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如意阵
“你懂得法阵?”吃了结结实实的一记白眼后,文姝噤了声,在旁看着妖猴接下来的一系列举动。
流光在客栈里布下的几个初级禁制法阵,就是妖猴教着如何避让开的,是靠着几个流光布阵时留下的盲区,才能在不惊扰阵中人的前提下,顺利闯阵。
闯阵太容易,以至于让文姝误以为凡是修者,都是通晓法阵的。
最早研究法阵的人,是名残了双腿的的凡人。他因身残,而致力于修习五行法阵,靠着数十年的法阵奇术,此人竟成了当世的一方霸主,以一人之力,统帅一国。
从那人后,修真界才有人留意起了阵法的妙用,修真界渐渐有了阵师一说。
诸如聚灵镇、防御阵之流的普通法阵,一般的大小门派的修者还真是人手几个。
但真正敢自称懂得法阵,自称阵师之人,却少之又少。
究其原因,还要从混沌初开时说起。
自有人神魔妖精灵怪后,迄今已有亿万年之久,修真界就如一只日渐充实的军队,修者们也依据天赋和手中掌握的资源的不同,生出了近百种工种。
以灵植士为例,身怀木灵根为上上选,丹师则多是同时具有火和木两灵根者,而阵师,到没有特殊的灵根限定,可必须有一点,感悟天地五行之力的天赋要高,能敏锐地察觉到五行之气的变化。
而感悟天地的能力,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修为的提升。
凡人寿元有限,对阵法的研究也只能是止步不前。而阵法的鼎盛,是在灵力和寿元都更加充裕的修者们的作用下。
在一段时间里,法阵不仅种类大增,阵法也有大有小,大型的法阵可以涵盖山河湖泊,小型的法阵可以藏身在芥子之中。
法阵的类型更是五花八门,有混淆的幻法迷踪阵,有瞬息杀人数百的攻击大阵,更有固若金汤的无敌防御阵。
法阵的奥秘,也是难以捉摸,有利用灵石灵旗,也有用五行奇术。
感悟五行之力,需要极高的感知力,感知力的锻炼,需要大量的时间。
筑基有成的修者寿元不过一百五十岁,待到筑基后的凝神期,修者的寿命再增至两百岁,再至金丹方才五百岁,元婴期后,才能突破寿元大限。
世间修者多如繁星,能筑基者,不过半数,再至凝神、金丹、元婴者,更是少之又少,高级的阵师也就成了比其他工种更稀缺的抢手人物。
即便人数很少,可一名阵师的作用,却真称得上是一夫当关。亿万年来,修真界的天赋异禀者,积累下来,也不在少数。
约是在两千年前,一个以阵法为主的超级修真大门,般若门曾一度横行数界时达五百年之久。一直到般若门的一名寿元将尽的金丹阵师,推动一个逆天大阵,引来天洪。
天洪泛滥,淹没了数界,无数阵法典藏也在天灾中被损毁,迄今为止,那几界里仍是一片汪洋泽泊。
从那时候起,阵师这种工种,才真正没落了。
王抱石只是一介游商,对法阵之流更是一窍不通,他的这枚“如意指环”,是趁着某位锻器大师酒醉与他打赌赢下来的,那名稀里糊涂输了的大师的祖辈和没落的般若门有些关系,通晓些法阵,就允着王抱石的要求,制造出了这枚戒指。
那名大师酒醒之后,他又是个心眼奇小又无比较真的人,回想王抱石的行径,就在戒指上,镌下了两个法阵,一个是吸引妖兽的麝阵,还有一个就是隐藏在指环内壁上的真正的“如意阵”。
“眼力浅短的人族,也不外乎你们看不出来,上面的也不是什么高明的玩意儿,想不到疯魔一族,到了今日,只会这么些小把戏,”妖猴手中又多了几样器具,是张金砂纸和一瓶黑色的血水。
文姝可以肯定,妖猴身上一定还带有其他的储物袋,里面藏着的东西一定不少。
妖猴惯有的恨铁不成钢的神情中,金童般的五官中,那对蓝黑色的纽扣般的眼眸里,兴起了几分凝重。
它手握金砂纸,在戒面上磨蹭了下,再取了几滴黑色的血水,连符火都毫无反应的“疯”字消失了。
一道暖光从戒指的中间部位,往戒指的周身扩散开,戒指犹如脱胎换骨般,从最初的灰黑色变成了闪亮的银色。
若不是亲眼见了戒指的变化,文姝很难将这枚新的如意戒和那枚老旧的戒指联系在一起。
“一阶如意简阵,可节省一成的灵气消耗,五行通用,”银光闪过,戒指落回了文姝的手中。
妖猴手上的那瓶黑血和金砂纸也不见了踪影。
“如意简阵又是什么,难道真的能带来财气和运势?”文姝面露喜色,记起了王抱石吹嘘戒指时用的噱头,她这回还真是买对了,经妖猴加工过的戒指,虽比不上女戒精致,可样式简单,又镌刻了两个法阵,先前对麝阵的排斥也跟着消停了些。
瞅见了她的反应后,妖猴嘴角得意的翘了翘,“无知的人族,修者要财气做什么,世上哪有什么可以逆运势的法阵,实力即是最可靠的运势。”
文姝努力努嘴,那还取名什么如意简阵,一成的灵气,换成了她如今使用的灵气,不过是一枚火球,或者是半盏茶的氤水墙,用处并不大。
“不要小瞧了这枚戒指,蚊子腿也是肉。麝阵可用来吸引低阶的妖兽,当做练兵。如意简阵可减少灵元消耗。戒指上再不入流,也是件灵器。配你这个这么个初出茅庐的菜鸟,已经是够掉身价了。用你们人族的话说,就好比乞丐捧着个金碗,活生生糟蹋了。戒指里的法阵还能升级,你要是有那能耐,将它升个五六七八级,省下的灵气,也是够你使唤了,”见文姝一脸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妖猴哼唧了声,踱开了。
文姝忖了片刻,还是将如意戒收进了蟒坤袋里。
王抱石和文姝相约着,隔日安葬了夜氏后即离开徽镇。
第二天一早,王抱石出面在镇上的棺材店买了口薄棺。
棺材不日被悄然运上了麒凤山,选了块朝南面向隋云的旷地后,文姝才将夜氏葬了下去。
文姝本想将夜氏火化后,将骨灰带在身旁,可转念想到,夜氏一生孤苦,漂泊无定所,又因背叛了族群,不能身归故里。
她此去隋云找寻真火以及娘亲身死的真相,不知要漂泊到何处,母子三人在徽镇住了十余年,邻里乡亲虽不亲厚,倒还算处得不错。徽镇,是唯的那一处,能被夜家三人称之为家的地方。
和王抱石商量之后,他也满口答应,往后再到徽镇时,会不定时找人祭扫夜氏的坟墓。
“娘亲,你在天有灵,再等上些时日。待姝儿去了徽镇,必不会放过那些辱你,欺你,负你的人。”文姝对着孤坟够叩了几个响头,在旁看着的王抱石轻叹几声。
“王大叔,我们这就出发,”文姝祭拜完后,正色说道。
“先不急,姐儿名义上已是亡人,这般外出,虽说是离了故里,可不免会碰上几个熟人,这副相貌还是遮掩了好些,”王抱石想得周到,他一人在外,还带了个女娃儿,若是见了熟人,还以为他办起了拐卖人口的勾当了。
文姝也觉得王抱石说得在理,依言换了女子装扮,穿上了王抱石准备的粗布短袄,再绑了土布方巾,便于行走的厚底草履。
如此一番装束,文姝又是十二三岁,正是男女不分的年龄,背着王抱石的行李,俨然是个跑腿的小跟班。
一切收拾稳妥后,王抱石就带着文姝,出了镇口,沿着重重山岭后的金苇荡行去。
是夜,漆空如墨,夜氏的孤坟前,还未燃烬的纸钱透出了丝红色。
空中飞速划过了一道赤光,紧接着,一道金色紧追而上,两道光亮一前一后,后者紧追着前方。
就在掠过麒凤山时,红光陡然没了影踪。
那阵金光在空中稍徘徊了片刻,就如一颗流星般,直往东面而去。
又过了片刻,赤光去而复返,垂直落到了夜氏坟墓不远处的山头上。
“小小雀族,还敢跟踪本王,找寻魔尊那样的肥差,我赤尤又怎会任其落到他族身上,”赤光落地,三头独身的虎形妖兽显出了形来。
落地的妖兽口中生有长锥形利牙,形如弯刀,从口颚中延伸往外,鼻间火气喷吐,化成了一朵朵火云。
妖兽通体赤红,个高如一匹塞外良驹。脖颈上生了圈火云鬃毛,走动之时,股上的辫状长尾扫过野草,草簇立时被点燃了,地上的山突也被烤焦了。
虎形妖走到了夜氏的坟前。
“几百年没来这处人族和修者混居的界来晃悠了,想不到一来,就发现了好东西,”虎形妖兽利牙翻动,尘土飞扬,不消一会儿,夜氏的尸身就被挖刨了出来。
埋在了土下的夜氏面目祥和,肤色如常,腹下的伤口,在仙府的灵气的滋润下,已经愈合如初。
“人虽是死了,却还有丝灵识留在了这个躯壳了,更妙的是,她一人身带了灵煞两气,带回去给铿将那老疯子,没准还能讨个人情,”虎形妖兽张开了大嘴,衔住了步氏的尸身,脚踏赤色火云,一路西行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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