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指示各地宴会不要供应花生米
1961年3月4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下发的一份正式文件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委:
近来对外宴会上吃花生米的现象相当普遍,北京吃,其他地方也吃……根据总理指示,请各地今后举行对内对外宴会及其他特殊供应时一律不要供应花生米。”(1998年7月18日《北京青年报》)
1961年1月19日国务院副总理陈云提出:“现在供应紧张,应该‘两条腿走路’,即有些商品可以实行凭证分配的办法,有些商品应该是只要有钞票就可以买。”
对少数商品实行高价政策,是从高级糕点、糖果开始的,扩大到饭馆、商店等许多方面。
1961年2月,国务院确定,在3月底以前,把高价糕点的供应范围扩大到全国一切大中小城镇;把高价糖果的供应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的城市和乡村。高价糕点和高价糖果,一律不凭证,不限量,充分供应。实行结果,全年销售高价糖果4.1亿斤,糕点3.9亿斤,共回笼货币33亿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大事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10月第一版)
“高级饭馆”出台之前,国务院财贸办公室专门组织人到北京王府井著名的老字号“萃华楼”饭庄,调查炒肉片的成本和价格。
北京的餐饮业(各类餐馆、饭庄)奉市委之命于1960年7月30日实行就餐收粮票制度。仅保留少数高档饭馆,不收粮票,但实行高价销售,高价菜肴,计有东安市场内的东来顺、王府井大街路东的萃华楼饭庄、西单北大街的曲园酒楼、王府井大街北口路东华侨大厦内的大同酒家约18处,欲到这些高级饭馆用餐者须提前一日在饭庄门前预约,领取“号牌”,次日凭“号牌”入座用餐。每日“号牌”数额有限。
▲ 北京市人委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关于对外对内宴会及特殊供应一律不供应花生米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档案馆提供
1962年2月,李先念副总理指出:继续实行高价商品,今年侧重在农村,不是所有的农村都搞,而是哪个地方票子多,就在哪个地方多卖高价商品。
同月,陈云提出:尽力保证城市人民的最低生活水平。办法是:分几步做到城市每人每月供应三斤大豆;每年供应几千万双尼龙袜子;拿出四千到五千万元的高级副食品,用来扩大高价饭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大事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10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