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资金管理与财务计划(2)

2.各单位代总公司支付款项时(如押标金、权限内购入的生财器具及服务部汽油或单价在100元以上的工具、油墨等)不得记入现金收支旬报表,唯应另行备忘登记,应于每旬寄“现金收支旬报表”时,另以内部往来联络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