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在路上(3)
随着热气球缓慢爬升,脚下的草坪正一点儿点缩小着面积,包围草坪的森林则得寸进尺地扩大着在我们眼中的地盘。卢瓦尔河穿过森林,慢条斯理地流着,我知道一定有一种持续的充沛的又养分十足的能量潜藏在这种平静之下。森林边还有农田,农田外还有牧场,一层层蔓延到视线所及的地平线最远端。这儿真像一幅印象派画家的作品啊,只不过画家当年可未必能找到这么好的视角。这时一列高速火车打破了画面的宁静,但它开得太快了,我的眼睛还没找到焦点,它就已经消失不见。
热气球上升到三四百米之后由于内外气压一致开始水平飞行。此刻风成了方向的主宰,我们按照它的节奏,忽高忽低,忽东忽西。原来高空的风和地面的风是完全不同的,在地面,无论风有多大,只要抓住固定在大地上的物体,就能获得跟风抗衡的力量。但在空中不行,唯一能抓的只有悬挂着吊篮的粗绳子,别说绳子了,连热气球自身都只是个无根的空中之城。风说跑步它就不能走路,风说下降它就不敢抬头。只有不自量力的人才会想要跟风打擂台吧,聪明的办法是先去了解风的力量以及这种力量的运行方式,然后再把它变成自己的力量。
想来那些前辈旅行家们也都懂点儿御风之术吧。其实那阵风,就是来自内心深处的声音。如果跟自己较劲,就如同逆风行路,不仅事倍功半,心情也不会好。可一旦听从内心召唤,并朝着这个方向顺风而行,那身体才叫一个舒展,心中才叫一个得意呢!
风动,只是因为,心动。
特别加映:在路上
自从“在路上”成了那本旅行圣经的书名之后,这看似简单的三个字就被重新定义。什么自由、梦想、流浪、远方等种种特别抽象、需要琢磨一下才能明白,七岁以下小孩完全不懂的词汇就全都一下子灵魂附体。似乎只要在路上,我们就跟由苹果、冰箱、小汽车、大房子组成的世俗世界拉开了距离。
虽然这一章也叫在路上,我却只想还原这三个字的本义,写的也只是路上发生的一些平常事。希望大家能把注意力暂时抽离,从旅行目的地回归到路途本身,因为每一段旅行记忆不仅包括目的地的风土人情,还包括那些行走在路上的日日夜夜、点点滴滴。其实这也是旅行与旅游的区别之一吧——游客总喜欢从抵达目的地的时候开始算日子(虽然旅行社会把开头、结尾的两天也算进总天数,可游客总觉得吃了亏似的),而旅行者则从双脚迈出家门的那一刻,就已经对周围发生的一切敏感起来。
时间与距离是两个用来描述旅途长度的精准工具。你看,从北京到天津,120公里,动车开30分钟就到了;北京到莫斯科,铁轨绵延了将近7000公里,火车要开六天五夜;从北京到巴黎,直线距离8000公里,空中要飞行十个小时。不过对旅行者来说,我们可从来不用这些枯燥的数字来衡量旅途长短,我们凭借的只是自己的主观感受和体验。
一次我在印度搭长途车,本来只有三个小时的车程,可刚一上车就感到尿意充沛,随着汽车的上下颠簸,身体里的洪水也在一次次冲击着闸门。这时不知从哪个乘客的手机里传来一阵宝莱坞音乐,我的防洪坝差点儿就在那悠扬笛音的伴奏下功亏一篑。那次旅行,就像整整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还有一次我从新疆的喀什到塔县,同样也是三个小时的车程,可眼前的风景一直在变换花样:从赤红色的火焰山到因为掺杂大量矿物质而变成浊绿色的滔滔江水,从打开车窗伸出手臂就能摸到的冰川到三千年不倒又三千年不朽的胡杨林,后来汽车直接开上一条冰湖上的小路,路面被湖水浅浅地漫过,朝下看时,到处都是“镜子”,就像开进了梦里。抵达时几乎所有人都不满意,怎么那么快就到了,我们都还没看够呢!
比时间更不靠谱的是距离。纽约够远吧,刚好在地球另一边,可坐13个小时的飞机也就到了。跟纽约比起来拉萨近了很多,如果骑上自行车,还别说从北京出发,就是从青海的格尔木走青藏线,没有十天半月也肯定到不了,若是以藏民那种磕长头的方式……随着可供我们选择的交通方式越来越多,这个星球任意两点间的距离就跟橡皮筋儿一样富有弹性。无论天边还是眼前,都只在一念之间。
每年年底我都会琢磨一道相同的算术题:这一年我究竟有多少时间是在飞机、火车、轮船、大巴上度过的。一想到这儿,脑子里刷刷掠过的并不是一长串数字,而是各种树各种云各种山各种天。风景后退,时光向前,这种空间与时间的微妙关系或许就是我们喜欢在路上的原因吧。我们用了跟别人相同的时间,却比他们多看了一个世界。真是赚到了!
①Queensboro大桥,即皇后大桥,也称59街大桥,是一座横跨纽约东河流域的悬臂桥梁。——编者注阳光继续向下拓展着自己的疆域,墙面上那朵工笔牡丹就从黑暗里开出花来。在阳光的扫描下,院子里更多细节像被淋了一层显影液,渐渐有了形状、色彩和光泽。
路边一个吹萨克斯风的先生把悠扬的音符吹进清冷的空气,那声音仿佛是有温度的,让每个听到的人顿时觉得温暖。
漫漫长夜,最难抵抗的并不是穿透层层棉衣的寒气,而是当所有光芒顿时收敛,就像这世界根本不存在极光这回事的时候,是否还要继续等待?终于,当天空剧场的帷幕被重新掀开,一束微弱的绿光再次渐变成满天光华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几乎被冻僵的嘴角轻轻往上抬了抬。是的,在漫长的旅途中,总有一束光,让我们肃然起敬。
无法渗入大地的雨水变成千头万绪的地表径流,经过路面时就成了一条条拦路的溪涧。遇到窄的浅的我跨步一迈也就过去了。遇到宽的深的,就得先在河边把不防水的徒步鞋脱掉,过河之后再穿好。反复几次之后,索性拎着鞋光脚走路。可脚底的摩擦系数比鞋底低多了,连着打了两个趔趄,我原本前后甩着的双手竟然下意识地往身体两侧平伸,就像走钢丝的人手中托着的杆子,用来时刻保持身体平衡。
我看到年轻的小伙子把摩托骑得飞快,就像求偶期为招引异性围观而玩出各种花样的雄性动物。我还看到许多摩托上都是一家人。黑瘦的越南老爸握着车把,胸前抱着儿子,永远比老公胖一点儿的老婆坐在车尾,一只手轻轻揽在丈夫腰间。
慢旅行,最好还是这种超长线的火车旅行,让人不动,时间和空间却在缓慢流淌。于是景色变了,季节变了,连人的面孔都不再一成不变。当我发现并开始研究这种潜移默化的时候,哪儿还有工夫觉得无聊?
热气球上升到三四百米之后由于内外气压一致开始水平飞行。此刻风成了方向的主宰,我们按照它的节奏,忽高忽低,忽东忽西。风说跑步它就不能走路,风说下降它就不敢抬头。只有不自量力的人才会想要跟风打擂台吧,聪明的办法是先去了解风的力量以及这种力量的运行方式,然后再把它变成自己的力量。
看到一个卖水果沙拉的推车,车子上严严实实地堆满香蕉、芒果、木瓜等热带水果,现切现做,我也点了一份消食。卖水果的老头各取一个水果,用刀子削皮切块再插上牙签。借着月光我才看清他的那双手,黑的呀,就像刚伸进炭灰里洗过,半寸长的指甲也黑黄黑黄的,可切出的水果依旧水嫩光鲜,一点都没被污染,用芭蕉叶子托着,我一块都没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