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概览
名闻遐迩的北国古都,巉踞众山之峦,俯视着劲风吹拂的入海口。这里是王国之都的首善之区,是壮丽景致的首选之地。站在峭壁高处,从山顶花园眺望,远方的大海和广袤原野尽收眼底。日落时分,东方五月灯塔发出的微光影影绰绰,福斯湾由此延入日耳曼海。向西遥望,越过斯特灵平原,便可见莱迪峰上的初雪。
然而爱丁堡也为她的高高在上偿付着代价——世上最恶劣的气候。她时常遭受风摧雨渍之苦,或湮没在来自东边海上的雾霭中,或蒙翳在高地山区向南飘洒的雪霰里。这里冬季天气湿冷、寒风凛冽,夏天诡谲多变、酷热难耐,而到了春天,简直就是人间地狱。身体孱弱之人,在凄风楚雨的剥蚀中往往早逝,我这样的幸存者有时却忍不住嫉妒他们的命运。热爱阳光普照与恩泽的人们,厌倦如此晦暗的天气,厌倦常年累月前倾着身体迎击暴风雪的生活。对他们而言,几乎再难找到如此不近人情、水深火热的居住地了。其中许多人愤懑地渴盼着想象中的“另辟之地”,希望一切烦恼都能随之结束。他们倚在连接新城与老城的大桥上——那疾风最为肆虐之所,北方风神之庙的圣坛——看着火车冒着浓烟从桥下出现,又消失在通往明媚旅途的隧道里。乘客们掸却身上的浮尘,最后一次倾听东风在爱丁堡的屋脊上、烟囱间呼啸穿行,心情多么欢畅!然而这里却在人们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无论他们去哪儿,都无法找到这样独一无二的城市;无论他们去哪儿,都带着对故乡的自豪。
人们常说威尼斯带给人们与众不同的感受。其它城市或许不乏追捧者,而唯独她,美得夺目、声名远播,吸引着爱慕者接踵而来。事实上,即便是最善睐她的朋友,对爱丁堡这座城市,也有着不可同日而语的情愫。人们爱她有多种理由,却无一真正令人满意。他们的爱奇诡古怪,如同演奏家溺爱着自己的乐器箱。她是如此浪漫,直指浪漫最本质的词义。她虽美丽,更趣意盎然。自她以希腊风卓然自处,在峭壁之上建起典雅的庙宇以来,哥特式风格便成了爱丁堡最显著的特征。简言之,她是一支奇葩。在爱丁堡的成长历程中荷利路德宫[1]往往被人们所忽视,它静默地矗立在工人住宅区、啤酒厂以及煤气厂的包围中,看上去了无生气。它承载着无数记忆。昔日大人物、国王和女王、滑稽的小丑与严肃的外国使臣,数百年来在此上演着一幕幕堂皇的闹剧——战争的阴谋、迟至深夜的舞会,以至房间中的血案。查理王子[2]曾在此秘密召见自己的党羽,以英勇果敢的姿态代理了一个短命的王朝。如今,这历历桩桩早已化为历史的尘埃,对乌合之众而言王冠也只不过值六便士而已,然而这幢石制宫殿可远不止这些钱。一年中整整三百五十天,它仅作为旧家具博物馆供游客参观,而接下来的一周,你会看到王宫被再次唤醒,摹拟着自己的过往。王室专员——台上的统治者坐在群臣中间。六马并驾一驱、护卫嘈嘈切切,在大门前穿梭往返。入夜,灯光点亮了窗户,周围的邻居,工人们随着宫殿里的乐曲在家手舞足蹈。这是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古老的火山不时地冒起烟尘,余烬中闪烁着火光。如今爱丁堡已退居二线,却依然尴尬地披着大城市的面纱。整座城市过着双重生活,一半是首都一半是村镇,一半恍惚迷离一半晖光烁亮,就像《布莱克群岛的年轻国王》[3]中所描绘的那样,一半是生机与活力,一半是冰冷的大理石。高处的堡垒中,满是武装人员和大炮,你会看到接受检阅的部队在那儿集结。到了冬季,黄昏总提前到来,黎明亦姗姗来迟,从夜晚至凌晨,寒风裹挟着鼓角声声传遍整个爱丁堡。法官们头戴假发,表情严肃地坐在当年筹议帝国事务的地方。在高街附近,也许还能听到小号在正午时分响起。一行人穿着花俏的服饰把自己乔装改扮一番,上着无袖短外套,下穿淡紫色混纺裤,穿过漠然的旁观者,在泥地里前行。马夫们(来自行头齐备的马戏团)风度翩翩地走在大街上。这儿还有苏格兰的纹章传令官们[4],对着一群小男孩、马车夫和小偷,正准备宣布一项联合王国的新法令。在此期间,每隔一小时大学的钟声便会在喧嚣的街道上空回响,每隔一小时便会有一拨往来的人潮,挤满校园里深长的拱廊。在某个深夜——确切地说是清晨破晓时分——晚归的人会听到老街一侧的教堂里众人在合唱圣歌。片刻之后,或许是片刻之前,又会听到对面另一座教堂里众人在合唱圣歌。歌词里一定有“黑门的甘露”以及“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5]晚归的人们知道,这歌声标志着一年一度的两次教会会议已落下帷幕——这类会议的参加者都是德高望重的修士,而在如此特殊的宽松宁静中生活的他们,并不像纯粹的修士。
善思之人还会发现,这座城市的面貌与它光怪陆离的历史协调地融为了一体,因而充满魅力。再没有哪座城市能让人体验到如此强烈的视觉反差。城市的正中央耸立着一座岩壁,堪称大自然的完美造化——巴斯岩伫立于大地,扎根在火车穿行时震颤的花园中,它撑托着宛如王冠的城垛与塔楼,森然的身影俯慑着新城区热闹而明亮的街道。寻常百姓从自家十层楼高、似吐烟的蜂巢般的住处,俯视着富人区开阔的街心广场和花园,欢快的人群沐浴在王子街的阳光里。街上商店云集,如遇重大庆典,沿途一英里彩旗招展,一直穿过雕塑林立的花园谷。在老城区的高处,窗边晾晒的衣物在微风中轻轻飘动。环顾四周,会发现这里的建筑多么格格不入!在这山谷中,人们一副风尘碌碌的模样,参差错落地行走在这高低错落的街道上,几乎全世界所有风格的建筑都能在这里见到。埃及希腊式神庙、威尼斯风格的宫殿,以及哥特式尖顶重楼叠阙,风格迥异,令人叹为观止,尤其是恢弘的古堡巨石与亚瑟王宝座泰然自若地俯览着这些仿制品,如同大自然的作品临视着人工造就的纪念碑。只是大自然更像是一位超乎我们想象的公平守护者,对任何浓墨重彩都一视同仁。鸟儿或在科林斯柱头间休憩,或栖息在巉岩绝壁的罅隙里,怡然自得。无论是不朽的岩石还是昨日刚刚仿制的柱廊,都笼罩在同样的气息和天光里。
在北方柔和阳光的耀晔下,一切都变成了这道绚丽独特的景观——东边的雾霭氤氲在黄昏时蓝色的天空中,所有的不伦不类都融为了一体;街边华灯初上,而山谷那边高高的窗轩里,阑珊的灯火也依稀可见。此时你会油然生出这样的感受:这同样是与大自然最亲密无间的一部分,这些奇谲变幻的景象、凝注于砖石与天然岩石之中的梦境,不是剧场里的帷幕,正是它们构成了这座真实世界中的城市。铁路和通讯线路将它与欧洲各国联系在一起,人们生活在这里,做着熟悉的事情——记账、去教堂做礼拜、保持着每天诵读圣经的习惯。在所有经典传奇文学中,爱丁堡都被刻画成这样一副景象:人气渐衰、日益凋敝;天空中群鸟纷飞,一阵风云一阵晴,几个吉普赛人在大街上安营扎寨;然而她的市民们,有的乘计程车,有的坐有轨机车或火车,有的则步履匆匆,则完全不在一个调上。拥有特权的游客们[6]随心所欲地享用着这座历史名城,只顾照看他们的孩子,却对这如画的景致漠然置之。看到这些衣着整洁、品行端正的人蜂拥而过时,似乎还能嗅到一丝近乎荒唐的占有欲,而这一幕在这里已是司空见惯了。[7]
这座城的故事,与它的面貌一样离奇。数百年来,它是一座长满石楠的都城。在英格兰人入侵的黑暗岁月里,熊熊的火焰不止一次映红了天空,成为海上船舶的灯塔。这里是争强好胜的贵族们的竞技场,不仅在果岭或国王马厩附近——在王室成员的见证下,伴随着号角声,选手按规定赛程进行骑马比武的角逐;而且只要有足够的交锋空间,每一条巷弄都是战场,主街道上,性格乖张的族人与家仆竞相吵嚷着,与蓝毯旗帜下人群的骚乱夹杂在一起。那头的宫殿里,约翰·诺克斯[8]曾以现代民主的口吻指责他的女王。城里的小商铺粉刷得像一个个燕巢,嵌在古老天主教堂的扶墙间。在其中一家小店内,我们熟悉的独裁者詹姆斯六世,正与金匠乔治·赫里奥特一同欢饮。彭特兰丘陵静静地俯视着城堡,整座城市伏卧在海浪的包围中。
那些疯狂而阴郁的狂热分子和甜美的歌者,由于长久暴露于漠泽环境而面容枯槁,他们夜以继日地坐在那儿唱着“悲伤的赞美诗”,一边看着爱丁堡就像是另一座所多玛或哥摩拉城[9],被天堂之火所吞噬。格拉斯广场上,倔强倨傲的英雄们信誓旦旦,他们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虽鲜有必要,却无上光荣。他们悲壮地同日月星辰告别,同世间的友谊告别,在隆隆鼓声中默默地死去。远处的山口,克拉弗豪斯的格雷厄姆[10]和他的三十名龙骑兵跨马驰骋,而在他们身后,整座城池桴鼓相应——那是鲜有的、为生命扬旌征驾的一群人,而冲在最前头的那一个,或将怀着迥异的心情归来,或冲锋陷阵,让整个苏格兰为之震动,或在战斗最酣之时欣然倒下。在这里,仅仅因为一丝幼稚的怀疑,艾肯海德[11]即被绞死。几年之后,泰然自若的大卫·休谟,一位有口皆碑的好公民,毁掉了哲学和信仰。又过去了几年,彭斯从田间地头走进了贵族学院,却发现这里的信仰和文学充满了虚伪与矫饰。在这里,人们穿越山谷向外迁徙,新城即开始向周围扩张,形成一个四面通透的区域,漫长空旷的城市边缘一直延绵爬升至对面的山坡上。这样全城范围的举家迁徙和人口变动,在城市史上前所未有:鞋匠与伯爵挨门逐户,乞丐在法官家的烟囱旁安居,曾经的宫殿成了贫民避难所,深宅大院则分给了白屋寒门之人,对他们而言,昔日房主人家宽大的炉底石足够隔成一间卧室了。
注释:
[1]一译“圣十字架宫”。(译注)
[2]查尔斯·爱德华·斯图亚特(Charles Edward Stuart,1720–1788),又称小王子查理或小王位觊觎者,其祖父为光荣革命中被废黜的英格兰国王詹姆斯二世及苏格兰国王詹姆斯七世。(译注)
[3]由美国插画家、版画家麦克斯菲尔德·派黎思(Maxfield Parrish,1870–1966)所作的一副油画。(译注)
[4]为君主或贵族向公众传递战争消息、宣告战争或宣告骑士比武活动的官员。身穿的制服上通常绘有君主或主人的纹章,英国皇家传令官至今仍穿着这样的传统制服。(译注)
[5]出自《诗篇》第133章《大卫上行之诗》(中文和合本)。(译注)
[6]指爱丁堡的居民。(译注)
[7]据说这段话冒犯了我的家乡同胞,同时让我们的竞争对手格拉斯哥人有些幸灾乐祸。我得说这个消息让我哭笑不得。在此我想安慰一下那些受伤的老乡们,我的责备并无恶意。记账这件事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是一种良好的理财习惯。我也从没听人说去教堂做礼拜该受到指责;穿着体面是富足的表现,而心中充满道德感则是高品质生活的标志。城市管理者向居民提出些愈加不切实际的要求也并非市民的错。即便某人拥有皮博迪的美德与边沁的天才,他要是穿一身长大衣站在阿尔卑斯山或金字塔顶也会显得格格不入。就让他们自我安慰一下吧——别人也都是这样的;在同样的传奇文学作品中,人口数量(比如)在芝加哥也会令人遗憾地大量锐减。对格拉斯哥人,我只有一句话要说,这可是金玉良言:我还没写过一本有关格拉斯哥的书呢。
[8]约翰·诺克斯(John Knox,1514–1572),苏格兰宗教改革领袖,领导创立了加尔文宗的长老会。(译注)
[9]均为古代巴勒斯坦城市。所多玛(Sodom)大约位于死海以南,在《旧约》中因为邪恶和堕落被毁;哥摩拉(Gomorrah)位于所多玛附近,现在可能位于死海以下,据《旧约》记载,这座城市因其居民罪恶深重而毁于一场大火。(译注)
[10]约翰·格雷厄姆·邓迪(John Graham of Claverhouse,1649–1689),又称第一邓迪子爵,1678年任苏格兰龙骑兵上尉,1689年7月27日在基里克兰基之战中中弹身亡。(译注)
[11]托马斯·艾肯海德(Thomas Aikenhead,1676–1697),爱丁堡的一名学生,因评论基督教是“胡说八道”而被教会起诉,并于1697年1月8日被处以绞刑,他也成为英国历史上最后一位因“亵渎”罪名而被处决的人。(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