体育道德现象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中,特别是要放在当时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制度、文化形态中来进行研究,并从它们的历史演变中去把握体育道德的本质,揭示体育道德的发展规律。社会的经济关系,是体育道德关系的基础和根源,社会的政治制度和文化形态对体育道德关系有重要影响。因此,什么样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制度,决定什么样的体育道德关系。而且,随着经济关系和政治制度的变化和发展,体育道德也必然要产生相应的改变。社会是发展的,社会的体育道德现象也是不断发展的,历史的方法要求我们在研究体育道德原则和体育道德规范等体育道德范畴时,还必须注意社会发展不同阶段而产生的不同要求。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社会主义其他发展阶段的体育道德肯定也是有所区别的。我们在研究体育道德现象时,不能孤立地、静止地进行,必须认真考察体育道德现象的各种内外机制及其相互联系和影响,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进行分析研究。

三、阶级分析的方法

阶级分析的方法是各门社会科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也是体育伦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因为在阶级社会里,社会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阶级关系,一切体育道德现象和道德关系,都是一定的阶级关系的表现,都具有阶级属性、阶级特征并都反映着一定阶级的利益,不存在任何超历史、超阶级的体育道德。体育道德直接受社会占统治地位的阶级道德原则和规范指导,是一定的阶级道德在体育领域的贯彻和体现。我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多种经济形式依然并存,虽然作为完整形式的剥削阶级已经不再存在,但剥削阶级的思想残余依然存在,资产阶级的腐朽道德意识还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存在和影响着人们的道德意识。所以我们仍然是处在一个有不同阶级意识存在的社会中,因而也必然存在不同的道德观念。在体育领域,由于体育全球化和国际化的快速发展,国际间交往日益频繁,资产阶级体育道德思想的影响相对于社会其他领域更加突出,所以体育道德领域不同阶级道德思想和意识的斗争还会长期存在,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所决定的。

四、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是体育伦理学研究的根本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特点。研究体育伦理学,我们既要首先从历史的和现实的体育道德关系出发,从中揭示出体育道德发展的规律;更要注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道德发展变化的实际,要能够根据正在变化的实际,开拓新视野,进入新境界,使体育伦理学的研究能够跟随着社会的不断前进而发展。我国现代社会主义社会,强调社会与人的和谐发展、强调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同步发展,而体育道德建设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要搞好体育道德建设,一方面,我们应当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理论,并以此为指导,用现阶段社会主义新型的道德观去分析、判断历史和现实的体育道德的各种现象,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社会主义体育道德发展的规律,从而去认识和解决现实体育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道德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体育活动参与者的体育道德教育,用先进的体育道德理论去武装他们的思想,提高他们的体育道德理论水平和体育道德修养,以便他们能够用先进的体育道德理论去指导和规范自己的体育行为,并内化为自己的体育道德品质,从而实现提高体育道德水平的目的。

五、价值分析法

体育伦理学作为体育社会科学的一门具体学科,不但要遵循一般的科学方法和社会科学方法,还应具有本学科特点的研究方法。价值分析法就是这样一个具有学科特点的重要研究方法。体育伦理学是以体育道德现象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的。体育道德最根本的特点就是以体育活动参与者的利益为基础而形成的善恶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而言,体育伦理学就是一门对体育活动参与者的体育行为进行的理性分析和论证,进行善恶价值评价的学科。体育伦理学所要研究的是,在体育活动参与者的体育实践活动中,其体育行为对自己、对他人、对集体、对国家而言,哪些是有价值的、哪些是无价值的、哪些是正价值的、哪些是负价值的。通过对体育行为的价值分析从而进行正确的价值评价,并从中寻找出代表历史进步方向的、先进力量的个人或群体的认识与评价,只有这种认识与评价才是有益的,才值得广泛弘扬和提倡鼓励。从这个角度讲,体育伦理学本质上是一种对体育活动参与者的人格及其体育行为价值进行理性思辨的道德哲学,这种理性思辨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价值分析的过程,它以体育活动参与者的体育道德实践活动为基础,通过科学的抽象思维,进行总结、概括和提炼,透过对体育道德实践活动的表象认识,将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从而得出正确的价值目标和价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