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芬克斯之谜”
——中国“体育”概念与分类问题探索
【摘 要】:本文在梳理当前国内外体育概念和分类现状,以及我国常用的若干体育类概念内涵及其联系与区别的基础上,从我国体育工作实际情况出发,将体育定义为“以身体练习为手段,以强化体质为直接目的的一切社会活动”,并提出现阶段应从多国体育实际工作角度出发,以属性与领域两种标准为划分依据来进行体育分类。
【关键词】:体育;定义;内涵;分类
“Riddle Of The Sphinx”
——Exploration on the Concept and Classification of Sports in China
【Abstract】:In this article,the concept and classification of sports of china and foreign country had been reviewed and compared at present.The authors pointed out that sport is a kind of social activities which mainly take the bodily practice as the method,in order to strengthen constitution,improve development of human body,and two kinds of standards of sports classification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ports,concept,connotative definition,classification
一、前言
体育就像座落在体育发展路口的“斯芬克斯之谜”——体育是什么?体育的发展,使从事体育的主体——人,却无法解释日益发展的体育而陷入困境。
任何一种社会现象,随着它的产生和发展,必然引起世人对它的本质与现象、形式与内容作出较为清晰的界说。人们依据自身的认识背景,首先对它进行种种解释。由于人们认知背景的差异、参照系选择的异同、所处角度的区别,以及还有一个作为描述者的“我”存在着,“我”又时时变换坐标,不由自主地把时间概念加到空间坐标上,从而使人陷入一种难以摆脱的怪圈不能自拔。
“体育”这一在中国似乎是“家喻户晓”、“世人皆知”的“简单”的社会现象,随着现代科技的迅速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与外部世界交结的增多,体育自身功能的延伸,这一“简单”的现象,却日显复杂。过去人们自诩为认识深刻、界说清晰的问题,却变得那么模糊。人们不仅对“体育是什么”感到困惑,而且对“体育包含了什么”也感到迷惘。然而,唯有困惑,才容易容纳新的观念,突破旧的框框,获得新的发展。
二、混沌——国内外体育概念和分类的现状。
过去,我们用简单的“体育”二字便可概括的社会现象,现在却衍生出许多新的、陌生的名词。诸如“竞技”、“身体教育”、“身体运动”、“身体教养”、“身体娱乐”、“sport”等等。总概念的称呼其差别如此之大,体育的具体分类,则更是五花八们,不一而足(见图1所示)。图1是关于体育分类的几种常见的形式。另外,还有层次划分法、系统划分法等等。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国内外对体育的分类竟有十八种之多。
图1 体育的分类
我们认为,人们之所以对体育的总概念和分类产生分歧,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对体育总概念与各项类概念的内涵认识不一;二是对事物的内容与形式的看法相脱节。其实,即使是同一事物,由于内涵与外延的标准和具体分类的标准不一致,便可得出不同的名称,或者同一名称却表达了不同的含义真可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如果不考虑分类者所依据的标准,不考虑它所处的历史条件、文化背景,简单地按逻辑学的原则去检验和对照每一种定义和分类,势必会得出同意每一种名称和分类均有合理之处的结论。因此,我们认为要使问题达到相对的统一,首先是对总概念与类概念的内涵的统一,然后才可能确定某一标准为划分的依据,最后也可能按大家公认的逻辑学原则去逐一评价。如:有学者把“体育”定为教育的下位概念之后把体育分成娱乐、健身、竞技、艺术、医疗体育。这与某些学者的分类相比较,明显缺少了“教育体育”(或称学校体育),如果人们对总概念体育归属于教育之下的观点不同意,当然会用“划分后所得的子项的外延之和必须与母项的外延相等”的逻辑学分类原则去衡量,并视之有不足之处。又如:传统的教科书把竞技运动做为体育的子项之一,而人们对“运动”与“体育”的看法不一,便难免对这样的分类产生疑义。由此可见,要使分类相对合理并达到相对的统一,须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确定作为总概念的事物(名称)的内涵与外延;
2.确定总概念之下的各子项的内涵与外延;
3.确定不同的分类标准;
4.以逻辑学分类原则检验分类结果;
5.确立大家认识相对统一的分类结果。
三、走出现实的混沌——我国常用的若干体育类概念内涵及其联系与区别
为了更好地理解总概念与子概念的关系,进一步明确体育这一社会现象的本质,我们对国内常见的若干个体育子概念的内涵和特征进行分析(见表1)。
表中的群众体育与社会体育两分子概念从形式到内容基本一致,只是强调的基本点不同,或者着眼于参加活动的对象,后者着眼于开展活动的范围。
再就是学校体育与体育教育,严格地说他们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不同的只是前者强调范围,后者强调过程。
表1 体育分类的内涵和特征
综合上述各类“体育”的性质与特点,不难看出,均具备如下一些共同点:
1.都是围绕身体这一核心进行;
2.都是以强化体质(包括身与心两个方面)为目的;
3.都是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
4.都是与他人有联系的社会活动。
它们之间的不同点在于:在本质属性相同的前提下,各自衍生的特点不同而造成了它们之间的差异。
四、现实混沌的超越——从我国实际工作情况对体育定义及其分类的设想
(一)必须确定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总概念
总概念的确定,是我们进行事物分类的最根本的条件与依据。纵观国内外的历史与现状,被人们公认为“体育”、“运动”、“身体文化”、“身体娱乐”的种种内容,不外乎包含了下面几个关键的问题:
1.以何为核心?
2.欲使之如何?
3.如何实现之?
很明显,从我们对各种“体育”的内涵与特征的分析来看,对上面三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
1.以身体为核心,一切围绕身体进行;
2.使身体状况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具体说是使身体由虚弱变健康,由健康变强壮简单地说;强化体质。
3.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社会活动为主要形式去达到目的。
上面三个问题及答案,是我们要阐明的社会现象的本质、原意、真义、内涵,除此以外的其它功能、效应、作用,均是在此基础上衍生、派生、扩展、延伸的。因此,确定总概念,必须紧紧扣住身体,扣住使事物由小到大、由低到高、由弱到强的培植过程,扣住以练习为手段,以社会活动的组织形式。所以取“身体”一词中的“体”字,和意味着“生存、培植、抚养”及“练习”(反复的对教育的反馈动作)之意的“育”即“体育”为上面提到的人们所讨论的各种社会现象的总概念是恰如其分的。应该指出,这里所说的“体育”,不能简单地照字面解释为“身体的教育”,它已是一个高度概念化的词语。
“体育”的定义,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涉的点深而面广,我们既不能为了简练而忽视了本质的东西,也不应为求“全面”而掺进非本质的内容。
我们认为,目前教科书上对体育的定义过于扩展,把属于第二、第三层次,甚至更广的东西包揽进去,如“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和促进精神文明”。这样容易与体育子项的派生性质混淆,也难与其他文化活动区别。
根据上面的各点分析,我们把体育定义为:
以身体练习为手段,以强化体质为直接目的的一切社会活动。
定义中的“社会活动”相对于个体活动也相对于其它动物(物体)活动,说明体育是有意识的活动。
定义中的“身体练习”相对于非身体的练习,如脑力练习。说明体育主要是体力活动。
定义中的“直接目的”相对于间接目的许多身体练习,都可能起到增强体质的作用如舞蹈,但其直接目的并不是为了增强体质而是另有所求,即表现意识。
我们同意有些学者把体育置于教育之下的观点,但不赞成他们依据“绝不存在一种包含教育过程的局部体育”而否认在一定的教育范围,仍存在另一个类概念的体育的观点。我们认为,教育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因为按《辞海》的注释,“教育”是指“按照一定的目的要求对受教育者的德育、智育、体育诸方面施以影响的一种有计划的活动”。这里的“德育”是指“向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教育”,“智育”则是指“向学生传授知识、技能、技术,发展认识能力的教育”,而“体育”是指“以发展体力、增强体质为主要任务的教育…,在学校教育中体育与德育、智育密切联系,是培养全面发展劳动者的重要方面之一”。显然,这里所提到的教育,是指一定范围的教育,是学校教育,是狭义的教育,如把总概念的体育,理解为这一教育的组成部分(作为组成部分的,仅是学校体育,狭义的体育),是很不恰当的。由此便产生了两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无论体育还是教育,都有广义与狭义之分,都有泛指与专指之别;二是除了总体概念的体育之外,确实还存在一个在一定教育范围的类概念体育,这里前后两个体育,是完全不可能等同的。
(二)无论以何种标准为划分依据,均应以总概念为基础,冠以其它有差异的限制词
由于外来语的引进与翻译的差别,以往的体育分类,往往产生了与总概念不相同的新名词。尽管在用中文解释内涵加以说明,但在表面形式上却与总概念相去甚远,使人不容易把它与划分前的原事物相联系,甚至还可能与其他不同类种的相邻事物的相应部分混淆。
因此,我们认为,无论说何种标准为划分依据,均应以总概念为基础名词,再冠以其他有差异的搭配词即可。如欲按开展活动的领域分类,体育可分为学校体育、工人体育、军队体育等;如欲按性质分类,体育则可分为竞技体育、健身体育、医疗体育等,而不必分成竞技运动、身体娱乐、体育锻炼。至于在给总概念体育之下的各类概念定义时可阐明各自的外延,再缀合“体育”二字即可,不必重复上位体育的内涵。
(三)现阶段从多国体育实际工作角度应用时以属性与领域两种标准为划分依据,进行体育分类
体育概念是由若干概念组成的概念体系。不同的分类依据,会得出不同的概念体系。要使人们了解体育是什么?由什么组成?有什么作用?就应该把总概念的体系按属性划分。那么体育可以分成:竞技体育、教育体育、娱乐体育、健身体育、医疗体育。这些概念都是具备有特定意义的专门术语,不应做为一般的语词进行解释。如“教育体育”不能简单地解释为“教育的身体教育”。要联系体育的本质、联系一定的文化背景和客观实际。才能对这些语词做出正确的解释,切不可望文生义,生搬硬套。
要让人们了解体育在什么地方展开,由什么部门主管?达到什么目的?就应该把总概念的体育按其开展活动的领域为标准来分类。从我国传统习惯和实际工作情况看,我国大概念体育,确确实实由三大块组成,即体工队体育、学校体育、社会体育。对这一要成的划分,应该明确两个问题:一是三个限制词的选用问题。笔者的本意是把“体工队”、“学校”、“社会”作为名词使用并做为某一范围(领域)的名称。学校、社会均是人们广为接受的名称,但“体工队”的全称为体育工作队,是我国特有的名称,与另外两个有不尽相同之处。在没有更恰当的词之类,可暂时借用,如果体工队易名,也可随之改变。二是三个限制词的对等位置问题。从广义角度理解,就会是一个大概念,应包括了体工队和学校。但从我国习惯的称呼,把某一特指范围之外的人类空间,也称为“社会”。为学生毕业离开学校,可称之为“走向社会”,这里社会是相对学校而言的。可见,“社会”一词,既可泛指整个人类世界,也可专指相对某一范围之外的空间把总概念体系按领域分类,有利于我国目前体育工作的管理体制,以便理顺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明确职责范围。在我国,体工队体育以竞技体育的成分为主,带有半专业的特点,一般由国家体委及各级体委主管;学校体育,以教育体育、健身体育成分为主,且有半专业的特点,一般由国家教委及各级教委和学校主管,社会体育,以健身体育、娱乐体育、医疗体育的成分为主,带有业余的特点,一般由各行各业体协和工会、青年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主管。三大块既应有行政主管的区别,也有业务方面的联系。
根据上面阐述的三个观点。我们把体育分类以图2表示。这一分类图包含了下列思想:
1.以“体育”为总概念。
2.体育的最终目的是促使身体状况(包括身与心两方面)由虚弱到健康,由健康到强壮,即由低级到高级。
3.根据我国目前实际情况,体育宜以两种标准为划分依据:一是以属性为标准,一是以领域为标准进行分类。
4. 无论哪一种形式的分类,均应以总概念为基础,再冠以其他差异的限制词,形成新的类概念。
5.无论怎样分类,都是为了达到体育的最终目的。
6.不同的体育(即分类后的小概念体育),在促使身体由虚弱到健康、由健康到强壮的整体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所担负的任务和所起的作用是有主次之分的。
图2 体育的分类
7. 分类后的小概念体育,其本质和内涵是相同的,只是外延有所不同。因此,它们之间均有纵横的关系。
五、结束语
体育的发展与进步,使人们为此而感到骄傲和自豪。然而,正是体育的这种进步与发展,使人们对它的认识从单一走向了多元,从简单趋于复杂,从清晰步入模糊。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在发展的进程中,以前的一切现实的东西都会成为不现实的,都会丧失自己的必然性、自己存在的权利、自己的合理性;一种新的、实有生命力的现实东西就会起身代替正在衰亡的现实的东西”。体育在实践中的发展,引起了在理论上,概念与分类上的困惑。而理论上的困惑:又是获得发展的先兆。深刻地认识体育及体育发展的主体——人,就能够象希腊神话中的俄狭浦斯一样,猜破“体育是什么”的“斯芬克斯之谜”的谜底。
(体育科研,199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