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代序:可是我哪里都不想去
十年之间,成都已经算是一个城市,而我的家乡郫县还是一个只有四条街的小县城。从成都回郫县要去城西的长途车站赶车:一群人提着行李,提着编织袋袋,提着纸箱子,抱着箩筐,挤在候车点,不管吹风下雨出太阳,总之翘首以待;等上半个多小时才有一班车,还是辆破破烂烂的小中巴,然后所有的人就一拥而上,这个挤那个,推,拉,脚不沾地地跌进车里;坐不到位子的就拖出小板凳来坐在过道上,过道也满了,还可以在车门后面的台阶上再蹲两个,不管怎么说,能赶上这趟车就是谢天谢地——中巴载着这满满一车的人开出成都,从西二环开到西三环,顺着成灌公路往郫县开去。
一路上的风景可谓惨淡,树木都蒙着厚厚的灰尘,骑着嘉陵摩托或者电动三轮的人时不时要从马路上横穿,有钢板厂,石料厂,木材厂,还有农田,往往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车上有人就要吼一声:“师傅!在这儿下车!”——车就停下来,这个人就拖着他的行李下车,消失在灰扑扑的马路上。
我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这些消失在半路的乘客成了我生活中的一个谜:从他们下车的地方,连接过去,是他们的房子,牲畜,妻子孩子,还有父母兄弟——好几年以后,在我开始写的“平乐镇”故事里,他们都成了我的父老乡亲。
我对我们的生活生来悲观。我所看见的世界就像十年前从成都回郫县的那条马路,肮脏,无序,混乱,尘土飞扬而令人窒息;公车上的人们像牲畜一样被圈在一起,接踵摩肩,呼吸着对方上一秒吐出的口痰——我相信这样城乡结合部是我的伊甸园,而我充满喜悦地从这里翻找诗意。
2008年春节我写了《五月女王》,这是第一部彻头彻尾关于“平乐镇”,也就是我的故乡郫县郫筒镇的长篇。我写了我长大的小镇,四条街,一个十字路口,梧桐树还有肥肠粉,还有我们镇上各种各样的人,从长辈嘴里听说的,小学同学的祖父母,甚至在马路上遇见过的——而,当我回想着他们,描述着他们,把他们写在纸上的时候,我自己也变了。这些经年累月从书本上和课堂上得到的知识;那些因为想要成为“作家”而修养和学习的教育都脱落下来,我又成为了一个野孩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在满街上跑来跑去。
我的父母用各种文学名著把我喂养长大,从学前班一路读到博士,所以我总是想变得更好,更漂亮,更文明,更进步——但我终于在这一天发现,自己所沉迷的原来是我们镇的肮脏、丑陋和粗俗,我想用世上所有的诗意和美好来描述它,来告诉所有人,这就是我所看到的世界,我深深地崇拜并热爱着它。
《我们家》是我的一个“平乐镇”长篇。我写它写了断断续续的大半年。从二十三岁到二十六岁,从《五月女王》到《我们家》,我把“平乐镇”从南街写到了西街,从孩子写到了中年。《五月女王》是我对故乡的抒情诗,《我们家》则是一篇我要求自己完成的学术论文。我希望能通过写《我们家》来回答两个问题:第一是如何完成真正意义上的虚构;第二是如何更贴身地来处理日常的粗鲁。最后的结论是:我必须感谢“薛胜强”,我的主角,一个豆瓣厂老板,他用他的粗暴和愤怒,酣畅和蓬勃的情欲启发了我,矫正了我,指导着我去成为一个能真正有资格写城乡结合部的小说家。
另一方面,我对小说这件事也充满了悲观:我怀疑它是否有能力真正地反映芜杂的生活,我怀疑它对世界上的人是否有用,我怀疑它的出现和被阅读归根结底都是无聊的结果。换句话说,我无法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具有荣誉感,甚至使命感——十几岁的我们相信“才华”,相信我们在这个世界的存在是有意义的,但这些最终被证明只是儿童似的天真烂漫。
快要三十岁的时候,或许我还可以是个年轻人,但我对小说的要求变少了。我不需要它表达图景,呈现意向,隐藏结构,更不用说传达什么道理——它只是一个陪我度日的小玩意——《我们家》就是这样的一个小玩意:它写了一小家人的小故事,吵吵闹闹,磕磕绊绊,互相心里骂对方然后笑眯眯的。在题记我写“这个故事有点慢,睡瞌睡前看一看”——也就是这个样子。
但是,和所有的中国人一样,我们生来都有历史的痛感和国家的命运感,总希望能一口气吐出黄河来。《我们家》里面的“豆瓣”,当然也就是我们郫县著名的“郫县豆瓣”。最开始,我爸爸知道我准备写一个关于“郫县豆瓣”的小说,对我说:“你应该写成一个史诗性的故事,讲讲郫县豆瓣的历史,写几个家族的几代纷争,要写出厚重感。”我说:“你这是要改编几十集的电视剧大戏啊?——你女儿我可没那本事。”
我是真的没那本事——我唯一的本事就是意识到自己没有那样的本事。于是本来可以改编历史大戏的“郫县豆瓣传奇”被我写成了一个豆瓣厂长在老母亲,老婆和二奶中间打转的尴尬故事,这对我爸爸的那一代读书人来说可能是一个大好题材的浪费。
但我个人把它当成一种进步,当成我作为小说家的成长。就是说我成了一个大人,所以我开得起玩笑,掂得清自己的斤两,心甘情愿地小打小闹。比起二十五六万字的《五月女王》,《我们家》只有轻飘飘的十三万字——因为我意识到自己还远远没有那个力量,我对我的“平乐镇”还是个门外汉,所以我写它的故事会越写越短,越写越小:从二十多万到十多万,然后到几万:今年,我写的“平乐镇”都成了短篇。
是的,我并不相信自己的力量,也对小说的力量还充满怀疑。对于我的故乡,我的“平乐镇”,我了解得太少,想得太浅,能写出来的也就是一点点,好在我从来是个自得其乐的人,当个“小”作家对现在的我正是舒舒服服的事。
世上的故事总是讽刺。小时候我走在灰漆漆的郫县街上,总是想着要赶紧长大离开这里;十几年前老被人叫“少年作家”,我也气急败坏地想写个巨著来证明自己的成熟——现在我走也不想走了,长大也不着急了,可能是脸皮厚了的缘故,有时候回郫县看我爸爸,走在街上,猛然一个大广告,说有个火腿肠要“走出中国,走向世界”——这对火腿肠或许是好事,可是我哪里都不想去。
颜歌于201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