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特的边疆文化 不同文明交织成的火花
黑龙江省是一个多民族散杂居的边疆省份,55个少数民族中,有53个少数民族在黑龙江省分布。少数民族人口总数近200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5.26%,其中更有10个少数民族世居这里,他们和睦相处,共同繁荣发展。
少数民族分布概况
黑龙江省有10个世代定居于此的少数民族,其中满族、朝鲜族、蒙古族、回族4个民族的总人口超过了10万,达斡尔族人口4.3万。其余少数民族的人口数量较少,最少的赫哲族仅有3910人。另外,黑龙江省独有的少数民族——鄂伦春族人口3871人,占全国鄂伦春族人口的52%。少数民族人口在城乡皆有分布,其中居住在城市和县镇的占27.3%,其余72.7%居住在农村。
冬季捕鱼
冬季捕鱼又叫冬捕,是我国北方渔业生产的一大特色,是目前仅限于我国东北和新疆特有的传统活动。图为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渔场冬捕序幕正式拉开,工人们正在拉网晾晒。
少数民族有些聚居在一起,有些和其他民族混居,在自治地方、民族区、民族乡镇居住的占39.9%,剩余的60.1%零散和其他民族混居在一起,为此,黑龙江省特设1个自治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1个民族区(齐齐哈尔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以及69个民族乡镇。其中,满族聚居的乡(镇)24个、朝鲜族聚居的乡(镇)19个、蒙古族聚居的乡(镇)6个、达斡尔族聚居的乡3个、鄂伦春族聚居的乡5个、鄂温克族聚居的乡1个、赫哲族聚居的乡3个、联合民族聚居的乡(镇)8个,另外,还有少数民族聚居的村680个。
满族妆花纱蟒袍
少数民族大都会说普通话,尤其是比较年轻的人,普通话为他们外出带来极大方便。满族、回族普遍使用汉语文;朝鲜族、蒙古族有本民族的语言、文字,但是大多数人也都会使用汉语文;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赫哲族4个民族只有民族语言,没有民族文字,普遍使用汉语文;其他47个少数民族不是世代居住在黑龙江省,而是从外地而来,多数人会使用汉语语言、文字。
黑龙江省在团结少数民族工作上的努力,为富民、强省、兴边、睦邻,构建和谐黑龙江,做出了积极贡献。
剪纸-赫哲族
民族特色,百花齐放
少数民族数量众多,这使黑龙江省在少数民族文化方面占有独特的资源优势,其他省份难以比拟。例如,原住民赫哲、鄂伦春两族的渔猎文化,就被称为原始渔猎文化形态的“活化石”。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表明,赫哲族有5354人,主要分布在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沿岸地区。赫哲族在历史上曾有“使犬部”、“鱼皮部”、“鱼皮鞑子”、“狍皮鞑子”之称,清代时要向皇宫进贡鳇鱼筋和鳇鱼骨。直到20世纪初期,他们仍旧处在氏族部落的社会组织结构中,新中国成立后才逐渐融入新体制。
赫哲族的民族语言属阿尔泰语系通古斯——满语族南支语言,仅有语言,没有文字,语言风格和满语相当接近。目前大多数赫哲族人使用汉语,讲普通话,只有少数老年人还会讲赫哲语。
赫哲族的居所别具特色,他们的房屋被称为“撮罗子”、“地窨子”、“马架子”,屋东通常会有鱼楼用作仓房。赫哲族的交通工具有桦皮船、木板船,冬季还会使用滑雪板、狗拉雪橇等。
赫哲族的饮食也独具特色,丰富多样,主要食用鱼类、兽肉、拉拉饭、莫温古饭、野菜等。倘若游客去参观赫哲族的居所,一定会受到热情的欢迎,也有机会一饱口福,吃到最正宗的赫哲族饭菜。
与赫哲族习俗相近的鄂伦春族,全国在籍人口8659人(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仅黑龙江省就有4000多人,主要分布在大、小兴安岭一带的4个地区:塔河县十八站、呼玛县白银纳、伊春的嘉荫县、黑河地区的逊克县。鄂伦春族的生活方式以狩猎为主,采集、捕鱼为辅,在历史上曾被称为“使鹿部”和“住在山岭上的人”。
鄂伦春族主要来源于古东胡,在南北朝时期,活动在黑龙江省广大地区的钵室韦人,是他们的祖先。鄂伦春族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通古斯——满语族北支语言,同赫哲族一样没有专有文字,靠口耳相传,记载传承本民族文化信息。
和赫哲族一样,鄂伦春族也通用汉语,信奉原始宗教萨满教,属自然神多神崇拜,比如对山神“白那恰”、太阳神、月亮神、雷神、火神等,甚至包括狐仙在内的各种神仙的崇拜。新中国成立前,鄂伦春族还处在原始氏族社会末期,以“乌力楞”为组织结构,氏族共同生产,共同消费,自给自足。1953年,鄂伦春族下山定居,除少数习惯山林生活的老人稍有不适应外,年轻人很快适应。
鄂伦春族的住所简单实用。夏天,他们住在桦皮仙人柱中;冬天,他们住在兽皮仙人柱中。他们还有独特的婚俗,实行严格的族外婚,婚俗包括招亲、换亲、续亲和指腹亲等,其中抢婚的婚俗流行于寡妇再嫁。
鄂伦春族在长期的生活中,创造了独具民族特色的文化,包括神话传说、说唱故事在内的口头文学,还有壮美的民间歌舞,尤其是他们的桦皮手工艺、兽皮手工艺制作等绝技,还有篝火节等岁时节令,这些正逐步发展成为鄂伦春族的文化符号。
三个穿着皮衣的鄂伦春族人
赫哲族传统的鱼皮工艺品
鄂伦春族远古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