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包装标志
包装标志是指在货物的外包装上用文字、图形、数字制作的特定记号和说明事项,它也是某些货运单证上不可缺少的内容。包装标志按其作用不同,可以划分为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
1.运输标志
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俗称“唛头”,其主要作用是在运输过程中使有关人员易于识别货物,便于核对单证,防止错发、错运。运输标志通常由以下3项基本内容组成。
● 收/发货人名称的缩写或代号和简单的几何图形(也可以不用几何图形)。
●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名称。如货物运至的目的地或目的港有同名的,还应注明所在国家或地区名称。如需经由某港口或某地转运的,还需标明转运地名称。
● 件号。指本批每件货物的顺序号和总件数。
有的运输标志还按照买方的要求列入合同号、发票号、信用证号、进口许可证号以及货物的花色、型号、色泽等有关内容。
【实例3-1】
ABC CO.(收货人名称)
NEW YORK(目的港)
CTN/NOS.1-100(件号)
【实例3-2】
ARATRACO(收货人名称)
SC915530(售货合同号)
LC601225(信用证号)
TRIPOLI(目的地)
(LIBYA)(所在国家)
CTN/NO.1-100(件号)
在制作运输标志时,应注意:一是要简明清晰,易于辨认,选用的颜料要牢固,防止退色、脱落;二是刷制部位要得当;三是不要加上任何广告性的宣传文字及图案。
2.指示性标志
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又称安全标志、保护性标志。它是指根据货物的特性,特别标出货物在运输、装卸、搬运、保管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我国常用的指示性标志图形如图3-2所示。
图3-2 指示性标志图形
3.警告性标志
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又称危险品标志(Dangerous Cargo Mark),指在装有易燃易爆品、有毒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包装上,清楚而明显地刷制一些提醒人们注意的图案、文字等以示警告。常见的警告性标志图形如图3-3所示。
图3-3 警告性标志图形
4.其他标志
货物的运输包装上除了刷制上述包装标志外,一般还刷上包件的毛重、净重、体积尺码、生产国别或地区。
【实例3-3】
GROSS WEIGHT 54kgs
NET WEIGHT 52kgs
MEASUREMENT 42×28×18
MADE IN CHINA
以上这些标志习惯上称做其他标志,而有时列入运输标志的许可证号、信用证号、型号、色泽等均应属于其他标志。这些内容一般以刷印在非唛头部位的外包装其他空白位置为宜,但在少数情况下也作为运输标志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