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企业人事行政管理(4)
(二)员工根据不同级次,享受不同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三)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四)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最低可以为0元,但不能突破上限。
第一零二条实行月薪的员工享受半年奖(每半年发放一次),半年奖金额最低为0元,最高为该员工前6个月平均月收入的2倍,具体金额根据半年考核确定。
第一零三条月薪以及年薪按月发放部分,均在每月6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第一零四条工资实行保密发放。
第一零五条薪资岗位职员须负责工资明细表和总额表的制作、报批、统计、汇总,并于次月初将工资发放总表分别报财务部,同时负有保密的责任,若薪资岗位工作失误造成泄密事件,将对其严惩直至除名。
第一零六条工资薪酬实行统一管理,驻外机构人员工资统一由总部核定、发放(每月6日通过银行转账到员工工资卡上)。
第一零七条行政人事部在发放工资时,附上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的详细说明,若员工当月工资有误,可到行政人事部查询。
第一零八条凡公司正式员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劳动保护、培训、住房补贴、健康检查、社会统筹保险、伤残伤亡抚恤。
第一零九条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训、健康检查按公司制度执行外,其余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定标准执行。
附则
第一一零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一一条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二、员工工作调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要求调动的员工提出调动申请,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二条调入部门负责人对调动申请进行审批。
第三条调出和调入部门审批同意后,由行政人事部门对调动申请审批,超越权限的报人力资源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行政人事部门下发调动通知单。
第五条调出员工办理调动工作交接,调出部门向调入部门办理员工关系移交。
第六条调入部门做好员工接收工作安排。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门对调动员工工资关系做出调整,并归档。
三、员工辞退管理办法
(一)各用人部门提出辞退员工报告。
(二)分管总监审批后送行政人事部门审核。
(三)行政人事部进行辞退原因调查,调查报告连同辞退报告一并报人力资源总监审批。
(四)超越权限的要报总经理审批。
(五)不同意辞退的
1.继续从事原工作。
2.办理内部工作岗位调整。
(六)同意辞退的办理员工辞退手续。
四、劳动保护制度
总则
第一条劳动保险旨在保证职工因伤、残、病等后的生活以及职工家属的部分待遇。
第二条劳动保险关系每个职工的利益,有关问题由劳动部门与工会共同协商。
医疗保险
第三条享受对象为本企业全体职工及直系亲属。
第四条(手续)必须在本企业办有职工及家属劳动保险证。
第五条(支付金额)凡属本企业职工医药费均全部由企业负担,职工的直系亲属企业只负担医药费的%。
职工退休
第六条(对象)本企业在册正式职工。
第七条(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应由个人提出申请,视提出者的理由由企业命令退休。
1.年龄:男年满岁,女年满岁。
2.因伤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者。
3.患有不可治愈的疾病,丧失正常思维者。
第八条(退休金发放标准)在职职工退休金的发放表。
第九条(退休手续)凡退休人员需填写《退休申请表》交劳动部门,命令退休人员由劳动部门填报并记入人事档案,办理各种手续。
第十条退休金的领取可由职工本人或委托人按月到企业财务部门领取,或由企业转交社会服务机构按月发至本人。
职工退职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本企业全体在册正式职工。
第十二条退职金的计算按退职人员最后某个月的工资额为计算基数。
第十三条退职金额按照工资基数乘以工作年限系数得之(见表4—10及表4—11)。
表4—10工资基数和工作年限(一)
工作年限1~2年3~5年5~10年10~15年…工龄系数23610…
表4—11工资基数和工作年限(二)
工作年限1~4年5年6年7年…工龄系数011.41.8…第十四条退职金支付条件:
(一)属于下列情况者按表4—10计算退职金:
1.非因公病伤不能工作,自动申请退职者;
2.因公病伤不能工作,自动申请退职者,但享受比上条高一档;
3.死亡;
4.因智能丧失,身残体病不能工作由企业解雇者。
(二)属于下列情况者按表4—11计算退职金:
1.在本企业工作年以上自动辞职者;
2.在本企业工作连续年以上自动辞职者;
3.因违法乱纪被企业开除者不给予退职金。
第十五条支付时间及形式。退职人员办妥退职手续后,即付给一次性退职金,如果退职金金额太大无法一次付清者可以分期付清。
工伤保险
第十六条(适用范围)凡是企业在册正式职工因工作造成伤残者。
第十七条(定义)属于下列情况者视为因公受伤:
1.在企业工作地工作因外部原因受伤者;
2.在上班途中因外部原因受伤者。
第十八条(待遇)因公受伤者享受下列保险:
1.养伤期间除奖金外一切报酬照发;
2.治疗、养伤期间所花费的医疗费用由企业负担;
3.养伤期间工龄照常连续计算。
劳保基金的管理
第十九条基金的管理使用由劳动部门掌握,具体支付由劳动部门与工会共同协商。
第二十条凡享受劳保待遇者,病、伤、残要有医生诊断书,退、离职要有劳动部门调动凭证。
五、劳动合同
公司(单位)(下称甲方)
员工(下称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条例,就聘用事宜,订立合同。
第一条试用期及录用
1.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工作部门为职位工种为,乙方应经过3~6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或以7天的工资作为补偿。
2.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甲方将以书面方式给予确认。
3.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
第二条工资及其他补助奖金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本企业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按月发放。
2.甲方根据赢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如果乙方没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指标,乙方的工资将得不到提升。
3.甲方(公司主管人员)会同人事部门,对乙方有突出贡献的,甲方将给乙方荣誉或物质奖励。乙方也可由于有突出贡献得到工资和职务级别的提升。
4.甲方根据本企业利润情况设立年终奖金,可根据员工劳动表现及在单位服务年限发放奖金。
5.甲方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状况,向乙方提供津贴和补助金。
6.除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提出的要求补助外,甲方将不再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他补助津贴。
第三条工作时间及公假
1.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为8小时(不含吃饭时间),每星期工作5天半或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除吃饭时间外,每个工作日不安排其他休息时间。
2.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在征得乙方同意后,须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3.乙方成为正式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后,可按比例获得每年根据其所担负的职务相应享受天的有薪年假。
4.乙方在生病时,经甲方认可的医生及医院证明,过试用期的员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资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5.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日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情况,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第四条员工教育
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法制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些方面的教育。
第五条工作安排与条件
1.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2.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劳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