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楔子 (1)
穹苍下,精灵众王得其三,
石殿中,矮人诸侯得其七,尘世间,必死凡人得其九,魔多翳影,王座乌沉,
黑暗魔君执其尊。魔多翳影,邪暗深处,
统御余众,魔戒至尊,
罗网余众,魔戒至尊,
禁锢余众,魔戒至尊。
一 霍比特人
这本书讲的故事,与霍比特人密切相关,读者从字里行间可以发现他们的大量性格特色和些许历史。从已经面世的《西界红皮书》节选,也就是题为《霍比特人》的书中,还可以找到更多信息。那个故事来自《红皮书》的开头几章,由首位扬名世间的霍比特人比尔博亲自编撰,并取名为《去而复返》,因为这几章讲述了他前往东方的旅程与归途,而这次冒险经历,后来将所有霍比特人卷入了本书所述的那个纪元的种种重大事件之中。
很多人也许愿意从头了解这个了不起的种族,然而有些人可能没有前一本书。为这些读者考虑,此处从霍比特人的传说中摘取了一些比较重要的记录,并简要重述了前次冒险的经历。
霍比特人不是个引人注目的种族,但他们的历史十分悠久,过去的人数比现在更多。他们热爱和平、安宁,以及犁垦良好的土地,最喜出没的地方是秩序井然、耕种得宜的乡野。尽管他们用起工具得心应手,但他们不理解也不喜欢比打铁风箱、水力磨坊和手动织布机更复杂的机械,过去如此,现在亦然。即便是在古老时日,他们会照惯例躲开“大种人” ——这是他们对我们的称呼 ——而如今他们惊恐地避开我们,越来越难被遇到。他们听觉灵敏,眼光锐利,虽说通常很胖,没有必要的话行动也不着急,但他们的动作敏捷又灵巧。当那些他们不想遇上的大号种族碰巧笨手笨脚地走过时,他们能悄然迅速遁去,这种能力他们天生就有,且发展到了人类觉得这是魔法的地步。但实际上,霍比特人从来没有学习过任何魔法,他们的逃遁能力纯系一种专门技能,来自遗传与练习,以及和大地的亲密联系,这些都是那些更大也更笨拙的种族模仿不了的。
他们是一个体型很小的种族,比矮人还小 ——这是说,他们不如矮人强壮结实,即便其实不矮多少。以我们的标准衡量,他们的身高从两呎到四呎不等。如今他们少有长到三呎的,但据他们说,他们的身高变矮了,古老时日里要高些。根据《红皮书》,艾萨姆布拉斯三世之子班多布拉斯 ·图克(吼牛( Bullroarer),托尔金在《〈魔戒〉名称指南》一文中要求该名意译,可能的话要以 B音开头,但遗憾的是,中文无法满足这一点。 ——译者注)有四呎五吋高,能骑普通的马。以往所有霍比特人中,只有两个古时的著名人物超过了他,而那件奇事,本书后文会加以介绍。
至于本书故事中涉及的夏尔的霍比特人,他们在安宁繁荣的日子里是个快乐的种族。他们穿戴色彩鲜亮的服饰,尤其喜爱黄色和绿色。不过他们几乎不穿鞋,因为他们脚底有结实的厚皮,脚面上覆有浓密的卷毛,正像他们的头发,通常是棕色的。因此,他们当中惟一无人从事的手艺便是制鞋。不过,他们有着长而灵巧的手指,能制造许多其他有用且好看的东西。他们的脸通常显得和善而非美丽:圆脸,眼睛明亮,双颊红润,开口时惯于欢笑,且擅长吃喝。而他们也的确经常开怀大笑,吃吃喝喝,历来喜爱简单的笑话和一天六餐(当吃得到的时候)。他们热情好客,热衷聚会以及送礼 ——慷慨送出,雀跃接受。
显而易见,霍比特人与我们有着亲缘关系,不过后来两族疏远了。他们与我们,比与精灵,乃至与矮人,亲缘关系都要近得多。古时他们照自己的习惯说人类的语言,喜欢和厌恶的事物也与人类十分相似。但是我们两族的亲缘究竟如何,如今已不可考。霍比特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现已失落遗忘的远古时代,只有精灵仍然保存着那个逝去时代的记录,而那些传说几乎全都是关于他们自己的历史,人类很少出现其中,霍比特人则根本未被提及。然而有一点是明确无疑的:霍比特人其实在中洲平静生活了漫长的年月,而在此期间其余种族甚至丝毫没有察觉他们的存在 ——毕竟,世间满是数不清的奇怪生物,这些小种人似乎极其无关紧要。不过,在比尔博及其继承人弗罗多的时代,事情不遂人愿,他们突然变得重要且著名,影响了智者与伟人的决策。
那段时期,也就是中洲的第三纪元,如今已是久远的过去,大地变动,沧海桑田。但那时霍比特人居住的地区,无疑和他们现在流连之处相同,也就是大海以东,旧世界的西北部。比尔博时代的霍比特人没有保留任何关于最初家园的知识。他们当中热爱研习学问(除了家系渊源)的人凤毛麟角,不过比较古老的家族中还有少数人钻研过本族典籍,甚至还从精灵、矮人和人类那里收集了有关古老时期和遥远土地的传说。本族的记录只从夏尔开垦之日开始,最古老的传奇故事也不过是追溯到他们的流浪时代。尽管如此,有一点却是明确的:从这些传奇故事以及他们特异的语言、习俗所提供的证据来看,霍比特人像许多其他种族一样,曾于遥远的过去向西迁移。从他们最早的传说中,似乎可以窥得那个时代的一斑:当时他们住在安都因河谷的上游,大绿林边缘和迷雾山脉之间。后来他们为何要取道艰难危险的路途翻过山脉进入埃利阿多,已不可考;但他们本族的说法提到,人类在那片土地繁衍,且有一片阴影笼罩了森林,令其变得黑暗,并因此得名“黑森林 ”。
霍比特人在翻越山脉之前,已经分化成三个略有区别的族群:毛脚族、斯图尔族和白肤族。毛脚族肤色较深,体型更小也更矮,他们没有胡须,不穿鞋子,手脚整洁又敏捷,偏爱高地和山丘。斯图尔族体型更宽,身体更强壮,手脚也都更大,偏爱平地和河畔。白肤族肤色更加白皙,发色更浅,比另外两族更高,也苗条一些,热爱树木和林地。
在古老时期,毛脚族与矮人交往密切,在群山脚下住过很久。他们很早就西迁了,漫游过埃利阿多,远至风云顶,而其他人还住在大荒野。他们是最普通、最典型的霍比特人,人数也最多。他们最喜在一处定居,也最久沿袭了居住在隧道和地洞中的祖传习惯。
斯图尔族在大河安都因两岸附近流连许久,也不太回避人类。他们继毛脚族之后向西而行,然后沿着响水河向南。很多人在沙巴德和黑蛮地边界之间住了很久,才再次北迁。
白肤族是人数最少的一族,来自北方。比起其他霍比特人,他们跟精灵的关系更友好;相对手工技艺,他们更擅长语言和歌谣。古时他们更喜欢打猎,而非耕作。他们翻越了幽谷(意译(本书附录六中将它作为适合意译的名称给出,《〈魔戒〉名称指南》中则指出是“意译,或音译,视情况择优 ”),而 Rivendell按字面翻译是“裂隙中的深谷 ”,故译为“幽谷 ”。“幽”有“深 ”的含义,且有隐蔽之意。幽谷是迷雾山脉中的一处谷地,埃尔隆德之家就在这里。《霍比特人》中比尔博一行也曾造访此地。曾用译名为“林谷”或“瑞文戴尔 ”。——译者注)北方的山脉,沿苍泉河而下。在埃利阿多,他们很快便与先于他们到来的外族融合,由于他们略为大胆,也更有冒险倾向,经常成为毛脚族与斯图尔族部落中的领袖或首领。即便是在比尔博时代,仍能在名门望族中找到显著的白肤族血统,比如图克家族和诸位雄鹿地统领。
埃利阿多位于迷雾山脉和路恩山脉之间,在它的西部地区,霍比特人遇到的既有人类,也有精灵。事实上,从西方之地渡海而来的“人中王者 ”杜内丹人,仍有余部居住在那里,但他们迅速衰落了,他们的北方王国疆土大片沦为荒野。新来者颇有余地可以居住,于是不久之后,霍比特人便开始有条不紊地成批定居下来。他们早期的定居地,在比尔博时代绝大部分都早已消失,被人遗忘,不过其中一处最早成为要地的地方虽然地域缩小了,但仍保存下来:它位于布理及其周边的切特森林当中,夏尔以东大约四十哩处。
无疑,霍比特人是在这段早期时日中学会了字母,并开始遵循杜内丹人的方式书写,而杜内丹人则是很久以前自精灵那里学来了这门技能。那段时期中,霍比特人忘记了先前用过的各种语言,此后都说“通用语 ” ——这就是名为“西部语 ”的语言,它流传开来,遍及阿尔诺和刚铎诸王统治的全部疆土,以及从贝尔法拉斯到路恩河的所有海滨。不过,霍比特人还保留着一些本族的词汇,还有月份和日期的本族名称,以及一大批继承自过去的人名。
大约在这个时期,霍比特人中流传的传说首次写成了历史,附以一套纪年法。在第三纪元的 1601年,白肤族的兄弟俩 ——马尔科和布兰科从布理出发,从佛诺斯特的至高王处获得了许可,带领一大批霍比特人越过了棕河巴兰都因。 (刚铎的记载表明,这是阿盖勒布二世统治期间,他是北方一脉的第二十代国王,三百年后这一脉随阿维杜伊死去而断绝。 ——原注。本书中未作特殊标记者均为托尔金原注,下同。 )他们走过了建于北方王国鼎盛时期的石拱桥,占领了对岸位于河流和远岗之间的所有土地。而他们的全部义务就是:维护修缮这座大桥和其他一切桥梁道路,予国王信使以方便,并承认国王的统治。
就这样,夏尔纪年开始了,渡过白兰地河(霍比特人将河名改成了这样)的那一年成了夏尔元年,此后一切日期都自此时算起。(因此,精灵和杜内丹人历法中第三纪元的年份可以由夏尔纪年加上 1600年计算出来。)西方的霍比特人立刻就爱上了他们的新家园,并留在了那里,很快便又一次淡出了人类和精灵的历史。只要仍有一位国王在位,他们名义上便是他的臣民;但他们实际上由本族的族长统治,丝毫不参与外界的重大事件。他们曾派出若干弓箭手援助国王,参加了佛诺斯特对阵安格玛巫王的最后一战;这只是他们自己的说法,人类的传说中没有记载。但在那场战争中,北方王国陷落了。于是,霍比特人将这片土地据为己有,并从本族的首脑人物当中选出一位长官来代行已逝国王的权力。随后一千年,他们在那里不受战乱所苦,在黑死瘟疫(夏尔纪年 37年)之后,他们繁荣壮大,直到遭遇漫长冬季之灾和随后而来的饥荒。那时几千人死去了,但相对这个故事发生的时代来说,“贫乏时期 ”(1158—1160年)已经过去了很久,霍比特人已经又一次习惯了物质丰裕。那里的土地肥沃又宜人,虽说他们来时已荒废多年,但从前曾被很好地耕作过,国王一度在那里拥有许多农场、麦田、葡萄园和树林。
这片土地从远岗到白兰地桥绵延四十里格(里格( League),古时长度单位,一里格约五公里。 ——译者注 ),从北部的荒原到南部的沼泽绵延五十里格。霍比特人将其取名为“夏尔 ”,作为他们长官的管辖区域,是一方井然有序之地。在这世间的快乐一隅,他们经营着自己那些井井有条的生计,对黑暗事物横行的外界越来越不关心,直到他们认为和平与富饶是中洲的定例,也是所有智慧族群的权利。霍比特人对那些守护者及他们付出的辛劳历来所知寥寥,如今更是忘记或忽略了他们,而正是他们令夏尔的长期和平成为可能。事实上,霍比特人是受保护的,但这一点他们已经不再记得。
不管是哪一族的霍比特人,都从来不曾尚武好战,他们也从来不曾自相残杀。当然,他们在古老时期曾常常要为本族在艰难世界中的生存而战,但在比尔博时代,那都是极其古老的历史了。故事开始前的最后一役,实际上也是夏尔境内打过的惟一一战,现已无人记得:那是夏尔纪年 1147年的“绿野之战 ”,此役中班多布拉斯 ·图克大败一伙前来侵略的奥克 (奥克( Orc),复数是 Orcs。他们是黑暗势力一方最常见的爪牙。托尔金对这种生物有独特的设定,他在《〈魔戒〉名称指南》中指出,尽管他在《霍比特人》一书中将其泛称为“哥布林 ”(goblin),但在他的设定中,这种生物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哥布林 ”,各国译者在翻译时也不可将其转化成本国语言中对 goblin的叫法,而应保留 Orc这一名称的拼写,以传达异化感。因此译成中文时,将 Orc音译成“奥克 ”是最符合托尔金要求的做法,而不是意译成“半兽人 ”。相应地,由于托尔金有时仍会使用 goblin一词作为 Orc的通用语说法,他作品中的 goblin也采用 Orc对应的含义来意译,即“半兽人 ”。——译者注
)。自那以后,就连天气也变得温和了,曾经在严酷寒冬从北方前来劫掠的恶狼,如今只不过是祖父一辈讲述的传说。因此,尽管夏尔仍然存有一些武器,但它们主要被当作纪念品,挂在壁炉上方或墙上,或是收集进入大洞镇的博物馆。这博物馆叫“马松屋 ”,霍比特人把没什么迫切用处,但又不愿丢弃的所有东西都叫做马松(马松( mathom),意思类似于“鸡肋 ”。托尔金根据古英语的 máem(意为“珍贵之物,财宝 ”)一词造出了该词,并指明这并不是西部语,因此应音译。 ——译者注)。他们的住所常有堆满马松的趋势,从一家送到另一家的礼物,许多都是这种类型。
尽管这个民族享受安逸和平,他们却仍然出奇地坚忍。事到临头之时,他们很难被吓倒或被消灭。他们也许极其孜孜不倦地追求美好事物,但这决不意味着他们一旦没有这些就不能生活。他们能挺过悲伤、仇敌和严酷天气的侵袭,这会使那些不够了解他们,只注意他们的肚皮和胖脸的人大为惊讶。他们虽然不爱与人争吵,也不以杀死任何活物作为消遣,但他们在陷入困境时非常勇敢,紧急时刻还能使用武器。由于他们眼力敏锐,瞄准精确,他们的箭射得很准,而且他们的本领并不局限于弓箭。所有擅自过界的野兽都非常清楚这一点:如果任何一个霍比特人弯腰去捡石头,那最好赶快躲起来。
所有的霍比特人起初都住在地下的洞府里,反正他们是这么认为的。他们仍然觉得住在这样的住所里最舒服,但随着时间推移,他们不得不适应其他形式的住所。实际上,在比尔博时代的夏尔,通常只有最富有和最贫穷的霍比特人还遵循着旧习俗。最贫穷的就生活在那种最原始的地洞里,其实只不过是窟窿而已,窗子只有一扇,或是压根就没有,而富裕的人们依然兴建起比古时简陋洞穴更豪华的住所。不过,适合修建这种宽敞分岔的隧道(他们称之为斯密奥)的地点并不是随处可见。在平地和洼地上,随着家族繁衍,霍比特人也开始在地面上修建房屋。事实上,就连在丘陵地带和较为古老的村庄里,比如霍比屯和塔克领,以及夏尔的首府、位于白岗的大洞镇,如今都有许多木材、砖头和岩石修成的房子。磨坊主、铁匠、绳匠、造车匠和类似职业的人,尤其喜欢这种房子。即便是还有洞府可住的时候,霍比特人也早就习惯了建造棚屋和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