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忆江南·江南才子初长成(1)
钱钟书别过了珍贵温暖的童年,开始试着走进一个比家里还要广阔的世界。多年后,他记起幼时。知了声声的树梢,喧闹而浮动的茶香,广袤湖水间沉静而娇娆的荷花,一点一滴,如同被珍藏在琥珀里的透明碎片,叫人历经风霜的心,都可以变得灵动且柔软。一次挨打,将走歪片刻的钟书从悬崖边缘拉了回来,他蓦然醒悟。
钟情于书
有一种迷离,叫烟雨;有一种红尘,叫过往;有一种心动,叫江南。何其幸运,可以将冥冥中牵引的那根丝线,追溯到江南。那是一个连听名字都觉得美不胜收的地方,天之北,水之南,所谓伊人,佳期茫茫。
那是一个文人墨客们尽可以放肆想象似水柔情的地方,也是一个在故梦里追思起来不由要泪流满面的地方。谁没有一个江南情结,谁不曾畅想漫步在悠长的雨巷,手里持着一把丁香色的伞?极尽脉脉雅致的土壤,在偌大的国土里,也唯有江南,承载得起所有诚挚的赞美。
这里走出过许许多多光彩夺目的文人。他们的才情,氤氲在江南的山水间,多年后,世人不知,是他们成就了江南,还是江南孕育了他们。或许,是两者兼有。这些耀眼的墨魂,已经和江南血肉相融,如同一开始,就从来没有过任何分离。
杭州走出过郁达夫;兰亭处有过幼时周树人的脚印;水乡如梦的桐乡,漂泊着沈雁冰的小舟。而最令人心动的,却是吴侬软语的无锡,有过钱钟书。其实这个地灵人杰的地方所拥有的名人,何止一个钱钟书,可许多人,偏偏只记得这个名字,仿佛那是前世的约定,辗转了百年的尘埃,依旧心潮暗生。
钱,本来是一个最庸俗不过的字眼,用作姓氏,取名字很难不寻常。可淡淡地添上"钟书"两字,顿生不凡之感。一如墨迹半干,隔着半边屏风,亦能嗅到隐约书香。
在族谱上写下这个名字的人,是他的伯父钱基成。据说,他在抓周时,忽略了所有新奇精巧的玩意儿,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只盯着满目琳琅里藏着的书,咿咿呀呀地挪过去,胖乎乎的小手,就紧紧攥住了那本书。都说三岁看八十,虽然钱家家风十分开明,然而身为大家长的钱基成看到此情此景,也觉得满心欢喜──哪怕只是这个孩子一时手快拿错了,也图个好兆头。
他给这个面相憨厚敦实的孩子取名叫作"钟书",言简意赅,钟情于书。显然,这个孩子并没有辜负他的期望,他长成了一个深爱书、深爱文字的文人,可以说,一生都在同书打交道。伯父的美好希冀成了预言,命运在无意中展露出小小端倪,仿佛可以看见造物者的嘴角上扬,笑意清微。
无锡的钱家,是一个书香门第。这一代,有兄弟二人,长子钱基成,次子钱基博。老太太是个雷厉风行又不失温厚的主母,深得兄弟二人的尊敬和景仰。在钱钟书出世的前一年,老太太离开了人世,钱家兄弟十分悲痛,相互扶持着才度过了那段黑暗时光。仿佛是为了驱散悲痛气氛,这个家庭在不久后,迎来了一个新生命。钱基博的妻子十月怀胎,生下了一个健康可爱的男婴。听闻这个消息,钱家上下都为之精神一振。
兄长钱基成的妻子并没有生下男丁,由于兄弟之间感情深厚,为了让哥哥能够后继有人,钱基博决定将新生儿过继给兄长。旧时,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为了延续香火,时有家中无子的人家,从兄弟或是旁系的家庭里,过继一个孩子,传承自己的香火。于是,尚在襁褓中的婴儿,就这样茫然无知地成为了自己伯父的孩子。
对于这个迟来的孩子,钱基成十分疼爱。钱钟书刚刚被送到他家时,没有奶喝,是钱基成连夜赶到乡下,多方询问,终于找到了一个丧子不久的妇人。钱基成将她请来给钟书当奶妈。或是因为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妇人沉浸在悲痛之中,目光和行为都有些许呆滞,所以钟书在她的怀中长大,看上去竟然也有几分痴傻。
这些话自然不能尽信,可幼时的钱钟书,还真是有点傻气。说是傻气,其实是一脸的憨厚。这是这个孩子天生的气质,打从娘胎里就带来了,是一份淳朴纯净的赤子之心。在往后的漫长时光里,不论是鲜花璀璨,抑或风雨萧条,这个曾被家中长辈笑话痴傻的孩子,都真诚洁净地保持着一颗初心。
书香门第出身的钱基成在文学方面并没有多大成就,但这并不妨碍他希望在钱家的后代中,能够出现一位凤藻龙章的子弟,凝聚天地精华,手持梦中传彩笔,如同天上的文曲星转世而来,光宗耀祖,光耀门楣。于是,他在钱钟书四岁时,就开始教导他读书写字。
与许多坐不住板凳的男孩子不同,小钟书并不讨厌坐在书桌前。他总是规规矩矩地坐在那里,认真临摹和朗读。在这样一个家庭生活,有意无意的栽培使他更早的时候就对那些漂亮的符号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忍不住会琢磨,这些符号里,会不会藏着许许多多好玩的故事呢?就像晚上奶妈给自己讲的那样。那时,他还不知道,多年后的自己也将走进文字世界,成为这个领域里最珍贵和闪闪发光的宝石。他只是单纯地喜欢翻开书,稚气却专注地看着上面的一字一句,连窗外屡屡飞起的纸鸢,都不能打扰他的一心一意。
或许是某个不经意的瞬间,浮云流过窗外,海棠花染几分水汽,江上山色几多。伯父钱基成无意中发现,这个看上去痴痴傻傻的孩子,格外喜欢看书,仿佛真是应了他的名字,对书卷爱不释手,钟情之至。兴奋之中的伯父随意抽考了钟书几个问题,小钟书竟然对答如流,丝毫看不出平素的傻气,当小钟书说起书中的故事时,眼眸中的灵气仿佛满溢而出,显然在这方面极具天赋。
伯父欣喜若狂。欣喜之余,难免多了几分纵容和溺爱。
钱基成经常带着小钟书走出钱家精致的阁楼,去不远的郊外踏春游湖,去新开的酒楼品尝新菜式,更多时候,他带着孩子一同去茶馆里听说书。在淡淡的茶香里,小小的孩子,端方有礼地坐在椅子上,孩子老成得近乎可笑地半眯着眼睛,听台上丝竹声声,清越或悲壮。说书人的口袋里,总是放着掏不完的故事:刘邦斩白蛇、诸葛亮病逝五丈原、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他听得津津有味,伯父坐在一旁,注视着他专注的小模样,不由伸出手,轻轻抚摸他柔软的发。
这个温柔慈祥的长辈,总是在用自己所能想到的最好的方式,无条件地宠爱着这个孩子。他大大的手掌,粗糙而温暖,为钟书撑起了童年时代最蔚蓝的一片天空。
而生父钱基博,并没有在将钟书过继给兄长后,就放弃了对他的教养。但跟兄长温和的教养方式不同的是,他对钟书更多的是严厉的管教。在钟书六岁时,钱基博提出将孩子送到外面的小学去上学。在这个问题上,一向兄友弟恭的兄弟俩第一次产生了矛盾,钱基成认为钟书在读书上甚是超前,家中的书他已经读完了大部分,就算他一直在家里读书习字,也不会有什么问题。然而,钱基博却觉得,应该让钟书去外面见识不同的学习方式,认识不同的小伙伴,他本来就有点内向,若是一直守在家中,无益于他的成长。
这个问题在经过不下一年的争执后,还是行事刚健的钱基博获得了胜利。不久后,钱钟书被送到了秦氏小学里读书。
那一年,他七岁。
他别过了珍贵温暖的童年,开始试着走进一个比家里还要广阔的世界。多年后,他记起幼时。知了声声的树梢,喧闹而浮动的茶香,广袤湖水间沉静而娇娆的荷花,一点一滴,如同被珍藏在琥珀里的透明碎片,叫人历经风霜的心,都可以变得灵动且柔软。
初长成,人不识
刚刚走入学校时,他还是个沉默得有些瑟缩的孩童。或许谁也没能想到,这个貌不惊人的孩子,会将自己的名字留在历史里,被人们惦念、思索、回味。宛如诵念出这个名字,唇齿之间,便有余香。
在秦氏小学的时光短暂得如同一场梦,很快就结束了。然而,对于钱钟书来说,那依旧是一段值得铭记的时光。在那里,他第一次接触到校园生活。也是在那里,他经历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目光。
秦氏小学是一所类似于私塾的学校,虽然打着"小学"的旗号,可教育方法和教学内容实在算不上开明。夫子是位老先生,很有几分旧时书生的迂腐和偏见,一见钱钟书便觉得这孩子不讨人喜欢,一来是他比旁人大了一岁才来上学,二来是幼时的钟书性情内向,沉默寡言。因着这两个原因,刚开始,老先生并不将这孩子放在心上,任由他自生自灭去。
后来却发生了一件事,令老先生对钟书越发喜爱起来。先生有一把戒尺,不知被哪个淘气的孩子拿出去玩了,最终都没有拿回来。在几次询问之后,老先生不由生气,厉声呵斥了一番,甚至说了重话--枉费他教他们读圣贤书,结果却个个都是败类,竟然连做过的事情都不敢承认。
孩子们个个都被骂得不敢抬头。忽然,只见一个孩子站起身来,有理有据地反驳先生:"古人曾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先生您也是当过孩子的,难道不知道孩子都是害怕惩罚的?若是您态度温和一些,我们不害怕您,想必早就有人主动承认错误了。"童声清脆而明朗,不紧不慢的语调里,是坦坦荡荡的十足底气。一番话说出来,同学和先生都惊了,定睛望着教室中那个身板挺直的孩子。几十个孩子里,他鹤立鸡群地站着,不卑不亢,据理力争而不失恭敬,最是令人诧异的是他的目光,宛如一泓清泉,清和又坚定。
先生默默地想:莫不是自己平日里竟小瞧了他,这孩子看起来毫不起眼,原来竟是个一鸣惊人的。原本是盛怒之下的他,不知不觉中竟然露出了笑脸,考了钱钟书几个问题,听得那孩子对答如流,毫不怯场,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谈出自己的见解,可见确实是一个可造之才。
其实先生更欣赏的是钟书临危不惧时的气度,知识可以积累,然而这份气度,却是与生俱来的难得。自此之后,老先生越发看重这个学生,刚开始产生的偏见,早已不知何时丢到九霄云外去了。钟书在秦氏小学的后期生涯,可以说是十分快乐的,然而,这种璀璨人生,在经历了不到半年的时光后,却戛然而止。
钱钟书的身体一向不算健康,虽然后天是被无微不至地宠爱着长大,可到底有几分虚弱。在上了半年学后,他大病了一场,一向溺爱孩子的伯父舍不得他遭罪,便将他接回家中休养。病愈之后,伯父仍旧不愿让他回到学堂,宁可自己将他带在身边,亲自教养。
伯父的教养方式是十分宽容的,他格外放纵这个孩子,带他出去喝茶时,知道他喜欢看书,就租一套他喜欢的《七侠五义》或《济公传》给他看。那时候的无锡茶馆里,或许经常能看见一个小小的少年,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天昏地暗、人事不知。闹市街头喧哗如织,唯有他的身畔,是一片心无旁骛的沉静。这些被称为"杂书"的文字,充盈了幼小的心灵,编织起一出绮丽的戏剧,造就了他最初对文学世界的向往和渴望。原来,跟《大学》、《中庸》里一样的字,出现在《七侠五义》里,就是那样的脱胎换骨,像是川剧的变脸,上个瞬间还是一张端方严肃的脸,下一个顷刻便是千娇百媚、活色生香的容貌。
他几乎是立刻就爱上了这个神奇的世界,愿意徜徉在其中,一生一世,血肉相融。或许,他并没想到,幼时的愿望竟然会栩栩成真,梦想驾着彩色的南瓜车走进他的生活,他活了一辈子,也在文学的芬芳里漫步了一辈子。
生父钱基博看不得长兄如此娇惯孩子,几个月后,他让钟书同堂弟钱钟韩一起去考东林小学。这是一所名望极盛的学校,入学考试便能筛选掉一大批不够优秀的孩子。所幸,钟书虽然被娇养着成长,国学基础却是相当扎实,他毫不费力地就通过了这次考试,顺利地进入了东林小学。
虽然不愿意孩子离开家,可钱基成还是为钟书能够考上东林小学而格外开心。很久后,钟书依旧记得那时伯父的笑容,在盛时的阳光下,他笑容十分灿烂,像是怒放的鲜花,尽情喷薄出所有的光华。那时的他不知,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到伯父的笑容,最后一次用自己的力量,让他由衷地展颜。
离别是这样匆匆。世间所有的离别大都如此,匆忙地擦身而过,多年后在尘埃中追悔,悔恨没有以最美丽的姿态,挥手告别那些钟爱过的所有:青春、爱情、友人和生死。所以有人说,道别要早早的才好,不然真到了离别时,时间再多,也觉得仓促。
钱钟书人生中的第一次离别,不是生离,而是死别。对于一个才七岁的孩子来说,实在是过于残忍。这样的年纪,应该是在双亲的呵护下,蜜罐里无忧无虑地当个小王子,可以任性,可以胡搅蛮缠,可以不顺心就用号啕大哭来发泄,人生并没有多少如同七岁那样能够随意纵横的年纪。然而,七岁的钟书,却已经披上麻衣,跪在伯父的灵前,早早地去领悟死的含义,进行一场悲痛的永诀。
他还不明白什么叫作永远,所以也不能明白父亲所说的"永远不能见面"究竟是什么意思。他只知道,那个用尽全力去疼爱他、纵容他的伯父,安静地躺在一口沉重的黑盒子里。他没办法去叫醒他,再也不能走近他,拉着那双温厚的大手,缠着要看《七侠五义》。灵火的白烟袅袅飘散,捎带着淡淡的金箔纸灰,幼小的孩童无声地跪在烟火缭绕的灵堂里,木然地望着来往吊唁的人们。他没有说话,甚至没有像多数孩子一样厉声大哭,只是他的眼泪,在这种无声的静默里,缓缓地占据了整张稚嫩的脸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