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对象操作
本节将介绍选择对象、观察对象、编辑对象的显示方式和隐藏与显示对象等对象的相关操作。
1.3.1 选择对象
当要对对象进行操作时首先需要选择对象,选择对象时可以用鼠标在图形界面中直接选取,也可以在导航器中选取。
位于UG系统界面下方的“选择杆”工具栏如图1-25所示,其中各图标的具体功能如下。
图1-25 “选择杆”工具栏
● 单击“类型过滤器”右侧的三角可以选择过滤条件,从而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选择要选择的对象。
● 选择“最高选择-特征”图标,则只可以选择特征。
● 选择“最高选择-特征”图标右测的三角,系统弹出可供选择的图标,如图1-26 所示,在此可以选择其他选择方式。
图1-26 选择项
● 选择“全不选”图标,系统释放所有已经选择的对象。
1.3.2 观察对象
在UG各模块的使用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需要改变观察对象的方法和角度等,以便进行操作和分析研究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各种操作使对象满足观察的要求。观察对象的方法有以下3种。
1.利用图标观察对象
位于UG操作界面上方的“视图”工具栏如图1-27所示,通过该工具栏中的图标,可以对对象进行响应观察。
图1-27 “视图”工具栏
2.利用菜单观察对象
在图形窗口中单击鼠标右键,弹出的快捷菜单如图1-28所示。在该菜单中选择相应选项也可以实现上述工具栏中的功能。
图1-28 快捷菜单
执行【视图】→【操作】命令,在弹出的菜单中也可以实现部分功能。
3.利用鼠标观察对象
如果读者的鼠标为带滚轮的鼠标,用鼠标就可以完成视图的放大、缩小、旋转和平移。方法如下。
1)视图缩放。将鼠标置于图形界面中,滚动鼠标滚轮就可以对视图进行缩放;在按下鼠标滚轮的同时按下【Ctrl】键,然后上下移动鼠标也可以对视图进行缩放;同时按下鼠标滚轮和鼠标左键,然后上下移动鼠标也可以对视图进行缩放。
2)旋转视图。将鼠标置于图形界面中然后按下鼠标滚轮,向各个方向移动鼠标就可以旋转视图。
3)平移视图。将鼠标置于图形界面中然后按下鼠标滚轮和鼠标右键,向各个方向移动鼠标就可以平移视图;或者在按下鼠标滚轮的同时按下【Shift】键,向各个方向移动鼠标也可以对试图进行缩放。
通过各种操作得到一个满意的视图方位后,执行【视图】→【操作】→【另存为】命令,系统弹出“保存工作视图”对话框,如图1-29 所示。在该对话框中输入视图名称,可以将当前视图方位保存,以供其他功能使用。
图1-29 “保存工作视图”对话框
1.3.3 编辑对象的显示方式
执行【编辑】→【对象显示】命令,系统将弹出“类选择”对话框,利用“类选择”对话框选择要编辑显示方式的对象然后单击【确定】按钮,系统弹出“编辑对象显示”对话框,如图1-30所示。在该对话框中,可以改变所选对象的“图层”、“颜色”、“线型”、“宽度”、“透明度”和“着色显示”等。
其中,【继承】按钮用于将其他对象的显示设置应用到所选的对象上。其使用方法为,首先单击【继承】按钮,系统弹出如图1-31 所示对话框,在对话框中选择要继承的对象,单击【确定】按钮后该对象的所有显示设置都被最初选择的对象所继承。【选择新对象】按钮用于选择新的编辑对象。
图1-30 “编辑对象显示”对话框
图1-31 “继承”对话框
编辑完对象的显示方式后,单击【应用】按钮应用修改到所选的对象,但是对话框并不关闭,可以继续选择其他对象进行编辑。单击【确定】或【取消】按钮退出对话框。
1.3.4 隐藏与显示对象
执行【编辑】→【显示和隐藏】命令,系统弹出“显示和隐藏”命令菜单,如图1-32所示。通过该菜单,可以对相应对象进行隐藏或显示操作。
图1-32 “显示和隐藏”命令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