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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日本大众体育发展的新动态

——兼析日本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概况

2002年9月有机会随中国社会体育访日代表团先后访问、考察了日本京都府长冈京市、静冈市山中湖村和东京市,拜访了日本文部科学省、日本体育协会、京都府体育协会、长冈京市政府、静冈山中湖村等,并实地考察了长冈京市体育俱乐部、静冈市山中湖村老年体育活动中心、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日本国立竞技场、日本体育协会资料室等。在长冈京市、静冈山中湖村还与日本部分高等院校的有关专家和社区的体育指导员进行了富有深度的座谈与交流,对日本大众体育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状况和特点有了一些新的了解和认识。现将这次交流和考察的一些感悟和思考供我国的诸位同仁参考。

1 日本的大众体育发展的基本概要与新的动态

本次中国社会体育访日交流与考察活动,正值中日建交30周年之际,日本体育协会与相关地方政府和体育协会对这次交流活动十分重视,交流和考察活动充实、富有深度。

日本是一个非常重视国民体质的国家。1911年成立日本体育协会时就提出了《振兴国民体育运动》和《提高国际比赛竞技力》的两大目标。日本体育协会承担着振兴体育运动和增强国民体质的重大责任。近几年来,随着追求健康的热潮,日本人对体育运动的关心程度不断提高,日本体育协会抓住了这个契机,对全民提出了“大家参加体育运动”的口号,并加大力度,努力创造群众体育活动的良好环境,为群众健身提供愉悦、安全活动保障。2001年,由日本文部科学省颁布的《终身体育振兴基本计划》,是日本政府为振兴21世纪的国民体育运动的总纲,提出了把现在总人口的35%的体育人口提高到2010年的50%(注:日本体育人口的界定标准为每周参加1次体育锻炼或活动的人)。为达到这一目标,日本组织全国的体育科学专家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始探索、试验、推进“综合型地区体育运动俱乐部”,为全体国民面向健康丰富的未来,创造良好的体育运动环境。“综合型地区体育运动俱乐部”的目的是为从孩子到高龄者各种年龄的人群提供可以按照不同的健身要求和兴趣,轻松愉快地参加体育活动。其主要特征是:适合各年龄层、多种需要、多种能力的人参加,设有多种项目;以地区的体育运动中心为基础,广泛利用当地的学校等公共体育运动设施,定期地、有计划地进行活动;由高水平的体育指导员进行恰当的指导。

在考察中我们注意到,日本各地的群众体育活动场所、设施以及健身的环境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主要由政府修建和配置,并每年给予相应的维持和保障资金。如长冈京市西山公园体育馆,包括1730平方米的健身室1个,860平方米的健身室1个,武道场(约430平方米)1个,体育锻炼培训教室1个,健身房(器械练习室)1个,每天进行锻炼的人数约300~400人,除体育馆收取较为低廉的费用外,政府每年补贴4000万日元。据了解,日本体育活动场馆、设施的收费标准较为低廉,而且收费标准在一个地区内定价是相对统一的。本地区的锻炼者比地区外的锻炼者收费要低约1/3左右。全天分为若干时段,时段不同,收费的标准也不同。

考察中注意到的另一特征是,在每一个健身场馆,都安排有体育健身科学讲座。一般做法是每月或每周把讲座的内容、时间、地点张贴在场馆,锻炼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性进行运动健身科学教育。讲座由体育专家或体育指导员主讲。

在日本,体育协会、单项协会和地方体育协会都得到了一些财团和大企业的支持。各协会的领导人中许多人为热爱体育、关心体育、支持体育的财团法人和企业家,所以各协会的财源和开展活动的主要资金是由这些财团或大企业进行提供和赞助的。

由于日本已经进入了低死亡率和高龄化社会,国民体质和健康丰富的生活受到了政府和体育协会的高度关注。2001年日本首次举办了中老年综合竞技运动会。运动会的参加者主要是一些退役的运动员,目的是通过这些人的竞技能力的展示,为更多的国民健身起到示范和鼓舞作用。

这次与日本社会体育活动的交流,有以下两点特别值得重视:(1)日本的体育人口到2001年仅为35%,而且界定标准为每周参加1次体育锻炼或活动的人。可以说界定标准的门槛比我国要低得多(我国目前对体育人口的操作性界定的标准是:每周参加3次体育锻炼或活动、每次体育锻炼或活动的持续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中等运动强度以上);(2)目前由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和日本体育协会组织实施和共同推进的“综合型地区体育运动俱乐部”,是为实现日本国民终身体育的目标(近期目标是到2010年体育人口达到50%)而采用的积极措施。最有效的内容是重新整合日本现有的体育指导人力资源和健身场馆、设施、器械等总体资源。

2 日本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状况与特点

2.1 日本体育指导员的类型

日本体育指导员的资格认定主要是由日本文部科学省和日本体育协会实施的。文部科学省所认定的体育指导员资格,分为:(1)C级、B级、A级三级,主要包括地区体育指导员(注:相当于社区内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共有34个项目);(2)C级、B级、A级教练员(提高竞技能力的指导员),共有33个项目;(3)C级、B级、A级教师(商业体育运动设施的指导员,6个项目);(4)高级教练员(通过保健医学与教练员的结合调节选手的身心健康);(5)体育运动程序编制员(综合体力提高的指导员);(6)少年体育运动指导员;(7)野外活动指导员等。日本体育协会认定的体育指导员资格,主要包括体育运动博士(《医学方面支持体育运动》);体力测试员等。

2.2 组织机构

从组织机构的管理上看,日本体育协会在理事会下的专门委员会中,设有体育指导员培养专业委员会;在由理事会直管的事务局下也设有体育运动指导员培训部,在这个部门下设有两个部门:(1)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课,主要负责被认定的体育指导员组织、使用、再培训、为体育指导员的提高提供相关的信息资料指导、指导员加入有关团体的介绍等;(2)管理课,主要负责公认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资格晋升(由低级别晋升到高级别)、资格处理、受培训者的管理、公认指导员的确认、体育指导员的登记管理等。在日本体育协会的统一指导与管理下,日本各都、道、府、县均有相应的机构。所以在日本,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已成网络化。我们在考察日本体育协会时,从其管理系统中就可以查阅日本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多种信息与检索结果。

2.3 指导员的分类与规模

在考察中,通过交流和日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显示,日本目前的体育指导员大约分为10个大类。日本体育指导员的总人数为108148人,分别在10个大类,46个大项(如田径、体操、柔道、马术、软式排球、足球、篮球、剑道、空手道、相扑等),82个项目之中,同时分归54个单项协会的管理。

2.4 体育指导员的指导性质与机制

日本现有体育指导员在指导性质上可以分为职业与非职业两种。

据了解,在日本大众体育中,非职业性体育指导员占到了90%左右。这些体育指导员大多数都有各自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作为体育指导员,一方面是愿意把自己体育运动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其他人,为自己的生活增添更为丰富的内容,使自己的人生更有意义和价值;另一方面体育指导员在日本是一个受人尊敬的工作,许多人是通过体育指导员的工作使自己变得更有社会性,更具社会价值。在考察过程中我们注意到,这些体育指导员都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为社会服务的意识。职业性体育指导员在日本大约占10%左右,这部分人以商业体育运动设施的指导员、高级教练员为多数。在日本无论是非职业性或职业性体育指导员其实际指导率都是较高的。

2.5 体育指导员的知识更新和再培训

在日本对取得资格的体育运动指导员,经常提供新的信息,使其不断丰富知识,增强技能。据了解,日本每年召开一次全国体育指导员进修交流会,全国的体育运动指导员欢聚一堂。同时体育指导员每4年必须重新培训一次。作为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内容之一,为了通过学习体验有关国外的体育运动及先进性的体育运动体制,每年都要实施到海外的进修和交流活动。例如,2001年被公认的体育运动指导员,访问了英国和丹麦两个国家,两国的指导员通过相互交流和交换信息,收获很大。

3 思考与建议

3.1 几点体会与思考

3.1.1 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各国之间、各民族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以人为本,以提高民族的整体素质为目标是当今世界的共同目标。一个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身体素质是基本。先进的生产力,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都需要高素质的人去实践。尽管中日两国的政体不同,社会制度不同,价值观念不同,但日本在振兴实现全民终身体育等方面对我国还是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的。

3.1.2 坚持以政府投资为主体,大力发展公益性、福利性的大众健身场馆、设施、器械,不断创造以人为本的群众健身环境和氛围,把大众体育和全民健身事业作为政府为民服务,提高国民素质、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我国目前推行的“三边工程”即建群众身边的场地,抓群众身边的组织,搞群众身边的活动,不仅符合我国现阶段群众健身的实际需要,而且顺应了世界发达国家大众体育的发展潮流。

3.1.3 大众体育也有普及与提高的问题。日本体育协会每年举办的国民体育大会,是作为国家体育振兴法规定的重要节日,由日本体育协会、文部科学省、举办所在地都道府县共同举办。在这个体育大会上,除了一些国际通用的竞技比赛项目之外,许多群众性参与项目和众多的国民参加,对运动会质量的提高和影响的扩大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日本于2001年举办了中老年体育运动会,其目标是相互竞争,共同欢乐,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创造充满活力的社会。

3.1.4 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道路,既要看到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影响,又要看到社会体育指导员事业的本质属性。一方面,在人民群众广泛兴起的健身活动中,不仅需要具有一定体育科学知识和健身方法的体育指导员,而且要求这些指导员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心甘情愿地为民服务的情怀。社会体育指导员无偿服务在我国目前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应该是主流的。我国政府中各地区的体育组织,如何想方设法地培植这种力量,树立体育指导员的社会形象,发挥他们的社会价值,使他们的无偿报酬成为一种能赢得社会认可的无形价值,这是应该积极倡导和努力争取的。另一方面,部分项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可以进入劳务市场,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探索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在职业性道路上的规律、途径、方法和措施。

3.1.5 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步伐,一方面,在大力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的同时,要抓紧对现有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再培训和质量的提高。日本目前总人口约为1.3亿,到2001年日本体育指导员有近11万人,约为1∶1200;另一方面,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注册制度与再培训工作相对滞后,对于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者在再培训和知识更新方面目前尚是空白,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寻找解决的对策。

3.2 建议

3.2.1 我国自1994年公布《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度》至今已经在社会体育实践中有了8年的发展经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人数已达20万人左右,应该说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重大成绩,并且已经形成了在群众体育活动中不可或缺、赖以支撑的一股十分重要的力量。但目前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者缺乏相应组织机构的管理,在体育指导员的使用、再培训和提供新的信息资料等方面都缺乏一种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组织网络。因此,建议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或体育总会群体部)牵头,建立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省、市、地、县亦可成立相应协会,动员社会力量,吸纳多方人才,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引导群众体育沿着科学、健康、积极的人生态度向前发展,推动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事业的进一步兴旺发达。

3.2.2 着手进行对现有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注册与重新确认工作,建议在总局群体司的领导下,各省、市、区体育局相关部门利用《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系统》软件,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登记和统计工作,建议由群体司重新制作《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认定表》,进行重新登记与确认,这项工作以后可以每4年进行一次。

3.2.3 对目前并行发展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度》与《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标准》的工作,建议在2002~2003年进行较大范围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各自发展的策略与重点。

3.2.4 加强对现有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培养力度,建议由政府体育部门每年选拨出一定数目的专项经费用于对现有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知识更新和再培训工作,提高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体育知识水平、专业技能和群众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能力。

3.2.5 加强我国各省、区、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和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之间的交流活动,抓住典型地区、典型事迹、典型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宣传与表彰。选拔优秀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国际群众体育交流活动,使他们开阔眼界,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发表于《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2年4期)

第一章 素质教育与学校体育模式——落实每个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的实验研究

1 前言

体育是全面提高民族素质和创新能力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不仅可以强健学生体魄,陶冶情操,促进身心和谐发展,而且在增强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培养坚韧的意志品质、健康的心理素质、良好的协作精神、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等方面更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已经成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近些年来,我国学校体育虽然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毋容置疑,至今仍然是整个教育中最为薄弱的环节。挤压体育课课时、强占体育活动场地的情况屡屡发生,不少学校不能保证学生1小时/天的体育锻炼时间。学校体育发展滞后带来的结果是: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不高,营养的摄入和消耗失衡,肥胖型学生比率上升,近视、弱视率居高不下,学生上课的注意力不集中,发困率上升,学生的吃苦耐劳精神、协调合作能力下降等。用素质教育的思想指导学校教育的整体工作,加快学校体育改革的步伐已是当务之急。

素质教育的大力推进,使学校体育有了重要的地位,但如何使学生的体质有明显改善,身心如何协调发展?我们认为,在现阶段,首先要脚踏实地、真正地落实1小时/天的体育锻炼,这是学校体育在素质教育中最基本的量的要求。我国是一个大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学校的状况差别很大。例如,全国的中、小学约有90余万所,中、小学生约近2亿,有的学校具有世界一流的体育场地设施,有的学校连最起码的开展学校体育的条件都不具备。在如此辽阔的疆域内,如此众多的学生中,如此大的差别条件下,采用同一个学校体育模式,或者用一种要求来落实学生1小时/天的体育锻炼显然既不现实,又无可能。本研究的目的是在现行的学校教学状况下通过实验,使不同条件学校采用符合各校实际的不同模式,最终达到保证全体中、小学生1小时/天的体育锻炼时间,使学生的体质得以增强,身心得以和谐发展。

2 研究对象和方法

2.1 实验学校的选定

选定实验学校基于以下条件:(1)学校具备一定的开展学校体育的实验条件和研究能力;(2)学校领导和体育教师愿意承担实验的任务和要求;(3)实验学校具有一定代表性。通过各有关教育部门的推荐,在北京、天津、深圳3市,山东、陕西、浙江、广西、河北5省(自治区)选定了21所实验学校,于1998年11月开始工作,实验时间为1998年11月~1999年10月。

2.2 实验对象

2.3 研究方法

2.3.1 文献资料法

收集并参阅具有权威性的国内外相关文献50余篇。

2.3.2 实验法

在选定实验学校的基础上,由各实验学校选定实验年级或班级,根据各校的体育模式进行实验。实验前、后采用总课题组制定的心理、生理、身体形态、身体素质等指标进行比较研究。

2.3.3 数理统计

采用SPSS统计软件对实验数据进行统计处理。

2.3.4 问卷调查法

实验前、后向实验对象发放心理问卷6000份,回收率为98%,问卷的有效率为96%。

3 实验模式与分析

各实验学校为落实1小时/天的体育锻炼,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制定了不同的模式。根据各校的实验模式,我们归纳为A、B、C、D4种模式。

3.1 A模式

体育课+大课间锻炼模式(A模式)有2个特点:(1)增加了体育课的课次。参加本实验的北大附中、深圳中学、山东曲阜实验小学、北京学院路小学都采用了每周4次体育课的形式(每节课40分钟),4次课均列入学校课表。4次体育课中包括有大纲课和活动课,活动课中又分为体能课内容和体育兴趣选项内容。实验学校在量上增加了周学时数,在质上拓展了中、小学体育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到了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对于学生的个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采用了大课间锻炼的方式(时间30~35分钟),在大课间锻炼中,不仅有徒手操,还增加了轻器械操,有的实验学校还给学生10分钟左右的自主锻炼时间,使得课间锻炼内容更丰富,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更高,锻炼的效果更好。

3.2 B模式

体育课+课间锻炼+课外活动模式(B模式)重点体现了学校体育课内、课外一体化的特点。从具体内容上讲有3个特点:(1)有的学校采用2节大纲课,有的学校采用2节大纲课+1节体能课,具有渐进拓展体育课的趋势。(2)在保持传统的课间操的基础上,增加课间的锻炼内容,例如轻器械操、健力操等,使学生在课间锻炼中可以得到良好的运动刺激。(3)在拥挤的课程表和学校作息时间表中,争得了课外体育活动的时间,有的学校达到了每周3次课外活动,从而使学生1小时/天体育锻炼时间得到充分的保证(例如北京牛栏山中学、河北集英学校,达到了每天70分钟的体育锻炼时间)。同时,课外活动不流于形式,开展得丰富多彩,充分调动了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的生理、心理健康水平大为提高。

3.3 C模式

体育课+课间锻炼+家庭体育作业模式(C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校内、校外一体化。在学校通过体育课和课间锻炼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向学生传授体育的基本知识和锻炼方法,这主要是依靠学校体育教师、班主任的指导和教育功能来完成;在校外开始着手依靠社会力量、依靠家庭的作用来全面提高学生体育锻炼的自觉性和终身体育的意识、习惯。采用C模式的学校一般都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传统。参加实验的北京实验第二小学、浙江金华实验小学、天津闽侯路小学、北京平谷第五中学等均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家庭体育作业的控制、评价、反馈方法和手段。

3.4 D模式

晨练+体育课+课间锻炼+课外活动模式(D模式)的特点是住校生多,或大多数学生的住址距学校较近。这一模式实际上是一种较为传统的模式,但实验学校突破了传统模式的内容,提高了晨练和课间锻炼的质量。晨练的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课间锻炼20~30分钟,2~3节体育课,2~3次课外体育活动。在学校体育的总体安排上,注重了晨练、课间锻炼、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的层次和系统性。对晨练和课间锻炼的内容由单一的广播体操扩展为广播体操、轻器械操,有的学校还引入了师生快乐3分钟活动,从而在传统的学校体育模式上形成了新特点。

4 实验内容的特点与分析

本研究的实验内容包括完成教学大纲体育课、发展学生主体作用和创新精神的活动课,提高学生生理和心理负荷水平的课间锻炼、课外活动,还有部分学校增加了体育家庭作业。

体育课的主要特点是突出方法和技能教学,以教师为主导,与学生主体性相结合,达到“有效体育教学”要求;活动课的主要特点是突出锻炼活动因素,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辅导,培养学生自我锻炼的方法和兴趣,培养学生体育活动的创造意识,逐渐形成终身锻炼的习惯;课间锻炼和课外活动的特点是加大了学生锻炼的质量要求和负荷要求,例如增加“121”健力操就是逐步加大学生身体负荷的强度(平均达到中等强度),使课间锻炼效果和作用更为明显;部分学校尝试体育家庭作业,其效果也是明显的。

5 实验结果与分析

通过1年的实验研究,各校于1999年7月和10月对实验的最终结果进行了2次测试。测试结果与实验前的数据进行了比较,从结果中可以看出,参加实验学生的各项身体形态、生理机能、身体素质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实验前、后相比,总体上呈现显著性差异(P<0.05)。结果表明,结合各实验学校的不同情况,采用新的体育学习模式,不仅可以使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达到或超过1小时/天,而且对学生正常生长发育、生理机能、身体素质的显著性提高是可行和有效的。

实验过程中,课题组在中期和末期进行了检查,通过现场观察和实验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的介绍,大多数学生的饭量增加了,身体强健了,发病率降低了,上课的注意力比以前集中,发困率下降。部分学校还发现,学生的近视率得到控制和降低。

实验前、后的心理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实验前、后学生对体育课的态度有明显的变化,其中,“你喜欢体育课吗?”学生喜欢率达到了90.4%;对课间锻炼、课外活动的态度,学生的肯定率也大为增加。从对各门课程最喜欢情况的调查结果看,学生最喜欢体育课的百分比最高。

6 讨论

6.1 正确处理素质教育与学校体育的几个关系

6.1.1 素质教育是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教育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教育。学校体育工作是国家教育方针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在实验中,我们高举素质教育的大旗,理直气壮地为学校体育争得一席之地,真正地贯彻学校教育的“非歧视原则”,即对所有学校课程一视同仁原则。落实每校1小时/天的体育锻炼,实际上是要从“应试教育”中争体育的位置。

6.1.2 素质教育有“三大核心观念”,即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学生的健全个性,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本研究的实验中,各实验学校在实验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都积极、主动地向这一方向努力,取得了初步的经验和成果。例如,在完成体育教学大纲的教学中,各实验学校开始了既教会技术,又更重视能力培养;既传授理论,又更重视实践的探索。在活动课上,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进行活动,每个学生都可以从中享受到体育的乐趣。在课外活动中,学生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锻炼,也可以自我设计、创造出许多玩法和练法,促进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在完成家庭作业中,通过家长的督促,发挥学生自主、自练的能力。

6.1.3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对学校体育的基本要求是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促进学生身体的正常发育,使学生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养成终身体育的良好习惯。同时,还要通过体育课和课间体育锻炼完善学生的健全心理,培养和开发学生的创造思维和创新能力。在本研究的实验中,各实验学校积极引入终身体育、愉快体育、主体体育、有效体育教学等体育教育思想,在体育课中既重视教师的主导作用,又积极开发学生的主动精神,逐步引导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增强体质、掌握技能、学会方法。

6.1.4 本研究中的学校体育模式特指我国中、小学在落实素质教育中每个学生达到1小时/天体育锻炼的模本或式样。我国是个大国,教育发展不平衡,学校间的差异很大。本研究总结出的学校体育模式是根据各实验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的,经过实验证明是切合实际的,且效果明显。多种模式并存,可以殊途同归,达到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的目标。

6.1.5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了终身体育的育人目标。在现行的学校作息制度下,以2类课程整体改革为核心,把体育课、活动课、课外体育锻炼有机地结合起来,保证学生1小时/天活动时间。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和日趋深入,必将促进2类体育课程的整体改革,实现课内、外一体化。

6.2 实验中得到的4个主要经验

6.2.1 学校体育要真正在素质教育中发挥作用,学校领导的教育思想和观念的转变是重要前提,而教育思想的转变,是教育改革的灵魂。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学校领导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能否转变,实际上决定着学校教育和教学改革的方向。本实验研究之所以能取得明显的效果,达到预期的研究目的,是与各实验学校的领导都能站在当今教育发展的前沿去思考问题,站在素质教育的高度去把握实验研究的进程分不开的。许多实验学校的领导能切实把学校体育改革作为推动全校素质教育的切入口,亲自挂帅,对实验的各个环节精心布置,组织落实。

6.2.2 体育课堂教学是学校对学生进行体育教育、传授知识,促进身心健康、激发个性、培养学生锻炼方法的主渠道。各实验学校在实验中积极探索有新意的体育课,把学导式体育、发现式体育、愉快体育、终身体育等教学思想和方法、手段引入体育课教学之中,丰富了教学内容,提高了教学效率和效果。课外体育活动与体育课相辅相成,既是对体育课重要的补充,更是落实1小时/天体育锻炼的重要保证。

在实验中,我们注意到,各实验学校没有把课外体育活动当作体育课的简单延续,而是通过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课外活动、大课间锻炼来提高学生的身体能力,为学生提供生存、竞争、协调、创造等展现自我的活动空间。在本研究的实验中,所有的实验学校在实验方案和具体实施中,都把课内、课外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体育课与课外锻炼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6.2.3 传统的体育课程教学,教师是传道者,学生是受教育者。过分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忽视学生接受知识、技能的主体功能,其结果是教师烦教,学生厌学。教师的教学观念、教法手段、教学内容长期不变、顽固僵化是学生喜欢体育,但不喜欢上体育课的原因之一,其结果是导致体育教学质量停滞不前,学生的体育意识日趋弱化,体质水平下降。在本研究的实验中,我们积极推行双主体教学思想,即在教学活动中,教师是教的主体,要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超越,在教学中要有创新意识,积极引进新的教学内容,探索新的教学方法,达到好的教学效果。学生是学习活动中的主体,要唤起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参与欲望,发挥学生的主动创新精神,培养兴趣,发展个性,促进其心理活动的良性发展。

6.2.4 多年来,我国中、小学体育课程的内容大多是竞技体育的项目教学,以传授技能为主,难以适应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征,也难以达到人人享有体育的目的。在教学方法上,多为成人化、程式化的教学方式和练习。在本实验中,各实验学校在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的同时,引入了大量的适应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生理特征的教学内容和方法。更新教具是本实验强调的重要内容之一。实验中,我们推荐使用“121”健力器来开发学生的智力和创造力。据统计,各校仅在“121”健力器上,学生自身就开发出了数十种练习方法。有的学校,如深圳南山区的几所实验学校,修建了学校快乐体育园地,为学生提供了多功能、多用途、有利于发展学生体能和智力的园地,深受学生喜爱,有利于养成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6.3 实验中暴露出的2个主要问题

6.3.1 素质教育要渗透到体育课程改革的内部,从这方面看,本阶段的实验还不够深入。例如,课程内容改革如何处理好与大纲规定教材的关系,2类课程之间的关系和区别,课内、课外一体化的系统性和各自的特征等。

6.3.2 素质教育在学校体育中的最重要的实施者是体育教师。从本次实验研究的现状看,体育师资的理论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还不能适应素质教育迅猛发展的需要;部分体育教师还不能站在教育科学的前沿来看待未来学校体育改革和发展;还需要对各实验学校的体育教师加以培训,进一步树立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的思想。

7 结论

7.1 本研究探索出的4种学校体育模式均可使学生达到1小时/天的体育锻炼时间;在实际效果上,通过实验前、后的对比,学生的各项身体形态、生理机能、身体素质均显著提高(P<0.05)。

7.2 本研究的实验结果表明,适合各校校情和特点的新的学校体育模式使学生对体育课、课间锻炼、课外活动等方面的态度有明显的变化,喜爱体育课和体育锻炼的学生比率大为提高。学生对体育的兴趣提高,导致活动量加大,使学生的饭量增大,体质增强,发病率和发困率下降,上课时注意力更为集中。

7.3 在实验中探讨了当今条件下素质教育与学校体育的几个关系,总结了4个方面的主要经验,即实验学校领导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是落实素质教育的前提条件;优化课堂内容,改革课余体育活动模式,实现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的一体化;体育课程改革必须体现双主体的教育思想;改革教学方法,更新教具是本实验研究的重要内容。这些经验对于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多种学校体育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7.4 在实验中暴露出了两大问题,即实施素质教育亟待体育课程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呼唤体育教师素质的提高。

(发表于《中国体育科技》2001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