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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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绪论(1)

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研究》一书的导言。在这篇导言或绪论中,主要阐述四个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相关概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空间定位和时间定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研究方法和叙述框架。我们认为,这几个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研究中的基础性、前提性的问题,也是对本书研究与论述的简要说明。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相关概念

我们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相关概念分为两组进行研究。第一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研究的基础性、前提性的概念,即政治、文明和政治文明;第二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研究的核心概念,即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一)政治、文明、政治文明

1.政治

政治,是研究政治文明首当其冲的概念。对于这个概念的考察分析,已经是汗牛充栋,而且歧见丛生。我们只做些概括性梳理,以便从中引出我们的看法。

大致可以把有关政治概念的众多论述,划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社会管理说。孔子讲“政者正也”,“为政以德”,在他看来,政治就是正确的治国之道。政治是带有褒义的。孙中山也讲过,“政治乃管理众人之事”。概念本身已无褒贬之意。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也讲过,公众的权力机关就是政治,其核心就是国家。不过,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这种政治与阶级不可分。第二,经济表现说。马克思、恩格斯都有政治反映经济要求的说法,但以列宁所说最为经典:“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或者叫“政治是集中了的经济”。毛泽东承袭了列宁的这一说法。邓小平“经济是最大的政治”的说法也基本由此而来。第三,阶级斗争说。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政治与阶级社会、阶级统治、阶级国家、阶级斗争、阶级革命不可分割。他们说将来阶级消灭、国家消亡,“公众的权力将失去政治的性质”,即在阶级存在的条件下,国家等公众权力即政治问题离不开阶级性质;阶级、国家没有了,政治也就没有了。列宁在十月革命前,也持此意见,说“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但在十月革命后观点有变化。他开始把政治区分为“阶级斗争的政治”和“经济建设的政治”、“国家建设的政治”或者“经济方面的政治”两类。毛泽东基本承袭列宁十月革命前的观点,认为“政治,不论革命的和反革命的,都是阶级对阶级的斗争”。但是,他在解放后谈到未来社会时讲过一个意思,说是将来政治这个词还是会有的,但含义改变了。也就是说,他也在某种程度上主张等到阶级完全消灭了,政治和阶级还是可以分离的,但现在不能分开。这与列宁的说法是有差别的。

在这三种说法中,“经济表现说”是较高层次的抽象,是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角度、从历史唯物主义高度所作的抽象。这个定义是对的,但不是政治学科层面的定义,在我们这个问题的研究中不好用。现在看来,从历史发展的长过程角度说,“阶级斗争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阶级对抗的社会历史阶段,政治是与阶级斗争有直接联系的,社会管理的职能与阶级统治的职能似乎不好分开,但也不是绝对没有社会管理的一面。在阶级对抗已基本过去但阶级现象依然存在的条件下(如我国现阶段),政治与阶级斗争虽然还有关系,但政治并不主要表现为阶级斗争了。列宁在十月革命后提出的从阶级斗争的政治转向“经济方面的政治”说明了这一点。邓小平1978年后讲“经济建设”或者“现代化建设就是最大的政治”也说明了这一点。“社会管理说”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提法。一是它从政治学科层面揭示了问题的本质,政治的主要内容是与社会组织结构、社会管理方式等问题直接相关的。二是它具有贯穿历史全过程的覆盖面,是各个社会历史发展阶段都可以适用的一个概念。

综上所述,我们尝试给政治下一个定义。所谓政治,就是一定社会组织实施社会管理、调整社会关系的观念、手段和行为的总和。

2.文明

文明一词出现很早。在西方,公元前4世纪的历史学家修昔底德在他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就使用过。当然西方人使用的概念本身就有如何翻译的问题。但是,这个意思应当是大致相近的。在我国,《易经》中有“见龙在田,天下文明”的说法,《尚书》中也有“浚哲文明”、“睿智文明”的说法。唐代学者孔颖达对文明一词有个解释,叫做“经纬天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马克思、恩格斯使用这个概念很多,不少情况下是讲“文明时代”,用以区别于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毛泽东也有类似用法。恩格斯还有一个说法,叫做“文明是实践的事情,是一种社会品质”。这里指明了文明的实践性和社会性,这一点很重要。

参照各种说法,我们可以这样给文明下一个定义:所谓文明,就是指人类社会进步的状态,是人类在实践中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积极成果的总和。

3.政治文明

在叙述清楚政治概念和文明概念之后,我们就可以说到政治文明概念了。

政治文明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在关于文明的论述史上,是出现比较晚的。但是,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却是比较早地出现了这个概念。早在1844年1月,马克思在《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中就提出了“政治文明”的概念,并有展开论述的计划。

按照马克思的这个计划草稿,与政治文明相关联的包括国家政治制度、代议制和选举、宪法和法制、权力的分开、民族、政党、人权、自由、平等等方面的内容。此外,马克思还使用过“制度的文明”的提法。但是,目前还没有见到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政治文明的系统阐述。

早在20多年前,随着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注,我国学者就开始了对政治文明问题的探讨。

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要在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并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及其关系进行了权威性的论述。另据了解十二大报告起草情况的人士回忆,当时曾有人提出两个文明还不能囊括社会文明的全部内容,需要另加一个方面才能把有关政治制度的内容覆盖住,因为当时意见不一致而作罢。但还是另外加上了“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这一部分,表示两个文明还没有把这部分内容包括进去。这就给以后的讨论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并给以很大的启迪。

1983年,我国学者王正萍公开撰文提出,两个文明还不能囊括社会文明的全部内容,应该增加一个“政治文明”的概念。后来,广东的理论工作者开了风气之先,形成了讨论政治文明的不大不小的潮流。1986年广东《学术研究》第4期刊登的题为《关于“社会政治文明”的思考》的文章,论述了社会政治文明提出的依据及其内容以及它和另外两个文明的关系。同年,该杂志第5期又发表《政治文明初探》一文,提出了政治文明的主体和标志问题。同年9月,广东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等单位还召开了“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座谈会”。1987年,广东《学术研究》第3期发表《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探讨》一文,使用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概念。1988年,著名科学家钱学森等在《求是》杂志撰文,明确提出文明应该有三种形态,而不是两种形态,需要增加一个政治文明,而政治文明的主要内容是民主和法制。1989年,《光明日报》也发表了一篇论及政治文明的文章,并提出了“三个文明一起抓,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观点。在这一阶段,还有一些学者在探讨中使用过“制度文明”的概念。

在这样一种潮流的推动下,1990年冯举、王文承主编了一部名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著作,由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1992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为政治文明单独设立了一个条目,根据国内当时研究的成果,对政治文明进行了较为权威的概括。该条目指出:所谓政治文明,是“人们改造社会所获得的政治成果的总合。一般表现为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关于民主、自由、平等、解放的实现程度。”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各个阶段中,“人们的民主、自由、平等的权利实现程度相应获得新的提高,这就是政治文明的进步”。“政治文明是由国家构成的社会活动的产物,最终是以社会生产为基础的。政治文明的形成受到一定阶级关系的决定性影响。鲜明的阶级性是政治文明的重要特征。政治文明的形成和发展,还受到社会的政治环境、历史传统、民族性格等因素的影响”。“政治文明的内容包括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民主制度等多方面。政治、法律、民主这三个方面彼此联系,相互沟通,协调发展,构成了政治文明的统一体,其中国家政治制度是政治制度的核心”。“政治文明是社会文明的主要部分。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整个社会的文明水平,也是人类文明的主要标准。政治文明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及整个社会文明系统的主导和保证。政治文明的发展是物质文明发展的杠杆,政治文明的发展与进步,将为物质文明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和政治保证,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政治文明的进步又是精神文明发展的决定因素,它决定着精神文明的性质和方向。同时,社会政治改造,也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建立新的思想、观念”。“政治文明是一个历史发展过程,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程度不断提高。”应当说,这个条目对政治文明所作的比较系统而全面的论述,至今仍是我们继续研究这一问题的重要文献性资料。

中央高层领导对政治文明的重新关注,起始于本世纪的开端。2001年1月,江泽民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发表讲话,首次代表中央提出了政治文明的概念,并指出法制属于政治文明。2002年5月,江泽民在中央党校讲到发展民主政治时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认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首次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党的重要目标。2002年11月,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又重申了上述提法,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2003年以后,胡锦涛对于政治文明也发表了许多重要论述,其中最重要的是2003年2月在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上就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专题讲话。

依据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参照上述材料,我们认为,政治文明是指人们改造社会所获得的政治成果,它表现为人们政治生活的进步和社会政治生活的提高。政治文明主要包括政治思想(或政治理念)、政治制度、政治行为(或政治实践)等,其核心是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研究》一书把政治思想、政治制度、政治行为等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其中以政治制度作为重点和主线。

(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有了以上的认识,我们就可以进而讨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了。

1.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以前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虽然没有直接提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概念,但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涵和原则都展开过大量的论述。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法兰西内战》、《哥达纲领批判》;列宁的《帝国主义论》、《国家与革命》;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论人民民主专政》;邓小平的《邓小平文选》等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理论成果和精髓。

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对人类以往一切政治文明成果的批判继承,是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先进形态,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无比丰富的内涵。

第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致力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大众的解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上,即公有制、按劳分配为主体基础上的政治文明,否定了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政治制度,使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上升到了统治阶级的地位,使人类政治文明的性质发生了质的转变,政治文明的形态实现了历史性的飞跃。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合理、最公正、最普遍的政治文明。

第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是高度的人民民主。社会主义国家和政府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起来和进行活动的,实现了劳动人民大众当家作主的愿望。马克思曾热情讴歌过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他说,巴黎“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77页。。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代表机关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这是“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335页。 。列宁强调,社会主义“使全体居民群众真正平等地、真正普遍地参与一切国家事务”。《列宁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4页。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民主,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所共同享受的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的民主。”《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8页。

第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尊重法律,重视法治。社会主义社会开创了法律为民、依法治国的新时代,通过法治保障人民的各项政治权利与基本自由的实现。马克思指出,巴黎公社把“先前属于国家的全部创议权都已转归公社”《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75页。 。公社拥有制定法律的权力,“由各公社选举它们的行政的和创制法律的公职人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14页。。同时,法官也由“选举产生”,“并且对选民负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38页。 。马克思还说过:“在民主制中,不是人为法律而存在,而是法律为人而存在;在这里人的存在就是法律,而在国家制度的其他形式中,人却是法律规定的存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81页。 显然,马克思把民主与法律的紧密联系看作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无产阶级在推翻了资产阶级的反动统治、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之后,如何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国家,实行依法治国,这是摆在无产阶级执政党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