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宪法之施行及修改,宪法之解释由司法院为之;宪法之修改,或由国民大会代表总额五分之一提议,三分之二出席,出席代表四分之三决议修改;或由立法委员四分之一提议,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员四分之三决议,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