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国民政府为挽救经济、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紧急实施新的货币法案,于11月3日宣布实施《紧急安定货币金融办法》,11月4日实施《法币规定》,由政府授权中央、中国、交通等银行发行法定货币——“法...