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科举教育(1)
“学校”这一称呼是怎么产生的?
三千年前左右,我国已有“图书文字”和“象形文字”了。于是也就有了专门传授和学习文字的机构“成均”,这就是学校的最初萌芽。
到了夏代,则有了正式以教为主的学校,称为“校”。孟子说:“夏日校,教也。”商代生产力日益发展,文化日趋进步,科学日渐发达,因之学校又有增加,称为“学”与“瞽宗”。
“学”又有“左学”、“右学”之别,前者专为“国老”而创,后者专为“庶老”而设。国庶之界在于贵族与平民。“学”以明人伦为主,“瞽宗”以习乐为宗。
西周是奴隶社会鼎盛时期,学校组织比较完善。当时分为国学与乡学两种。国学专为贵族子弟而设,按学生入学年龄与教育程度分为大学、小学两级。乡学主要按照当时地方行政区域而定。因地方区域大小不同,亦有塾、庠、序、校之别。
一般情况下,塾中优秀者,可升入乡学而学于庠、序、校;庠、序、校中的优秀者可升入国学而学于大学。国学为中央直属学校,乡学是地方学校。
后来,人们专用塾称呼私人设立的学校,叫私塾。庠、序成了乡学之名。学则和校合并,成为教育机构的通称,一直沿用到现在。
于中国,学校的诞生对后世的仕官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
以科举取人才始于隋朝。隋文帝杨坚统一天下后,为了选取人才,规定每州每年取贡士三人,保荐贡士的标准是文章华美者。公元599年,隋文帝又以“志行修谨(有德)、清平干济(有才)”两科选拔人才。
科举制度,到了隋炀帝杨广执政时,又进一步发展。公元607年定十科举人,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文才秀美”宋代科举考试图一科,即进士科,提倡文人以诗赋获取功名。
开科取士的制度在唐朝被继承和完善起来。唐太宗李世民规定学士和乡贡要接受吏部考试,科目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等,其中最为考生们热衷的是明经与进士两科。
明经主要考帖经,进士主要考诗赋。由于诗赋的形式活泼,考生可以自由发挥,展示自己的才华,所以当时不少名人往往进士登第而入仕途。
但进士科相对于明经科为难。当时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但是一旦考中进士,升迁较快,易受到重用,因此在社会上较为人看重,所以考生们大量涌向进士科场。
隋唐兴科举取人才,这是我国封建社会用人制度的一大进步。此制度后来为西方社会所学习和改进,对推动西方大学制度改革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考试制度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中国是考试的发祥地。作为一个文化早熟型的国家,考试制度的最早渊源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时期。
考试一词由“考”与“试”二字组成,“考”与“试”是意义相近的两个概念,皆有考查、检测、考核等多重含义。
将“考”与“试”二字连用,始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该书《考功名篇》说:“考试之法,大者缓,小者急;贵者舒,而贱者促。诸侯月试其国,州伯时试其部,四试而一考。天子岁天下,三试而一考。前后三考而黜陟,命之曰计。”
由此可见,最初“考”字更侧重于考核政绩的含义,“试”字更侧重于测度优劣的含义。当“考”与“试”合为一个词之后,其内涵逐渐演变为特指考查知识或技能的方法和制度。
古代参加科举考试的有大龄考生吗?
我国古代的科举考试,自隋炀帝始,到清朝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废科举止,天下知识分子都热衷求取功名,其中不乏白发苍苍的考生。今举数例以见之。
公元901年,在唐代的一次礼部考试中,曹松、刘象等五位70多岁的老翁同时及第,人们为之称奇,谓“五老榜”。
宋朝梁颢82岁才考中进士。对此,他在一首诗中咏道:“也知年少登科好,争奈龙头属老成。”感叹自己考到白头才进士及第,可谓来之不易。
康熙年间,广东顺德人黄章,年届百岁,仍不远千里赴京会试。入考场时,他让人做了一个灯笼,上书“百岁观场”四个大字,令曾孙提着在前面引路,真可谓老当益壮,不坠青云之志。乾隆时广东学子谢启祚,以98岁高龄参加乡试,竟然考取了丙午科的举人。此翁在中试后,还戏作了一首老女出嫁诗以示庆贺:“行年九十八,出嫁弗胜羞。照镜花生面,光梳雪满头。自知真处子,人号老风流。寄语青春女,休夸早好逑。”
与谢启祚这样大器晚成的“幸运儿”相比,那些在科场中耗尽青春年华,乃至熬到白发皓首、老死他乡,仍未捞到半点虚名的考生,更是不胜枚举。
评阅试卷时糊名的制度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糊名即弥封,是科举制度下为防止考试舞弊而采取的办法之一。糊名最早出现在唐朝,但当时只是实行于选人任官的吏部试中。如唐朝武则天时期,就命令考生将试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使得考官只能依据试卷批阅、评定等第。宋淳化三年(公元992年)三月,太宗皇帝亲自到崇政殿复试合格的进士,并采纳将作监丞陈靖的建议,实行糊名考校。宋真宗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将糊名法推广至省试中。宋仁宗明道二年(公元1033年),又将此法推行于各地方的举人考试中。从此糊名考校就不仅实行于殿试、省试,也施行于诸州的发解试中,并形成了定制。但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后来根据袁州人李夷宾的建议,将考生的考卷用朱笔另行誊录,以誊录本送考官评阅。这样考官评阅试卷时,就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了。清代的贡院中专设有誊录所,誊录书手在誊录官的严密监督下誊录试卷。
成为科举考试中的定制,乡试、会试等的试卷,都实行糊名。具体办法是:考生交卷后先由受卷官检阅,再由弥封官将卷首处填写的姓名、年岁、形貌、籍贯、有无过犯行为、应试情况及父、祖、曾祖姓名等履历翻折封盖,骑缝加盖“弥封官关防”、“监临官关防”红印,并盖上与朱卷相同的红字编号,交誊录用朱笔另誊一份朱卷送入内帘批阅,弥封的墨卷收存。等试卷批阅完毕后,再取出原卷启封,按姓名填写榜文。
糊名、誊录制度的建立,对于防止主考官的“徇情取舍”的确曾发挥了很大的效力。
中国古代的“连中三元”是怎么回事?
“连中三元”一语源于封建社会科举考试制度。科举制度经过长期演变和改革,逐步固定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的形式。乡试是由各省在省城主持的考试,考中的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会试由礼部在京城主持,考中的称为“贡生”,第一名称为“会元”。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考中的称为“进士”,第一名称为“状元”,也称“殿元”。
在乡试、会试、殿试中都获得第一名,自然是“连中三元”了。据统计,在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实行的一千三百年中,连中三元的只有13人。他们是:唐朝的张又新、崔元翰;宋朝的孙何、王曾、宋庠、杨置、王若叟、冯京;金朝的孟宗献;元朝的王崇哲;明朝的商辂;清朝的钱檠和陈继昌。
乡试、会试和殿试是怎么回事?
乡试是正式科考的第一关。按规定每三年一科。清朝时是在子、卯、午、酉年举行,遇上皇帝喜庆亦会下诏加开,称为“恩科”。乡试于八月在两京及各省省城的贡院内举行,亦称“秋闱”。考官是由翰林及进士出身的官员临时担任。乡试每次连考三场,每场三天。开考前,每名考生获分配贡院内一间独立考屋,称为“号舍”。开考时,考生提着考篮进入贡院,篮内放各种用品,经检查后对号入座。然后贡院大门关上,三天考期完结前不得离开,吃、喝、睡都得在号舍内。每次各省乡试取录的名额不一,按各地文风、人口而定。清朝时,以直隶、江浙取录最多,贵州最少。监生、贡生更可以离开本籍,到京师赴考。乡试发的称为“乙榜”,又称“桂榜”。考中的称为“举人”,头名举人称“解元”。中了举人便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通过乡试的举人,可于次年三月参加在京师的会试和殿试。会试由礼部在京城贡院举行,亦称“春闱”,同样是连考三场,每场三天,由翰林或内阁大学士主考。会试发的榜称为“杏榜”,取中者称为“贡士”,贡士首名称“会元”。
得到贡士资格者可以参加同年四月的殿试。殿试由皇帝主持和出题,亦由皇帝钦定前十名的次序。殿试只考一题,考的是对策,为期一天。
录取名单称为“甲榜”,又称“金榜”;分为三甲:一甲只有三人,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多人,赐“进士出身”。三甲则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一般称为“传胪”。殿试只用来定出名次,能参加的贡士通常都能成为进士,不会再有落第的情况。
能中进士便是功名的尽头,不能重考以求获得更高的名次。能够一身兼解元、会元、状元的,就是“三元及第”。
明清的惯例,殿试一甲授翰林院修撰及编修。其他进士要经过考核(称朝考),成绩较好及年龄较小者获得进入翰林院任“庶吉士”。其余成绩较次的进士则可能任六部、中书、御史或知县等职。
明初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的会试曾发生南北榜之争。当年春天杏榜取录的52名进士全部为南方人,引起北方举人的不满。朱元璋大怒,亲自查问后,把三名主考处死,在夏天再发榜,所取的进士全为北方人。之后在明仁宗时确定,会试按地域分配名额。在会试的试卷中加上“南”、“北”等字,按“南六十”、“北四十”的规定录取进士。之后比例偶有调整,但按地域分配名额的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朝科举被废。这种制度保障了文化相对落后的边远省份(如甘肃、贵州、云南等)每界科举会试有一定数量的举人成为会士、进士,进入政界的中高层,有利于保持国家的统一与政治的安定。
何谓“状元”、“榜眼”、“探花”?
殿试在唐代已有,至宋初才成为定制。唐武则天时,试贡举之士立于殿前,门下省长官奏状,名次最高者置于最前,因而称为“状头”,也叫做“状元”。自宋代起,沿用旧称,以殿试第一甲第一名为状元。另外也指武举中的第一名,称为“武状元”。
历史上第一个状元为唐朝武德五年(公元622年)的状元孙伏伽。最后一个状元为清朝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状元刘春霖,一千三百年来共计状元503人。
唐代进士要在曲江杏园举行初宴,并游园庆祝,称“探花宴”。以同榜进士中的年少貌美者为“探花使”,遍游名园,探采名花,迎接状元,探花之名始于此。北宋开始,进士必须经过皇帝殿试,并且定立进士一甲只有三人。初时第一名称状元,第二、三名俱称为榜眼;意思是第二、三名分立状元左右,如其两眼。至北宋末年,只以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则称探花,又称探花郎。南宋以后,才专指殿试一甲第三名。元、明、清三代沿袭不改。
应试举人为何称“公车”?
公元1895年5月2日,康有为在各省进京会试举人的赞同下向都察院呈递上皇帝书,要求拒绝和日本签订“马关条约”,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公车上书”。为什么到了清朝称进京应试举人为“公车”呢?
原来,早在汉代便以公家车马送应试举人赴京。清廷入主中原不久,为了笼络知识分子,在顺治八年作出规定:“举人公车,由布政使给与盘费。”即应试举人的路费由政府的布政使供给,路费的多少,因路程的远近而不同。广东琼州府最多,每名三十两,山东最少,每名只有一两。其余地区,由三两至二十两不等。另外还规定,云南、贵州和新疆的应试举人除每人发给白银三两,还发给火牌,凭牌供给驿马一匹,车上插一面黄布旗,这样,“公车”就成了应试举人的代称。
为什么进士登第被称为金榜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