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写人篇(4)
周老师关心我的学习,在日常生活中也对我很关心。我的视力差,三年级时,妈妈就劝我戴眼镜,可我死活不肯,担心被同学嘲笑。我把眼镜藏在书包里,常常眯着眼睛看黑板。周老师对我说:“你现在不肯戴眼镜,视力会越来越差,学习成绩也要下降的哦。”她让我把拿出眼镜,自己戴上它,笑眯眯地问:“同学们,你们看我戴上这副眼镜好看吗?”同学们异口同声地说:“好看!”“真酷!”“帅呆了!”“那我们请陈瑜同学也来戴一下这副眼镜怎样?”在同学们阵阵掌声和鼓励声中,我扭扭捏捏地戴上了那副眼镜,并没有冷言冷语,却是一阵持久的掌声。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周老师是我遇到的最好的老师,她的教诲令我终身难忘。
名师点评
文章通过老师“帮我纠正错别字”和“让我戴眼镜”两件小事的描写,让一个“慈祥又温柔,待人十分亲切”的老师的形象展现在读者面前。全文主题突出,详略得当,用“最好的老师”做标题,饱含着对老师的深切情意。
传达室的李老师
李惠君
他,又高又瘦,天生歪着头。他是我老家村上的,因此,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早就认识他。我亲切地称他“歪头”老师,爷爷奶奶则称他“李老歪”。他从不生气,总是对我们和蔼地笑笑。无论谁,只要一提他,总会竖起大拇指:“棒!”或啧啧称赞:“这人真不错啊!”或许你已经知道他是谁了,对了,他就是我校传达室的李老师。
你可别小瞧他这个小小的“七品芝麻官”,他对工作可负责了。要是比谁到校最早,那李老师可是稳夺桂冠。自我踏入这学校的第一天到现在,都6年了,从没有见一个早上比他到得早的。他每天严守自己的岗位,从来没有丝毫马虎。自从六(3)班的一位同学遗失了一辆自行车后,来人他都要细细查问,如果那人说不清楚找谁或干什么,就怎么也别想进学校。
这不,早上天还好好的,到中午却下起了大雨,偏偏这时邮递员把报刊送来了。李老师是负责发报刊的,为了让我们早点拿到自己订阅的刊物,他便冒雨给我们送。他一手抱住头,一手紧紧地夹住藏在衣服里的刊物,猫着腰向教室这边跑。学校共有19个班,他要一个班一个班地跑。看着他忙碌的背影,我们真的好感动。
看到他那又高又瘦的样儿,你可能以为他凶巴巴的,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我每天经过传达室见到他,如果没喊他,他就会张开两手拦住我,装出生气的样子,说:“你这小毛孩儿。怎么这么没礼貌?快叫我!不然的话,哼哼,就别想走。”我有时会机灵地从他腋下一钻而过,笑着跑开。有时跑不掉,只好乖乖地叫他一声。他听了,脸上堆满了笑容,说:“嗯,不错,可以通行!”
6年里,传达室的李老师从没给我上过一节课,从没教我认过一个字,但是,他的言行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那就是:对人要真诚友善,对工作要一丝不苟。
名师点评
文章选取了传达室的老师这一常被忽视的人物来写,取材角度很好。文章表达清晰,语句通顺,一气呵成。作者用朴实的语言,为我们刻画了一个对人友善、对工作严谨的老师的形象。虽然李老师的工作不是教课,但却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班长其人
张超
我最敬佩的人要数我们的班长——张永林了。他个子不高,长得虎头虎脑的,经常穿一套洗得发白的校服。在他身上,我看到了许多自己没有的优点。
班长的成绩总是最好的。好汉不提当年勇,就拿最近的事来说吧。一天,数学老师发给我们每人两张卷子,让我们做。班长拿出草稿本,又写又算,刷刷地做起来,没多时,就做好了一页。可我呢,尽管我的数学成绩也不赖,可绞尽脑汁使出吃奶的力气才做了四题。看看班长的卷面,字又清秀又整洁,要笔锋有笔锋,要结构有结构;再看看我的,涂改液涂了好几处,字大小不一,参差不齐,还不如班长的草稿。班长第一个把卷子做好了交给老师,只见老师握红笔的手在卷子上画着优美的弧线——班长又全对了。老师对我们说:“我拿计算器算还错了两三题呢,张永林比计算器还厉害!”由此可见,班长的成绩可不是我们吹出来的。
尽管班长经常被老师表扬,可他一点也不骄傲。他自学新课,不懂的地方虚心地向老师请教,他的作业不需要老师布置,只要一有时间,他就拿出练习册来做。我想,这就是他学习好的一个原因吧。
我敬佩班长,不仅因为他的学习好,还因为他的为人。前天上语文课时,马志召病了,有气无力地趴在桌子上。老师摸了摸他的额头,烫得厉害。班长马上对老师说:“老师你接着讲课,我带他去看医生,行吗?”老师笑着点了点头。班长搀扶着马志召慢慢地走出了教室。等他们从医院回来后,班长又拿着水壶跟着老师去烧水来给马志召吃药。吃饭时,他又为马志召排队打饭,照顾得无微不至。
班长就是这样,别人需要帮助时,只要他知道了,一定二话不说,第一个伸出手来。前几天,我们班来了个新同学,叫陈永庄,因为他的课程进度比我们慢了很多,班长就自告奋勇地为他补课,牺牲了自己的午睡时间不说,还一点怨言都没有。
班长就是这样一个学习刻苦认真、乐于帮助别人的少年,你说,我能不从心里敬佩他吗?我将以他为榜样,激励自己不断进步!
名师点评
文章开篇点明自己最敬佩的人是班长,为什么呢?因为班长有两大优点:成绩好,为人好。通过一些事例的描写,形象地刻画了班长谦虚好学、乐于助人的良好形象。最后,作者表达了自己要向班长学习的决心。全文结构严谨,层次分明,使得表现的人物形象很鲜明。
我的第八个同桌
钟晨
这学期有一天,唐老师让不声不响的李伦坐到了我的旁边。
屈指一算,这两年来我已换了七个同桌了,李伦是我的第八个同桌。我是班上有名的调皮鬼。一上课,不是和这个没完没了地讲话,就是和那个为一点小事吵红了脸,要不,就为那条“三八”线你顶我撞,老师为了我的座位深感头痛。这次换座位,老师显然是想让这个不声不响的李伦来和我“和平共处”吧。
李伦——长得普普通通,中等个儿,一头整齐的短发,皮肤黑黑的。
头几天,我觉得没意思透了。看,一上课,她坐得笔直,一句话也不说,想和她说几句话,她连理也不理。我想,好吧,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有一次,急促的铃声响过之后,我大汗淋漓地跑进教室,没等她站起来让我进去,我就往我的位子钻。忽然身子一歪,九十来斤重的体重就让她“承包”了。唉,井水犯了河水。我只得对她说:“对不起!”她却若无其事地说:“快坐好,要上课了!”
这时候,我才发现水粉颜料没带。一时间,我坐立不安,心想:“这可怎么上课呀?”可是又不想向女孩子借,于是转过身,向后面的男同胞求援。可惜,他们也是爱莫能助。正当我抓着头皮一筹莫展的时候,忽然,觉得有人碰了碰我,我转过身,只见李伦拿了三支“三原色”看着我。见我转身,便把颜料放在桌上,然后,对我笑笑,只管自己画画了。我愣了一下,连忙说:“谢谢。”我的脸却不知为什么像喝过酒似的直发烫。
临近期中考试,我又开始着忙了,还没有复习,笔记本却丢了。无奈之下只得求救于她了。上课时,我推了推李伦,说了声:“喂!”她抬起头,不声不响地看着我,好像在问:“有什么事吗?”我有点恼地说:“你怎么不说话,我向你借笔记本用一用!”她听了,又看了我一眼,脸发红,从包中拿出本子,放在桌上。
“谢谢你。”我表示了我的谢意。我觉得自己不再讨厌她了,甚至觉得她能成为我的同桌,实在是我的幸运。
我这个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坐在她旁边,有时还要发“人来疯”。每到做作业不顺手时,就会大发脾气。一天,下课铃响了我的作业还没做完,就又“犯病”了。手上书一扔,对她说:“你这个人,一天到晚都是读书,读书,像个木头人似的,我都要你给折磨死了!”她呢,却不作声,只是静静地看我把脾气发完,才说:“快上课了!”说完还把我的书捡了起来。她的一言一行,像一盆清水,扑灭了我心头的无名怒火。我惭愧极了,心想:我这个人,对父母、朋友、同学都太任性了!真该学一学李伦的冷静。
转眼就要毕业了,为了表达我的歉意,我要送她一张纪念卡,上面写:李伦,我要感谢你,感谢你让我知道了“当别人真诚对你,你也应该真诚对他”的道理!李伦!我的好同桌。我会永远记住你的!
名师点评
从没意思、没好感到有好感、有谢意,文章以“我”对同桌态度的转变为线索,具体描绘了最能表现同桌乐于助人、脾气好这两个优点的细节。从始至终,“我”的急躁与同桌的沉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使得同桌的形象更为鲜明,并逐渐地影响着“我”。文章主题突出,脉络清晰,人物形象栩栩如生,是一篇写人的佳作。
我的同桌“胡小姐”
孙小月
他,乌黑的头发,圆圆的脸蛋,两条又细又长的眉毛,像两片柳叶儿。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再加上那秀气的鼻子、樱桃般的小嘴,乍一看,非常讨人喜欢。
他爱笑,笑起来红红的嘴唇,就像两瓣弯弯的月牙儿;说起话来,声音像黄莺在歌唱。听我这么一说,大家一定认为他是一个女孩,然而,他却是一个像女孩似的男孩。平时,他也爱学女同学的样子,所以大家都叫他“胡小姐”。
下课了,我们都出去玩,“胡小姐”也不例外,他来到操场上,和女孩一起跳橡皮筋。你看,他跳橡皮筋时脚尖跟脚跟一点一点的,多轻快哟!“小皮球,圆又圆……”他一边唱,一边跳,比女孩跳得还好呢!
一天,我路过他家门前,听见:“哎哟!你干什么呀!”顺着这娇滴滴的声音望去,“胡小姐”此时的打扮,完全是地道的小姐样。只见他头戴鲜花,耳戴耳环,身披花衣,还穿着一双高跟鞋,正在屋里扭来扭去。原来,他正在学时装模特儿的步子。
在学校里,他常叫我把作业给他抄,我不给,他就娇里娇气的说:“哎呀!拿给人家抄一下嘛!你不给,我可要生气了,哼……”他若惹你,你打了他,他就双手叉腰,尖声细气地说:“你敢打我,我就不和你玩了。”
当然,“胡小姐”学女孩子也常常给自己带来麻烦。比如,上课时,他经常娇滴滴地无头无脑地说:“哼!你真不听话,我不喜欢你了!”逗得同学们哈哈大笑,课堂秩序被扰乱了,因此他也常常受到老师的批评。但过了一会儿,他又旧戏重演了……听我这么介绍,你们觉得他好玩吗?想不想和这样的男子汉交朋友?对了,瞧我这记性,说了半天,也许你们还不知道“胡小姐”是谁吧?他就是我的同桌——胡来。
名师点评
无论是从外貌看,还是从言行举止看,这个同桌的确很像女孩。作者对同桌的外貌、声音、动作、打扮、性格等的描写,都非常精彩,拿捏得非常到位。文章立意新颖,语言活泼,刻画人物非常传神,读后一个娇滴滴的、惹人怜爱的男孩的形象立刻浮现在读者眼前。
我最佩服的人
张丽
有一个姑娘,她很漂亮,她还很会唱歌。有一个姑娘,她有一些任性,她还很会做奥数题。她,就是王誉静。
——前言
在我日常的生活中,有许多人都令我佩服,有老师、亲人、父母……其中我最佩服的,要数同学王誉静了。
王誉静身高1.45米左右,身材苗条。乌黑的头发扎成一束马尾巴,走路一甩一甩的。水汪汪的眼睛时常闪耀着智慧的光芒。而且她特别爱穿裙子,充满“淑女”气息。她有两个特长特别令我佩服。
王誉静做奥数题特别快。记得当初我们在一起参加“培优班”时,丁老师每次都会拿一些题目非常难的卷子给我们做。说实话,每次我一看到这些难题,头都大了几倍。可没办法,我只能硬着头皮往下做。唉,终于快要做完了,正当我沾沾自喜地抬起头时,发现王誉静早已把题目做完了,已经拿到丁老师那里了。常常过不了一会儿,丁老师就会大声说:“王誉静,第一个做完,也是第一个全对。”说完便用赞赏的目光看着她。我真是羡慕极了。还有,每次上课时,对丁老师提出的一些较难的数学问题,王誉静总会极快地计算出答案,常引得同学们啧啧赞叹,对她佩服不已。
王誉静唱歌也十分动听。她从四年级就参加学校的合唱队,要知道合唱队的选拔可是非常严格的。并且,王誉静经常随合唱队参加市里面的各种比赛、表演,还参加过个人的独唱比赛。现在,王誉静已经取得了声乐五级的考级证书,在今年五一期间参加了声乐六级考试。
这就是王誉静,一个爱做奥数题,爱唱歌的女孩,她是我最佩服的人。
名师点评
文章以歌谣的形式开头,新颖别致。作者先描写了同学王誉静的外貌,接着写了王誉静的两个特长:爱做奥数题,爱唱歌。文章首尾呼应,人物形象丰满,让一个充满灵气和淑女气息的女孩仿佛就在眼前。
我们班的三个“女魔王”
宋拓
我们班有43个人,其中,女同学有20多个,不是很多,但有3个很厉害的“女魔王”。
一个是最凶“女魔王”——王文瑾。
说起王文瑾呀,我们班的男同学都“敬而远之”,因为没有一个男同学能逃过她的“九导阴白骨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