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财政政策(3)
为老企业的经济发展增添了后劲。据了解,仅05年1至8月份,全区就有127户装备制造业企业办理了抵退税手续,共计抵退税款2483万元,占全部抵退税款的70%多。在05年11月份的157户抵退税企业中,抵退税在100万元以上的老企业有五户,共计抵退税款1645万元。
涵养了税源,推动了驻区经济的持续发展。扩大增值抵扣范围促进了企业增加投资,更新设备,扩大再生产。沈阳机床集团第一机床厂近几年来发展速度较快,2005年机床日发出量100台左右。随着企业对生产的投入,资金非常紧张,固定资产进项税金的先征后返政策增加了企业的可用资金量,促进企业加大对固定资产的投入及引进新技术、新设备的力量。
促进产业、产品结构优化,为老工业区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此次税改涉及的八大行业,使得招商所引得的资金更多地投向科技进步和扩大再就业,对铁西区的经济结构调整、行业优化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对政府的财政税收影响几何
用消费型增值税替代生产型增值税,从税收的角度看,把财政这个口袋的部分收入转移给了企业的口袋,无疑会造成财政收入的减少。但当下的问题是,增值税一旦转型,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到底几何?
增值税转型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推进增值税转型的进程,二是有无替代财源。
首先,从增值税转型的进程来看。增值税转型如果一步到位,全国推开,对税收的影响应该很大。但我国当前仅对东北地区的8个行业和中部六省26城市的8个行业实施增值税转型,力度比较小,并实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策略,一定程度上可保持财政收入的稳定。因此,增值税转型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力度应该大打折扣。
其次,从有无替代财源来看,又包括两方面。
一是消费型增值税可调动企业投资热情,扩大税收的征收基础。从短期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由于税基缩小,会减少部分国家税收收入,但从长远与总体看,税收的减少,会导致企业收入增加,可调动企业投资热情,刺激总供给扩张,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经济增量,扩大税收的征收基础,这就是“开源”的意思。因此长远看,增值税转型的最终结果并不一定是税收的减少。
二是近年我国财政收入连年大副增长。最近几年全国的税收收入大幅度增长,2004年至2007年税收收入分别为25723亿元、30867亿元、37637亿元与4944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7%、20.0%、21.9%与31.4%,而且税收增长因经济的增长会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由此可见,我国目前财政收入的状况对增值税转型有较强的承受能力。
能否引发投资过热
理论上,消费型增值税比生产型增值税扩大了抵扣范围,降低企业成本,刺激加大投资。然而,现实中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在刺激企业投资的同时,能否导致投资过热?能否对已经过热的经济“火上加油”?在关注增值税转型的专家学者中,有着这样一种观点:增值税转型与否与投资是否过热关联不大。
——“其实企业投资决策主要由市场决定,鼓励企业投资的因素有很多,增值税转型改革只是其中之一。不应夸大税收因素对企业投资的刺激作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庞凤喜这样分析:“从东北试点的情况看,试点政策对投资的拉动作用是逐渐显现的,没有造成固定资产投资‘井喷’。”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副研究员杨涛也认为,当前投资高增长更多源于地方政府的“GDP崇拜”和银行信贷冲动,由税收改变企业市场行为而引致的投资规模是有限和可控的。事实上,在生产型增值税下,地方政府追求投资规模扩张,可以带来产值和增值税增加的双重利益。而在消费型增值税下,地方政府若追求投资扩张,企业可抵扣更多进项税金,可能会影响政府的税收利益,因此会适当抑制政府主导的投资过热。⑨
以上分析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可否认,我国目前通货膨胀压力仍较大,在这种背景下,对于增值税的转型能否进一步加剧局部投资过热和通货膨胀的压力呢?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正确对待。
——扬州大学税务学院丁正智指出,从经济周期的角度看,在经济出现逐步下降的时候,消费型增值税的推进投资的作用,可以起到保护投资,刺激经济增长的作用。在经济增长旺盛的时候,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对投资的促进作用有可能加剧通货膨胀的程度。实际上,在资本有机构成越来越高的经济条件下,经济增长愈快,固定资产投资愈多,消费型增值税也就越刺激投资的膨胀。增值税转型形成对通货膨胀的刺激效应。为了保证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我们不能不对消费型增值税刺激投资膨胀的影响予以足够的重视和充分的研究。⑩
当前,对东北地区和中部地区转型试点已有一段时间,要密切关注在增值税转型的试点地区和行业,能否导致投资过热,能否加剧通货膨胀压力。“全国范围内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能否引爆固定资产投资,要看在全国铺开的步骤和限制条件。不同的路径选择会带来不同的结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研究员倪红日说。
相关链接:2007年增值税政策调整回放
部分产品被列入增值税免税目录
1.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号),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对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免征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硝酸铵适用增值税税率1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明确硝酸铵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7号),规定自2007年2月1日起,硝酸铵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统一调整为17%。
3.粉煤灰(渣)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粉煤灰(渣)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58号),规定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渣)应当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4.油气田企业提供生产性劳务的增值税按6%的预征率后可在应纳增值税中抵减。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油气田企业提供生产性劳务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214号),规定油气田企业提供生产性劳务的,在劳务发生地按6%的预征率缴纳增值税后,可在油气田企业的应纳增值税中抵减,并区分情况处理。
5.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继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49号),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对国内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继续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免税药品和征税药品应分别核算。
6.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599号),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以水泥产品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对其他商品混凝土按照适用税率征收。
7.硫磺的适用税率为17%。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明确硫磺适用税率的通知》(国税函〔2007〕624号),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我国进口和自行生产的硫磺均属加工制得,执行17%的税率。
8.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83号),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要求单独核算销售额。
9.盐适用增值税税率下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101号)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盐适用增值税税率由17%统一调整为13%。
10.环保对外合作项目有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世界银行无偿援助国家环保总局履约中心业务用房工程项目在华采购货物免征增值税的通知》(国税函〔2007〕877号)明确,对附件所列供货单位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销售的货物进行核实,符合免税条件的,免征采购货物应纳增值税,同时允许其进项税额在其他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
进出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变化
1.生皮和生毛皮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为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明确生皮和生毛皮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关税〔2007〕34号)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对生皮、生毛皮等动物皮张类商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按13%税率计征。
2.纳税人进口货物价格差额部分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纳税人进口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50号),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的价格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已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外商投资企业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承建企业购买国产设备由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办理退税。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承建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637号),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其他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承建企业受托采购国产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交由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办理退税。
4.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下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关税〔2007〕65号)规定,自2007年9月15日起,将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由17%下调至13%,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定义作了界定。
增值税及专用发票管理更加严格
1.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对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如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及进项税金等情况规定了如何处理。
2.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43号),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必须使用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专用发票的填写、申报、废旧物资经营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3.加强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507号),要求必须通过防伪税控发售子系统向一机多票企业发售开具、普通发票。
4.做好增值税失控发票数据采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失控发票数据采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517号),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失控发票范围采集失控发票数据,严格核查处理,注意安全意识。
5.纳税人可以放弃免税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7号)规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放弃免税权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放弃免税权的书面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同时对放弃免税权的纳税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放弃免税权的选择,扣税凭证等作出具体规定。
中部六省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
1.中部六省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印发〈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07〕75号),明确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购进、自制、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及相应运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标准是一般不超过当年新增增值税税额。适用于6省26个具体行政区域的8大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十省、市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印发〈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2号),自2007年7月1日起,对执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10个省、市10个行业的类型、一般纳税人资格、退税申报、退税审核等内容具体明确,利于实际操作。
(第三节)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个人所得税
加快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以此为过渡,实现以个体家庭为中心的综合税制,将是我国个税发展的未来趋势,也是我国个税向“人性化”管理模式迈进的重要举措。
在税收学上有一个词叫“纳税痛感”,形象的描述了人们对纳税的真实感受,就拿个人所得税而言尤其如此。个人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税,不同于间接税增值税,工资薪金是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来源,看着个税清清楚楚从自己的工资单中扣除,“痛感”油然而生也不无道理。这也回答了为什么个人所得税的每次调整改革备受瞩目的原因。其实,个税在我国税收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并不显着,与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对政府财政总收入贡献很低,2007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完成3186亿元,同比增长29.8%,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仅为7%。相比之下,个人所得税在经济发达国家是一个很重要的税种,约占国家财政收入的40%以上。据统计,在截至2007年9月的财政年度,美国联邦政府的总税收中,个人所得税占45%的比例。
在我国琳琅满目的各种税收中,个人所得税是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税的第四大税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项目一共设有11个,即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主要来自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征税。
个税起征点调整的政策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